athena_hu 发表于 2007-5-29 13:03

原帖由 奥丁战神 于 2007-5-29 13: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据我所知,好像是说,国内上来就把被告认定有罪,你的律师要给你做无罪辩护。

这边被告人是被认定为无罪的,控方律师必须向法官证明你的有罪。
奥丁,好久不见:D

水晶宝宝 发表于 2007-5-29 13:15

爬了这么久一定要留名

SuSufei 发表于 2007-5-29 13:24

lz的教训已经有了!那个女生也应该得到一点教训,不然以后教训会更大!报警吧!

不过已经送出的礼物就不要再要回来了,男女交往,收点礼物还算正常。

[ 本帖最后由 SuSufei 于 2007-5-29 14:28 编辑 ]

紫龙晶 发表于 2007-5-29 15:24

:cool: :cool: :cool: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smilies/big/043.gif

VanillaA 发表于 2007-5-29 15:33

原帖由 水晶宝宝 于 2007-5-29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爬了这么久一定要留名

$握手$$汗$

kkwm_2001 发表于 2007-5-29 16:00

原帖由 okle 于 2007-5-29 12: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估计已经去和警察交涉了,希望有结果能过来报告一声,不然这么多人白操心了:) :)
$握手$ $握手$ $握手$

Yucca 发表于 2007-5-29 16:03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n个人问了楼主是否已婚,他东扯西扯就是不回答。爬了二十几楼,相信大家心里都明白了。现在看到没人支持,就跑了!怎么不象刚开贴的时候一个一个教训人家了?
强烈鄙视!
当然,那个女生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1504674 发表于 2007-5-29 16:15

狭路相逢勇者胜

紫龙晶 发表于 2007-5-29 16:43

。。。。。。。。。。。。。。坑。。。。。。。。。。。。。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5-29 17:10

$m2$ $m2$ $m2$

okle 发表于 2007-5-29 17:34

严重支持楼主去警察局,这个社会上,这样的女人实在太多,奇怪的是,这个社会居然很多人喜欢嘲笑中了仙人跳的人,与此同时也纵容了哪些干仙人跳的人,最可怕的是这一小部分女人的现象和行为已经成为了危害中国妇女形象的一个窗口!!!严重鄙视这种行为!!!

晓来谁染霜林醉 发表于 2007-5-29 18:07

偷鸡不成反被蚀把米...............

xiayu 发表于 2007-5-29 18:16

原帖由 奥丁战神 于 2007-5-29 13: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一句话, 出来混就要玩得起~~~~~~

大哥想想你从人家女孩身上得到的东西吧,是你那点钱能买来的吗?呵呵

你生气我能理解。但是你除了钱,你也没有其他的损失吧,也许你会说你送人东西了,但是那些 ...
$支持$ $支持$ $支持$

蠢笨呆傻 发表于 2007-5-29 18:38

强贴留名:cool: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7-5-29 19:29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7-5-29 17: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句话再加上你那个头像,有意思的,哈哈

j_soso 发表于 2007-5-29 21:08

贼女骗财骗物拐钱跑路逃之夭夭拆白党玩仙人跳
蠢男红杏出墙财色两空恼羞成怒下黑手要出阴招

一对贱人

Lao_Huang_Niu 发表于 2007-5-29 21:20

太有才了

原帖由 j_soso 于 2007-5-29 2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贼女骗财骗物拐钱跑路逃之夭夭拆白党玩仙人跳
蠢男红杏出墙财色两空恼羞成怒下黑手要出阴招

一对贱人



$支持$ $支持$ $支持$

$高$ $高$ $高$


太有才了 !   太有才了!   太有才了!

kkwm_2001 发表于 2007-5-29 22:07

;) ;) ;)

猪爸爸 发表于 2007-5-29 22:32

终于爬完了,喘口气。
烂事一件。

奥丁战神 发表于 2007-5-29 23:31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5-29 1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奥丁,好久不见:D


是啊,HU斑,很久不见,最近可好

zukunft 发表于 2007-5-30 09:19

KAO,超级强贴,百年不遇,一定要留名。

LZ不显身了,倒想猜猜,LZ这个主角住哪里,

一、知道日本人聚集区,恐怕德国有日本人聚集的地方不多哦,而且住在那个城市。
二、艺术家,听说国内艺术家,喜欢就几个地方扎堆。
三、女生时常拜访LZ家, 但不在同一个城市,恐怕LZ家和女生大学还相隔有点距离,但绝对不远。

符合这点条件的德国地区,恐怕只有极少得1-2个。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zukunft 于 2007-5-30 10:33 编辑 ]

athena_hu 发表于 2007-5-30 10:10

原帖由 奥丁战神 于 2007-5-30 00: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HU斑,很久不见,最近可好
不错不错,就是忙点

喜欢你的签名,不拉的皮条客和老汤唯一的一部合作戏,竟然还跟蜘蛛侠他媳妇搭档:D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5-30 10:15

杜村$m14$ $m14$

xumeng 发表于 2007-5-30 11:21

每日一顶

魔幻安眠药 发表于 2007-5-30 12:30

原帖由 翻茄酱 于 2007-5-30 11: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杜村$m14$ $m14$

米吐。

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杜村$汗$

WOWOWO2 发表于 2007-5-30 13:23

fifi 发表于 2007-5-30 14:45

原帖由 WOWOWO2 于 2007-5-30 14: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米吐吐.
米吐吐吐.

gonk 发表于 2007-5-30 16:57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7-5-29 12: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我不认同,大家都是大陆法系,怎么个完全不同?
跟一个牛jj聊天,说国内制订法律都是参照美国法,跟德国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zukunft 发表于 2007-5-30 17:24

原帖由 gonk 于 2007-5-30 17: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一个牛jj聊天,说国内制订法律都是参照美国法,跟德国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这就不对了,记得美国的是案例形式的。中国到和德国更相近些。

AB双子星 发表于 2007-5-30 18:23

原帖由 gonk 于 2007-5-30 16: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一个牛jj聊天,说国内制订法律都是参照美国法,跟德国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中国跟德法一样都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是判例制。中国的法律怎么可能是参照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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