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erpeng 发表于 2007-5-27 21:53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22: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心态一直很好,要让恶人恶报,只是心情不大好罢了.
我也很同情你,另外如果你继续管不住自己嘴,你也离"愤青"不远了,那就活该被鄙视.
LZ可怜的逻辑 an dieser Stelle 已经完全崩坏了。。。
恶人自有恶人磨啊!!:D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21:57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5-27 22: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到16页了,我可懒得一页页翻。不过,想想女孩都有衣物在lz那里,肯定和lz不是一般关系。

虽然那个女孩似乎也不太好,可是楼主也不能玩了人家,连送的东西还要要回来,什么人啊$frage$

既然懒得翻就下这样的结论,我也懒得分析就给你下结论:你也是一个“愤青”
为什么这么说你?翻翻16页你就明白了。

财神妹妹 发表于 2007-5-27 21:59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22: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钱和东西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要教训她: 偷钱不对,骗人不对!
对于楼主的遭遇我是很同情的,前面有人说得对,在网络你不可能只听到一个声音,事物都有两个方面,每个人看到的不尽相同而已,你有困难,大家还是愿意帮助你的,不过对于那些反对的声音,也不必极力反击,毕竟你的主要目的是来寻求一个解决方法的,而不是来和人吵架的,对不?

之所以引用了这一句,我觉得楼主的目的不是太正确,最重要的是要把自己的损失要回来,这才是大家给你出主意的初衷。

laodeguo 发表于 2007-5-27 22:03

LZ 你只要说出你在那个城市.保证能给你找到语言上能帮你的人.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22:06

原帖由 bankerpeng 于 2007-5-27 22: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可怜的逻辑 an dieser Stelle 已经完全崩坏了。。。
恶人自有恶人磨啊!!:D

这帖子您都跟了一天了,一句建设性的话都没有,一直在风凉,都11点了您还没有风凉够,这么晚还上来继续用半打水德语说风凉话,真是极品“愤青”了。服了你了,你以后的贴子再风凉我也不回你的贴子了,我怕。我今天很晚才睡,希望您也能坚持您的愤青事业。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22:07

原帖由 财神妹妹 于 2007-5-27 22: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楼主的遭遇我是很同情的,前面有人说得对,在网络你不可能只听到一个声音,事物都有两个方面,每个人看到的不尽相同而已,你有困难,大家还是愿意帮助你的,不过对于那些反对的声音,也不必极力反击,毕竟 ...

谢谢,明白!现在写报警书,找警察帮忙才是最重要的。

MAVERICK 发表于 2007-5-27 22:10

最后奉劝楼主一句,目前您老头昏脑胀,胸积怨气。小心在律师的事情上被人利用,遇到网络上的事情多个心眼。。。。

大宝718 发表于 2007-5-27 22:10

LZ还是不要在这里回帖浪费时间了,只会心情越来越坏。
后天就去银行说明下情况,他们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听的明白英语的。
看他们会不会帮你联络警察,毕竟你也是他们的客户。
你自己也可以直接去找警察,我想他们应该也有听的懂英语的人。
如果他们听不明白,也会帮你安排翻译的。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22:13

原帖由 laodeguo 于 2007-5-27 2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 你只要说出你在那个城市.保证能给你找到语言上能帮你的人.

谢谢您,只要知道该怎么做,我会有办法的,语言上这点困难,比起我几个月前刚来德国时候的困难,小多了。主要前面没有决定要告警。现在我是纳税人,德国警察有义务听我的陈述。

legendlake1 发表于 2007-5-27 22:16

原帖由 大宝718 于 2007-5-27 23: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还是不要在这里回帖浪费时间了,只会心情越来越坏。
后天就去银行说明下情况,他们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听的明白英语的。
看他们会不会帮你联络警察,毕竟你也是他们的客户。
你自己也可以直接去找警察,我想他 ...

谢谢您的提醒,OK!
知道该怎么做就好办多了,我明天找警察,如果报案不成,后天找银行。

bankerpeng 发表于 2007-5-27 22:21

原帖由 legendlake1 于 2007-5-27 23: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帖子您都跟了一天了,一句建设性的话都没有,一直在风凉,都11点了您还没有风凉够,这么晚还上来继续用半打水德语说风凉话,真是极品“愤青”了。服了你了,你以后的贴子再风凉我也不回你的贴子了,我怕。 ...

想听建设性的?把卡里的钱追回来是没错,但是什么把礼物要回来,让她取消学籍,被遣送回国,这就太过了。你自己在玩什么自己清楚,又不是没走上社会的人,这点小事就恼羞成怒要葬送别人一生,你多大了啊?成熟点行不?要是她真被遣送回国了,到您家里,您公司像您在这儿这样“陈述”一番,到头来对谁有好处?跟您啊,说了也等于白说。

还有,我的确是半打水德语,总比您啥都不会强,对吧,不服你也用半打水德语好了。

sailorman 发表于 2007-5-27 22:24

知道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去,在这里唠唠叨叨的不解决问题。

只会暴露您的缺点。

fc200x 发表于 2007-5-27 22:27

唉~我能了解楼主原以为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所以把心都掏给人家了

不过农夫与蛇的德国版我不认为,我觉得也就是国人现在恋爱物语的德国版外加她觉得把你当提款机不过瘾,最后干脆自己去提款了,呵呵

总之建议这里的男同胞,交友一定要谨慎,尤其钱的方面一定要看紧点,千万不要听信女人的那些什么你如果爱我就应该怎么样怎么样。真正的好女孩,是不会主动向你提出物质要求的,哪怕是同居以后

nnsoya 发表于 2007-5-27 22:31

回复 #134 蓝齐格格 的帖子

$支持$ $送花$

suker333 发表于 2007-5-27 22:42

刚看了TVB的电视

电视里的律师说, 只要不是夫妻关系, 送出去的东西也可以合法追回. 关键是要找到这个女人.
不知道现实法律中是否有这一条. 去找律师吧.

nnsoya 发表于 2007-5-27 22:49

把你当提款机不过瘾,最后干脆自己去提款了,呵呵$支持$

fc200x 发表于 2007-5-27 22:52

本人郑重宣布!

本年度天字第一号强帖出炉啦~

以前的强帖跟这个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catwyc 发表于 2007-5-28 00:41

德國警察其

gast 发表于 2007-5-28 08:01

楼主有老婆没有?在国内有女朋友没有?

gast 发表于 2007-5-28 08:05

送出去的礼物就不要计较了,但是被盗的钱一定要追回来。

你到警察那报案,她就有黑底了,她将来签证恐怕会有麻烦, 你也不用到学校去告她什莫的。

nnsoya 发表于 2007-5-28 08:54

原帖由 gast 于 07/5/28 08: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有老婆没有?在国内有女朋友没有?
估计没有,否之那会轻易上当$汗$

kkwm_2001 发表于 2007-5-28 09:14

我能理解楼主现在的心情,原来也给人骗过,和我同住的一个中国女孩(我不是男的),骗得我很惨很惨。。。。当时还真的想把它搞了,让她遣返呢,才能出的了自己的一口恶气。:mad: 那时我刚刚来德国,真的是什么都不懂,难过得要命,后来回国调养了一个月。可能是我太脆弱,但是当时真的挺受打击的。事实证明还是恶有恶报,她被她的黑人给甩了,电脑也被黑人卖了$bs$ 后来听说又找了一个中餐馆的难民。。。。。

八戒哥哥 发表于 2007-5-28 10:12

LZ到底在国内有没有老婆???!!!

请回答!!!!!!

cmh 发表于 2007-5-28 10:25

等待牛人曝料......$汗$

qianming1982 发表于 2007-5-28 10:31

:( :( :(

[ 本帖最后由 qianming1982 于 2007-5-28 11:32 编辑 ]

海棠 发表于 2007-5-28 10:38

怎么有这么多人想帮LZ?他真的值得帮么?这卡里的钱,到底是前女友盗走的,还是当初给人家开张卡,送给人家的?又或者是给人家打生活费用的帐号呢?我真的很怀疑。LZ拿银子砸人家小姑娘,不是说几千欧都出去了的,还会在乎这千八的钱?现在一口咬定,说没授权,是她偷的,大家听到的都是一面之词啊。LZ既然之前几千欧的买衣服买鞋袜的,还给零花钱现金,那个小姑娘直接说钱花光了找LZ要,以LZ当时追人家的状态,肯定不说二话就往外拿啊,还至于偷拿他的卡么?$闭嘴$

至于LZ后来又说什么假简历之类,谁找工作的时候不往自己脸上贴金啊,稍微有些夸大,根本不算什么。

劝LZ一句,真正的爱情,不是金钱可以买得到的。既然决定用钱买,投资总是有风险的。如果什么都是明码标价的话,LZ你未见得吃亏哟!也没见哪个富商包明星,然后再收回当初送的别墅的$m7$

nnsoya 发表于 2007-5-28 10:56

明天还要这女孩呕吐他请吃的大餐。。。。。。。

bbqbaobao 发表于 2007-5-28 10:57

rosenlilian 发表于 2007-5-28 11:15

找个德语好的帮你去警察局报案.

Keano 发表于 2007-5-28 12:18

原帖由 落花微雨 于 2007-5-27 11: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不是已经都说了是女友了吗
不过说句不应该说的话,我倒是很佩服这个女孩,虽然后面拿人家的银行卡不应该,太愚蠢了,但是前面可以花掉LZ那么多钱,还是个蛮又本身的女孩呢,总比给男人倒贴了还人白睡了然后 ...

:D :D

作为男人,LZ的处境刚好相反,花了很多钱,还没睡着,人才两空,于是狠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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