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人到处有,这里特别多
支持你朋友。 可是有点想不通, 女公仆的包包应该在玻璃窗后面, 你朋友怎么顺的?第二个问题, 公仆们一般很注意, 一般不会提着lv的包包上班。。。
牛!
强帖,进来膜拜一下。照着楼主这种说话,以后有人惹了我,我就偷他的东西,杀他的人,谁让他有错在先的。
{:4_297:}
如果这叫偷的话,我朋友偷得光明正大。我朋友可以正视任何人的质疑。拿回自己的东西,对得起天地良心。
作为一个穷学生,你们可曾给灾区一下就捐出200欧。
律师说了,只要认定这个包不是私人的,德国法律拿我朋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这里,我不想爬楼了
觉得楼主不知道怎么思考问题的
每个人都像你们这么想
这世界,乱套了!!!!
对政府的不满不能作为违法偷盗的理由,偷盗他人私人财物,有罪
我有一朋友,去年地震捐了200欧,朋友也不容易,是学生,钱都是辛苦赚的。
今年看报纸消息,捐款80%都被当官的私吞了。朋友心里很不爽。
最近朋友去领事馆换护照,打了接近100次电话,那些驻外公仆态度极为恶劣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5: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我是越来越无语了,这版还是开个专栏吧。。。。偷窃版,这样便于管理和统一解答此类问题。
强贴一定要留名
来晚了来晚了!这么震撼的帖子我竟然今天才发现,我比LZ的朋友都有罪{:4_302:}
没有这么发泄的阿,你的朋友也太冲动了。。。
无语~~~
别人犯罪,不代表你就可以犯罪。否则,和自己痛恨的贪官污吏有什么区别?
强贴留名{:5_340:}{:5_340:}
这帖子是搞笑的吧
我觉得明显是一个坑,你们听说“坑”么? 现在开始有无聊的人在这儿挖坑了
{:4_297:}
今天晚上回家路上,迎面过来一个长得很性感的德国少女,大概15,6岁的样子,发育的狂好,穿的极端暴露,趁我不注意上来掏我的裤裆,并跪下来解我裤带要给我口交,我疯狂的挣扎反抗因为我是好孩子知道婚前性关系不好,但无奈还是被这个陌生少女征服,现在我才24岁,就已经被这样夺走了第一次,我感觉很痛苦,请问我应该怎样讨回公道?? ----- This is what “坑” means u dumb asses.
楼主,不管是不是真的,给你出个主意,就说你你朋友认定这个是假的LV,所以拿了,打假人人有责嘛,你朋友也厉害,是不是用的五鬼运财的招式啊,可以隔玻璃取物,呵呵
楼主,你一点也不要担心,明天我在打牌的时候给默克尔,奥巴马,小萨和胡哥他们说一下,大家一起说个好话,我就不信德国警察局不给点面子,实在不行的话,后天我包架A380把中国13亿人都叫过来,看他德国警察还有时间管这事不,你认为这主意怎样?
楼主可以给律师的电话给我吗,我最近想去德国国家博物馆用我给德国缴的税换几件二手东西,可能需要一个好点的律师,请给我电话01663284328
{:5_355:}LS的都太强了!!顶
{:4_289:}
申请难民吧
本帖最后由 考拉倩倩 于 2009-8-26 15:28 编辑
如果这叫偷的话,我朋友偷得光明正大。我朋友可以正视任何人的质疑。拿回自己的东西,对得起天地良心。
作为一个穷学生,你们可曾给灾区一下就捐出200欧。
律师说了,只要认定这个包不是私人的,德国法律拿我朋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的意思是,偷还分偷偷摸摸和光明正大
我也捐了钱,也是穷学生,捐得不多,但是也是一份心意。
他捐200欧,通过银行把钱追回来,还是正当行为,因为那是自己的钱
在人不注意下,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是偷是什么?不管什么理由,偷就是偷啊
不过我还真觉得是坑。。。{:5_393:}
这LV并不算大使馆的东西啊,题目应该改一下:偷了中国大使馆黑心工作人员的赃物。。。。
后来是怎么证明的LV不是“私物”是“公物”的?
老说朋友干吗? 你朋友有你就够了。还要什么律师呢?做人偷东西还很正大光明地说出来而且还理直气壮的,你真得很有问题!如果你以后杀了人,也说是因为你有孩子, 为世界上多一个人做了贡献,现在再少一个也是可以的。对吗?Fuleyou!
{:4_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