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干了坏事,总是说为了革命死人也是没办法的事。于是现在就有人学会了为了反腐败偷东西也是没办法的事。在伟大的祖国用不道德的手段追求高尚的主义思想什么的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惜在这里用不合法的手段达成合法的目标在好几十年前就成了不道德的事。拉倒吧,这个事还有什么好讨论的,那个家伙死定了。
哈哈,你可以当个警察。 105# stromstone
如果这叫偷的话,我朋友偷得光明正大。我朋友可以正视任何人的质疑。拿回自己的东西,对得起天地良心。
作为一个穷学生,你们可曾给灾区一下就捐出200欧。
律师说了,只要认定这个包不是私人的,德国法律拿我朋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的lv包里应该还有钱包。。那你朋友也不亏!!!
{:5_389:}
他人有错,不证明自己违法是对的。
买基金,亏了,说明基金经理人运作得不好,说明自己委托信任的人不对,可以下次换个基金买;但不应该夺取基金工作人员的私人财产。这个工作人员未必就是操盘手,操盘手也未必就能 ...
0nod 发表于 2009-8-14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本来就是两码事。偷就是偷,还整的自己跟个英雄似的。
文明版杨佳啊。
lz啊,去发到新闻版吧,会有很多精英支持你的。
人家杨佳被警察粗暴对待了,怒杀7个文职警员。你朋友捐了款,现在拿办事人员的lv包。 以这个逻辑lz你那个朋友还是别回国了。回国有那么多贪官,你朋友还不上市政府去摸皮夹子啊。
林子大了还真是什么鸟都有。
他人有错,不证明自己违法是对的。
买基金,亏了,说明基金经理人运作得不好,说明自己委托信任的人不对,可以下次换个基金买;但不应该夺取基金工作人员的私人财产。这个工作人员未必就是操盘手,操盘手也未必就能 ...
0nod 发表于 2009-8-14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冤枉基金经理人了,别人可没有把钱放进自己的腰包,也不是故意要亏钱的。
不要脸啊!偷东西的藉口真是五花八门!
你朋友这都是什么理论呀
{:7_440:}惊死人了。。。。。。。
这个滑稽帖还健在,再踩一脚懒得看了
能过百么
这个想法很独特
再踩一下看看........
别捐不就行了。真是自己多事
这属于两肋插刀的江湖人物
五百?
陈留张部,你妈喊你回家吃饭~~~
本帖最后由 无心 于 2009-8-15 07:50 编辑
人世间还有正义,朋友开始很难过,害怕大使馆给他备了案,以后回国都不行了,现在想通了,人世间还有正义,德国法院没判定之前,谁也不能说这是偷。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是不要脸到了极点了!!你少在这里骗人了,使馆不论你有任何特殊问题都绝对不会让你进里面去的,你就是神经病!去使馆办事,材料齐了就办,没齐下次再来,没有任何人会放你进去谈,谁知道你是不是恐怖分子啊,知道使馆连PUTZENFRAU都不会雇吗?知道为什么办理捐款这类杂事的都是家属吗?因为安全和保密问题,谁会放陌生人进里面去?超级脑残!你去的哪个使馆?找的哪个律师?
理解使馆工作人员的不容易了。
人家能派外驻,也是捐了银子的,怎么的也得算着挣回来。国内那个官员不贪,难道就因此要把全部中国人都杀光马
偷东西也有理由得。杀人抢劫也可以有理由了。
首先,这种逻辑就不成立
房子是一隔间一隔间的,谁知道有监视录像啊,女公仆离开隔间去找文件,朋友看见lv包,就拿了揣在自己背包里。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太弱智了,大使馆外几公里都有监控录像,看来那些到使馆抗议的轮子们是不知道的,他们的光辉形象都记录下来了
这有点是非不分了吧?
LZ和LZ所谓的朋友(如果真有的话)都是恬不知耻之人。{:5_349:}
LV是使馆财产么?{:5_350:}
哇!还有这么神奇的贴
东西偷就是偷如果你是签证完之后忘记了把它当成自己的了也就无所谓了,这个在法律上最多算疏忽
其次在大使馆的话应该等于是在中国内地,德国一个卷毛警察有什么资格过问?,莫非大使馆的人是文盲,连这点都不懂,是不是公仆的行政能力不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