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368:}
{:4_280:}强贴留名
这个想法很独特。。
强人{:5_331:}
丢人,只有不要脸的,没有这么不要脸的。。。。。。。。{:5_330:}
算是本月最强贴了! {:5_394:}
从情理上我支持你朋友的做法. 但是似乎是违法的.
{:4_294:}
没人觉得这个是编的么 {:5_314:}
情支持我的朋友。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5: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6_407:}
情支持我的朋友。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5: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朋友的想法太奇怪了.......
难道楼主是来娱乐大家的{:5_314:}
{:5_355:}
strange, strong, stupid
{:5_383:}留名。
骗点击也不是这么骗法的{:5_332:}
没人觉得这个是编的么 {:5_314:}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09-8-13 16:0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文笔和结构上看,是 个难民水平,不会有留学生是他朋友的
http://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990669&extra=page%3D1
抢银行被抓时可以说,这是因为国内的贪官污吏太多了。。。。。。。。{:5_387:}
贪官可以吞掉亿万巨资,朋友偷公仆一个lv包,根本不能算偷,就是理直气壮拿回自己被贪的200欧元捐款。人家办事的可没有拿过你的200欧元,你又有什么权利去偷人家的东西?中国的教育真是太有问题了,都是成年人了,怎 ...
zalish 发表于 2009-8-13 16:0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竟然还会被lz这样的人给骗,你才是教育问题的赝品啊
骗贴的吧{:5_357:}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没定案判决的,都不算犯罪,贪污也是一样
你不信算了。
我们现在只希望我的朋友能留下来。他的行为不是偷窃。
正在向绿党的外国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朋友拿回自己的东西,不是偷窃。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0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忘记去各大媒体求一下援助,还有找钱跃进等民主人士,他可是维权专家啊,专门维护你们权利的
生命不息,娱乐不止,娃哈哈。。。{:4_278:}
这个是两码是:
钱被官员贪污了,你可以通过别的办法把钱从中国政府的官员手里拿回来,正当不正当的手段都可以,都支持!
但是顺手偷这个东西明显不行,而且明显动机不纯,不能混为一谈!
逻辑混乱{:5_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