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2 发表于 2009-8-13 16:13

异常强大。。。

天山童姥 发表于 2009-8-13 16:14


高见
实在是高见
不会你朋友一开始
就是这么打算的吧
真有先见之明

那让你朋友
赶紧去加入运独轮组织去吧
他们现在正在缺人呢
正需要你朋友这样的
被政府“欺压”过的
苦大仇深的人才
去为他们的事业 ...
山中翁 发表于 2009-8-13 17: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怎么知道他朋友不是这些组织的,说不定早就是了{:5_387:}

infors 发表于 2009-8-13 16:14

孩子,幼稚的孩子...呵呵呵

小七七 发表于 2009-8-13 16:14

lsd,绿党这次选输了会怪你朋友的
德国就这样容留了一批没智商的难民{:5_319:}
气愤的人 发表于 2009-8-13 17: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5_319:}
{:5_319:}

changtu 发表于 2009-8-13 16:14

号外,号外,谁想入德国籍,都去大使馆“拿”东西啊。

天山童姥 发表于 2009-8-13 16:15

楼主,发帖和回帖的热情要鼓励
别忘记一会儿去烧饭和吃饭啊,
日子还长着呢
气愤的人 发表于 2009-8-13 17: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妈妈喊他回去吃晚饭去了{:5_387:}

blurryblue 发表于 2009-8-13 16:16

拿她LV包算轻的,应该直接拿命来。

Blüte 发表于 2009-8-13 16:16

mark

我还活着 发表于 2009-8-13 16:18



当然会通报的。

绿党推荐的律师人很好,可以肯定说,我朋友肯定不会遣返,

这个案子如果遣返回中国,不是偷窃,是什么危害国家罪,律师说了,就凭这一点,我朋友一辈子都不用担心被遣返回去。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7: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太搞笑了,太强大了{:4_297:} {:4_283:} 恭喜LZ你的朋友,一辈子就在德国吧。给我们国家精神病院也好藤个空位{:4_283:}

orange_tulip 发表于 2009-8-13 16:21

{:4_297:}强贴留名

Nimm2 发表于 2009-8-13 16:22

{:4_291:}

Lining 发表于 2009-8-13 16:23

办理换护照都在窗口办,你朋友还能够得着人家的包?编故事也有点水平行不。

这个编故事水平就和那个什么西瓜尝了一口超市被抓一样,太假了

柏林党卫军 发表于 2009-8-13 16:23

壮士呀壮士

stromstone 发表于 2009-8-13 16:24

唉,无语了
感觉lz和你那个朋友心连心了,什么问题你都能替你朋友回答,根本不用问你朋友怎么想的,而已是立马就回答

真是你朋友的事情,还是你的事情,还是...
不信啊,编了逗大家的吧

cavendish 发表于 2009-8-13 16:29

{:4_294:}强悍

Lee911 发表于 2009-8-13 16:29

太弓虽了,热线有史以来十大强帖之首,PF死你了,我不潜水了,等待后续!!!!!

talentjyn 发表于 2009-8-13 16:30

不管怎么样,这个总是偷吧

xuzhiwen 发表于 2009-8-13 16:30

要看检察官脑袋里装的是糨糊,还是脑髓。非常好奇沟通结果,希望楼主记得连载啊!

XiaoNueRen 发表于 2009-8-13 16:34

136# Lee911

lz告述我他们的包都放在那,我下回去也想偷一个。 或者我们先想个办法,把监视镜头挡住,他们就看不到了{:5_388:}

PimmsL.D.N. 发表于 2009-8-13 16:34

{:5_331:}

FateOfOrc 发表于 2009-8-13 16:35

拿她LV包算轻的,应该直接拿命来。

xuzhiwen 发表于 2009-8-13 16:36



这个你不用操心了,已经从律师那里得到的咨询是,如果把lv包定义为女公仆私人财产,朋友的行为就确实是偷窃,如果定义为领事馆财产,朋友的行为就可以解释为别的。现在朋友在警察局就一口咬定,以为那个lv包是中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1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强的逻辑,那么建议楼主去把中国银行在德国的办事处给搬回家吧。这个更来钱。

salangae 发表于 2009-8-13 16:37

能找个专柜验货吗?就是看这个lv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偷盗的价值就少了,事情还能弄小点?
娱乐大众啊!
lv是假的,就是lv举报她!法国用假的罚款,德国罚款吗?
哈哈,娱乐大众啊

xuzhiwen 发表于 2009-8-13 16:37

建议大家要坚决支持楼主的朋友,以免这样的人渣被送回国,祸害国人。德国适合 它 。

ceth 发表于 2009-8-13 16:41

在这个故事中,最受伤的是那个被偷了lv包的女公务员,因为她也捐了200欧。。。

女公务员:"没天理哈,绿党何在哟~~~"。

sakiel 发表于 2009-8-13 16:44

这个不是坑吧,像法兰领馆是玻璃隔开的,只能从个小窗口递东西,根本不可能偷东西啊,而且有个女工作人员非常nett的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50

Blüte 发表于 2009-8-13 16:52

朋友在德西(具体城市不说免得人肉干扰朋友正常生活),护照已经过期,因为个人事务原因实在无法亲自去法兰克福换本。因此打了n个电话,xxx,公仆算是同意远程办理。但是事后朋友根本没收到新本。没有新本,签证都没法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新护照上面有指纹?纯属好奇。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6:54

HuangWei 发表于 2009-8-13 16:54

强帖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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