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me 发表于 2009-6-16 19:42

未婚夫提出这样的婚前协议,我该怎么保护自己

本帖最后由 papme 于 2009-6-16 22:46 编辑

。。。

文道 发表于 2009-6-16 19:46

挺平等的,你的是你的,他的是他的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6-16 19:48

我也觉得很平等,他提的只是他继承的遗产,他婚后的其他收入的增值还是算你们的共同财产,而且我觉得德国法律貌似更保护弱势方,你不吃亏的。反正就是你占不了她父母的便宜,他也占不了你父母的便宜。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19:54

包括他自己的房子,是他结婚前的财产,这个我理解,我也知道。
但是包括增值部分也是他的,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共同财产投入到他自己的房子的修缮,改造中,这部分的钱也是属于他的。
所以我觉得很不值

jjx 发表于 2009-6-16 19:54

人家又没占你便宜,何来保护自己一说

单品钻 发表于 2009-6-16 19:56

打酱油啊
这是结婚吗?。。。理解有点钱的人就怕人家贪钱,但是觉得mm嫩未来lg的立场未免太客观了吧。。。。
期待有高人帮嫩{:5_378:}

Antja 发表于 2009-6-16 19:59

包括他自己的房子,是他结婚前的财产,这个我理解,我也知道。
但是包括增值部分也是他的,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共同财产投入到他自己的房子的修缮,改造中,这部分的钱也是属于他的。
所以我觉得很不值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19: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也用你们共同财产投入你的房子里不就好了,反正那部分增值的你lg也拿不到任何好处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6-16 20:07

本帖最后由 无声傲歌 于 2009-6-16 23:08 编辑

婚前财产协议很正常。我认为,你可以写明,凡是婚后共同财产部分,即使用于他所有财产的修缮,也仍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因为其用途而改变其性质。
至于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的问题,不动产本来就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用法院地法也是正常。同时,你可以写明,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并在由中国法院管辖。
你如果愿意,可以发协议发给我看一下。

绿坝 发表于 2009-6-16 20:07

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昨天他提出要签婚前协议,之前也提过很多次,我都没有答应。他的父母也都很不高兴,觉得很担心万一离婚后怎么样。昨天他提出,如果不签,就坚决不结婚。说了关于要签的条款,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要怎么写才能保护我的权利。
先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我25,正在写论文准备毕业。不结婚就打算回国,没有觉得一定要留下来。当然会先试着在德国找工作看看。
他,工程师,31,基本上工资不低。父母离异,自己有一套Hause,没有移居去中国的打算,父亲相当有钱。
我们的婚礼是一个月后,在德国的庆祝的酒店,还有别的一切都是他订的,钱也是他付的。我父母来的飞机和留德期间德费用他负责。因为中国结婚订位置都很紧张,所以在中国的明年的庆祝,我也订了,是我父母出的,但是他说中国的钱不能全他出,我父母也要出点。我就说那可以他们多少出点,但是中国收到的礼金,我朋友的礼金归我父母,他朋友的归他。他同意。

现在他提出要签婚前协议。协议的内容是,他从他父母那里继承的一切财产,是一切财产,房产,钱,汽车,一切都是归他所有。包括继承财产的增值部分,利息,房子出租的租金,一切增值的也都是他的钱。1
协议也会写上关于我在中国的房产也是同样的规定,增值部分也是我的。

另外,他想另外在婚前协议中补充说,我们的协议,及今后遇到的问题,将使用德国法,而不是中国法律来施行。

我想知道这份协议,对我会有什么损害。另外,如果我离婚,根据新的婚姻法,因为我现在还没有工作,如果在有工作和没有工作,有小孩但是为了小孩放弃工作的情况下,我都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我的德语没有英语那么好,我想找个专业的中文律师,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慕尼黑这里我搜索了网页,只有搞经济的。

大家能给我些建议吗?

现在要结婚了,说要签协议了。而且他还说,签和不签都是他,又没有什么区别,叫我不要介意。我觉得很有欺骗的感觉。所以想要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PS:包括他自己的房子,是他结婚前的财产,这个我理解,我也知道。
但是包括增值部分也是他的,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共同财产投入到他自己的房子的修缮,改造中,这部分的钱也是属于他的。
所以我觉得很不值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19:4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看看楼上各位同学,都觉得这么平等的协议,你还干嘛?
难道结婚就是为了骗钱骗身份?

MR.OIL 发表于 2009-6-16 20:09

我也觉得很平等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20:11


楼主,看看楼上各位同学,都觉得这么平等的协议,你还干嘛?
难道结婚就是为了骗钱骗身份?
绿坝 发表于 2009-6-16 2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我并不想成为德国人
第二,我并没有一定要待在德国。
钱我有,身份我不希罕
但是如果我结婚了,放弃中国的事业和他来了德国,然后他和我离婚了。我绝对不会甘心。为了减少这种可能性,和为了减少这种事情的伤害性。我想保护自己。就是这样
我想,这个合同让他离婚没有那么大的顾虑,但是至少我要加上些条款,让他离婚有顾虑。

cosimo 发表于 2009-6-16 20:12


那你也用你们共同财产投入你的房子里不就好了,反正那部分增值的你lg也拿不到任何好处
Antja 发表于 2009-6-16 19: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lz mm没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怎么能有话语权把共同财产投入lz mm的房子里?
个人认为增值部分也不愿意和自己的lp分享有点过分

绿坝 发表于 2009-6-16 20:13



第一,我并不想成为德国人
第二,我并没有一定要待在德国。
钱我有,身份我不希罕
但是如果我结婚了,放弃中国的事业和他来了德国,然后他和我离婚了。我绝对不会甘心。为了减少这种可能性,和为了减少这种事 ...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20:1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有第一第二,你又说德语不好,那肯定不懂德国文化,
说明你俩不合适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09-6-16 20:13



第一,我并不想成为德国人
第二,我并没有一定要待在德国。
钱我有,身份我不希罕
但是如果我结婚了,放弃中国的事业和他来了德国,然后他和我离婚了。我绝对不会甘心。为了减少这种可能性,和为了减少这种事 ...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种想法很正常啊,你老公也是这个想法啊,他怕你结婚了跑了,拿他那么多钱,这个规定也是约束你啊。怎么你想不开,就不允许你老公想不开啊?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6-16 20:13

你有你自己的想法,为什么不表达出来给大家听听{:5_362:}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20:14

婚前财产协议很正常。我认为,你可以写明,凡是婚后共同财产部分,即使用于他所有财产的修缮,也仍旧属于公共财产的范围,不因为其用途而改变其性质。
至于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的问题,不动产本来就属于不动产所在地 ...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6-16 2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协议现在我们还没签,我们讨论了下条款。
因为我也不是很清楚德国的婚姻法具体,只是知道大概。
我们打算明天找律师,拟合同,如果有合同草稿的话,我会发给你的。谢谢你的帮助和回复。

绿坝 发表于 2009-6-16 20:14


你这种想法很正常啊,你老公也是这个想法啊,他怕你结婚了跑了,拿他那么多钱,这个规定也是约束你啊。怎么你想不开,就不允许你老公想不开啊?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09-6-16 20:1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俩人互相猜疑,而且语言文化不通。。。还想不开。。。

estha 发表于 2009-6-16 20:15

是很平等,但就是不舒服,结婚前一个月说不签就不结婚。。。有点难过啊~~

beagle 发表于 2009-6-16 20:15

绿坝 发表于 2009-6-16 20:16

应该是他父母嫌嫩穷想贪他们的钱吧, 嫩LG舍不得放弃他父母的财产才要签的吧.
这种事有听说过, 女方还是德国人呢, (外国人的话很多JP德国父母估计就更担心钱被人分了吧)

如果嫩也不想他父母的钱, 说实在签了也没啥 ...
beagle 发表于 2009-6-16 20:1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说:钱我有,身份我不希罕

blumchen 发表于 2009-6-16 20:17

对你们的前景表示悲观,很不好的开头和信号。。。

墨水壶 发表于 2009-6-16 20:17

结婚前就这样相互之间动个小心眼啥的,以后……

lina08 发表于 2009-6-16 20:18

绿坝 发表于 2009-6-16 20:20


LZ 这德语...{:5_386:} 楼主就认了吧! 31就这么有钱很难得.
很好奇, 他这么年轻就买房了.很了不起呀!   另外我是不回迁这种合同的{:5_387:}
lina08 发表于 2009-6-16 20:1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词,倒说明不了啥。。。说句话才知道,呵呵

影儿 发表于 2009-6-16 20:20

要是这么说,你老公不更得担心了,他不比你们家有钱啊= =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6-16 20:21

LZ不用客气,大家同时中国人,在异乡应该互相帮助。

不过,想对各位说一句,其实不论公平不公平,只要利益有冲突,大家都会捍卫自己的利益,法律只是武器而已。德国社会其他法律定得都算公正,但在执行的时候,就难道没有对中国人歧视么?合理利用法律武器,对付德国人,争取中国同胞的利益,也算为大家在平时人气吞声的事出口气吧!

papme 发表于 2009-6-16 20:23


如果lz mm没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怎么能有话语权把共同财产投入lz mm的房子里?
个人认为增值部分也不愿意和自己的lp分享有点过分
cosimo 发表于 2009-6-16 20: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工作是他要求放弃的
住在这里也是他要求的
他也说过,这样对我不好,他的工资就是所有我们的共同财产,这点完全没有疑义。当然我可以投入到我的房子啊。

Spiesser 发表于 2009-6-16 20:23

他给他父母一个交待没什么不对。
毕竟人家父母那么多钱,肯定要sicher给他儿子,而不是给了儿子的前妻。
其他的,人家没说他的婚后财产分开阿。觉得还是认真地。

Spiesser 发表于 2009-6-16 20:24

你觉得不安全,自己也工作好了。没什么办不到的。加上你老公那么有钱,你真没什么压力,可以慢慢找自己喜欢的工作。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09-6-16 20:24

LZ不用客气,大家同时中国人,在异乡应该互相帮助。

不过,想对各位说一句,其实不论公平不公平,只要利益有冲突,大家都会捍卫自己的利益,法律只是武器而已。德国社会其他法律定得都算公正,但在执行的时候,就 ...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6-16 20: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兄弟,这婚前财产协议不只是针对中国人的,德国人之间也是很平常的。许LZ捍卫自己的权利就不许人家老公捍卫自己的权利啊?楼上童鞋都说了:很平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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