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图]我的闺中密友背着我和我的男友恋上了。
我和我的闺中密友是在2001年年初在ESSEN读语言班的认识的,并成为我在德国最好的朋友。我和她无话不说,碰到事情我总是第一个想到她,和他商量亲诉。可是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的出其不意,就在我2004年1-2月份打工期间,我的闺中密友就和我的男友联系密集。而我对她没有任何怀疑。
可是就在2004-2-15 情人节一过完,我的男友留给我一封信… … ,就此失踪一个礼拜。后来我才知道当天他就住到我闺中密友家中。
而我呢,像一个热锅上的蚂蚁,对我男友的举动,有点莫名其妙不知所措,和往常一样,我照旧拨通我第一个想哭诉的对象——我的闺中密友,向她亲诉,我是多么的信任她。… …
后来一切的真相给我知道了,但是我还是认为我的闺中密友不会对我做出此事,临回国前我特地找她,谈一谈。她是这样说的,寒假里她很无聊,他在德国4年了没有男朋友,现在终于有了我为什么要放弃。
我听了……
2004-4-30我带着满身的伤痛回了中国。2004-6--20我从中国回来了,而我此次回来就是办好一些手续彻底回国。女人为何为难女人呢?
我的闺中密友背着我和我的男友恋上了。
照片一, 2003-9 很多朋友去柏林玩,我们三人合影(右边是我的闺中密友)照片二,2004-2-14 过情人节 (男友写信向我提出分手,失踪一个礼拜)
照片三,2004- 3-3装做若无其事,来我家的合影 MM,这中事情很难说清楚是非黑白。
不过对感情不忠的男人实在不值得你爱。
不要想过去,好好面对现在,幸福就在你眼前啦~~~~~`` 这种男人和朋友早点认清早点好,省的上当受骗一辈子,没什么可惜的.但是MM为什么要回国呢?为了他们不值得这样做.希望MM早点调整好心态,找到真正的爱人和朋友. 照片2 照片 3 这么猥琐的人不要也罢
可以理解MM的心情和感受,曾经听过一个有类似经历的女友讲过,
那是一种常人无法想象的切肤之痛。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我说的这个女友现在走出了这个阴影,离开了她以前生活的城市,有了自己的家-老公和一个可爱的BB,她说“没有爱也就不再有恨”,她现在爱她的先生,所以对以前那个人和以前的好友,她虽然永远不能原谅,但是心里却不再有恨了。痛苦没有人能替你扛,但是坚强一些,勇敢一些,真心祝福你早日走出来。还有,如果你只是因为这件事而要中断学业回国的话,一定要三思啊,现在事已经毁了你眼前的幸福,不能再让它影响你的将来(学业)。
另外:理解MM的感觉,但是能否将事件相关人员真实姓名和照片隐去,这样比较合适。谢谢。 $出大汗$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
这种女人真贱 这种男人现在能背叛你,以后也会同样的背叛你的所谓"闺中密友".MM要放开心胸,现在抽身而退也是最明智的啊.
回复: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
最初由 pangmeimei 发布这种女人真贱
为什么只有女人贱,男人也很贱!$砍$ $汗水$ pf你男朋友滴$佩服阿$
建议斑竹马上删除此帖
http://www.dolc.de/bbs/showthread.php?threadid=93580 楼主MM不要难过了,早点认清这种人的面目也好,可是千万不能委屈了自己,为什么要因为他们离开德国,放弃自己曾经的理想呢?不值得呀……可能MM也需要时间跟空间疗伤,但是我觉得真的不值得为这么两个让人鄙视的人苦自己太久,就象就象…… 你走在路上踩了一坨狗屎,赶紧回家洗干净忘了这件事就好,总不能回去跟那狗屎打上一架吧? (比喻太那个了,希望MM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大家也表拍我呀)$汗水$ $汗水$
难受的时候可以来这里逛逛,我发现这里的JMS都很热情的,找大家说说话散散心。 还能若无其事的去你家?你这个朋友城府很深啊
为什么要回国,不要因为这两个人就毁了自己的前途和生活啊。我们是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来留学。
越是这样,越要好好的生活,好好的活给他们看。他们是一对杀人犯,还是蓄意杀人,你就是时刻提醒他们做下的坏事的,你走了,他们还真以为自己无罪呢
坚强点,毕竟父母花钱供我们出来不容易,为了这样一对人就放弃了,太不值得了 好不容易来了德国,为什么又回去呢??就为了个无耻的男友和一个背叛你的朋友吗?这样也太不值得了吧,男人又不是女人的全部,还是对自己好一点吧。。。好好为自己打算,让时间冲淡一切吧。。。
p.s.小小介意:楼主还是把照片撤了吧,还有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也编辑了吧,我虽然对德国法律不是很懂,但这样终归不是很好,我也很鄙视这两个人,我知道你很气愤,很难过,不过,还是理智一点好。。。我也是为你着想。。。 为什么?
同意红豆饼MM的意见,
也请楼主看第一页上我的贴子,建议删当事人照片和姓名。 那个MM可能做法偏激了点,但是也不能不让她发帖讲自己的事啊。楼主给个理由先吧,为什么要删啊?Sunny 已经给她建议了。 楼主不会就是那个闺中密友吧?!或是那个男朋友? 为什么删?不能删,她又没有诋毁当事人,只是阐述事实,又没有用照片盈利,算不上触犯法律,想怎么贴就怎么贴,除非。。。。楼主就是那个当事人?连别人说话的空间都不给,你算什么啊? 最初由 vincscott 发布楼主不会就是那个闺中密友吧?!或是那个男朋友?
呵呵,我也这么想的。。。不过论坛就是给大家说话的地方嘛。。。。 可以考虑换个假名字,支持楼主 没学过法律不知道MM贴出当事人的照片和真实姓名算不算犯法,如果触犯了法律那还是删掉的好.如果没触犯我觉得不删也无所谓,毕竟这种人需要暴暴光,免得其他人再上当受骗. 松花蛋提议不错。。。。。 最初由 红豆饼 发布
呵呵,我也这么想的。。。不过论坛就是给大家说话的地方嘛。。。。
$同意$ 没学过法律不知道MM贴出当事人的照片和真实姓名算不算犯法,如果触犯了法律那还是删掉的好.如果没触犯我觉得不删也无所谓,毕竟这种人需要暴暴光,免得其他人再上当受骗. 楼主好象激起公愤了…… 古时候,奸夫淫妇可是要浸竹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