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scott 发表于 2004-7-24 13:39

最初由 只做不爱 发布
古时候,奸夫淫妇可是要浸竹笼的
$牛$ $嘎嘎$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13:40

我和当事人不认识,但是我觉得公开别人的照片和姓名,以及单位所在地,是违法的。

金贝贝 发表于 2004-7-24 13:42

为什么要离开德国呢?MM再冷静下来好好想想,这可是关系到你的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一定要想清楚这样做是否值得.关键时刻要坚强一些!

Tresor 发表于 2004-7-24 13:43

那个女孩子贴的是自己的照片,要是片中的人不喜欢,可以以后不再与她合影
狗仔队还拍明星赚钱呢,也没见都交版权费啊?

vincscott 发表于 2004-7-24 13:43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我和当事人不认识,但是我觉得公开别人的照片和姓名,以及单位所在地,是违法的。
那就建议隐去名字地址和照片得了,也不至于建议删贴啊!一上来就要斑竹删贴,没法不让人怀疑你就是当事人。

Tresor 发表于 2004-7-24 13:44

那个女孩子贴的是自己的照片,要是片中的人不喜欢,可以以后不再与她合影
狗仔队还拍明星赚钱呢,也讲人家私事,也没见都交版权费啊?
除非是杜撰的可以告吧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13:46

如果我是当事人,那我就直接去找律师了,呵呵。

可可猪 发表于 2004-7-24 13:51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如果我是当事人,那我就直接去找律师了,呵呵。
干出这种事还要恶人先告状!虽然法律确实制裁不了这种人,但是社会大众还是同情弱者的.法律制裁不了就要靠社会伦理道德了!

firemelody 发表于 2004-7-24 14:00

即使是当事人也没权力想依靠斑竹解决问题,而是应该和那个发贴的女孩子和解才可以!

蓝色海岸 发表于 2004-7-24 14:02

楼主MM一定很痛苦
这也太打击人了,双重打击啊
希望你能早日站起来,坚强的走出阴影。
就当是个教训,明天会过得更好,相信自己

firemelody 发表于 2004-7-24 14:07

楼主不用害怕,我是学法律的,互联网上的法律行为还是知道点的,即使他们去告你,也没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你本人的行为。

时间可以抚平一切。佩服楼主MM的勇气!!$支持1$ $支持1$ $支持1$

pangmeimei 发表于 2004-7-24 14:13

化悲痛为力量

化悲痛为力量,好好的生活。不要再让他们看扁了

katzemiao 发表于 2004-7-24 14:15

为什么要删我的帖子

katzemiao 发表于 2004-7-24 14:25

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flywww 发表于 2004-7-24 14:27

MM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毁了自己的学业真是可惜,偶建议你应该继续留在德国,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不必避讳跟他们见面,只是了解了一些人 ,知道了一些教训,但还是要过自己的生活。偶对这种情况,是一定要报复的,报复的方法就是,我一定努力过的比他们强
^_^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14:30

我同情你的遭遇,但是作为旁观者我希望你能冷静理智解决问题,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建议。

莫愁 发表于 2004-7-24 14:33

回复: 建议斑竹马上删除此帖

怎么能这样?
也应该让她发泄发泄心中的不快

莫愁 发表于 2004-7-24 14:39

最初由 flywww 发布
MM为报复的方法就是,我一定努力过的比他们强
^_^

说得好!
你一定要活得比他们更开心$支持1$

蓝色海岸 发表于 2004-7-24 14:50

楼主可能也是为她好,怕她引起什么法律纠纷,不过不是都有学法律的MM解释了吗。

但是,现在她最好的朋友,最信任的BF都失去了,她能和谁诉苦,身边一般的朋友可能都和现在的那一对认识,也不好说什么。
在德国学习,打工压力那么,只能到这里来发泄一下,否则真会痛苦死

dkny_de 发表于 2004-7-24 14:55

其实感情也就那么回事

我们的生活中心不是止有爱情,
还有别的事情都等着我们去做,去发掘~~

其实你的BF真的不适合你,那么轻易就可以离开一个人的男人,是好男人吗?

sugarbaby 发表于 2004-7-24 15:01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我和当事人不认识,但是我觉得公开别人的照片和姓名,以及单位所在地,是违法的。

这种人就应该拿出来让人唾骂! 现在出国的人很多都丢弃了自己的道德准则,就是因为觉得在国外怎么胡作非为都没有人说,没有人管。要是这个社会没有一个道德准则将会变成怎样的一个社会呢。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15:02

无奇不有,无奇不有~ 无奇不有阿~~~~~~~~~` 还能再神奇点吗?

duoduo_dd 发表于 2004-7-24 15:08

最初由 sugarbaby 发布
这种人就应该拿出来让人唾骂! 现在出国的人很多都丢弃了自己的道德准则,就是因为觉得在国外怎么胡作非为都没有人说,没有人管。要是这个社会没有一个道德准则将会变成怎样的一个社会呢。

mm说的对!!$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duoduo_dd 发表于 2004-7-24 15:08

最初由 sugarbaby 发布
这种人就应该拿出来让人唾骂! 现在出国的人很多都丢弃了自己的道德准则,就是因为觉得在国外怎么胡作非为都没有人说,没有人管。要是这个社会没有一个道德准则将会变成怎样的一个社会呢。

mm说的对!!$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开始 发表于 2004-7-24 15:09

林子大了 什么鸟都有

盛大咖啡 发表于 2004-7-24 15:23

没事,呼了一口气,帖子还在~~

咖啡豆 发表于 2004-7-24 15:25

最初由 li6bonn 发布
如果我是当事人,那我就直接去找律师了,呵呵。


说你不是当事人,谁会信啊?

做了还怕别人说!!!

luisa 发表于 2004-7-24 15:27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说得真好!

不过也希望楼主静心下来,考虑一下自己的生活,不能为了一段感情就放弃自己。
还有,同时也希望考虑到别人的建议,把照片和名字去掉,既然都知道了不能为难女人,
那么还是给别人留点情面吧,这样对大家都好,尤其是当你回头再看的时候,有的只是
对自己的佩服和对别人的宽容。

其实只有感情的事情才没有绝对的答案,一段感情的流失双方都有责任,善待自己才是真

katzemiao 发表于 2004-7-24 15:29

现在我对朋友的价值观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开始不信任任何人

青青子衿 发表于 2004-7-24 15:40

楼主:时间会磨平一切,你今天在乎的,未必是你以后还能想的起来的。就算你暂时对所有人都没有信心,也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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