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11-6-8 20:24
大概她的点的说,以前那么残忍的死刑方法,到现在的死刑方法是一种人文关怀的进步,那么这种进步还可以 ...
春慵画闲 发表于 2011-6-8 20: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大概跟相信终有一天人类社会会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一样
{:4_294:}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1-6-8 20:24
哦,那我是道听途说了。哪儿能看到他的整段原话呢?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去yoku上搜索药家鑫 孔庆东。。。孔庆东整体发言是在批判为药家鑫开脱的媒体。。。有人只把说得最激动的一句话截取出来。。。
香草柚子
发表于 2011-6-8 20:26
请多看看美国的律政节目
区别在于中国可能是用钱权直接交易
美国是用钱权请一群有牌照的人代为交 ...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11-6-8 20: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用法律把交易合法化{:4_30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26
春慵画闲
发表于 2011-6-8 20:27
嗯,大概跟相信终有一天人类社会会实现真正的共产主义一样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11-6-8 20: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_258:}
我始终认为死刑绝不可废
警钟定要长鸣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1-6-8 20:28
我始终认为死刑绝不可废
警钟定要长鸣
春慵画闲 发表于 2011-6-8 20: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summer_lush
发表于 2011-6-8 20:29
二十年前至少没有。。。。现在就不知道了。。。。有空你可以跟李子他爸咨询一下。。。。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1-6-8 20:1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突然想到,这样几枪下去,还有器官能拿来用么。。。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2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30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11-6-8 20:31
我始终认为死刑绝不可废
警钟定要长鸣
春慵画闲 发表于 2011-6-8 20: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5:} 不能同意你更多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1-6-8 20:32
突然想到,这样几枪下去,还有器官能拿来用么。。。
summer_lush 发表于 2011-6-8 2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理解错了。。。是几个人同时开枪。。但是只有一个人的枪里有子弹。。。大家都不知道子弹是从谁的枪里飞出来的。至于器官说,我保留意见。
云上的日子
发表于 2011-6-8 20:47
本帖最后由 云上的日子 于 2011-6-8 23:12 编辑
我知道,要转过这个弯来很不容易。
无辜的生命被弄死了,罪犯罪大恶极。可是这个罪犯就是被千刀万剐也 ...
isolde 发表于 2011-6-8 16: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学音乐的并不是不会犯罪的条件,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希特勒也是个音乐爱好者,还会画上两笔。任何受到所谓高尚教育的人犯罪都不能推脱罪责。
当一个人犯罪以后,对于他的审判就不再掌握在受害人,受害人亲人手上,而是要由社会,由在社会民众道德观基础上建立的法律来判决。听说过杀一儆百吧,不是要不要杀这个"一"的事情,而是要通过这个判决,来防止更多的这么一个"一"发生。
反过来想一下,如果药家鑫不被判死刑会引起什么后果
1. 大部分民众都会说证明了钱可以来买命,药家一定有后台
2.他不死就是挑战民众的道德底线。
3.会有人认为犯罪成本可以无限底,必要的时候可以铤而走险
不要轻易将教育和这种个例联系起来。美国接连发生校园枪击案的时候,倒是没人来质疑美国的教育体系。而且犯罪人几乎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红豆牛奶冰沙
发表于 2011-6-8 20:58
为什么警察要蒙头??马加爵那时也没有蒙啊
luiswong 发表于 2011-6-8 14: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马家爵我记得是注射死刑,不是枪决
pinguinundbear
发表于 2011-6-8 21:11
他家到底什么背景,能假死?
败家专用小号
发表于 2011-6-8 21:19
我觉得楼里有人也太以己度人了
人家受害者家属唯一的愿望就是一命换命
而且也符合现行的法律诉求
有啥可争的呢你又不是受害人
有啥资格在那里说什么感化教育,废除死刑什么的
败家专用小号
发表于 2011-6-8 21:22
死的好死的妙死的瓜瓜叫
他要是活了,我可不敢回国出街得瑟
谁保证不会遇上他这种人
这种人都不能叫罪犯
他们的名字只有一个——变态杀人狂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6-8 21:26
他家到底什么背景,能假死?
pinguinundbear 发表于 2011-6-8 21: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从哪里看到说是假死了?
有人去参观了?还是死后验DNA不对了?
我倒是觉得几乎可以确定是真死了
因为如果他家真的上面那么有人,
就会早早的告诉他家,低调行事
Rainie1986
发表于 2011-6-8 21:33
你的意思是说撞到人后直接送医院积极救助? 这肯定是最妥善的做法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如果当初主动送医院,承担责任,现在没什么事阿
Rainie1986
发表于 2011-6-8 21:36
你从哪里看到说是假死了?
有人去参观了?还是死后验DNA不对了?
我倒是觉得几乎可以确定是真死了 ...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6-8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据说 如果一审以前,药家去张家道歉并取得 谅解,也许药不会被判死刑。但是后来一审判了死刑了,药家才去。
夏天撒野的猪
发表于 2011-6-8 21:38
其实我还挺同情药加薪的父母的。。。
老来丧子只是其中之一。
儿子死了连尸首看不到,明知道器官会被挖走 ...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6-8 16: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同意你!
夏天撒野的猪
发表于 2011-6-8 21:44
本帖最后由 夏天撒野的猪 于 2011-6-8 21:55 编辑
如果仅仅因为这个罪犯就是千刀万剐也挽回不了那个生命的话
那么,很多现行法律索性都不要实行 ...
春慵画闲 发表于 2011-6-8 17: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诈骗犯关到监狱里,让他没有机会祸害别人,同时也对其他人有警戒作用。
那个妹妹想说的 并不是说所有的罪犯都改释放,只是该不该有死刑吧。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1-6-8 21:50
说真的,你太绝对了。
你不能否认还有那么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人继续不知悔改,再一次从事犯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吧?
一般死刑犯才会上脚镣,脚镣很重的,走路都困难,时间久了,脚踝都坏了。一般罪犯只是劳动改造,监狱里黑暗的要命,短时间坐牢又出来反而变得更坏的可不少。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6-8 21:51
据说 如果一审以前,药家去张家道歉并取得 谅解,也许药不会被判死刑。但是后来一审判了死刑了,药家才 ...
Rainie1986 发表于 2011-6-8 21: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到两说了
但把这个事情弄得沸沸扬扬,四处请水军还有砖家
绝对是把万分之一生还机会的儿子直接往死里推阿
dddaisy
发表于 2011-6-8 21:52
回复 120# isolde
我就觉得吧,所有支持废除死刑的人,都应该先签一个状子,声明如果自己碰到这种事情,100%的支持废除杀人犯的死刑,用圣母的情怀包容凶手。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才比较有价值……
夏天撒野的猪
发表于 2011-6-8 21:53
你理解错了。。。是几个人同时开枪。。但是只有一个人的枪里有子弹。。。大家都不知道子弹是从谁的枪里 ...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1-6-8 20: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啊,没有子弹就没有后座力里把,感觉应该不一样吧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6-8 21:56
回复isolde
我就觉得吧,所有支持废除死刑的人,都应该先签一个状子,声明如果自己碰到这种事情 ...
dddaisy 发表于 2011-6-8 21: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刑法和民法不同啊
试用民法的情况,当事人谅解就ok
可是刑法这种,不是由受害者或者亲属提起诉讼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1-6-8 21:58
国内开车的司机嚣张的太多。如今实施罪驾入刑也是个好举措。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6-8 2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国内乱穿马路也太多了,我上次回国就进超市买个糯米粉的10分钟时间,就在超市外面发生起交通事故,120来的时候已经死了,双方都是民工,也木啥说的,目击人(其中有我爹)说,双方都有责任,一个骑电动车过马路都不看汽车,也没走红绿灯和人行道,汽车超速,应该不止70码,那里限速50。
PS:你回来啦,怎么这么晚还上网呢?
geminiyuan
发表于 2011-6-8 21:59
这样啊,没有子弹就没有后座力里把,感觉应该不一样吧
夏天撒野的猪 发表于 2011-6-8 21: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注射死刑也是,好几个医生一人一针,只有一针是毒药
dddaisy
发表于 2011-6-8 22:00
回复 233# 夏天撒野的猪
我才不同情呢,这个杀人犯是他们教育出来的,他们就要负上教育出一个杀人犯祸害别人的责任!
dddaisy
发表于 2011-6-8 22:01
回复 239# geminiyuan
哦,我是说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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