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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东平系列 《春节插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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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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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她可真美啊。”凌戈望着资料夹里的照片由衷地叹息道。
  “你说过了。”简东平漠然地答应了一句,他正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想在年前完成这篇冬日游记就收工回家。今年过年,他说服凌戈在他家吃年夜饭,并且小住几天,所以他也很难得地回绝了驴友的邀请,准备在家里过个完整的春节。
  “哇,她真美啊。”凌戈坐在他办公桌旁边又发出一声叹息。
  “有那么美吗?”简东平嘀咕了一句。
  “你的女朋友开煤气自杀,难道你就一点都不难过吗?”凌戈皱起眉头瞪着他,口气像个妇联干部。
  “不难过。”简东平无动于衷。
  “你真冷血!”
  “凌戈,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跟她早在3年前就分手了。”简东平面无表情地说。他仍然在噼里啪啦地打字。自从认识凌戈后,他就练就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因为想要凌戈在他工作的时候完全不打扰他,那根本就不可能。
  “可是,到现在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很多你跟她的合影呢?真亲热!哼!”凌戈嘟了一下嘴,随后又惋惜地说,“她真可怜,小年夜孤孤单单一个人走上了绝路,我们到她房间的时候,觉得她的房间可真冷,后来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应该不是冷,而是空。她那里几乎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都让她卖了。她真可怜,靠变卖家当生活。”
  简东平没说话。
  “我们在她卧室的抽屉里找到了她写的遗书。你能想象吗,你的模特女朋友江璇,临死的时候,床边只有一双拖鞋,她把鞋都卖了,大冬天只穿一件单衣和一件罩衫,连滑雪衫和毛衣都没有,人都冻青了。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当年你们在一起的照片。你看。”凌戈从资料夹里拿出一张照片给简东平看。
  照片中的简东平笑盈盈地牵着江璇的手一前一后走在山间小路上。简东平记得这张照片,那是2003年秋天,他带她一起去莫干山的时候照的,拍照的是个同行的驴友。当时,江璇还是个天真美丽的19岁女孩,刚跨入广告模特这行不久,那时候的她能接到一个报酬5000元的CASE,就已经高兴地睡不着觉了。
  “James,我要发财了,5000,5000呢。”他记得她曾在被窝里格格笑。
  但谁能想到,她一旦迷失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里,就堕落得比流星还快。他们曾经分手三次,第一次,他从外地回来正好撞见他的美丽小女友吃了摇头丸后在客厅里摇头晃脑地乱舞,他关了音乐,把她的头塞在水龙头下面猛冲了一通,他想让她清醒一下随后就走,他不喜欢看见那样的她。但清醒后的她,立刻从背后抱住了他,并不断地亲吻他的后颈,恳求他别走,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句话他不知道她说了多少遍,那时候他深爱着她,对她的身体、容颜乃至一颦一笑都有深深的依恋,所以他虽然有怨气,但最终还是留下了。
  第二次,当他从昏暗的舞厅把她揪出来时,她已经衣衫不整,迷迷糊糊地跟另一个男人睡了有一个多小时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好朋友,他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曾经发生过什么,但那种放纵沉沦的场面还是让他感到心惊。他有一个多月没理她,后来她再次以她的温柔征服了他,他又一次原谅了她。第三次,他也是从外地回来,看见她瘫倒在床上,他一看便知,那是她刚刚过完瘾,他转身就走,可刚移动步子,她就一个跟头趴在他脚下拉住了他的裤腿,对他说,她再也不犯了,再也不了,要是以前,他可能还会为她的眼泪心动,可那时候,他只担心她的鼻涕会不会掉在他的裤子上,于是他使劲把自己的腿抽出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家。后来,他们就这样分手了,他再也没去找过她。他们之间也再没联系过。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小年夜自杀,但是,他相信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她的遗书上写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想吃饭,但借不到钱。”凌戈难过地说。
  “她自杀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昨天下午。”凌戈拍拍她的资料夹,“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我们查到她昨天下午临死前给你打过一个电话。但时间很短。”
  “昨天?”简东平蓦然想起,昨天下午3点多的时候,他接到过一个陌生的来电,但电话接通后,对方一直没说话,后来他就挂了。难道是江璇?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从他的胃里反了上来,他停止了打字,沉默地注视着电脑屏幕。
  过了好久,他才对凌戈说:“等我写完,我们再聊。我想去看看她出事的地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正发出机器一般的吱吱声。
这回,他是真的被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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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东平,你怎么不吃啊?”凌戈困惑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简东平。他正歪头望着窗外想心事,任凭小火锅里的牛肉、金针菇和虾滑上下翻滚。他一定还在为江璇的那些照片难过,凌戈想到这里,自己的心里也跟着难过起来。
  这时候,他忽然回过头,用异常平静的声音对她说:“把那些照片再拿出来给我看看。”
  他果然在想那些照片。
  “吃饭的时候干吗看这么恶心的东西?”凌戈说,她不想再用那些照片刺激他。
  “给我。”
  他表情严肃,神情黯然,这让她有些怕他,同时也为他担忧。
  “快啊。”他催促道。
  “给你可以,但你要保证,你……再看到那个……嗯……照片”她一边翻她的资料夹,一边说,“你得保证,不能哭……我不想在吃饭的看见别人哭。”
  他哈一声笑出声来:“你管好你自己吧,我才没那么多愁善感呢。”
  凌戈看着他:“你刚刚在房间里,我就觉得你快哭了。”
  “凌戈,我是觉得很难过,但我不会那么失控。”他笑着催促道,“快点快点。”
  “也对,你一向都是冷血动物,我都忘了。”凌戈点点头,瞬间说服了自己。
  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爽快地拿出那叠照片给他。
  “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她嘀咕了一句。
  简东平从里面抽出手烧伤的那张照片看了看后,快速推到凌戈面前。
  “看,这是左手。”他说。
  “那又怎么样?”凌戈对左右的反应向来很慢。
  “你说她写了遗书,是手写的吗?”
  “当然。”
  “那遗书应该不是她写的,江璇是左撇子。她的左手烧伤了,不可能写遗书。”他冷静地说。
  凌戈被他这句话吓了一跳,筷子里夹着的一块午餐肉差点掉下来。
  “你说什么……那也许她是用右手写的呢?”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掏出遗书的复印件给他看。
  “她右手不会写字,如果写,也是歪歪扭扭难看得要命。”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封遗书说道,“她曾经写信给我,我认识她的笔迹,这不是她写的。”
  “是吗,那她给你的信还在吗?”
  “我烧了。”简东平道,随后又问,“你们是怎么判断这封遗书是她写的?”
  “在她的抽屉里找到一张她写的账单,日期是一个多月前,笔迹跟遗书相同,其实,”凌戈把一大块冻豆腐放入火锅中,“我们还没找到其它笔迹证据。你的信真的烧了?”
  他朝她坦然一笑。
  “我说了,我已经都烧了。跟她分手后不久,我就销毁了她给我的所有东西,包括信、礼物、照片。所以我家里什么都找不到。”简东平顿了一顿,问道,“账单在哪来?”
  凌戈掏出账单复印件给他看。他看了一眼就还给了她。
  “这不是她写的,她的字没那么漂亮。”简东平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了一块热腾腾的牛肉片。
  “那么……”
  “凌戈,她可能不是自杀。你们找到她的家人没有?”简东平捞起火锅里所有的牛肉放入调料碗。
  “她母亲在一年前病死了,她只有一个姐姐,但是我们还没联系到她。”凌戈又往火锅了丢了几个虾,简东平刚才的话让她有些心神不宁。难道江璇是他杀?
  一阵沉默。
  “实在没办法,那就找找她的电脑吧。”过了一会儿,简东平说。
  “电脑?”凌戈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哪来的电脑?”
  “你看这张照片,”简东平把那张小腿有伤的照片拿给她看,“这种伤是烫伤,我以前有个同事也有过,那是大冬天,因为天气太冷,把取暖器长时间放在离腿太近的地方烘出来的,不算受伤。一个人站着,不可能有这样的伤,因为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房间里在同一个位置上站那么久,所以只能是坐着。”
  “你是说,她坐着上电脑?”凌戈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
  “现在的人只有在电脑前才会坐那么久。”简东平夹起牛肉片热乎乎地吃起来,“而且我知道她不爱看书,她觉得那太累。”
  “所以……”
  “所以我认为她是被谋杀的,她至少有过两台电器,一台是取暖器,一台是电脑,我们可以去找找那台电脑的行踪。也许她把它卖了,附近就有一个电器二手市场,我们等会儿可以去看看,如果没出手的话,就可以找到她的电脑记录了。”简东平说。
  他脑子真好,凌戈嘴里咬着筷子望着他,在心里由衷地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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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个人来过。”电器行老板看了一眼凌戈手里江璇的照片,冷漠地说。
  简东平果然没猜错。
  “那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凌戈连忙问道。
  “大概两个星期前吧。”电器行老板自顾自低头摆弄着桌上的一台电脑。
  “她卖给你什么?”凌戈一边问一边朝二手电器市场的大门外望去,此刻简东平正坐在车里等她,她只看到车窗上一个浅浅的影子。
  “她啊,一台手提电脑。”电器行老板抬起头想了一想答道。
  “没有取暖器吗?”凌戈问道。
  “我这里不弄取暖器,你到后面去问问。”电器行老板漫不经心地向后一指。
  “她那台电脑,现在卖出去了吗?”
  她的这个问题让电器行老板楞了一下。
  “你等等。”他说,随后他的手便开始在柜台下面翻腾起来,不时发出塑料薄膜摩擦引起的沙沙声。凌戈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交给她,“喏,给你,这是买主的电话?”
  “在你这里买东西的人都会留电话?”凌戈十分意外。
  “不是啦,是这人特意留的。这个女的把电脑卖给我以后没几天,先是一个男的把电脑买了回去,接着第二天,有个女的陪那男的一起来,特意在我这儿留了个电话,说要是有人来打听那个卖电脑的女的,就是那照片上的那个女的,和这台电脑,就去找他们。”电器行的老板说道。
  “他们怎么知道卖电脑的是个女的?”凌戈问道。
  “谁知道。”电器行老板撇了撇嘴道。
  “他们是不是也问你关于卖主的情况了?”
  “啊,是啊,是啊,”电器行老板好像回想起什么,“他们问我,那个卖电脑的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的漂亮女人。我说是的。说实话,我在这里做生意这么久,还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人。所以我印象很深。”
  “其它还问过什么?”
  “没有了,就给我留了个电话,让有兴趣的人去找他们。”电器行老板的脸上忽然压低嗓门说,“我猜,他们认识那个女人。”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是年轻人,穿得还挺体面。”电器行老板说。
  15分钟后,凌戈在电器行完成了她的调查工作,回到了简东平的车里。
  “有收获吗?”他看着她关上车门,问道。
  “有很大的收获。她在这家二手电器市场共出售了三件家电,一台手提电脑,一台取暖器和一台29寸的电视机。”
  “都卖了多少钱?”简东平问道。
  “电脑卖了300块,取暖器20块,电视机400块。最先卖的是电视机,那是一个月前,接着是电脑,两个星期前卖的,最后是取暖器,是出事前四、五天。”
  简东平似乎陷入了沉思。
  “还有吗?”
  凌戈把那张电脑买主留下的电话号码交给简东平。
  “这是什么?”他问道。
  “电脑的买主特意留下的电话,说如果有人来问电脑和江璇的事,就跟他们联系。好奇怪的买主。”凌戈道,忽然,她发现简东平看着那张条子在笑。
  “怎么啦?”凌戈问。
  “我认识这买主。”他一边说,一边发动了车子,“她原来是美食杂志的编辑,做得一手好菜,老爸是名中医,前夫是律师,表姐是你们警察总局的档案员,现在的男朋友,嘿嘿,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警察……走,我们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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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说她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我们警察局的人?而且还英明神武,长得很帅?我们那里哪有这样的人?难道是……郑恒松副局?”
  “这是谁?我不认识。”简东平摇摇头。
  “那还会有谁啊?我们那儿他是最出名的了。”凌戈被简东平的话搞得心痒难耐,一路上问个不停。
  “听说是神枪手。我见过一次,样子有点凶。”简东平好像打了个寒噤。
  “还是神枪手?到底是谁啊?你不要卖关子了好吗?”上了电梯后她还在问他。
  “上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们好像才开始谈,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变化,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莫兰了,我不能乱说。”简东平笑道,忽然话锋一转,“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最喜欢看见她老爸,她老爸可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如果他在,肯定要给我把脉了。”简东平说到这儿,开怀大笑。
  他们很快就到了12楼,简东平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毛衣的漂亮女子奔过来开了门。
  “啊!James!”那个女孩一看见简东平立刻捂住嘴发出一声欢呼。
  “莫兰,老朋友!”简东平欢欣鼓舞地张开双臂,两人亲热地拥抱在了一起,凌戈看见简东平拍拍莫兰的后腰笑道,“腰更细了,运动了吧?”
  “没错,我就爱运动。”莫兰笑着捶了他一拳。
  凌戈曾多次看见简东平跟他的女同事拥抱在一起,她明白那并不表示什么。只不过,她觉得纳闷,难道有文化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都会那么亲热吗?
  两人才刚放开,莫兰就注意到了凌戈。
  “这位是……”莫兰好奇地看着她,“难道是凌戈?”
  凌戈刚想回答,简东平就抢先介绍道:“对,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戈。怎么样,是不是警花一朵?”
  凌戈白了简东平一眼,觉得他自进门之后骨头就轻了三分之一。
  “凌戈,很高兴认识你,以前简东平在我面前老是提起你呢。”莫兰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凌戈进了客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了。”
  简东平还对别人说过这种话?凌戈有些吃惊地回头看了简东平一眼。
  “我是说过。”简东平坦言。
  这下凌戈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连忙别过头去跟莫兰说话。
  “你们认识好久了吗?”她是没话找话。
  “是啊,好几年了,他以前给我们杂志拍过美食照片,拍得很棒,看到那些照片的人个个都要流口水。”莫兰笑着说,目光朝简东平投去,“我们大概有半年没联系了吧。”
  “差不多。”简东平点点头,“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让你写篇小稿子,哪知你一口回绝,说什么自己在帮男朋友破案,现在还是他吗?”简东平带着一脸坏笑问莫兰。
  “当然是他,买电脑的就是他。”莫兰说。
  凌戈听出来,他们是在说莫兰的男朋友,到底是谁呢?这时候,她听到莫兰在跟她说话。
  “凌戈,这儿坐,别客气啊。”莫兰指了指客厅的沙发。
  简东平老实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他用手拍拍身边的多余空间,示意凌戈坐到他身边。只要是身处陌生的环境,凌戈总会情不自禁地对简东平产生依赖,所以看见简东平的手势,她赶紧坐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那位怎么会去买电脑?”简东平问道。
  莫兰给他们倒来了两杯茶。
  “他去年10月破了一个警察局内奸的案子,受了重伤,一开始左手和左腿都动不了,医生说,是子弹压迫了神经,子弹取出来后,虽然好多了,但现在手和腿还不太灵活,还需要每天做练习,所以他想买台电脑练习打字,活动一下手指。”莫兰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的隔层里拿出花生和蜜饯招待凌戈,“凌戈,吃啊,花生是我老爸自己炒的,好香的。”
  “他现在住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快结婚了。等过完年就去登记。”莫兰露出甜甜的微笑,“再说,他受了重伤,除了我也没人可以照顾他啊。”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你说高洁?她去新加坡了。昨天还来信呢。”
  现在他们说的人,凌戈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吃花生。
  “好香啊。”她吃了一颗,立刻就赞叹道。
  “好吃吧,我老爸炒了20斤呢,你爱吃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莫兰热情地说。
  那敢情好,凌戈心道,但又觉得初次见面就拿人家东西,有点不好意思。她回头看看简东平想问问他的意见,哪知他竟然说:
  “我记得你家过年时做的酱油肉很好吃,等会儿割点给我吧。”
  “没问题,我爸最近在疯狂地做年货,我们家的食物吃都吃不完,摆都摆不下,我不仅可以给你酱油肉,腌青鱼块,虾油露鸡、水笋烧肉,还有他亲手做的大蒜牛肉辣酱。你最好多带点辣酱回去,我们家现在就只有高竞和我爸吃那个,我跟我妈都不吃大蒜,我们都恨死那个味道了,一打开辣酱瓶盖,满屋子都是大蒜味道,偏偏我爸还做了很多,嗨,天下对身体有益的食物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专拣臭的做。”莫兰怨声载道,凌戈却听得津津有味,好羡慕莫兰,有个那么爱做菜的爸爸,想当年,她自己的老爸除了会烧青菜面和大排骨,其它什么都不会做,而且每到过年,老爸不是值班就是加倍,凌戈几乎年年大年夜都是自己过的,多半时间她都是自己蒸一碗八宝饭,喝杯白开水了事……真羡慕莫兰。
  “你老爸今年回来过年,你们家可真热闹了。”简东平说。
  “他以后都不去法国了,他已经结束那边的诊所了,可能过完年,他会跟他的朋友在这里开一个新的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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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到时候我来看病,给我打八折啊。”简东平笑道。
  “没问题,我老爸认识你。说不定给你免费看呢。可惜他今天跟我妈一起出去买东西了,不然看到你来,他一定特别高兴。”莫兰说,这时候,“叮咚,”有人按响了门铃,“啊,他回来了。”莫兰笑着说了一句,奔过去开门。
  难道是莫兰那个当警察的男朋友回来了?凌戈的心头一阵兴奋。谜底快揭开了。到底会是谁呢?
  门开了,一个高个男人拄着手杖走了进来,一看见那张脸,凌戈的心就往下一沉,完了!是凶杀科的高科长,曾经因为她开枪走火差点受伤的高竞高科长,曾经骂她是最不称职警察的高科长!嗨,要是不来就好了。
  不过,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一向在她面前一本正经,一脸严肃的高科长,一进门,竟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向莫兰抱怨。
  “以后还是你跟我一起去买东西吧,那些大妈都嫌我付账慢,她们一直说我,一直说我,烦死我了,还有人还插队,我真想一枪毙了那个插队的人!”高竞一边说话,一边气呼呼地把一包从超级市场买来的调料丢在地上。
  “是你自己要一个人去的。”
  “其实我还是希望你跟我一起去,我只是没说。桂花糖芋艿烧好了没有,我好饿啊。”高科长伸长脖子在空气里嗅了嗅。
  被他这么一说,凌戈也感觉屋子里有股桂花的香味。
  “高竞,我们有客人。”莫兰温柔地替他取下围巾提醒道。
  “找电脑的人来了?”高竞马上问,他的头转了过来。
  凌戈真希望有个地洞可以让她钻下去,好尴尬啊,想想看,她曾经因为分不清左右,差点用枪打爆他的脑袋,幸亏她枪法太烂。
  “凌戈?”高竞大惊。
  凌戈看见领导向来害怕,更何况是曾经骂过她的高竞,她可从来没觉得他帅,只觉得他凶,而且凶得不得了,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腿都发软了,她身不由己地站起身向他敬了个礼。
  “高,高科长。”她声音都发抖了。
  高竞一下子笑了出来。这还是凌戈第一次看见他笑,她觉得他好像霎那间小了10岁。
  “小凌,这是在家里,不用拘束。”他温和地说。
  屋子里的人都在笑,凌戈觉得自己好傻。
  “高竞,你先去洗手,桂花糖芋艿早就烧好了。”莫兰拍拍他的肩膀像哄小孩似的,“等会儿咱们一边吃一边说。”
  “桂花放多点。”高竞叮嘱了一句,便一瘸一拐进了盥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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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戈觉得高竞比上次见面瘦了很多,大概是受重伤的原因吧。她正在琢磨等会儿该跟高竞说些什么,就听到简东平凑到她耳边,低声问道:
  “你怎么啦?没事敬什么礼啊!”
  “他就是以前骂过我的那个黑皮虎。凶得要命呢。”凌戈小声答道。
  简东平笑道:“你别怕,我们现在是娘家人,高竞再凶也凶不过莫兰。”
  “莫兰凶?我怎么没看出来。”凌戈看见莫兰走进了厨房,她一定是去盛桂花糖芋艿了,可惜跟高科长一起吃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好了,别说了。”简东平说了一句,凌戈一抬头,看见已经换了一件蓝色毛衣的高竞正一瘸一拐地朝他们走来,今天的他看上去颇为亲切。
  “你好,我是莫兰的朋友。是我在找那台电脑。”简东平站起身跟高竞握了握手。
  “我本来想练习打字的,我的手不太好,莫兰说,既然只是练习打字就买个便宜的吧,所以我就去了二手电器市场,恰好那台电脑摆在外面,我看挺小巧的,分量比较轻,就买下了。”高竞在简东平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莫兰说,你可能会来,果真没错。”
  “莫兰为什么会这么认为?”简东平拉着凌戈重新坐下,“难道电脑里提到了我?”
  “何止提到。那上面有你的很多照片。”高竞爽朗地笑了,凌戈发现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跟简东平之间移来移去。
  “什么照片?”简东平皱了皱眉头。
  “等你把电脑拿回去后自己看吧。”高竞又看了一眼凌戈,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下去,“是你跟那女孩在一起的时候拍的照片,有二十几张。”
  “二十几张?!都是……我跟她的?”简东平好像很意外。
  “对,都是你跟她的。莫兰说,她认识那个女孩,她是个模特,以前是你的……嗯,女朋友。”高竞说到这儿又忍不住看看凌戈。
  凌戈明白高竞为什么说话吞吞吐吐的,他一定误会她跟简东平的关系了,她不想让这种误会影响破案,所以她决定澄清一下。
  “高科长,你别误会,我跟简东平只是普通朋友,你有什么话就说吧。”她鼓起勇气说。
  简东平不太高兴地回眸盯了她一眼,好像在责怪她不该多嘴。
  高竞笑了笑:没说话。
  这时候,莫兰和一个钟店工模样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钟点工端着盘子,里面放了三个小白瓷碗,正冒着热气,不待她走近扑鼻的桂花香就让凌戈食指大动。
  “来,来,来,吃糖芋艿了。”莫兰热情地吆喝了一声,一边指挥钟点工把餐盘放在茶几上,一边把一个沉甸甸的布包搁在高竞的腿上。她看见凌戈好奇地看着她,便解释道,“这是我爸做的黄豆包,热了之后,可以去湿活血,对身体很有好处。”
  “你老爸想得真周到。”简东平笑着叹息道。
  “是啊,要不是我老爸每天给他做针灸,他哪能恢复得那么快。”莫兰说,凌戈看见高竞正用左手哆哆嗦嗦地端起糖芋艿的碗,那碗抖得厉害,眼看着碗就要打翻了,莫兰很自然地握住他的左手向上轻轻一托,他立刻就拿稳了,虽然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在他们之间可能已经重复过无数次了,但看在凌戈眼里,却觉得无比感动。
  “莫兰,我想问你,”简东平一边吃着糖芋艿,一边问道,“你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我,却要留个电话在电器行?”
  “这是有原因的。”莫兰道,“第一,你跟江璇已经分手很多年了,我不知道她的事应不应该找你。第二,她在她的博客里提到三个人,不包括你,我不知道那三个人会不会来找那台电脑,所以我只是留了电话,我想等等看。想不到,最后还是你找来了。”
  “等一等,你说,‘她的事’……是什么意思?”简东平问道。
  “高竞那天把电脑买回来,我一翻开,就发现里面竟然有我认识的人,所以我就插了网线上了网,结果,我从收藏夹里找到了她的博客。从她的博客里,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她提到了金纽扣。”
  金纽扣?那是什么?凌戈回头看看简东平,发现他脸色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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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戈,别客气,吃啊。”莫兰热情地招待凌戈。
  “谢谢。”凌戈端起糖芋艿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话。
  “她曾经三次因为匿名告发电话被带到警察局问话,后来警方当然证明她跟那些事都无关,但这三次经历对她的伤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时间一直处在惊恐中,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后来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想核实她在博客里说的这三次匿名电话的事是否属实,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璇的档案。东平,你别介意。”莫兰说。
  “当然不会,请继续。”
  “我发现她说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盘问过她,具体内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兰回头看着高竞吃糖芋艿,随手递了张纸巾给他,他哆嗦着接了过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诉我,江璇自杀了,于是我又回头看了一遍她的博客。东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谋杀的。虽然我还不太了解她,也没去过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么知道她是被谋杀的?”简东平立刻问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烧坏了,不可能写遗书。我听表姐说,她有份手写的遗书。”莫兰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里有句话,说她有一次给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在记录,那她当然是左撇子喽。”莫兰笑着说。
  简东平跟着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莫兰,好吧,那么可以告诉我嫌疑人的名单吗?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数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个嫌疑人。”莫兰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凌戈发现莫兰跟简东平一样对破案非常感兴趣,“第一个是她曾经的恋人名叫宋杰,第二个是她的多年的异性朋友海东,第三个是她的女邻居兼义务辅导员李云。”
  简东平跟莫兰对视了两秒钟。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会弄明白的。其实很简单。”莫兰笑着耸了耸肩。
  简东平不说话,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干吗不直接告诉我,好让我省点力气?”片刻之后,他道。
  “我本来也想这样,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后,我觉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自己去解决这问题。”莫兰意味深长地说,“好了,我们把电脑借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还,别弄坏了。我们可是花了1500块钱买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块算什么!”简东平开玩笑道,随后又话锋一转,“只是我觉得奇怪,她出售电脑的时候怎么没格式化?”
  “这很正常,我也不会格式化,很多人都不会,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上电脑的人,更是如此。再说,她也把电脑里的东西删得差不多了,只保存了你们的几张旧照片。”莫兰看出简东平一脸紧张,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没有三级照。”
  “我也没拍过那种照片。不过,保不准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偷袭,我那时候根本管不住她。”简东平说。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
  半小时后,简东平提着莫兰送他的大堆年货跟凌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兰和高竞把两人送下了电梯。
  “你表姐现在怎么样了?”简东平在电梯里随口问莫兰。
  “她结婚了,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不过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来吃年夜饭,我的表姐夫凌戈应该知道,就是你们的郑恒松副局。”莫兰回头跟凌戈说。
  “郑局长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连忙说。郑恒松有一次曾经跟她坐在一张饭桌上吃过饭,虽然他自始自终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说话,但临走时,他问她的上司,什么时候局里也招洋娃娃当女警察了?说完,他朝她一笑。自从那次以后,凌戈对郑恒松一直印象极好。她决定,如果以后局里进行选举,她第一个投郑局长的票。
  “你们家真热闹,我们家加上凌戈也才三个人。”简东平好像在叹苦经。
  “其实我觉得你们家三个人也嫌多,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就正好了。”莫兰笑着看看她们两个,随后用胳膊捅捅身边的高竞,“你说呢?”
  “我觉得也是。”高竞笑道。
  哎呀,他老这么笑,我都快不认识他了,凌戈想。这时候她看见高竞用不柱拐杖的左握住了莫兰的手。
  “凌戈,”忽然,高竞叫她,把她吓了一跳,“有空要多练练枪法,不管怎么说,当警察还是要把基本功练好。”他严肃地说。
  “是,高科长。”凌戈响亮地回答。
  简东平拉开车门,把年货放在后座,然后替凌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好了,好了,我们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礼了,凭什么呀,大过年的。”简东平在一边说,一边把凌戈推进了车。
   “到时候,别忘了跟我对答案。”凌戈听到莫兰在车外面对简东平说。
  简东平向她作了一个ok的手势,便发动了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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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东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江璇的电脑。
  果然,他在“我的照片”文件夹中存有二十几张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们出去旅游时照的,最亲热的也就是他搂着她的肩站在小河边了,没有令他担心的惊爆照片,他记得那时候,她非常爱玩他的照相机,有一次他还没睡醒,她就趁机一连给他拍了十几张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 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准备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那三次匿名电话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兰只看了两遍博客就已经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里叫去开会了,他可以一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并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第二篇写的是他们过去的那段恋情。
  
  《我和J》(上)时间 2007年11月3日
  最近这几天,我常常会想起James。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时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会不会跟我一样高兴呢?我还记得那三颗金纽扣一个纽扣收藏家送给他的,为的是答谢James帮他找回了他失踪三年的女儿(详见《2003纽扣杀人案》)。 James曾经笑眯眯地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漂亮纽扣放在我的手心里,他说,璇,你好好收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那口气多得意啊,可是后来我竟然把它们都当了,换成了白粉和高级化妆品,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纽扣呢?让我看看,他问过我,我没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时间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乐的日子真多,我有时候躺在床上一个人慢慢地回忆,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见J是在一个秀场里。
  那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姐姐一起当业余模特。我很喜欢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认识很多人。James是记者,我在做一场服装秀的时候认识了他。他走到我面前问我肯不肯给他们的杂志拍些照片,他正说着话,忽然像是吓了一大跳,一个箭步躲到了我身后,我一看,原来是只蟑螂。我没想到男人还有怕蟑螂的,他说,你既然救了我,我请你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装的。装得可真像。
  
  James长得一般,但他很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他,他知道的东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旧可以当老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我喜欢他的狂妄和自以为是,我觉得他好强大。
  其实,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练得多,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先说,他有想象力,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因为他在前世跟我做过。他很少说甜言蜜语,但是一旦说了,就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知道他那时候非常爱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伤了他的心。
  
  我们共分过三次手。每次都是因为我做了错事。第一次我服了摇头丸,第二次我跟海东睡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但是吸过那东西后,人就变得晕乎乎的,什么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越变越坏,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寻求刺激,在我们那里,这很平常,但是 James对我的事深恶痛绝。
  我们第二次分手后,他有一个多月没理我。我本来也想放弃的,但是我越来越想他,所以后来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他,他正好要去拔车钥匙,我抢先一步夺过那把钥匙放在我背后。我知道在他的手边,他可以随时拿到备用钥匙,我等着他作决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会去拿那把备用钥匙,然后把我赶走。但是,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把我赶下车,也没来抢我背后的钥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只是望着前方,一动不动。我觉得我的身体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骂他,但骂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实在等不下去了,终于把钥匙从背后拿出来放到了挡风玻璃前面。我想我们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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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时,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他从驾驶座上坐过来,一下子把我抱在怀里。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泣不成声,我转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让我难过了一个多月,他没还手,也不笑,只是抱着我。他并不魁梧,但被他抱着,我觉得自己正在逐渐消失。  
  我抚摸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脖子,我发现他每天都很干净,失恋也没能把他变得脏一些,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哑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现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来了。是的, James 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时候,他都显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2007年11月4日
  我伤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后。
  我无法戒除白粉和摇头丸,但我明白如果让他知道我还在吸,他一定会跟我翻脸。我问海东该怎么办。海东说,只要让他也吸上这玩意儿,他就不会管你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给他拿药的时候,混了一颗摇头丸在他的感冒药里。他吃完药后,我就故意放起了快节奏的音乐。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样把我吓坏了,他的头猛烈地摇撼着,撞着床栏,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捧着他的头无助地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其他人摇头我也见过,但别人都沉醉其中,那应该是一种享受,但是唯有他显得那么痛苦、无奈和疯狂,我吓坏了,同时也明白自己闯了祸。等他终于清醒过来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过去抱抱他,被他一把推开了,当时他猛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陌生、愤怒、伤心,什么都有。
  他提着他的睡袋离开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吗?J也会哭吗?我跟上去,在车旁边拉住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本来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说不出口,我不敢说了,他就这样流着眼泪走了。我从来没见他那么伤心过。
  一个星期后,他来拿他剩余的东西,我正好吸了几口,瘫在那里。他要走的时候,我扑在他脚边拉住了他的裤脚,我本该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让我丧失了自制力。我什么都顾不上了,但是他这次没有留下。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往事如烟,这两段回忆看得简东平心里很不好受,是的,他曾经服过摇头丸,那种脑袋不受控制乱摇的感觉让他至今想来心有余悸,他也曾经因为她的行为痛不欲生,她不知道,他那天开车回去,一路上流了多少眼泪,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想他这辈子都不可能那么失控了。还好,他庆幸后面三篇博文并没再回忆他们之间的那些往事了。第三篇是金纽扣失而复得的经过,第四篇是戒毒心得,第五篇就是那三个匿名电话。简东平收拾了一下心情,继续看下去。
  
  《金纽扣回来了!》2007年11月20日
  金纽扣回来了
  上个星期,我在一场皮鞋秀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他长得很普通,胖头胖脑的,要在平时,我压根儿不会看他一眼,但这一次,我却真的被他吸引住了,当然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衬衣上的金纽扣。一开始,我以为那不过是普通的黄铜纽扣,但是我越走近,就越觉得它们眼熟,等我走到他跟前,我一眼就认出那三颗纽扣就是我当年当掉的金纽扣。我一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朝我笑,于是我就跟他攀谈了起来。
  他叫宋杰,是做服装生意的。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
  我们好了一个星期,宋杰最大的优点是,他并没有因为我吸毒而看不起我,在这一点上,他比J强百倍。但是,他跟大部分臭男人一样喜新厌旧,只有一个星期,他就对我厌倦了,他嫌我瘦,我才不在乎他怎么想,我只想要回我的金纽扣。
  有一天,我趁他的衣服拿去干洗的时候,用剪刀剪下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一点都没发现。当天晚上,他跟我提出了分手,并且甩给了我10000元,分手的时候,很多男人都显得很小气,宋杰就是这样的。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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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纽扣回来了!我忽然想到了J,我想立刻把这好消息告诉他,我打车去了他家。
  可是,我却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跟一个扎马尾巴的女孩在马路小吃摊上吃东西,他以前从来不逛这种小摊,他变了吗?不,他没吃,只是在旁边看着她吃,他还在说话,一边说话,一边还歪着头拉她的辫子,那大概是他的女朋友,他手指上的那个戒指好亮,还是我送他的那个吗?真想走上去看清楚,可是,他笑得好开心。我没去叫他,只好走了。
  今天真是悲喜交加的一天。
  
  《我开始戒毒了》2007年12月1日
  今天好开心,认识了李云,她是个义工,是专门帮助人家戒毒的那种义工。更幸运的是,她竟然住在我们的楼道里,她住4搂,我住3楼,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注意到她?原来,她是最近才住过来的。
  其实我早就想戒了,但是我总是没恒心,而且瘾上来的时候,太痛苦了,就好像有千百个蚂蚁在啃我的骨头,好痒好难受,我曾经用烟头烫自己,还曾经用锅铲打自己的腿,不知道J看到我那丑恶的样子会怎么想。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烫自己的时候,眼前就会浮现当年他流泪离开的样子。好想知道,他手上的戒指是不是我送的那个。
  我想戒,但戒不了。再说,最近一直跟海东混在一起,他也想戒,也戒不了,我们两个一开始说好一起戒的,后来一个人复吸了,另一个人也马上吸了起来。我们总是互相影响,彼此讨厌,又谁也离不开谁。他痛苦的时候,曾经用头撞墙,撞掉两颗门牙,我们两个也不知道谁比谁更恐怖。我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日子了,三天前,终于把他赶了出去。我对他说,我们不能再住在一起了。他走的时候有些生气,但是我不在乎。他走以后,我想起一件事,我不应该把金纽扣的事告诉他。但是我忍不住,那天回来看见J跟那个女孩在一起,我很伤心,一不留神,猛吸了一通,就把什么都告诉他了。
  
  今天我跟李云聊了一个多小时,她一直在鼓励我,我很喜欢她。她看上去和蔼可亲,在她眼里,我不再是怪物,不再是堕落的女人,而只是一个犯了错的伤害自己的孩子,她是这么说的。她没看不起我,我自然而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信任感。我决定在她的鼓励下,好好戒毒。我心里在想,如果J手指上的戒指是我送他的,那说明他还没忘掉我,那如果我真的戒了毒,他也许还会要我。想到这里,我觉得生活又有了希望。
  好怀念过去的我。
  李云走后,我接到宋杰的电话,他指责我偷了他的金纽扣,我当然矢口否认,我右手握着电话跟他吵架,一边写我的戒毒计划,他约我见面,我假装答应,其实,我怎么会去?
  但是放下电话后,我才忽然想起来,他知道我的地址。我跟他出去度假时,他开车来我家接过我。毒品,真的让我变得越来越笨了。我的大脑在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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