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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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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猫的精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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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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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老乡亲们,此贴禁水哦。要不然打PP。:D :D
是我拿来备份用的。:cool:

10月25日
北京的10月
那些裹在红色套裙、黑色长靴、白手套中的年轻姑娘美丽动人。她们列成一队,正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人民大会堂外的广场上,阳光明媚,她们皮肤白皙、笑容灿烂,盘在后脑勺的发髻流露出东方式的妩媚。她们是人民大会堂的服务员,负责接待来自全国的2200多名代表。

这五年一次的大会,是中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幕,它选举新的领导人,确立未来的政策。我们从小就知道,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工厂内、大学里、政府机关中,党委书记总比厂长、校长、市长更有力量。五年一次的全国党员代表大会,才是决定中国历史方向的主要时刻,它被简化成“一大”、“十二大”、“十五大”,刚结束的这届是“十七大”。

我是在一家新闻网站上的图片报道中,看到那群红衣女子的姿态与面容的。这张照片与秩序井然的会场、领导人的演讲、军乐团的指挥这些更为肃穆的场面排列在一起。它特别让我动容,不仅是因为姑娘们身材修长、容颜秀丽,更是因为它流露出一种特别的青春活力和亲切感,这种活力与亲切让她们背后的过度高大、威严的人民大会堂使坐在其中、经常面无表情的与会代表,黯然失色。

作为生活在北京的一个市民,我对这类盛大的会议,心存畏惧。这座城市本就受害于过分浓烈的权力意识,它的建设很少考虑生活在其中的普通人感受,它的马路过分宽阔,它毫无章法的挖掘沟渠、兴建立交桥,它迅速而无情地扩张……而且,它无力应对越来越多的人口、越来越多的车辆、越来越多的欲望……每次从外地归来,走出首都机场的大门,我就会觉得它像是个热气腾腾却失控的城市,那蜿蜒等待出租车的队列,让你心生绝望。旅客们抱怨没有出租车,而出租车司机们则在等待了几个小时还载不上客。那些满脸稚气的调度员,手忙脚乱地指挥着出租车,像是穿了超大码鞋的孩子们那样的无奈,他们像是很多政府部门的缩影,他们的管理,经常阻碍的社会的运转,而不是为它服务。北京的每次大型会议,都会让原本就严重堵塞的交通增加了新变数。一些路口不再能穿行,原本的道路要让出两个车道,使那些远到而来的客人们以畅通无阻穿越北京城。这个时候,北京的魅力开始散发出来,它如此宽阔,适宜于检阅。

每一次盛会也给北京带来新的焦虑,它表现在对稳定性的极度追求上。城市里巡逻的警察显著增加,那些代表着不稳定的流浪汉、上访者、异议分子,则会受到更严厉的对待——他们是“多余的人”,一些出租汽车司机被要求不要搭载那些可能是“上访”的人。我那些在新闻媒体工作的朋友们,精神紧张度提高,他们被要求宣传这些会议,却不能做自己的报道与分析。我们的国家既强大、又脆弱。她强大到试图影响我们的思维,又脆弱得仿佛任何严肃的批评都可能招致社会动荡。

会议是一个具有高度形式感的仪式,主要工作是在会下进行的。政治人物谈话滴水不漏,似乎任何个性的流露,都足以摧毁其锦绣的官场前程。我们的装束从朝服演变成西装,乌纱帽、顶带花翎不见了,儒家伦理被主义与学说所取代,但是政治生态与心理却没有太多变化。权力场的讨价还价,政治生活中的冲动和热情、刀光剑影,这个国家迫在眉睫的挑战,都被小心翼翼的掩藏起来。此刻你走在长安街上,到处都是“和谐社会”的标语,仿佛这些口号真具有“芝麻开门”式的魔力,只要你不断呼唤它,一切都可以实现。

我忘记自己的政治冷感是何时开始的。更年轻时,我对谈论国家的未来充满热忱,那种热忱充满着孩子式的混乱,既有“公车上书”式的悲情,又有拓展“新边疆”的理想。当我更成熟一些时,对世事的复杂性有了更多了解,除去我过分钟爱的激情和理想,那种深沉的责任感和锐利的眼光,是一个政治人物多么重要的品质。政治生活对一个社会至关重要,不仅因为它决定了一个社会的运转方式,而且它让给每个人提供一种智力与情感上的练习,它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塑造更成熟的人格,学习在公共生活的共处之道……

每当我谈起这些时,总会遭阅历丰富的人嘲笑。在我们的环境中,政治生活的丰富含义经常被缩减为单调的权力斗争。官面语言与实际行为的脱节,不一直是历史上中国政治的首要特征吗?昔日,皇帝们强调温情脉脉的儒家思想,实行的却是法家那套绝对权力。而现在,官员们仍在公开场合不知疲倦的谈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但私下却赤裸裸的追逐权力和金钱,热衷于把子女送出国门。我总在好奇,这种毫不掩饰的虚伪,将怎样作用于一个人的内心。

“二十年前,他们都是那么的有追求,身上散发着一股活力”,一位目睹了中国改革变迁的资深记者对我说,“但现在,他们的想法变了,甚至连表情和样子都变了。”这位记者所说的“他们”是1980年代的一群少壮派学者和官员,如今他们中的一些,已晋身于中国的高级官员行列。昔日的抱负,也随着官位的提高而日趋消失,他们逐渐变得和当年他们年轻时批评的那些人差不多。中国政治生活的游戏规则与秘密,其实从一些官员的面孔就可以一窥究竟。在那些被处罚的官员的照片上,我最常看到的是那种有点肥胖、肤色暗淡、不清爽的那种脸,那里面流露的信号是多重的,这既显示了他们长期致力于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又显示了他们的缺乏信念与原则——为赢得上层的关照与好感,他们过分谦卑,而面对下级又是过分地专断,政治权力变成了牟取私利的手段。

“是不是体制太强大,它足以吞噬所有的激情和能量”,这位记者自言自语地说。在我们之间的咖啡桌上,放着当日报纸,上面是大红色标题关于十七大的新闻报道,几乎都是好消息。但此刻,这个国家却正陷入困惑。人们在那些口号中,也没看到实现目标的方法。人们应对长期目标缺失的方法,是将自己的全部精力转到对短期利益的牟取中。股票市场、地产市场的空前狂热,那种情绪就像我在陕北的产煤区神木县、府谷县的感受。人们疯狂开采地下的资源,很少顾虑是否污染了子孙的天空,或是挥霍了他们的财富,他们迅速的套取现金,在西安、北京、上海购买房产,为全家配备捍马越野车,他们都清楚,当地下的煤炭挖干时,这暂时繁荣的小城将再度陷入萧条,就像那些已经没落的矿区。

关于我们时代的症结,每个人都能提供自己的版本。但对我而言,最令我感到不安的是空气中那种强烈的无力感。过去两个世纪的中国人遭遇两次信念坍塌,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中国人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被西方价值观所冲击,第二次则发生在毛泽东去世后,他建起的那套封闭的、集体化的价值体系也彻底坍塌。信念的坍塌,经常招致人格的沦陷,人们不相信一切原则,只把人生的意义放在眼前的、可见的利益争夺上,这使得社会变成了紧张的、焦虑的、丛林式的游戏场。在我们的时代,权力变得傲慢贪婪,商业一心要寻找权力联盟创造垄断利益,个人变得过分的世俗化、冷漠、胆怯又残酷,整个社会缺乏自省精神……

一个社会的变革,比我们想象得要艰难,但在一些时刻,也比我们想象得更简单。很多时刻,取决于勇气,尤其是这个社会精英阶层的勇气,他们要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敢于挑战原有的惯性,但在此刻,我感受更多的是维护而不是改良现有秩序,被动的面对困境,而不是主动接受挑战。

[ 本帖最后由 stubor 于 2007-12-20 1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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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5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昏,你写个不能水,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帖了,$汗$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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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6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关于电影名字的闲扯

原发:西西河 作者: 马伯庸

  闲扯而已,没什么主题,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全是个人主观感慨。若是不留神诋毁了谁谁心爱的片子,莫怪莫怪。

  《玫瑰玫瑰我爱你》英文歌词里有这么一句:“east is east, west is west, we are far apart.” 我在新西兰留学的时候,偶尔去中餐馆子吃饭,发现菜单上的中文和英文不尽相同。中文菜名基本都是四字一句,琅琅上口,而英文看起来不象名字,倒象是原料列表。比如扬州炒饭,就叫egg &vegetable fried rice, 宫保鸡丁就叫Red peppers, boneless chicken with roasted peanuts in a hot gravy,一点也不风雅。

  后来跟老板娘熟了,聊起这事,她就说了个真事与我们听:话说当年有位华人来到新西兰,雄心勃勃要开个饭馆给那群洋鬼宣我中华圣菜。馆子开了,厨子请得了,执照也批下来了,谁想到开业才三天,外面就被抗议者围了个水泄不通。为什么?因为这店里有道菜叫红烧狮子头,老板直接直译成英文叫bouilli of lion head。结果惊起一群动物保护组织的人,心想我新西兰首善之地,平日就是看到只麻雀也要放生,这中国人竟敢公然卖起狮子肉,不能忍。亏这老板殚精竭虑翻字典翻出个法文单词bouilli,自以为风雅,结果却惹出这等祸事。

  最后这事结局自然是老板登报道歉澄清,乖乖把菜名改回成pork ball,这才消停。

  这个故事我后来听过N个版本,有说这餐馆是在加拿大开的,有说是在美国开的,有的还说那菜不是红烧狮子头,而是蚂蚁上树。

  甭管这事的真伪,反正洋鬼子心地实称,不会起风雅名字,这是事实。外国人若是演《报菜名》,只消直接念饭店的原料进货单就够了。

  饱暖思淫欲,在中餐厅吃饱饭就想看电影消遣,不免回想起当年钻录像厅的童年时光。那时节电影院里尽是雷锋焦裕禄,偶尔热闹的也不过大决战而已,哪如录像厅里“魔鬼终结者”、“杀人惊魂夜”来的刺激。

  后来科技昌明,录像带换成了VCD,又换成了DVD。我也年岁渐长,洋文总算也识得几个,再找来洋片子来看,不免会扫上几眼英文标题。时间长了,却发现原来这洋鬼子拍电影花样百出,起名字的艺术却跟他们起菜名一样,朴实无华。咱们中国人喜欢四字一句,或者五字一句,一则听起来丰满,二则读起来有节奏,琅琅上口。而老外显然没这爱好,四个单词组成的电影名少之又少,多是一字或者两个字就全部搞定。

  当然啊,我可不是说他们名字起的不好,只是看的电影多了,发现许多如雷贯耳的名片中文译名威风八面,英文名却简单至极,就好像红烧狮子头成了pork ball一样。

  就拿《魔鬼终结者》来说吧,这个中文翻译名声赫赫,而英文原名就是简简单单一个单词terminator,没花活儿也没花边儿。加州州长的另外一部猛片《蒸发密令》还原成英文,只不过也是简简单单一个单词:Eraser,原意是擦除器、橡皮。说实话……比之中文名的震撼程度,这两个英文名的感觉可差的太多了。若是我当年看录像时看到的是《结束的人》和《擦除》,铁定不会进去看的。

  其实这类“一词通”的名字是好莱坞电影里十分常见,大概美国人喜欢一目了然,不喜欢拐弯抹角,能找到一个字表达出含义的,绝不用两个字,只求意思到了便罢。

  比如去年那超豪华阵容的垃圾片“木马屠城”,中文名甭管贴切与否,好歹色香味都有,主谓宾俱全,英文名则一个字“Troy”,国人见了总觉得淡薄了点。

  还有那“黑客帝国”和“22世纪杀人网络”,我承认这两个名字俗气不堪,都不靠谱儿,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俩名字很吸引眼球。再回过头来看英文原名,就是 Matrix一个字而已。后来两部学乖了,加了副标题,也不过两个单词Reload和Revolution。真是惜墨如金。

  金凯瑞以前有部名作《变相怪杰》,中文名翻译的也不错,而英文仍旧是一个字,而且既不如TROY有文化底蕴也不象MATRIX一样新潮,连四级没过的中国大学生都认识:MASK,面具。

  还有斯皮尔格格大爷去年跟汉克斯老爷、泽塔琼斯老奶奶合拍The Terminal,眼神不好的只怕跟The Terminator弄混,好在中文译者发挥了一下才情,渲染成了《幸福终点站》,才算提炼出这部片子的整体色调。

  有一部片子我特别喜欢,电影讲的是主角在一个电话亭里被人拿狙击枪瞄着,只要他胆敢放下话筒就会被杀,于是主角只好不停地听那人唠叨,直到濒临精神崩溃。很不错的片子,节奏也罢,演技也罢都可圈可点,只是英文名单调的紧,叫the phone booth,直译为电话亭,让人看完这名字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片子。我记得当时在电影院里还有几个傻大黑粗的新西兰小MM,散场的时候一边离开一边抱怨说还以为是浪漫爱情片呢。真是新西兰窦娥,冤呐。

  即使是那部感动了天下无数怨男旷女的泰坦尼克号,原名也只一个字TITANIC。亏得这单词长,一个单词足够翻译成四、五个中文音节,叫泰坦尼克也罢,铁达尼号也罢,都符合中国人四字一句的节奏美学。当年那轮船要叫个rose、mary、john什么的,真不知道这电影名该怎么起了。

  其他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近两年的几部名片什么Sign(恶兆),Hole(鬼地方),Identity(致命ID), Forgotten(灵异拼图), Village(灵异村庄),others(小岛惊魂)全是单字蹦出来。什么?你问怎么这全是恐怖片……晤,个人爱好,个人爱好。敢情编剧导演偏要学五散人里的冷先生,就会说些“小心,怪鱼,吃你”之类言简意赅的单字。

  按说恐怖片嘛,怎么也得在标题上渲染渲染,好钓钓观众胃口。光看我刚才列举的那几部片子的中文译名,俗归俗,也能叫人悚然一惊。可若单单列举英文名的话,恐怕大家都以为是托福词库呢。那The others中文翻译成《小岛惊魂》虽然恶俗,我们也实在不能怪译者,试想若是直译THE OTHERS成“他们”,该是何等乏味呵。

  这还算是有创意的,以前我每次去恐怖片栏柜租片子,满眼见的全是DEAD、DEVIL、HORROR、TERRIFIC,FEAR,就这么几个词反覆组合排列。就连彼得·杰克逊,也让我逮到他早年的一部精品Braindead, 大名鼎鼎的《群尸玩过界》。近年还连续看到了几部什么THE HOUSE OF THOUSAND DEAD(千尸之屋), THE DAWN OF DEAD(僵尸的黎明),全是同一类。我唯一觉得名字起得又酷又有创意的是一部叫EIGHT LEGGED FEAR的片子,直译为八脚怪,讲蜘蛛吃人的,颇有味道,只可惜那是一部大烂片………唯一的异数大约就是I know what you did last summer系列了(我知道你去年夏天作了什么),很少见好莱坞电影名起的如此罗嗦的。唯一能与之比肩的恐怕只有How to lose a man in ten days.

  当然啦,我也不是说一个字的名字就不好,有些电影用一个字点到为止,剩下的留给观众细细品味。你象老梅尔·吉布森的Patriot《爱国者》就挺好,多一个字都嫌做作。同样还是他的The Passion Of Jesus, 也是恰到好处,两个字颇有内敛的激情,反倒是中文译名《耶稣受难曲》不着四六。

  但这样就有一个大问题。有些单名的电影,用词比较偏,诸如Troy, Exorcist(驱魔人,又译大法师),都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里几万年也用不着一回的词,也罢;但那些象Village, Others, Delivery, 这些单词的使用频率都特别高,就比较麻烦了。现在每一部电影都会建一个网站,地址就是电影名字加后缀;象这类以单个常用词为名字的电影,域名早被占完了,所以他们不得不在名字后面加THEMOVIE用以区别。我每次看见预告片上这么写,都担心如果大家都用常用词,以后会不会把域名都浪费完。


  不过要说老外脑子不转筋,也是冤枉。其实人家也玩意境,还是有不少名字起的既含蓄又典雅,首推the silence of lamb《沉默的羔羊》,英文已经是韵味说尽了,中文即使直译也一样味道十足。就着霍普金斯那两道湛蓝色的邪恶眼神,光是回味这个名字就让人浑身起寒战了。《出水芙蓉》,英文叫million dollar mermaid,两个名字虽不尽相同,但都值得反复品味。Lolita《一枝梨花压海棠》则上升到了一个新境界,可惜Lolita这个词已经被一些 Lolicon污染了,还有Wind Talker(风语者),Horse Whisperer(马语者),Walk In The Cloud(云中漫步),都是取其神而不着相的典范。

  偶尔也有玩玩文字游戏的,象威尔史密斯那部Wild Wild West(飙风战警),光看名字就让人想乐。至于小汤哥的Eyes Wild Shut,连中文名都玩了个花活儿叫《大开眼戒》,相映成趣。还有金凯瑞的Me, Myself & Irene,两个不同的第一人称代词搁到一起,充分表现出电影里主角精神分裂的特点。

  成龙在好莱坞拍的那两部片子,shanghai noon和shanghai knight,其实也是文字游戏的一种。电影里当然跟真正的上海毫不沾边,其实shanghai在英文里和China一样也代表中国的意思,只是词性更偏向于贬意,因为shanghai还有一个词意是拐骗、诈骗。窃以为成龙用这么一个字用片名,实在有些不妥。扯远了,Shanghai Noon——中文翻译叫赎金之王,假大空,不去理它——其实玩的也是一个谐音,为的是向美国西部名片High Noon致敬。(题外话,High Noon这部片子有一个中文译名叫作龙城歼霸……),所以才会把命名为xxx hai noon。而第二部呢?叫作Shanghai Knight, Knight意思是骑士,但是K不发音,所以Knight发音和night一样,前一部既是Noon正午,那么第二部自然也该是晚上Night了,这里是个谐音双关。可惜成龙不拍第三部了,不然第三部的名字不知道是该叫Shanghai mean knight, 还是Shanghai Down…………

  外国人在翻译中国电影名的时候,就好像对付中国菜一样,甭管你中文名叫什么,一律按电影内容直译;说的语文课点,咱们起名字追求的是中心思想,而外国人起名字要的是段落大意。《十面埋伏》在海外上映的时候,英文名叫作“the house of flying daggers”(其实如果他们认真看过这片子,就该知道剧情大意不是飞刀门,而是 wild fuxking time and time again),《霸王别姬》更过分,叫Farewell, My Concubine,直译别了我的小老婆,真是毫不含蓄,直切实质。所以要是有机会去国外的录像带店逛,看到名字拖的老长老长,甭问,90%是中国电影。唯一的例外大概就是那部Crouching Tiger and Hidden Dragon《卧虎藏龙》,也不知老外念着绕不绕嘴。反正我单知道新西兰电影院很郁闷,他们的横条信息屏幕显示不下,于是干脆简称为CTHD。

  其实如果看港片看多了,仔细注意中文下的英文字幕,就会发现虽然那些都是港人自译,也能发现不少奇趣之处。史迪芬周的片子人人都烂熟于心,《唐伯虎点秋香》的英文名就叫the fighting scholar,大见异趣。一代不朽之作《英雄本色》,英文翻成a better tomorrow,比照电影结尾之处,叫人读之心中一酸。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周润发曾经拍过一部严肃题材的郁达夫传奇,英文叫the cheery blossoms, 可以说已经超越了中文冷冰冰的传记色彩。而近两年的香港电影奇迹《无间道》,则充分考虑了外国人不懂佛经的现实,直接了当翻译成Internal affairs, 还好,还好不是Continuing suffering from Hell。



  既然说到这个,就不能不提到广大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了,他们创造了很多神迹,很多乏味的英文名经他们的手化腐朽为神奇,但也有一些化神奇为腐朽,或者化腐朽为更腐朽。

  普通一点的,象是把金凯瑞的liar liar翻译成《大话王》,Me, Myself & Irene翻成《一个头两个大》,都是平凡中见闪光。有些文学素养都特别高,喜欢逮找机会就要发挥一下。有些发挥的恰到好处,给片子添色不少:比如Top Gun翻译成壮志凌云,形散而神似,可谓神来之笔;Bridge of Madison Country译成廊桥遗梦,更是比原文胜过一筹。有些则才情太盛,把The Sound of Music翻译成仙乐飘飘到处闻、真善美,就真叫人毛骨悚然。

  说个题外话,the day after tomorrow在国内被翻译成“后天”,被人嘲笑。我觉得不冤枉,这个标题的原意应了那句宣传语“the day after tomorrow, where we will be”, 强调的是明天过后无处容身的绝望,重点是“之后”。翻译成“后天”语意上没错,可原文中强调的重点却没有了,变成了一个单纯的时间代词,无法让人体会到面对未知未来的惶恐。何况从语感上来说,“明日之后”四字一句,也比“后天”也更符合中国人的节奏美感。

  扯远了,拉回来。当年初见港台的翻译,觉得剽悍十足,什么终结者、标杀令、特急追杀,生猛到没边儿。可看多了就有点不是味儿,有些审美疲劳,暗地里嘀咕怎么老是这调调儿。最新的一个例子,WORLD WAR译作《强战世界》。

  后来我为这事儿特意咨询了一个台湾mm,她听完挺惊讶,反问我:

  “这不挺好的么?”

  “可这译名和原名明摆着谁也不挨谁,怎么看呐?”

  “可是多方便啊。施瓦辛格的片子,就一律译成XX终结者,布拉得彼特的片子,就一律译为XX追击令,尚格云顿的片子,就一律译为极度XX。只要一看片名,就知道是谁主演的了。”

  “……………………”

  我当时没吱声,心里可算解了一个萦绕好多年的谜。我小时候曾经兴致勃勃借来一盘名叫火线追击令的恐怖片,看完之后觉的纳闷,里面既不格斗,也不枪战,就布拉德彼特和一个老头整天在小黑屋里乱转,这火线到底在哪里呢……现在明白了,原来追击令指的就是布拉德彼特,而那部既不终极,也不密令的片子实际上叫作——七宗罪。

  这还是动作片,有的还翻译的云山雾罩,BRAVE HEART明明是华莱士反抗英格兰的主旋律片,译者却只看到苏格兰大汉跟法国美女王妃XXOO,硬译成《惊世未了缘》;《肖申克的赎罪》(懒得拼了,英文欠奉……)明明直译过来就很不错,译者翻成月黑高飞,算他有理;可非有人译成刺激1995,就实在不知道在1995年被刺激的是西恩潘还是译者本人了……

  其他的例子我就不用举了,常去录像店或者盗版碟店转的朋友定然人人都有一番感慨。

  但最后我必须要指出的是,我见过第三伟大的翻译,是关于魔戒的。有一位译者,我打赌他肯定没看过魔戒,但一定看过午夜凶铃,所以the lord of ring刚出来的时候,中文名赫写着“凶铃至尊王。”没办法,谁让戒指在英文里叫ring,而午夜凶铃好死不死,也叫作ring呢。

  而我见过第二伟大的翻译,是黑客帝国的一段著名广告词: everything that has a beginning has a end. 中文翻译为: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之所以说它是第二,是因为我还见过一个盗版商为The Lord Of Ring第三部度身安排的译名:

  THE RETURN OF THE KING

  皇上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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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楼梦》比琼瑶小说高明在哪里?

作者 三七

  谈《红楼梦》,是苏三在FM365给我留的作业。那里的人正在恭维林黛玉,而苏三大概是从我的一贯作风,猜出我对这部名著不太敬重,所以出这个题目,居心殊不可问。现在《红楼梦》已经被抬到高得不得了,据说如果能有好的译本,外国人一读之下,将大惭愧,尽弃前学,来归王化;然而又绝不可能有好的译本,因为《红楼梦》之妙就妙在译不得,所以外国人又无论如何享受不到阅读中文版《红楼梦》的快乐,基本上算是白活了。除非来中国学中文,特别是拜周汝昌王蒙等大师为师,才有望死里逃生。和这些宏论唱唱对台戏,我是很愿意的,但《红楼梦》是“文学”,“文学”这两个字,我有点儿畏之如虎。在我看来,对一部“文学作品”,可以有各种角度的批评,而“文学批评”是里面最坏的一种。我读过烹饪家写的《红楼梦》评论,专谈里面的食物,远比冯其庸的文章好看,我也想向他那样,可惜没有什么专业知识。我的专业,很不幸,就是文学,这些年我致力把它忘得干干净净,但估计余毒难清,所以下面必然要露出马脚,一想到这一点,就临键盘而手战。

  把《红楼梦》和琼瑶小说做比较,最好有人一看到这个题目就生气,这样我就不辱使命了。我希望能把他们气得更厉害一点,所以我要正正经经地说,《红楼梦》比琼瑶小说,还是高明的,高明的,而且有些地方,高得不少。差距最大的是语言,《红楼梦》的白描非常纯熟,超过了《金瓶梅》、《儿女英雄传》这些小说,只比《儒林外史》差一点点,也算是一书之下,万书之上了。它里面丰富的细节,不要说琼瑶小说,放眼中国小说,没几本比得上。所谓“丰富的细节”,是广而言之,不是指贾宝玉的食谱,秦可卿的摆设之类;我们看《红楼梦》各色人说话的口气,很合身份,就是靠说话里面的细节实现的。这是曹雪芹的天才所在。谁都生活在细节里,但在写书时,多数人一提笔,什么也记不起来,而出色的作者,却能让事物在他的想像里复活,他看着自己的记忆,像看着演出中的戏,细节就展开在他眼前,他只需要凭趣味来选择而已。妥贴的语言和安排适当的细节,是杰作的两个必不能少的特征;没有这两点,至多激动一时耳。

  写了几句,怎么看怎么像“文学批评”。看来我中的毒,比原先以为的要深。我写下标题时,就豁出去了,因为把《红楼梦》和琼瑶小说拉在一起比较,再小心也是要犯“年代错误”的。犯错误是一定的,我所能做的只是尽量不犯可笑的错误,只犯不可笑的错误。比如我说“曹雪芹支持一夫多妻制,这思想比琼瑶落后”,就失于可笑了,所以我只说和时代关系少的一些方面。

  曹雪芹的小说,我看过一部,琼瑶小说,看过三四部。这两个人的书里,我都发现了诗。比较一下,按各自时代的标准,水平也差不多,琼瑶会藏拙一些,不总让她的主角吟诗。而《红楼梦》里的才子佳子一搬入大观园,马上结社作诗,直到高颚接手,才改了这毛病。叙事文学里的人物成篇地写文章,在早期常见;文体成熟之后,如非情节所必须(如写信),那就多半是作者对自己的文才得意,憋得难过,便托诸笔下的人物,代为发表。在我所喜欢的《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舅父写来的信,何等自然,而伊丽莎白写给达西的信,就略有一点点可疑。女作者中,奥斯丁属头等有幽默感的人,一不小心,尚且晃了一晃,其它幽默感差一些的人,替书里的人物写作,风险很大。有一种作者,自己平时作了一些诗文,便再做一部小说,把它们塞进去,分派给才子佳人。曹雪芹虽然不是这种作者,这习气还是有的。

  我见过一些说自己的小说做得不好的人,却没见过一个说自己的诗做得不好的人。我们看《红楼梦》里面的诗文,连篇累牍,却集体地不登大雅之堂,曹雪芹代林黛玉写的诗,应该是尽力往好里做的,那首“林潇湘魁夺菊花诗”,“毫端蕴秀临霜写,口角噙香对月吟”,也就是“论坛水平”(吴澧如果看到这句,可能会微笑:)。如果说那不过是十几岁孩子的习作,则又把曹雪芹想错了,在曹氏,可是用了全力,要使佳人有才的。我敢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看到,曹雪芹的幽默感很不发达,《红楼梦》写哭尚可,一写笑,就有些可笑,最著名的刘姥姥游大观园,实在是幼稚的文笔。《红楼梦》里的长篇,如那首《芙蓉女儿诔》,想必更是曹氏精心结构的得意之笔,还借林黛玉之口,着实夸了几句,可那文章,想恭维两句也难。如果由他来写到林黛玉的死,宝玉还不知道要做出多少长长的诗文来,读者也会加倍地受折磨,想到这一点,我又觉得他没能把《红楼梦》写完,对读者来说,未必全是遗憾。

  很多人赞叹《红楼梦》的“思想性”,这是很可笑的话。如果读者自己从书里看出各种思想来,那是读者自己的功夫,如同王阳明格竹子,却与竹子无关也。曹雪芹自己的见识,在书中是一有机会就发表的,知道一点历史的人,应该知道那不过是些老生常谈,没一种特别的。曹的两大见识,一是世事无常,二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都是文人的口头禅,把来酸化了一下而已。不过,能把这两点讲得生动,是他胜于琼瑶处。琼瑶的见识,是香港各种文社的平均程度,我愿意认为曹雪芹在这方面比她高明一些。

  《红楼梦》比琼瑶的小说厚,也算一项高明。听说苏州的匠人,有把《红楼梦》刻在玉片上,要用显微镜才能读,而琼瑶的每本小说,如果用一号字来印,也一定等身。抛开这种情况不算,我们看到的版本,琼瑶的小说,多是三两百页。写得厚能算高明,是因为《红楼梦》的一大优点是从容,从容挽救了《红楼梦》,如果曹雪芹急着要阐明自己的两大见解,或把诗文塞完,就食尽鸟投林,那么,《红楼梦》可能还不如琼瑶好看呢。

  奇怪的是,这样一本哼哼唧唧,家长里短的小说,何以能风靡中国二百五十年?我觉得,这个问题,和琼瑶小说何以流行,答案差不多。以曹雪芹的趣味,活在今天,也一定是要写琼瑶那种小说的,但他的才能比琼瑶高得太多,所以会更流行,做小汽车的林黛玉,将更受中学生的爱戴,电视台里放的,也将是他的小说的改编本,而没琼瑶什么事了。而在过去,中国的读书人,对叙事文学的欣赏,远低于他们在其它方面的趣味,不如此,一部《红楼梦》就不会有今天的地位,“红学”也不会有的。

  最后还是说到了“红学”。我以前曾四处散布对红学的不敬之词,现在想来,是不对的。因为这种学问,和许多别种一样,只要在自己的疆域内,就像游戏一样,外人无容置喙。我从前的一位同事,为了曹雪芹的原籍是辽阳还是丰润,同人相争,一个脑袋打得两个那么大。我那时经常微讽他,现在想来,也是不对的,因为他年纪比我长许多。总之,我要收回原来对红学不恭敬的态度,以后,再听到别人说《红楼梦》里面有全部宇宙人生,秦可卿其实并没死之类的话,我宁可哭,也不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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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誉与爱荣誉

作者:罗家伦

  我所提出的“荣誉”就是指英文的“Honour”或德文的“Ehrlichkeit”。这两个外国字,本都含有人格的意义,在中文方面,很难找到适当的译名,我现在译作“荣誉”。

  人生的目的不仅是为生活,而且还要荣誉的生存。荣誉是人格光辉的表现,也是整个人生不可分解的一部分。没有荣誉心的人,就谈不上人格;漆黑黯淡地过一世,这种生存有何意义?

  西洋人很重视荣誉;他们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更重要。假如你说某人无荣誉,他一定认为这是对于他最大的侮辱。为了荣誉问题而实行决斗,也是常见的事。这种决斗办法的对不对,是另一问题,但他们对于荣誉的尊重,却不可小看。英国人对于身兼枢密大臣的内阁阁员,称作“The Right Honourable”,不是恭维他是最高贵的,而是恭维他是最荣誉的。美国西点(West Point)陆军军官学校的校训是三个字,就是“国家,责任,荣誉”(Country,Duty,Honour);这是他们在军人精神教育上对于荣誉的重视。欧美许多学校的考试,还有所谓“荣誉制度”(Honour System):就是教员于出题以后,立刻退出教室,并不监考;他只在黑板上写一个大字,就是“Honour”(荣誉)。于是学生懔然于荣誉的观念,不敢作弊。万一有人作弊,不但学校立刻把他开除,而且这个人从此不齿于同学。(最近西点学生同时是全美冠军足球队队员九十人,因考试抄袭而全体开除,任何人不能挽回,就是一例。1951年9月9日补注。)

  荣誉的观念,在中国社会,却太不发达了。为唤起一般人对于荣誉的认识和尊重起见,所以我特别提出这“荣誉与爱荣誉”的问题来讨论。

  说到荣誉,往往就要联想到“名誉”。但是荣誉和名誉不同,荣誉不就是名誉。“名誉”在英文里面,是另一个字,即“Reputation”。名誉是外加的,而荣誉,却是内足的。更明白一点说,名誉只是外界的称许,而荣誉则内部发出来的光荣——也可说是光辉——与外界所加上的名誉相合而成的。所以荣誉具有内心的价值,较名誉还要可贵。西洋虽有名誉为第二生命的话,但荣誉却简直是第一生命,或是第一生命的一部分。不过,名誉和荣誉也有关联。人是社会的动物,多少都需要外界的刺激,外界的鼓励,外界的承认,人格外能自发的向上,自觉的求进步;所以人大都是要名誉的。“三代以下,惟恐不好名,”好名誉不一定就是坏事。苏联就常常采取以名誉来鼓励人努力工作的方法。所以他选择工作最努力的工人为“工人英雄”;用这工人的名字去名工厂,去名制度。对于到北极探险的人,也常常加以“英雄”的徽号;这都是用名誉来奖励人奋发有为的证据。这并没有害,而且有益。中国的老子曾经问过一句话:“名誉身孰亲?”我想许多西洋人的回答一定是“名亲!”

  荣誉不是名誉,更不是“虚荣”。虚荣在英文里面是“VaniAty”,也可谨为浮名。虚荣乃求他人一时之好尚,或是庸俗的称颂,而即沾沾自喜,以为满足的。虚荣的表现,就是好炫耀,好夸大,藉此以博得他人对自己的称赞。譬如女子常喜穿华美鲜艳的衣服,以引人的注意;男子则好出风头,往往做了一次什么会的主席,便自以为了不得,自以为是这小世界里的“小英雄”。这都是虚荣在作祟。虚荣是从错觉(Illusion)来的。错觉是虚荣的粮食,虚荣全靠他培养大的。所以错觉一旦幻灭,虚荣也就随之消散。荣誉则不然。他不是求之于外的,而是求之于内的,所以他可以自持,可以永久。西洋人说虚荣是女性的——但他不是优美的女性,是堕落的女性。男子何曾不好虚荣,不过女人较甚一点。普通女子都欢喜别人恭维她,捧她。如果男子要向女子求婚,最好多称赞她几声“安琪儿”或是“天仙化人”,那她便很容易落到情网里去了!这种虚荣,岂能和荣誉相提并论?

  荣誉不但和“名誉”、“虚荣”不同,而且和“野心”不同。“野心”在英文为“Ambition”,它可说是一种男性的虚荣。男子大都好求自己政治的名誉、权力、地位、官阶,以作个人自私的满足。这种野心有时也能推动人去做有益的事,但动机仍是自私,所以很容易发生不良的结果。有些人野心一旦发作,便往往不问自己的能力如何,竟为所欲为,以求侥幸的成功。“小人行险以侥幸”,其结果鲜有不将自己的荣誉甚至身体埋葬于野心的灰烬之中。如果说野心是荣誉,那它只是堕落的荣誉。

  至于所谓“门第”、“头衔”、“豪富”,那是更说不上荣誉了。这些都可叫做“荣宠”,而决不是“荣誉”。不过也有一种荣宠,是靠自己努力的成绩换来的,不可一概厚非。譬如外国有些科学家,对于科学有重大贡献,政府特赐他一个荣誉的头衔,如德国大学教授得“政府枢密顾问”的头衔一样。

  这确是一种比较高贵的荣宠,虽然不是真正的荣誉。

  荣誉既不是名誉,又不是虚荣,更不是野心或荣宠,那么真正的荣誉是什么呢?我以为真正的荣誉,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能维持生命的庄严。“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有荣誉心的人,必定有不可侮的身体,不可侮的精神,不可侮的行为——简单说有不可侮的生命。他的生命是完整的,不容稍有玷污。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他的理想的生命,是崇高、伟大、正直、坚强,所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他的生命是高贵的,庄严的,所谓“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所以别人尊重他,而不敢轻视他;爱敬他,而不敢亵渎他。

  第二必须能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是人生最不容易做到的。“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所以有荣誉心的人,对于标准以下的事,是绝对不干的。至于那一切欺骗、狭小、鄙吝、偷懒,和其他种种“挖墙脚”的事,他更是不屑干的。这正是孟子所谓“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大人的对面是小人,是小丈夫,是贱丈夫。有荣誉心的人,是以“大人”自许的。

  第三必须是自足的,也是求诸己的。外界的称许,如系实至名归,也所不辞;譬如以科学上重大的贡献而得诺贝尔奖金的人,若是他配得的话,当然可以安心接受,何用推却?但凡事应该求诸自己,尽其在我,不必分心去猎取流俗的恭维。流俗的恭维,不但靠不住,而且在有荣誉心的人看来,反为一种侮辱。名画家的画,并不在乎有多少外行的人赞美,而贵乎能得一个真正内行的人来批评。所谓“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就是这个道理。即使内行的人也不称许,自己仍可得到安慰,因为自己的天才得到发挥,在自己的努力中,就有乐趣存在。古今中外,许多大艺术家,都是死后得名的。科学家也是如此。大科学家开普勒(Kepler)在他一部名著《Weltharmonik》序上说道:“你的宽恕我引以自娱,你的忿怒我也忍受;此地我的骰子掷下来,我写成这本书给人读,是同时的人读或后代的人读,我管他干么?几千年以后有人来读,我也可以等,上帝也等六千年以后才有人来臆度他的工作。”这种特立独行的精神,也可说是一种孤寂的骄傲,但是这决不是骄傲。翻开一部科学史来看,古今多少科学家,在生前享国际大名的,除了牛顿和爱因斯坦以外,还有几人呢?造化弄人,奇怪得很,生前最不求虚名者,往往死后最能得名。如果自己对人类真有贡献,即使名不可得,又有何妨?世间真正的价值,常埋藏在无名者之中。许多汲汲求名的人,实在可以休矣。

  第四必须自尊而能尊人。真正有荣誉心的人,不但爱自己的荣誉,而且也爱他人的荣誉。荣誉不是傲慢,乃是自尊而能尊人。“子以国士待我,我亦以国士报之。”其实毁灭了他人的荣誉,自己的荣誉,也就建设不起来。在侏儒国里,就算自己是长子,又有什么意思?要做长子,就要到长子国里去做,不要在侏儒国里做!有荣誉心的人,一定能尊人,能下人。他承认人的能力,赞叹人的特长,尊敬人善处,能适当的自尊,也能适当的低头,上谄下骄的事,绝不在他的行动意识里面。

  总而言之,荣誉就是人格,是人格最光荣的完成!

  爱荣誉乃是一种意志的倾向,行为的动态,是要以忠诚纯洁的行为,去得到依于德性合于美感的承认的,德国的哲学家包尔森(Friedrich Paulsen)说:“我们不能想象没有强烈的对荣誉之爱,而伟大的事业可以表现。”社会的向上靠此,人类的改善靠此,历史的转变也靠此。

  我们今日不但要提倡个人的荣誉心,和对于荣誉的强度的爱,而且要提倡集体荣誉观念,集体的荣誉观念,就是个人对团体的荣誉之爱。譬如一个家庭,凡是家庭的各分子,都要努力保持一家的“家风”或“家声”,不能做有辱门楣的事。又如一个商店,不肯卖坏东西,诚恐坏了他的牌子,也是出于爱护集体荣誉的观念。再如一个学校,无论是教职员或学生,人人都应该知道学校荣誉的重要,不能随便塌学校的台。实验室里未成熟或不正确的报告,不可轻易发表;因为这对于个人的责任的关系还小,对于整个学校的荣誉却太大了。不独以“长胜军”或“铁军”著称的军队,全部队的长官和兵士,要爱惜他本部队历史之光荣;凡是国家军队,谁不应该勇猛奋发,维护国家军队的光荣。扩而大之,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不没落和毁灭,必须由构成他的分子,共同努力维持和增进他集体的荣誉!

  人生是需要有荣誉的。不荣誉的人生,是黑漆漆的,无声无臭的。有荣誉的人生,是高贵向上的;无荣誉的人生,是卑污低下的。禽兽才只要生存,不要荣誉,也无荣誉的观念。人应该是理智感情和品格发展到最高程度的动物;人不只要生存,而且要荣誉。荣誉也可说是人类的专有品。所以英国的诗人拜伦(Lord Byrom)有两句诗道:“情愿把光荣加冕在一天,不情愿无声无臭的过一世!”



  按:本文初发表于《新民族》第三卷第一三期,1939年2月27日出版;嗣经订正、补注,辑入《新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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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泡沫”还能撑多久?
(FT2007中国报告之十三)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森迪普•塔克(Sundeep Tucker)香港报道
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周,在一群普通民众的紧张关注中,在他们对发射会否成功的担心中,中国的“嫦娥一号”一飞冲天。

我说的当然不是中国内地飙升的股市,而是上周三晚上中国首次发射绕月探测器的情况。

有关当局告知聚集在四川发射基地的人群:准备好湿手帕,万一火箭爆炸或坠毁,要用湿手帕捂住口鼻。


“嫦娥一号”(Chang'e I)的发射,引发了很多关于亚洲的太空竞赛是否正在升温的分析。

唯一能引发更多评论的,大概就是中国股市的未来走势了。中国基准指数在过去两年内已上升近五倍。

很多人都对中国股市泡沫的风险发出警告,但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一直不在其中——不过,他在上周也说话了。

在绕月探测器发射的当天,这位有“奥马哈圣贤”之称的股神碰巧也在中国。但他是在这个国家的另一端,参观其投资集团Berkshire Hathaway在大连的业务。

在此次访华行程中,巴菲特警告,投资者须对中国股市保持“谨慎”。

他说:“我们从不在股价飙升时购买股票。我们购买股票是因为对某公司的成长有信心。”

批评人士会指出:当你清空手头一项核心投资并获得7倍回报之后,暗指价格泡沫当然再容易不过了。在巴菲特发表上番讲话的前几日,Berkshire Hathaway刚刚售謦所持中石油(PetroChina)的全部股份。

当天,中国股市并没有理会这位股神的忠告,收盘上扬了1.2%。投资者或许过了一夜才明白过来:上证指数在周四下跌了近5%,全周共下跌近9%。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和亚洲首富李嘉诚(Li Ka-shing)今年也有过类似的看跌评论,但中国股市仍一路上扬。

精明的李嘉诚在内地很多公司都有投资。这位香港大亨在5月份坦承,自己对中国股市的“泡沫”感到担忧。当时,中国的基准指数在3800点附近,而上周收盘时已达5589点。

摩根大通(JP Morgan)提供的数据显示,按照2007年的预期收益计算,中国股市的市盈率已经达到57倍,是香港的两倍多。尽管如此,对于中国股市的前景,人们依旧莫衷一是。

本月早些时候,澳门赌王何鸿燊(Stanley Ho)暗示他对香港股市表示乐观。他预测,一旦恒生指数突破30000点(上周五终于实现这一突破,达30405.22点),便会继续冲向40000点。

摩根大通中国证券部主管李晶(Jing Ulrich)认为,A股市场价格偏高,但她并不认为A股会崩盘——因为公司盈利增长势头正猛,加入股市的上市公司质量逐月提高,而宏观经济仍保持强劲。

李晶还提到了中国当局采取的两项措施,她认为这些举措将有助于缓步平抑股价。

今年,中国已大大增加了获准在国内上市的公司数量。

中国本年度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总规模有望达到创纪录的600亿美元,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市场。这有助于吸纳投资者的流动性。

中国政府还做出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允许国内居民投资于经过批准的海外市场。这也能减轻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李晶估计,截止2008年底,这一方案将会使得大约900亿美元的资金流向海外(约三分之一将流向香港)。

不过,这种“轮胎慢撒气”性质的预测,并不能解决投资者此时此刻面对的问题。

股价的迅速上扬正在影响各项并购案,例如拟议中通用电气(GE)对深圳发展银行(Shenzhen Development Bank)的投资。

两年前,通用电气同意支付1亿美元,收购深发展7%的股份。此后的各种耽搁使得这项交易到近期才可能完成,而此时深发展的股价已攀升了近八倍。通用电气上周正式决定退出这笔交易。

股价上升也成为海外投资银行的关注点许多投行正在寻求对国内券商进行投资,按照预期,中国在明年解除相关投资禁令。

随着中国股市的散户交易量达到创纪录水平,中信证券(Citic Securities)等证券经纪商的股价已迅速飙升。

在一些经常消息灵通的交易商当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观点:在北京奥运会闭幕之前,中国不会让股市崩盘。

不过,前提是中国共产党有能力驯服股市这头猛兽。

如果北京对发射一架无人绕月探测器尚无完全把握,那么,上述观点可能只是个一厢情愿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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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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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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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银行的娃娃股东
  
英国《金融时报》杰夫•代尔(Geoff Dyer)上海报道
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对于向上市前的中国国有企业投资,需求是无止境的,甚至在年龄方面也是如此。

上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北京银行(Bank of Beijing)日前披露,在其上市前的股东中,有84人年龄不满18岁。在该银行最大的20名个人股东中,有一人在成为股东时的年龄仅为1岁。

北京银行曾表示,拥有年轻股东并不违法,其中许多股东是在增资扩股时购入的股份。但这一信息的披露令普通投资者感到愤怒,他们想知道是谁在从火热的国有企业上市过程中受益。

最近,互联网聊天室中一直充斥着对上述年轻股东的猜测。“北京银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婴儿投资者?”一个帖子问道,“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也得甘拜下风。这些孩子是真正的投资天才。”

人们经常对中国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出售过程充满怀疑,认为公司高管或者政府官员利用他们的地位,在上市前以较低的价格为其家人购入股份,使他们得以从后市的大涨中获益。

中国股市评论人士候伟(Fraser Howie)表示,“在中国,这是将资产藏在配偶、子女或者虚假身份名下的常用手段。”候伟是一本关于中国股市的作品的作者之一。

北京银行是首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此次发行获得了126倍超额认购,股价在首个交易日中大涨81%,至22.68元人民币。

北京银行由北京市政府控股,于1997年转制为股份制银行,先后在数次增资扩股中将部分股权出售给个人投资者。北京银行在一份公告中披露,在进行首次公开发行(IPO)之前的近2万名股东中,有84人年龄低于18岁。

在1000名最大的个人股东中,有10人出生于上世纪90年代。现年10岁的郑宇轩拥有价值2900万元人民币(合390万美元)的股份,最初登记为股东时年仅1岁。此外,北京银行最大的非员工个人股东吴振鹏持有500万股股份,价值1.12亿元人民币,他在2004年进行投资时年仅20岁。

北京银行表示,多数未成年股东都是被北京银行收购前一些信用社的股东,另有15人在2004年的增资扩股中购入了股份。该银行表示,其发行人律师和承销商均认为,未成年人持股并不违法。

中国证监会(CSRC)表示,不能对此置评。上海证交所(SSE)则拒绝对此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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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多的猪死于乱棍

我曾经有幸吃过一次印度饭。那是一盘象黏糊糊乱糟糟的东西。我记得自己小时候贴对联的时,候家里总要煮一小钵浆糊。我看这顿印度餐象极了那钵浆糊,连飘在上面的面疙瘩看着都眼熟。我看到一个黑瘦的印度人拿了右手去撮了吃。他们告诉我说印度的体面人都应该拿右手吃饭,左手是拿来做爱的。也就是说,左手用来摸老婆,右手拿来撮浆糊。如果用错了手,比方说,要用左手拿油条吃,那简直是当众爱抚一根油条,那个淫秽下流就别提了。不过虽然有了这些穷讲究,可那盆印度浆糊吃起来还是象咖喱粉调大便,跟宫爆鸡丁比起,实在判若霄壤。
  
   印度人不讲究吃喝,另有追求,也就由他们去了。中国菜肴则是世界公认的美食,据说只有法国菜还勉强可以和中国菜一较短长。法国菜是欧洲饮食里的翘楚,代表了最先进的文化,代表了广大切墩的和掂勺的最根本利益。但是法国菜是在十七世纪才开始突飞猛进的。在此之前,法国人也象全世界的土财主一样,一说“整点好吃的”,就是一味把肉堆在一起,让大家伙敞开了使劲造。比如,以前法国最赫赫有名的“大菜”,就是把白煮肉、烧烤肉、鱼肉,堆成金字塔,装在巨大的盘子里。(见布罗代尔《15-18实际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法国人都觉得这么多肉弄出来的菜,简直帅呆了,实在是高级死了。这些法国人的想法就和古龙小说《陆小凤》里的那个土司一样:什么鲍鱼燕窝,都是假的,只有吃肉最实在!
  
   当时的法国人不爱什么燕子口水王八汤什么的,就是吃肉。而且他们也确实有肉吃。那时的欧洲人口少的可怜,大平原上野猪和狼不比农民少很多。比如,1640年,狼就突然闯入法国的一个省府贝藏松市区,当街吞食小孩。这样豺狼当道的光景在太平年间的中国,是不大会发生的。不光农村有肉源,城市也爱养猪。现在小资作家一提到普罗旺丝就做甜蜜状,一说起巴黎就更要话里话外露出“那是咱神经上的老家,俺去那儿的菜市场买过菜!”的意思。那是巴黎,巴黎啊!满街跑猪。巴黎市长视察时就曾被一头猪当场撞倒。
  
   法国上下老百姓这么表镖着劲养猪,所以肉食供应确实好。一个外国观察家如此描述1557年的巴黎,“猪肉是穷人,实实在在的穷人常吃的食物,至于工匠和商人,家景再差,也总想与富人一样吃狍子和山鹑。”而在法国大革命前的巴黎,人均消费肉食一百四十多斤(拉瓦锡提供的数据)。但当时的情况比起两三百年前,已经算是很差了。比方说,中世纪末期,据说德国的人均消费肉食有二百斤,而到了十九世纪初,就只有四十斤了。人增长的速度大大超过猪的增长速度,一来二去,就有点吃的接不上气了。
  
   不管怎么,欧洲的肉食实在还是比中国人丰富。欧洲的拉斯戈台斯神甫评论说:“中国人很少大块吃肉。如果他们象我们欧洲人一样吃肉,会把整个国家吃穷的。”不过中国人也爱吃肉。中国的胡屠夫就曾经羡慕周乡绅“家里的钱,说起来比皇帝家还要多些!一年就是无事,肉也要用五六千斤!”但却没有提到周乡绅家豆腐和胡萝卜的消耗量。很多的穷人,不要说肉,菜都很少。鲁迅就曾注意过穷人就着米饭添盐巴吃。
  
   正因为中国人相对来说肉食匮乏,而社会贫富差距又极为悬殊,反而催生出了最讲究的饮食来。吃饭在中国从来都是大问题。中国人口的密度大大超过了欧洲,这产生的一个后果就是中国普通人伙食比当时的欧洲人要差,至少肉和野味要少很多。一般百姓吃来吃去,不是米饭馍馍,就是馍馍米饭。但一个象中国这样复杂精巧的社会社会能够供养出一批有文化的富人。这些既有文化又讲究情调的富人就对吃使劲琢磨起来了。琢磨的结果是在一个肉食匮乏的社会里中出现了及其奢靡繁复的菜肴出来。我想,如果中国一般百姓的不是如此单调的话,也许中国菜不会象今天这么繁杂多变。
  
   清人笔记里,记载过这么一个故事:年羹尧被皇上抄家以后,他的家人也都流落在外。有个秀才就娶了年家的一个厨娘。秀才想:自己这位既然是厨娘,还是年家的厨娘,以后自己家的饭菜还能差了?一问,心凉了半截。原来这位在年家混了N多年,只会做一道菜,就是蒜苗炒肉。她只负责做这一道菜。年家的厨子也很少有会炒两道菜的。这个蒜苗炒肉在年家一年也就吃上两三回。而这一盘蒜苗炒肉要用活猪一头。这种专业精神很值得推崇。有人说,美国有专门的鼻科大夫,只管左鼻孔,右鼻孔都不管。年家的厨子就有这种精神,做蒜苗炒肉的就决不做蒜薹炒肉。
  
   法国人一味不管不顾死命吃肉的状况,到了路易十四时代开始扭转。法国的美食时代开始了。这比中国要晚了若干个世纪。法国此时的肉食已经出现稀少的苗头,但这没有关系。普通人的伙食越来越糟,这丝毫不影响贵族们的美食艺术。也许反倒是个促进。如果知道有很多人在吃糠,那些贵族吃起墩牛肉也许更会觉得滋味无穷。
  
   法国贵族都围绕着路易十四那个痔瘘患者转,法国美食也就围着宫廷菜谱转。据《王室菜谱》纪录,山鹑和小山鹑有15种做法,山鹬有9种做法,鹌鹑有8种做法,海番鸭(这是个什么东西?)有9种做法,斑鸠有4种做法,羊羔有19种做法,牛肉有13种做法,小牛肉有12种做法,公鹿有7种做法,白狗斑鱼有17种做法……..(见《太阳王和他的时代》)路易十四一嘴牙烂的七零八落,上牙床的牙齿到后来几乎全都掉了,而牙床又坏的戴不上假牙。太阳王的坏牙把腮帮子都烂出个大洞来,却还是津津有味得努力地嚼食乳猪肉,而且胃口从来都是出奇的好。太阳王在鏖战餐桌,没有了武器也要赤手博敌,这种形象激励着国王手下的贵族,共同开创法国美食的黄金时代。
  
   宫廷吃剩的菜都送往专门的“剩菜店”,法国人称这种菜店叫“御残肴进餐处”。里面很多的菜都是在皇家餐桌上亮个象就直奔这里来了。里据说凡尔赛的居民有四分之一光顾这些剩菜店。很多佩剑贵族也经常往里头钻,买圣上吃的剩菜。据《法国历史佚事》说,两个贵族还为了抢着买一个朝廷吃剩的大鱼头,闹到要决斗的地步。可以说,法国人为了嘴,真是不管不顾。这些争食剩菜的食客食髓知味,对美食的鉴别能力大大提高,对宫廷菜也大为了解,一有机会,难免也会尝试去照猫画虎。这也是宫廷菜谱渗透民间的一个孔道。宫廷成了法国新餐饮的策源地。
  
   法国菜肴里面有很多希罕物,比方雪鹜,这个东西我从来没吃过,想来应该是个好东西。法国人要大老远地从塞浦路斯进口来,1680年孔弟公主的宴会,大家一起努力,一口气干掉了一万六千斤雪鹜。还有很多希奇古怪的调味汁,比方龙涎香(这个东西往往要从波罗的海大老远地运过来)、麝香、玫瑰汁什么的,都往菜里洒。如果粪汁是个贵物件,我想法国人也绝不会放过的,一定会浇在小牛肉上当盖头的。
  
   美食不但对如何烹制动物尸体有要求,对如何把动物变成尸体也有要求。现代的西方社会有一拨人呼吁要给动物以人道主义。他们提出杀鸡实在太残忍,所以要求把鸡放在水里,先电死,才杀头。这个跟人类的死刑进化是合辙的。过去杀人,是拿刀剁,然后是机械化的断头台,再然后是电椅。现在很明显,杀鸡也已经进入到了电椅阶段。但是那些欧洲饕餮们可不吃这一套,他们才不管小猪小鸡是不是给杀得很不爽呢。他们的方针是:先把小猪痛打一顿,打得小猪哇哇乱叫,纷纷要求安乐死,然后再宰掉做成烤乳猪。他们认为这样的小猪肉味才最好。说这样做出来的乳猪,一进口就融化在味蕾上,简直是滋味无穷。
  
   《西游记》里的妖怪捉到唐僧以后,总说不能唬了唐僧,否则肉就变酸,不中吃了。跟那些欧洲饕餮相比,这些国产妖怪是何等温良敦厚,否则唐僧就要象欧洲小猪一样,还没等徒弟来救,就被按翻了打四十杀猪棒,去去膻味。
  
   小猪被杀前还要遭乱棍荼毒,如果小猪也能写作的话,他们也许会效仿索尔贝娄(诺贝尔奖获得者,写过一本《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写一本《更多的猪死于乱棍》。
  
   猪的境况实在值得同情。很多猪吃的是糠壳啊垃圾啊。有的地方还把猪圈修在茅厕下面,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猪的喂养问题。十七世纪前欧洲的不少城市还专门弄一群猪,让它们清理广场上的垃圾和粪便。说清理是好听的,其实就是让它们把这些破烂吃到肚子里去。
猪的祖先是野猪,这可是一种很厉害的动物,长了两个大獠牙,脾气也很大,不高兴了一下子能把人的肚子捅出大窟窿来。可是它们的后代却越来越不争气,被人拿点糠麸泔水哄到猪圈里,慢慢把獠牙缩了回去,最后摇摇摆摆地给人领到茅厕下面嚼大便去了。这个过程大约开始于公元前6000年前。几千年下来,猪终于从剽悍的壮士变成了现在这个慈眉善目的囊货。人也许会称这个过程为“进化”,不过不知道野猪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做猪的苦痛,其实人也早有觉悟。根据佛经的说法,轮回是永无休止的。轮回的境界有六道:天神、人、阿修罗、畜生、恶鬼、地狱。这就是佛教所说的六道轮回。只有达到涅磐境界,才能摆脱永恒的轮回。也就是说,只有涅磐才能彻底地消亡,永远的寂灭。不过对无神论者来说,这样的涅磐境界好像就是脑死亡,似乎不值得羡慕。事实上,中国信仰佛教的人很多,但很少有希图去“涅磐”的,都是指望着下辈子修成个阔人享福。你要告诉他多念经就能彻底“脑死亡”,再也没有下辈子了。我估计这些居士和尚马上会闭嘴不念的。
  
   佛教还教导我们说:“邪慢缘故,受生驴猪骆驼之中。”(见《大智度论第十六卷》)中国老百姓骆驼见的少,猪见的多,所以说起轮回的苦楚,就经常拿猪说事。有一个中国和尚就曾经告诉大家,说他上辈子是头猪。据他说做猪非常痛苦,并且仔细罗列了一个猪猡痛苦表,里面有N多项。他还告诉大家说猪的记忆力比人的好,大多记得上辈子的事情。所以你看猪“逻逻”的哼哼,那就是猪们在聊天:“上辈子我是个工商局的!天天吃大桌!”“噫,工商局的算个啥?!俺是检察院的!”
  
   按照中国民间信仰,邪慢倒不打紧,未必会让你变猪。但是职业选择非常关键,如果你做了一个杀猪的,你下辈子很可能就要在猪圈里消磨时光了。纪晓岚就曾经津津有味的纪录了好几个屠夫变猪的故事。比方,他就告诉我们:有一个屠户死了。过了一年多,他老婆守寡守不得,就找了个人家改嫁。她刚穿上婚服要上船到婆家去,忽然奔来了一头猪。这头猪象疯了一般,怒目眈眈,直奔新娘,把新娘的礼服咬了个稀巴烂。大家发了慌,一起协力把这头行凶的大猪挤到水里头,船才能开走。这头猪依旧奋不顾身,沿岸猛追。直到船开远了,这头猪才懊丧地回去了。后来大家一致认为:这头猪就是屠夫转世,如今看到媳妇改嫁,才会如此骁勇追击。
  
   按照传统说法,杀生是最大的罪业。所以杀猪的要遭报应,变猪。但是吃猪的人呢?吃猪的人没事。纪晓岚就最喜欢吃肉,几乎是无肉不欢,但他就没有对他下辈子表现出什么忧虑,大约以为还是会接着当个官的吧。再比方说苏东坡吧,他就特别喜欢吃猪肉。他在黄州当官的时候,最喜欢把猪肉切成一个个方块,放在火上用慢火熬一宿,早上盛起来一块一块全部吃掉。但是,苏东坡也没说过自己下辈子会蹲猪圈。
  
   为什么他们能如此自信呢?因为他们的自信有一套伦理体系做支撑。这套伦理认为:杀猪是大大的罪过,但是,吃猪肉那就是另一码事了。当然,吃肉也是一种小罪过,会稍微折点福。而且,如果你吃的是五净肉的话,那就更没有罪过了。五净肉是指:没见过杀生场面的、没听到杀生动静的、生不是专门为你杀的,你就可以吃这肉。此外,自己死掉的你可以吃,其他动物吃剩的你也可以吃。
  
   有钱人多半不会专吃瘟猪肉,也不会跑到野地里拣豺狗剩下的肉吃。他们吃的,都是从市场上买的。这当然也很干净,所以他们下辈子还是前景远大。而那些杀了猪到市场上卖的,那就要大大不妙。孟子说:君子远庖厨。也是,庖厨里不过是一个未来的猪在杀一个现在的猪,不看也罢。
  
   当然,佛教也好,孟子也好,他们的话里毕竟都体现出了一种真诚的同情心。他们认为这些猪被杀是非常悲惨的一件事情。这毕竟是一种道德,但是,这个道德给屠户们安排了一个很可悲的地步,而君子们总是能够一面吃肉,一面积福。而那些屠户这辈子杀猪给他们吃,下辈子变猪给他们吃。猪和屠户们在轮回的大道上忙着变来换去,给居士们留下了的是烤乳猪和红烧肉。
  
   佛教的轮回是覆盖天地的。除了已经寂灭的涅磐者以外,谁也逃不掉轮回。即便最最尊崇的天神,也得轮。佛教的神仙被称为天人,他们的身体极非常干净,不受尘垢染污,跟琉璃一样亮晶晶的。他们只要心有所想,就能心想事成,只要心念一动,吃的穿的就出现了,过的生活比旧社会的地主都快活。(见《过去现在因果经》他们的寿命很长。四大天王是天人里最可怜的短命鬼,就连他们的寿命也很可观。人间五十岁是他们的一天,四大天王的寿命就五百岁,折合咱们的九百一十二万五千年。寿命更长的能从霸王龙时代一直活到大炼钢铁。但是这些天人也有死亡的时候,他们死亡的前兆就是“天人五衰”。具体的衰样么,大家可以翻越金庸的《天龙八部》序言,里面有介绍。天人一旦出现衰样,很快会堕入轮回。
  
   佛教认为天有三十三层,中间的一层叫仞利天,是诸天里最崇高的。仞利天的天主叫帝释,他居住在须弥山顶,统治着天界终生,实在比林副主席还要永远健康。可就是这样体面的一个角色,据说也出现了那五种衰样,而且他要投胎到一个陶匠家里做一头毛驴!后来靠了念经诵咒,才侥幸逃过此劫。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一头猪如果勤勤勉勉,积德行善,说不定有朝一日也能修成个县委书记干干。佛教的六道轮回是开放式的。生命之间的通道是开放的。
   与此相比,印度教就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印度教也讲究轮回。但他们的轮回和佛教的不大一样。佛教轮回的最高境界是涅磐——跟脑死亡差不多的境界。印度教不这么想。他们认为,世界上的生命,都是梵的一部分,这个梵是世界的本源。生命就是梵的一部分,但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从梵里游离出来了。这个生命在世界里游荡轮回,直到它重新彻底领悟了真理(印度人称之为达磨),就又能回到梵那里,变成梵的一部分。
  
      
  
    这有点象中国神仙的故事。神仙本来在玉皇大帝(梵?)那里吃桃子,喝啤酒,日子过的不知有多逍遥。那个光景有点象我们描绘的共产主义,随便吃,不花钱。后来这些神仙也许是不小心打碎了个琉璃瓶,也许是忽然淫欲大发,动了凡心,就流落到下界,过N多年的苦日子,终于又修回正果,回到玉帝那里享福。
  
      
  
    但是印度人和中国人不一样。印度的高人拿芭蕉叶裹点米饭吃饱了以后,就裹个兜裆布,坐在树底下思考“梵”。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得承认,他们的境界确实比中国老百姓高明一些,他们没有在玄想中贪图吃喝。他们认为,梵我合一的境界是平静、喜乐。中国人说的天人合一可能有点象这种境界。我没合过,所以这里也就不敢瞎说。   
  
    基督教里的天堂和中国人心目中的天堂也不一样,多少更接近于梵我合一的样子。按照神曲的说法,积德的好人在天堂里的乐趣不是随便去天堂食堂里不花钱吃流水席,而是接近上帝。天堂里,大家都围着上帝转圈飞,谁的德行好,谁就能挨着上帝近点飞。周杰伦演唱会上的样子就有点象但丁的天堂光景,一大群人围着周杰伦又喊又叫,谁化的钱多,谁就能挨得近点叫。印度教里的最高境界在摒弃物欲上和但丁的天堂相像,但更近一步,大家不光是接近上帝,大家更都是上帝的一部分。那个上帝就是无可言说的“梵”。
  
   倒是伊斯兰教的天堂和咱们的比较接近。伊斯兰教的天堂里,好人都躺到珠宝镶嵌的床上,身旁有长生不老的仆人伺候他们。他们大吃大喝,拼命喝酒第二天也不会头疼。各种各样的水果伸手就可以吃到,而他们每人都还有很多美丽的女人(据说是72个),她们象“蚌壳里的珍珠”一样白嫩,对丈夫又都忠心耿耿,而且最奇怪的她们永远都是处女。这不是说好人们到了天堂都不能人道,那样的太监天堂有啥子意思?这也不是说这些美女都是石女,这是上帝使了神通,让她们“重新生长”,“长为处女”。这些老处女就和好人们在“被升起的床榻”一起快活,那个床的样子估计和最近推出的“性爱床”差不多。在古兰经的天堂里,好人听不到不好听的话,天堂的广播电台既不播放恶言和谎话,也就是说,三级片和新闻联播你都看不到。天堂电台一天24小时播放“祝你们平安!祝你们平安!”
  
   这里只说了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天堂是什么样,也可以大致推算。应该有72个小帅哥,威猛型的、清秀型的、体贴型的各种各样,而且这些小帅哥永远是处男,洗洗跟新的一样。
      
    当然,中国人的天堂虽然也比较物质化,但却没有伊斯兰教的天堂那么胸有大志,处女膜自动修复手术大大超出了古代中国人的想像能力。中国天堂象一个高级朝廷。天堂里面没有信徒,只有神仙。神仙也有级别,有的是处级,有的是局级,最不中用的未入流只好去养马。这等于把地上的朝廷挪到了天上。一般的好人行善积德也很难当神仙,只是下一辈子光景更好些而已,到天堂当干部的机会是很小很小的。成神仙多半要靠修炼,或者靠吃仙丹,或者靠神仙引度。修炼成仙就象中举,靠本事考了个天上的功名,仙人引度多少就有点象官员引荐。
  
   各种信仰里的天堂多少指示出他们能想像出的美好生活的极限。典型的多神教天堂多半都有强烈的生活气息。不管是爱尔兰的苹果岛,还是希腊的极乐岛,说起来都是吃穿不愁,风景优雅,基本来说,都是财主生活的放大。这就是他们能想像出的美好生活的极限。中国人美好生活的极限是永远当官当官,所以他们到天堂里也要过官瘾。
  
    不光中国民间宗教,一般的多神教对什么灵魂的喜乐什么的都不感兴趣。北欧的勇士到了武士天堂——英灵殿里也要饱饮醇酒。英灵殿有540座大门,屋顶被枪缨遮蔽,勇士们的座椅都用白银包裹。英灵殿的正中摆放着黄金座椅,主神奥丁就坐在上面。勇士们在这里也要喧闹饮酒,不会总是绕着屋子边跑变叫:“奥丁伟大!奥丁真伟大!”你要跟这些好战的北欧蛮夫讲梵我合一或者宁静喜乐,他们多半会反驳你说这比喝酒可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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