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各位大神,请教个问题。在与业主的EPC合同中明确了change in Law的情形下EPC承包商可以索赔费用和工期,也实际因为中美关税调整的原因,产生了额外费用,这样的情形下EPC承包商可以向业主主张相关费用么?
叶偲煜律师:change in law法律变更一般指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化,而且比较严格的合同条款会明确排除工程所在国以外第三国的法律变化。您这个项目在美国吗?如果不在,基于change in law索赔费用的难度较大。
Q:Applicable law 有说任何与项目或者项目一部分,包括材料,设备,服务等有管辖权的政府颁布的法律。这样是不是就把法律适用性的问题解决了?因为作为EPC承包商,做国际项目很多情况下要从全球采购,业主既要求承包商的任何跟项目相关的活动都要遵守Applicable Law,又在对项目或者项目中任何一部分有管辖权的政府颁布的相关实体法有变化时拒绝赔偿,这是不是一种自相矛盾?
叶偲煜律师:这个理解,而且也理解实践中applicable law的定义可能会很宽泛。从合同的角度,要关注change in law那个条款是怎么写的,比如FIDIC通用条件13.6约定:承包商有权基于法律变更的索赔是基于changes in the Laws of the Country,已经限定为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化了,所以已经和applicable law的定义没有关系了。如果条款中没有这个限定,法律变更的【法律】采用applicable law的定义,那我觉得是有机会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