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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 追赶SpaceX:正在起飞的中国航天创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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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4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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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文章
封面 On the C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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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选自《浦江科技评论》2025年1月刊封面专题《追赶SpaceX:正在起飞的中国航天创业企业》,
作者: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研究团队。

引子:

● 我们为什么要探索宇宙

当下各国纷纷投入资源探索太空领域,太空探索的意义已成为全球共识。

1970年,赞比亚修女玛丽·朱昆达(Mary Jucunda)给NASA马歇尔太空飞行中心科学副总监恩斯特·施图林格(Ernst Stuhlinger)博士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朱昆达修女问道:为什么地球上还有这么多小孩子吃不上饭,而你们却舍得在火星项目上花费数十亿美元?

施图林格回了信,解答了人类为什么要探索太空的问题,同时,还附带了一张题为“升起的地球”的照片,这张标志性的照片是美国宇航员威廉·安德斯于1968年在月球轨道上拍摄的。而这封包含理想和激情的回信也由NASA以“为什么要探索宇宙”为标题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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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起的地球(Earthrise)》,威廉·安德斯,1968
几十年来,全球各国纷纷投入资源探索太空领域,太空探索的意义已成为全球共识。在中国科技创新、各国竞争博弈的大背景下,太空领域作为尖端技术和工程理念的产地,对于中国走自主创新之路有着重要意义。

探索太空的意义在哪里

60年来,人类在太空的活动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并改善了地球的生活质量。自第一颗卫星发射以来,这些旨在研究太空环境并测试地球轨道运行能力的卫星,为卫星通信、天气预报、灾害预测和全球定位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太空探索的愿景促进了太空经济的发展,其资金投入已经获得了回报。

以美国1961年开始的阿波罗载人登月计划为例,这一探索让美国在航天技术领域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同时也给人类社会的政治、科学、技术、经济、生活甚至精神等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促进作用,影响了几代人。

该计划的实施,不仅为NASA带来了一系列宝贵的大型工程计划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带动了美国液体燃料火箭、微波雷达、遥控作业、无线电制导、超高强度和耐高温合成材料、新型电子计算机、药物及生物工程等一大批高科技工业群体。人工智能、机器人和遥控作业等许多技术成果也转移到民用,促进了科技与工业的整体发展与繁荣。

太空探索显然是基础科学和技术的有效驱动力,其将继续推动创新、支持世界一流的科学研究并提供重要的服务,使其成为地球上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太空探索不仅能提供从太空视角到地面的全球观察,其失重的环境能够研发和制造地球上无法生产的材料,这对药品的研发和改进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太阳能和各个星球上的存储能够提供丰富的资源,解决地球资源的短缺问题,为人类未来移居的空间和技术进步提供了足够的想象空间。

太空资源的争夺和规则制定

从军事角度来看,太空资源的划分决定了地球的控制权大小,航天产业影响了国家之间的太空资源争夺和规则制定。太空规则的制定需要多个国家达成共识,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已经开始“抱团”,将地缘政治延伸到太空领域。

2020年,《阿尔忒弥斯协定》(Artemis Accords) 成为其参与国在空间探索合作的共同指南。美国NASA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日本、卢森堡、阿联酋和英国7个国家签署了此协定,后续印度、以色列、韩国等国家陆续加入,截至2024年1月,该协议共有34个签署国,中国和俄罗斯并未参加。

该协议由美国NASA起草,以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为基础,是一份不具有约束力的多边安排,倡议以和平目的进行月球、火星、彗星和小行星的民间探索和利用的合作原则。NASA的目标是在2026年将宇航员送入月球空间站,为人类去往火星做准备。

加入阿尔忒弥斯计划的国家将与美国深度合作,例如,加拿大航天局(CSA)、欧洲航天局(ESA)和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正在为美国的月球空间站提供关键零部件。

太空的资源虽然相对地球是无限的,但太空轨道资源和频率资源是有限的。目前各国是通过国际电联制定的规则来协调利用,但其分配形式仍然是“先到先得”的获取方式,因此美国和俄罗斯等航天强国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便通过申报的方式获取了大量的轨道资源,如美国的GPS系统就占用了80%的黄金导航频段。

马斯克的SpaceX更是不停地发射成本低廉的星链卫星,以抢占有限的太空轨道资源。这些美国发射的通信、遥感和导航卫星,已在伊拉克战争,以及近期的俄乌冲突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极大地增强了地面军队的战斗力。

实际上,航天系统包括一个核心和四大要素:核心是航天任务需要实现的目标,例如导航、监控地球森林火灾、探索月球、探索外太空等。围绕着目标的需求,航天任务被拆解为四大要素,包括航天器、弹道和轨道、运载工具、任务操作系统,每一个要素的选择由航天任务决定,也受成本、时间和现有能力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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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任务结构

综述:

● 中国商业航天:十年筑梦,飞跃星河

中国商业航天领域已经迈过了整整十年的发展历程。
在这十年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地方政府的热烈响应以及资本的源源注入,中国的商业航天产业实现了从0到1的飞跃性发展,成功构建了初步的商业航天生态系统。

中国商业航天的十年,是梦想照进现实的壮阔征程。这十年间,中国商业航天领域经历了从无到有、蓬勃兴起的历史性跨越。伴随着政策红利的释放和技术创新的涌动,商业航天企业纷纷成长起来,不仅在商业发射、卫星制造等核心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也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了中国商业航天的独特魅力和强劲实力。这十年,是中国商业航天人砥砺奋进、勇于探索,更是中国航天事业多元化、商业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预示着中国商业航天新时代的璀璨开启。

利好政策频出

得益于政策的开放,中国的商业航天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出台,首次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身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颁布《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5-2025年)》,进一步明确对民营企业进军商业航天领域的积极导向。这一战略调整打破了传统上由国家主导的航天产业格局,为商业航天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2024年3月5日,商业航天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新增长引擎”受到重视。这一举措不仅反映了国家对商业航天领域的关注和支持,也预示着商业航天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伴随航天科技的加速创新,中国的“问天之路”将越走越深远,商业航天产业也将迎来更加蓬勃的发展。

在国家政策的强劲东风之下,各地方政府纷纷行动,积极响应号召。近年来,北京、上海、山东、重庆、河南、江苏等地纷纷出台了系列引导性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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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区商业航天政策
这些政策不仅为商业航天产业链的完善与壮大提供了强劲动力,更推动了商业航天产业与区域经济的深度融合,成为推动地方GDP增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引擎。以上海市为例,2023年10月24日发布的《上海市促进商业航天发展打造空间信息产业高地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商业航天跨越式发展为牵引,围绕卫星制造、运载发射、地面系统设备、空间信息应用和服务等环节,加强卫星通信、导航、遥感一体化发展,推动空天地信息网络一体化融合。” 这一规划,不仅彰显了上海对商业航天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而且为中国商业航天产业的蓬勃发展描绘了一幅壮丽的蓝图。中国商业航天发展历程
中国商业航天自2015年起步,至今已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全球商业航天行业在SpaceX等领军企业带动下,正加速低轨卫星互联网部署。2024年中国商业航天行业有望驶入快车道,产业链上下游充满机遇,未来5至10年,对产业链内企业而言,将是战略发展的关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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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航天发展历程

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际电信联盟(ITU)明确规定,卫星频率及轨道的优先使用权遵循申报顺序。地球低轨卫星的总容量约为6万颗,而SpaceX早在2015年就公布了“星链计划”,计划在2027年前将4.2万颗卫星送入低轨。星链服务已遍及全球 7个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其他各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加快在低轨卫星星座领域的部署。

2020年,中国以“GW”为代号,向ITU申报了12992颗低轨卫星星座的发射计划。同时,上海市政府主导的“G60星链”项目也计划发射1.2万颗低轨卫星,以强化中国在卫星通信领域的实力。如今,G60星链“千帆星座”首批18颗组网卫星已顺利升空入轨,标志着中国版“星链”计划正式启动。按照ITU的规定,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的卫星发射数量,将会被视为放弃轨道使用权。这一规定使得各国在追求卫星通信领域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2023年美国共实施成功发射任务109次,居世界第一。其中,SpaceX以98次发射占据了美国发射总数的90%,占据全球发射总数的44%。而中国航天以67次发射紧随其后,位列世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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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轨道发射次数
数据来源:Jonathan McDowell《space Activities in2023》

2014年至2023年的10年间,全球共发射10052颗卫星。美国以7420颗的发射量高居榜首,其中SpaceX的“星链”就占据了5652颗。中国尽管以719颗卫星位列世界第二,但仅占全球发射总数的7%。2023年全球有10个国家/地区开展航 天发射活动,总计发射223次,其中成功211次,发射成功率为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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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全年全球航天发射情况

在政策引导、资本注入和技术革新的共同推动下,中国商业航天在过去10年中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飞速发展,初步构建了商业航天的生态圈。然而,与SpaceX 这样的行业巨头相比,中国商业航天发展既有显著的差距,也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商业航天领域广泛,涵盖了卫星研制、发射服务、地面设备制造、卫星运营及应用等多个领域,其市场规模和体量庞大。面对巨大的市场容量以及与SpaceX的切实差距,这既是挑战,更是难得的机遇。
中美商业航天发展对比鲜明。在中国,政府积极政策、地方响应及资本注入促使商业航天10年间从无到有,构建初步生态圈,民间资本得以进入,产业链完善,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但仍与SpaceX等领先企业存在差距。而在美国,商业航天经历由政府主导到商业推动的转变,NASA预算削减和科研能力限制促使政府鼓励私营部门参与,多轮政策助力发展,商业公司承担研制任务,带来新角色、模式、技术和格局,不仅支持NASA,还提升科研效率,催生完整航天产业链。中美商业航天在发展历程、政策、产业链及市场地位上差异显著。中国商业航天快速发展但仍须追赶;美国则在政府支持与市场竞争中成长,形成私人企业主导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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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联科〔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围绕制造业主战场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传统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场景为牵引,以标志性产品为抓手,遵循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前瞻谋划、政策引导,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前瞻部署、梯次培育。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系统谋划,超前布局。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分阶段培育,动态调整。

创新驱动、应用牵引。以前沿技术突破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以场景为牵引,贯通研发与应用,加快产业化进程。

生态协同、系统推进。汇聚政产学研用等资源,融合资本、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

开放合作、安全有序。主动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和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统筹技术创新和伦理治理,营造包容审慎、安全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安全治理等全面发展,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和先导区,突破百项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百项标志性产品,打造百家领军企业,开拓百项典型应用场景,制定百项关键标准,培育百家专业服务机构,初步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未来产业发展模式。

到2027年,未来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实现全球引领。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遍应用,重点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领军企业,构建未来产业和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成为世界未来产业重要策源地。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布局未来产业

1.加强前瞻谋划部署。把握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趋势,重点推进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产业发展。打造未来产业瞭望站,利用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技术精准识别和培育高潜能未来产业。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引导地方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合理规划、精准培育和错位发展未来产业。发挥前沿技术增量器作用,瞄准高端、智能和绿色等方向,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新动力。



(二)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2.提升创新能力。面向未来产业重点方向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作用,加强基础共性技术供给。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产学研用资源,体系化推进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推动跨领域技术交叉融合创新,加快颠覆性技术突破,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举办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各界创新动能。

3.促进成果转化。发布前沿技术应用推广目录,建设未来产业成果“线上发布大厅”,打造产品交易平台,举办成果对接展会,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构建科技服务和技术市场新模式,遴选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专业机构,开拓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材料激励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三)打造标志性产品

4.突破下一代智能终端。发展适应通用智能趋势的工业终端产品,支撑工业生产提质增效,赋能新型工业化。发展量大面广、智能便捷、沉浸体验的消费级终端,满足数字生活、数字文化、公共服务等新需求。打造智能适老的医疗健康终端,提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质量。突破高级别智能网联汽车、元宇宙入口等具有爆发潜能的超级终端,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

5.做优信息服务产品。发展下一代操作系统,构筑安全可靠的数字底座。推广开源技术,建设开源社区,构建开源生态体系。探索以区块链为核心技术、以数据为关键要素,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创新应用和数字化生态。面向新一代移动信息网络、类脑智能等加快软件产品研发,鼓励新产品示范应用,激发信息服务潜能。

6.做强未来高端装备。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突破人形机器人、量子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下一代大飞机、绿色智能船舶、无人船艇等高端装备产品,以整机带动新技术产业化落地,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体系。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基础元器件、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基础软件等短板,夯实未来产业发展根基。



(四)壮大产业主体

7.培育高水平企业梯队。引导领军企业前瞻谋划新赛道,通过内部创业、投资孵化等培育未来产业新主体。实施中央企业未来产业启航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新企业。建设未来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培育多元化的未来产业推进力量。

8.打造特色产业链。依托龙头企业培育未来产业产业链,建设先进技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创建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产业特色化集聚发展。创新管理机制,建设数字化的供应链产业链,促进创新资源汇聚,加速数据、知识等生产要素高效流通。

9.构建产业生态。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下的标准互认和要素互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构建产品配套、软硬协同的产业生态。

(五)丰富应用场景

10.开拓新型工业化场景。围绕装备、原材料、消费品等重点领域,面向设计、生产、检测、运维等环节打造应用试验场,以产品规模化迭代应用促进未来产业技术成熟。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加快推动产业链结构、流程与模式重构,开拓未来制造新应用。发挥中央企业丰富场景优势,加快建设多元化未来制造场景。加快工业元宇宙、生物制造等新兴场景推广,以场景创新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11.打造跨界融合场景。依托重大活动,实现前沿技术和产品的跨领域、综合性试点应用,打造示范标杆。依托载人航天、深海深地等重大工程和项目场景,加速探索未来空间方向的成果创新应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依托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打造绿色集约的产城融合场景。创新未来信息服务场景,加速形成普惠均等、便捷智慧的信息服务新范式。

12.建设标志性场景。定期遴选发布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建立优秀案例和解决方案库。引导地方开发特色化的标杆示范场景,依托场景组织高水平供需对接活动,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鼓励企业面向应用场景开展创新研发,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针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建设早期试验场景,引领未来技术迭代突破。

(六)优化产业支撑体系

13.加强标准引领与专利护航。结合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布局未来产业标准化发展路线,加快重点标准研制。针对重点标准适时开展宣贯和培训,引导企业对标达标,加速未来产业标准应用推广。促进标准、专利与技术协同发展,引导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融合。完善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及储备机制,深化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组织协作,构建未来产业高质量专利遴选、评价及推广体系。



14.同步构筑中试能力。按产业需求建设一批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提升精密测量仪器、高端试验设备、设计仿真软件等供给能力,为关键技术验证提供试用环境,加快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一批中试公共服务机构,提高工程开发、技术熟化、样品试制、测试验证等中试服务水平。

15.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未来产业领军企业家和科学家,优化鼓励原创、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探索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强化校企联合培养,拓展海外引才渠道,加大前沿领域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

16.强化新型基础设施。深入推进5G、算力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千兆光网等建设,前瞻布局6G、卫星互联网、手机直连卫星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引导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服务未来产业,深化设施、设备和数据共享,加速前沿技术转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融合赋能,发展公路数字经济,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中央科技委领导下,按照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形成部际协同、央地协作的工作格局。以实施意见为指南,围绕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等专业领域制定专项政策文件,形成完备的未来产业政策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广先进的典型案例,营造推进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加大投入,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带动更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完善金融财税支持政策,鼓励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加大投入,引导地方设立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优化风险拨备资金等补偿措施。

(三)强化安全治理。坚持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探索跨部门联合治理模式,构建多方参与、有效协同的未来产业治理格局。加强伦理规范研究,科学划定“红线”和“底线”,构建鉴别-评估-防御-治理一体化机制。引导企业建立数据管理、产品开发等自律机制,完善安全监测、预警分析和应急处置手段,防范前沿技术应用风险。

(四)深化国际合作。依托“一带一路”等机制,鼓励国内企业与研究机构走出去,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鼓励跨国公司、国外科研机构等在我国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推动国内外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举办全球未来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组建未来产业国际创新联盟。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主动参与国际治理规则和国际标准制定,积极贡献中国产品、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
2024年1月18日

附录2:

国家空间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50年)
中国科学院 国家航天局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
联合发布
2024年10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空间科学任务部署、开展空间科学研究的依据。

一、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梯次布局和论证实施国家空间科学任务,统筹和强化任务驱动的基础研究,打造空间科学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取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原创成果,实现空间科学高质量发展,带动空间技术创新突破,促进空间应用升级换代,跻身国际前列,成为空间科学强国。

(二)分阶段目标

至2027年

——科学研究水平实现整体跃升,在高能时域天文、日地联系、月球与火星成因和演化、微重力物理和空间生命等有基础有优势的学科方向持续取得国际一流成果。

——论证实施一批空间科学任务,在暗物质与极端宇宙、引力波、原恒星云、系外行星、太阳活动、太阳系和地球系统探测等科学前沿,论证立项5~8项空间科学任务,其中包括有望产出标志性重大成果的大型任务2~3项。

——构建航天发展新格局取得重要进展,造就一批空间科学领域的“领跑者”和“开拓者”,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2028—2035年

——重点方向位居国际前列,在中低频引力波、宇宙黑暗时代、发现宜居类地行星、太阳活动、地球系统响应、月球原位资源利用、火星生命指征、黑洞和中子星、暗物质暗能量等方向,重大原创成果集群涌现,成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重要标志。

——部署实施系列空间科学任务,在早期宇宙、极端天体新物理、近邻宜居系外行星、太阳系早期考古、地外生命探寻、太阳爆发和日冕加热机理、太阳系边际探测等科学前沿,论证实施约15项空间科学任务,其中含大型任务4~5项。

——实现我国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全面发展,形成空间科学领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和领军人才队伍位居世界前列。

2036—2050年

——重要领域国际领先,成为世界空间科学强国。在宇宙起源演化、时空本质、太阳系和生命起源、载人深空探测等方向取得革命性基础研究突破,拓展人类知识边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引领世界空间科学发展方向,论证实施30余项空间科学任务,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具备核心竞争力和强大领导力。

——集聚国际顶尖科学人才团队,建成世界主要空间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



“日地全景”主题。探索地球、太阳和日球层,揭示日地复杂系统、太阳—太阳系整体联系的物理过程与规律。优先发展方向包括地球循环系统、地月综合观测、空间天气探测、太阳立体探测和外日球层探测。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包括太阳磁活动特性和磁周期起源机制,太阳风扰动的三维传播与演化规律,太阳风—磁层跨尺度能量传输和耗散的机理,磁层—电离层—热层耦合,地球系统多圈层跨尺度相互作用,太阳风—星际介质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机理等。

“宜居行星”主题。探索太阳系天体和系外行星的宜居性,开展地外生命探寻。优先发展方向包括可持续发展、太阳系考古、行星圈层刻画、地外生命探寻和系外行星探测。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包括月球深部物质、圈层结构及早期撞击历史,小行星/彗星起源与演化,火星宜居环境演化与生命信号,太阳风与木星磁层的相互作用,冰卫星和冰巨星宜居环境与生命信号探测,系外行星宜居性及生命特征等。

“太空格物”主题。揭示太空条件下的物质运动和生命活动规律,深化对量子力学与广义相对论等基础物理的认知。优先发展方向包括微重力科学、量子力学与广义相对论和空间生命科学。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包括微重力多过程耦合新体系下复杂流体物理基础理论,引力场中的量子效应、广义相对论高精度检验与新物理探索,地球生命的空间环境适应性和生存策略等。





为实现本规划发展目标,需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保障财政投入,夯实基础能力,深化国际合作,加强科学普及,持续取得关键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有力支撑航天强国、科技强国建设。

附录3:

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规范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以下简称遥感数据)管理,推动遥感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推广及相关产业发展,发挥遥感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依据《遥感卫星数据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5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遥感数据管理,境内自主运营的商业卫星遥感数据参照本办法实施相关管理。

  第三条 遥感数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加强政策引导,保障数据安全,促进开放共享;加强统筹协调,打破行业和部门壁垒,提升应用效益;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卫星遥感产业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开展国家民用卫星遥感体系运行维护、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等重大事项组织协调,负责遥感数据军民融合及重大应急响应等统筹协调。

  中国陆地观测卫星数据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作为卫星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别负责相关卫星遥感数据的获取、处理、存档和分发。国家航天局对地观测与数据中心做好高分专项等卫星的任务规划和数据管理。

  部分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遥感数据的处理、存档和分发等,依据项目批复、投资核准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等规定的各方职责执行。

  第五条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遥感卫星用户包括主用户和其他用户。主用户是由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明确的国家部委或直属机构。

  第三章 数据分类与分级

  第六条 按观测手段和观测对象的主要特征,遥感数据分为光学数据、微波数据和地球物理场数据三大类。根据可公开性和技术指标差异,遥感数据分为公开数据、涉密数据。按处理程度,遥感数据分为原始数据、0级产品、初级产品和高级产品。

  原始数据是从卫星直接接收并解调后的数据或信号。

  0级产品是由原始数据经过解格式压缩,按轨或景等数据单位组织的数据产品。

  光学和微波数据初级产品是指由0级产品经过基本辐射校正和系统几何校正等处理得到的1级和2级数据产品。地球物理场数据初级产品定义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高级产品是指由初级产品经过地理要素匹配或反演得到的3级以上(含3级)数据产品。

  第四章 获取、共享及应用推广

  第七条 卫星数据中心根据用户需求、卫星观测能力等因素,统筹拟制卫星观测计划。观测计划的制定重点满足以下需求:

  (一)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应急响应、国家安全等需求;

  (二)主用户需求;

  (三)国家重大工程需求;

  (四)公益性科学应用研究和教育等需求;

  (五)履行国际义务,对外开展国际合作等需求。

  卫星数据中心应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定期向用户反馈观测计划实施情况。在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发生时,卫星数据中心须第一时间响应。

  第八条 卫星数据中心通过约定的模式向主用户提供遥感数据。

  卫星数据中心通过用户身份验证、需求审核、协议签订等程序向其他用户提供遥感数据,须在收到其他用户的数据获取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情况。

  第九条 鼓励卫星数据中心等单位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遥感卫星与国外遥感卫星,通过协同观测、数据交换等模式拓展遥感数据资源。

  第十条 卫星数据中心组织开展国家民用遥感卫星的定标检校工作,负责遥感数据质量的检测与改进,提供合格稳定的遥感数据。遥感数据质量出现变化时,应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开的光学遥感数据初级产品空间分辨率不优于0.5米;公开的合成孔径雷达遥感数据初级产品空间分辨率不优于1米。国防科工局会同军地有关部门,适时按程序对遥感数据公开界限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卫星数据中心对用户原则上只提供遥感数据初级产品。

  对主用户公益需求以及用于教育、科学应用研究、政府间国际合作等公益需求实行免费提供遥感数据初级产品,相关应用质量和效率由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定期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价,后续数据需求与评价结果挂钩。

  用于商业用途的遥感数据初级产品实行有偿分发,应按照相关规定和非盈利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相关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799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国家已有卫星遥感地面基础设施开展遥感数据行业、区域及教育、科研等应用。鼓励开展遥感数据高级产品开发及商业化应用推广。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遥感数据应用及服务的推广。

  第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优先采用和采购国产卫星遥感数据和服务。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社会团体等优先采购国产卫星遥感数据和服务。

  第十五条 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建设。

  第五章 遥感数据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六条 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负责遥感数据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统筹协调,负责航天政府间和机构间遥感数据合作协议的签署。

  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遥感数据应用和服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支持各有关单位对外开展遥感数据的教育、科研、防灾减灾及示范应用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国际规则的前提下,鼓励各部门、各地区及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国产卫星遥感数据应用及服务的出口。

  第十七条 各单位申请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在境外建设、改造、升级卫星地面站或地面系统接收我国民用卫星遥感数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各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在境外建设、改造、升级和租用卫星地面站或地面系统接收我国民用和商用卫星遥感数据,应符合国家投资及项目核准等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卫星数据中心根据境外用户观测需求,按以下原则统筹拟制卫星境外观测计划:

  (一)支撑签署和落实相关政府间协议,履行国际义务;

  (二)联合开展遥感数据评价、应用推广;

  (三)发起和参与全球性和区域性热点问题研究;

  (四)开拓遥感数据国际市场;

  第六章 保密和安全

  第十九条 中国境内遥感数据未经授权,不得向境外的组织或个人提供。对涉及敏感地区、敏感时段的遥感数据实行授权分发。

  境内自主运营的商业卫星遥感数据安全管理按此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申请使用涉密数据的用户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或符合相关保密要求,并按国家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卫星数据中心等单位负责构建安全、稳定、可靠的数据备份与灾难恢复系统,有效防范突发事件,保障遥感数据的安全。

  第七章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用户在遥感数据研究和应用过程中可对遥感数据质量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

  第二十三条 中央财政资金全额支持的遥感数据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部分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遥感数据按约定享有相关权利。用户从卫星数据中心无偿获取的遥感数据初级产品,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用户使用上述遥感数据时,须在其应用成果中对数据来源进行标注说明。

  第二十四条 用户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遥感数据开展应用推广时,应向卫星数据中心反馈数据使用情况,为编制和发布国家遥感应用报告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 卫星数据中心应定期提供主用户名单及数据服务情况,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对遥感数据质量、卫星数据中心遥感数据服务情况及主用户遥感数据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十六条 用户在使用遥感数据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得利用遥感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通过商业途径、航天政府间或机构间合作所获取的国外卫星遥感数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卫星数据中心等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关实施和服务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管理办法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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