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Deutsch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TA的专栏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AGB|Impressum|Datenschutzerklärung|萍聚社区-德国热线-德国实用信息网
GMT+2, 2025-10-24 21:03 , Processed in 0.087407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