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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ink88mouse 于 2013-5-2 10:41 编辑
因为这一年我确实在学校学习,有成绩单证明,学校老师很nett地帮我写了保证书,证明我是好学生,无非法活动,忘记换签证是无心之过。
后来Einwohnersamt给我了一次面试机会,我准备了在德国期间所有活动的证明(语言学校,DSH成绩,所有申请学校的Zulassung和Absage,和教授的联络信件, 入学证明,成绩单和教授的保证书...), 一一跟他们解释. 他们就继续给我发放签证了,没有任何法律问题,我也没有违法,也没有任何罚款。警察局那边也帮我澄清了,后收到法院的信,因证据不足案子已撤消。
总之最后除了让我担心了3个月,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外,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但希望大家都能以此为戒,一定注意自己的签证,绝不可马虎。
本人于一年半前来德国,当时在柏林的语言学校,面试官一下子给我延了两年的“Studienvorbereitung“签证。
后于11年4月在纽伦堡入学,但当时因时间和金钱的问题,一直把更改签证的事情耽搁了,真的不是故意的,因为觉得2012年9月签证才到期,所以一直没放在心上。
11年12月底回了趟国,20天,12年1月回德国,入海关时没有问题。
12年1月我递交了延签申请(因为要实习了,studienvorbereitung不可以工作),经过三个月的等待,4月19日去面试了,面试官说我的签证已经失效1年了,在入学时就应该立即更换为“Studium“签证,我一下子就蒙了。后说把我材料转交到其他部门进行审核,但没告诉我会怎么处理。仍旧采了我的指纹和拿走了我的材料,给了我3个月的临时签证(一张纸),让我等待另一个部门的电话。
我现在很紧张,不知道在法律上我触犯到了什么严重的问题么?这种情况一般会有什么处罚?会不会对我以后延签甚至拘留留下“黑色记录”?甚至很怕不会再继续颁发我签证了...
先请求法律咨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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