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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Juana

[其他] 孩子在餐馆被热饮烫伤了,我可以告餐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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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kaempe 发表于 2011-8-27 00:18
呵呵 果然是绕口令呐  我之前就想到了这个可能会有点麻烦 但是原告举证应该不难...
首先肯定有的就是 ...

呵呵,原来是一位热心又有同情心的GG啊。谢谢你的支持和你的热心,对我来说这些支持真的很重要。谢谢!
用高脚杯装牛奶的问题我一定会像律师重点提一下的。 我想,这种事,在这边会拖很久的。过两天我就要带着孩子们回国探望外公外婆了,这是几个月前就定好的了。这里的一切都交给我老公去办了,他说他一定会去争取,否则将来会后悔,会生自己的气。不管结果怎样,我都会来这里告诉大家,如果我能在国内上这个网站的话。不管结果怎样,真的很感谢你还有很多像你一样有同情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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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smtp 发表于 2011-8-27 11:34
希望LZ的宝宝早日康复。建议LZ积极和律师联系讨论结果,作为中国人,受到伤害为什么不积极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

谢谢支持! 希望大家都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虽然我不懂法律,但我觉得德国的法律还是分得很细致很全面的吧,要不,怎么总听说他们为一丁点小事就打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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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cgjsnoopy 发表于 2011-8-27 16:34
第一,希望楼主宝宝尽早康复。
第二,也不是专业律师,但是有一些看法。楼主全家进该餐厅吃饭,餐厅有义务 ...

谢谢支持!
当时我们刚点了饮料,还没来得及点餐就发生了这悲剧。急急忙忙的要去医生那,临走我老公还叫跑堂来把饮料的帐付了。可惜走的太匆忙,没带走帐单。唉!也不知道这个会不会很重要,当时哪顾得上这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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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qdlgp888 发表于 2011-8-27 17:50
脱皮的后果是LZ的责任,烫伤后不能马上用凉水冲,这是生活常识。

烫伤后要立刻在凉水下冲,这是在这里所有的急救常识里都强调的。当然水不能太冰,普通凉水就好。当时没有马上脱皮,事后几小时起了大水泡,过了几天,那些表皮被烫坏的皮肤都脱掉了。
当时在荷兰的医生问我有没有用凉水冲,我说有,他还说我做的很好,还说应该冲10到15分钟。回到德国医院,医生也说用凉水冲作的很好。你的这个生活常识在这里可能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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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celinecy 发表于 2011-8-27 20:32
怎么这么多人都肯定在欧洲服务业者就不会被追究疏忽的责任的么,偶好像没有听说过有法律上这么大的差别吖。 ...

非常感谢MM的支持! 我们的看法和MM是一样的。怎么可以给那么小的孩子面前放一杯那么烫的东西呢?还未加任何提醒! 我们都很庆幸没有泼到孩子的脸上,否则我真的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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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11-8-28 10:32
话不好听,楼主自己看看吧,

牛奶kakao,本来就是烫的,这是常识,怎么还需要提醒呢?不烫得话,就没有那 ...

呵呵,你也知道你的话很难听。
从你之前的那个回复看,你看了这个帖子后,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LZ不过就是想借机敲人家餐馆一笔,是吗?这里这种想法的似乎不止你一个,看来还挺有代表性的。
我就你的两个回复这里一起回了哈。第一,我并不知道要什么样的赔偿,也没有概念应该会得到多少钱的赔偿。我只是觉得如果他们有责任就应该为此承担。在他们是否有责任的问题上你和我没有共同看法。第二,越是有像你这样的回复,我就越要坚持下去,我要让最后的法律评判的结果给你一个最好的回答。第三,我给孩子订牛奶KAKAO不是第一次了,从不会这么烫,都是可入口的温度。是,在餐馆里服务员端来的汤一定不会是温的,百分百是烫的。但是任何一个有经验有责任心的有脑子的服务员都不会把滚烫的烫直接放在一个两岁小孩的面前,而且明明看到小孩的父母没有看到,也不给予任何提醒的。我在餐馆里吃饭,很多餐都是直接从烤箱里拿出来的,很烫,连盘子都很烫,每次服务员都会提醒我小心,盘子很烫的。
还是那句话,等结果吧,让法律去评判,到时就知道谁对谁错了。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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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shyshy 发表于 2011-8-28 13:11
美国那个案子和楼主本质不同的是,一个是国际连锁快餐店,一个是小店
大公司花几百万做形象广告,没什么, ...

律师说,通常餐馆都会有买意外保险的。就是未雨绸缪,一旦有什么意外发生,不止于关门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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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11-8-28 16:20
只能说餐馆很倒霉

其实本来很不屑回你。

不要说是我没有看好孩子,我承认我有责任,但餐馆也要承担他们失误的责任!
你知道一个两岁多的孩子被烫成那样有多痛吗?居然可以说出这样冷嘲热讽的话!
我祝您永远不要发生意外,如果发生,请回想下您今天说话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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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Juana 发表于 2011-8-29 00:38
呵呵,原来是一位热心又有同情心的GG啊。谢谢你的支持和你的热心,对我来说这些支持真的很重要。谢谢!
...

呵呵 绵薄之力而已 还是看你们律师怎么讲吧
我又看了一下你的描述 又有些要提醒你的:
没有收据是没关系的 证人你是可以找到的 就是那位医生 他应该是认识这个餐厅老板的(你提到当天是老板带你去的诊所) 所以你带上当日的诊断书 尽快联系这位医生 以免他忘掉 他的证词很重要
希望一些顺利吧 当然 庭外调解最好了 普天之下 打官司都是很麻烦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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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kaempe 发表于 2011-8-29 00:36
呵呵 绵薄之力而已 还是看你们律师怎么讲吧
我又看了一下你的描述 又有些要提醒你的:
没有收据是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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