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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聚头条

楼主: jochenkan

[保险和税] 政府已经通过明年法定医疗保险的保费——工资的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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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靠...还让人活不了
太夸张了.....!!!!!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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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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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一贴,不知他说的是不是真的,还是只是为了推销保险,耸人听闻

2009年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大改革──全民强制加入、保费势必大涨
2009年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大改革
──全民强制加入、保费势必大涨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又有重大改革。明年起,德国将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此一保险制度强制要求全民加入保险;若不加入,将罚款处分。因为改革,明年才投医疗保险的民众,预计要多缴10%至20%的保费。


德国2009年实施的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的改革就是:从2009年起,凡在德国居住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德国人或是外国人,都必须要有医疗保险。买医疗保险即将成为德国居民的义务(Versicherungspflicht),如果有人不买医疗保险,便是违章行为(Ordnungswidrig),国家不仅可以强制性让他们补上保险,而且还可以罚款(Bussgeld)。
针对私人医疗保险公司来说,另一个重大改变是,即将引入Basistarif保险项目,为的是解决一些居民的困难,因为他们目前既没有资格参加法定国家医疗保险,又不被私人医疗保险公司所接受,例如,身体状况不好、年龄又大的人。目前,这类民众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受他们投保,一旦看病住院都得自掏腰包,经常出现负担不起的情况,德国是福利社会,这也就间接的增加了国家的负担。


但从2009年起,这类民众可以投保任何私人医疗保险公司的Basistarif保险项目。与普通保险项目的区别在于,保险公司不得向受保人征收Risikozuschlag,即不能由于受保人的身体状况不佳而增加保费,也不可以对某种疾病提出除外保障(Leistungsausschluss)。更不允许因为年纪大或患有绝症而拒绝承保,保险公司必须接收每个申请人(Kontrahirungszwang)。


此外,改革后如果受保人更换保险公司,便可以将在原保险公司积累多年的防老储备金(Alterungsrückstellung)部分带到新的保险公司。
由于私人保险公司未来必须根据新的医疗保险规定,纳入目前不被接受的高风险受保人,加上老储备金流失的因素,整个保险产品项目就只能完全重新做财政预算,才有可能满足收支平衡,保费也就势必增加。据保险界分析专家估计,2009年新投保的顾客,保险费用将比在2008年底前投保增加约10%到20%。医疗保险新制度所带来的保险费用增长,实际上很大程度反映在2009年后的新产品保费上,成为2009年后新入保的顾客的经济负担。


因此目前还没有投保医疗保险者,最好争取在2008年还能入保,因为在2008年入保,还以目前的老产品保险费率(alter Tarif)计算,保费低于明年入保(neuer Tarif)的费用。


为应对今年年底将有大批尚未投保的民众抢搭末班车,享受低保费的现象,目前已有许多家保险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员工今年年底加班;有些公司甚至保证,只要顾客在12月31日12点以前提交投保申请书,仍按老规矩参保。


我们建议目前因为种种特殊原因尚未投保医疗保险的驻德华人,或已将医疗保险取消的,不要错失良机,尽量在2008年投保,这样,不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可以节省保险费用的开支。


当然,选择适合的保险公司也非常重要。只要选对了保险公司,将来就不需要考虑再更换,也就不在乎更换保险公司时是否能带走防老储备金了。


很明显,Basistarif的引入带有强烈的社会福利色彩,和私人保险公司的运作原理格格不入,必然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使保险公司不得不通过其它项目的盈利来弥补Basistarif所带来的亏损。如此,私人医疗保险便完全失去它的原本特性。在这种情况下,德国三十多家私人保险公司,如Allianz、DKV、Continentale等公司已纷纷向法院上诉,控告德国政府此次医疗改革违反宪法规定(Verfassungswidrig)。

时浩保险经纪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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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不是每個人都應該有醫保嗎$考虑$

算了一下 最多也就是每各月多三十歐吧
一天一塊 也還好吧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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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3# 的帖子

不小心点进去,被首页的图片小小的雷了一下$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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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让不让人过啦
什么都涨价:(
看来有什么想买的要快点买
不然以后岂不是都要贵死$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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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oduo 于 2008-10-30 13:59 发表
其实有可能的话,大家可以考虑和老板签个服务合同或者类似顾问合同的这种,然后自己Selbständig, 每月给老板写一个Rechnung, 能一下子省很多钱的,因为家里的很多开销也可以抵税,你要是签普通的工作合同就别想 ...

老板当然高兴,你不是他的雇员,他不用在为你付那么多保险了,想请你什么时候走都可以,不用在付什么Abfindung。因为风险高,所以在同样情况下,Selbständig的收费要远远高于一般雇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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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7# 的帖子

恩,如果给小公司干,而且不太容易失业的情况用selständig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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