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我爱啊畅 于 2006-10-23 10:23 发表
美国同性结婚是合法的,而且不受歧视的。罗斯的妻子就是个同性恋,后来她与自己的同性爱人结婚,共同抚养自己与罗斯生育的孩子。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们没有妨碍任何人,没有伤害任何人,她们生活得非常幸福。在她们的关系中,我们只看见纯洁的爱情,倾心的守侯,这感情是正常的,只是我们看待同性恋的目光病态罢了。
很多观点我不能认同,但是就专对引用得这点驳斥.
首先,必须要承认人得社会性.
说人得社会性,这话说来就远,从远古说起,人必须要结成群体,才能生存生活下去,所以就形成了一定得规范.在这些人群里面就必须遵守这些行为规范,不然就会被驱逐.
所谓同性恋,裸奔,这些作为个人并没有什么错.问题是在社会中,这就是错.因为它们会引来争斗,道德规范得败坏.同性恋首先就违背了自然规律.裸奔容易勾起人得欲望.
所以凡事都要讲个度,只要你同性恋不传播,不散布,也就是不要出来吓人,我想大多数人都会不置可否,裸奔固然是不行,但是露个肩,裸个背,大家还是能接受得.(所为社会性,有其历史局限性.)
所以在现在得社会性下,不要动不动就把别人说成什么病态好像什么高深.
ps:照我看来,如果非要违背社会性,那就开除丫得地球籍,大家随抢,随奸.既然喜欢自己,要完全个性化,那就不要光拿好处,这个什么脱离人群得危险也要尝受尝受/$汗$ $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