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国外留学期间生育第二胎相关的规定
看到很多人不明白国内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特转载一下在emuch.net看到的一个讨论贴原帖链接:http://emuch.net/bbs/viewthread.php?tid=1174262&fpage=3&view=&highlight=&page=3
《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实施意见
一、关于"留学人员"的含义。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以公派或自费方式,到境外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并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学习语言的"就读生"。
二、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免予处理。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核;区、县人口计生委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于情况属实者,出具《出国留学人员生育第二个子女免予处理证明》。申请者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学业证明材料;
2、子女的出生证明;
3、护照或其他注明出境、入境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
4、户口簿、身份证;
5、结婚证。
三、根据《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第三条规定和《计划生育条例》,符合照顾生育条件、并申请照顾生育的留学人员,必须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或其他有效的学业证明材料;
2、子女的出生证明;
3、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取得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4、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护照;
5、结婚证。
四、申请免予处理或照顾生育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外文的,还需附中文翻译件和公证机构出具的译文相符的公证件。
五、本《〈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实施意见》自2002年4月26日起执行。对于在此之前发生的留学人员计划外生育行为,符合《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第二条不予处理条件、尚未征收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费)的,不再征收;已征收完毕的,不予退还;已做出征收决定,并征收了部分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费)的,对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征收。 留学人员如何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总机:010-66096114
教育部教育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制作维护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 ... 180&infoid=5300
为学成回国工作,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等,留学人员回国时需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通讯联系信息可以从http://www.jsj.edu.cn查阅。
从美国回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使馆教育处
http://www.sino-education.org/gohome/certificate.htm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
请按留学院校所在州向相应领馆教育组申请办理,参见馆区划分。
驻美使馆馆区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和来美第一份I-20表,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一份和最后一份DS2019表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 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42c,大信封邮资咨询邮局;如需直接寄回国内,邮资不低于94美分)
备注:
如本人需到教育处办理,请先电话预约管片负责人,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
对毕业即回国的同学,由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可请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即可。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 从英国回来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
来英留学人员应首先在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办理报到和注册登记手续(http://srs.moe.edu.cn)。在完成学业回国时,按照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寄给各自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攻读学位者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 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 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4. 毕业证书复印件;
5.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7. 2 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8. 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20英镑英国邮票;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postal order可放在最前面)。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二)、访问进修或做博士后者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 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 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 2 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 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6. 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20英镑英国邮票;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postal order可放在最前面)。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负责老师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审核通过者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进行修改。
其它相关问题请阅读教育处网站有关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常见问题解答。 谢谢楼主,不错的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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