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8-9 14:32


我看过当事人的帖子,她自己承认论文“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烂很烂=抄袭??

那好啊,我说我的语文很烂,那是不是我现在打字打出来的东西都是在某某文献上摘抄的?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8-9 14:33

当事人的确承认过自己文章很烂
而且从北半球mm叙述整个事情经过的时候就大致可以推测:
文章多半是东拼西凑弄出来对付对付的
但是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就像ls有些人说的那样
文章是不是抄袭并不能减轻不相信爱及其BF欺骗恐吓委托人的责任
更何况,不相信爱TX在修改论文不负责任不是第一次了
经常潜水的都可以看到已经有多次类似的事件发生

K18 发表于 2009-8-9 14:33


应该说是一个人故意翻越护栏过高速。。。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这个逻辑,就是说,这个翻护栏过高速公路的人,给了开车过来的那人钱,让他停下来先让自己过去,结果这个开车的拿了钱,直接先撞这个给钱的,撞完以后不仅不还钱,还骂这个给钱的随便翻护栏。

ithillad 发表于 2009-8-9 14:34


以这个逻辑,就是说,这个翻护栏过高速公路的人,给了开车过来的那人钱,让他停下来先让自己过去,结果这个开车的拿了钱,直接先撞这个给钱的,撞完以后不仅不还钱,还骂这个给钱的随便翻护栏。
K18 发表于 2009-8-9 14: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这个意思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35


以这个逻辑,就是说,这个翻护栏过高速公路的人,给了开车过来的那人钱,让他停下来先让自己过去,结果这个开车的拿了钱,直接先撞这个给钱的,撞完以后不仅不还钱,还骂这个给钱的随便翻护栏。
K18 发表于 2009-8-9 14: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妙人妙语!
{:5_394:}

nat 发表于 2009-8-9 14:36

他们俩住在一起,无论有没有Anmeldung在一起都有Gemeinsamer Haushalt,两个人的收入一起算,改论文和理发的广告都是证据,谁也想别赖给对方。
netto 发表于 2009-8-9 13: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博士GG还招揽这个业务吗?
真是多才多艺呀!

steven2009 发表于 2009-8-9 14:37


    opop 发表于 2009-8-9 13:42



{:5_346:}
eknad 发表于 2009-8-9 14: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46:}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40



OK,就依你!
司机说,你违规在先!
我撞死你没商量!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事人翻越护栏过高速,被正在飚车的车子撞伤。司机本想私了,但当事人那方要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向围观的人讨说法,司机一怒之下。。。

wanxg 发表于 2009-8-9 14:40

当事人的确承认过自己文章很烂
而且从北半球mm叙述整个事情经过的时候就大致可以推测:
文章多半是东拼西凑弄出来对付对付的
但是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就像ls有些人说的那样
文章是不是抄袭并不能减轻不相信爱及其 ...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8-9 14: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受害者是否抄袭的怀疑,并不等于默认北大才子及其GF的恶行。骗子是应该去揭露去诉诸法律,当初我也很同情受害者,也在发帖抨击骗子。

但从各方面的信息和受害者本人的帖子来看,怀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受害者真的是个抄袭者(我说如果),那本身也是个骗子,我不想我的同情心浪费在一个骗子身上。

dolcid 发表于 2009-8-9 14:40

这种处理态度很中国。
modelica 发表于 2009-8-8 2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很dolc

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8-9 14:40


我看过当事人的帖子,她自己承认论文“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说很烂,说明人家有自知之明.跟人家是不是认真写论文没有逻辑关系.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42

本帖最后由 老太爷2008 于 2009-8-9 14:44 编辑



对受害者是否抄袭的怀疑,并不等于默认北大才子及其GF的恶行。骗子是应该去揭露去诉诸法律,当初我也很同情受害者,也在发帖抨击骗子。

但从各方面的信息和受害者本人的帖子来看,怀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 ...
wanxg 发表于 2009-8-9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抄袭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诈骗是一个公共道德问题!
你觉得哪个更能激起公愤?
你觉得你的社会地位能对哪种行为有评判权利?

steven2009 发表于 2009-8-9 14:43

这种处理态度很中国。
modelica 发表于 2009-8-8 2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确实很中国!

蛙蛙 发表于 2009-8-9 14:43


应该说是一个人故意翻越护栏过高速。。。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喜欢抬杠呢?为了标新立异而故意与众不同有意思吗?

翻越护栏,和撞死人都是交通事故,都属于交通违规。而这次讨论的偷税黑工,和论文抄袭根本就是两回事。前面有人说了很清楚了,不能因为它认为人家是抄袭就故意不改文章,化作正义的化身给人家教训,还轮不到它。

更何况偷税黑工基本已经是既成事实了,是否是抄袭确实那个北大“才子”的一面之辞!!

你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抬杠而回贴,好伐。

jojona 发表于 2009-8-9 14:44

本帖最后由 jojona 于 2009-8-9 14:46 编辑


当事人翻越护栏过高速,被正在飚车的车子撞伤。司机本想私了,但当事人那方要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向围观的人讨说法,司机一怒之下。。。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司机一怒之下恐吓翻越护栏的人:谁怕谁呀,我上面有人~
此时围观群众发现司机不仅酒后驾车而且车辆没牌照属黑车。。。

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09-8-9 14:46

有没有人去举报阿
德国透漏税是重罪哦
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呢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49


人家说很烂,说明人家有自知之明.跟人家是不是认真写论文没有逻辑关系.
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8-9 14: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看了北大博士的揭发抄袭帖子以及相关证据,再看了当事人说的“我的论文确实很烂很烂”后推断出来的。

凡是在德国写过论文的中国人都清楚,只要你真的下了功夫写论文都不至于是“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51


抄袭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诈骗是一个公共道德问题!
你觉得哪个更能激起公愤?
你觉得你的社会地位能对哪种行为有评判权利?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诈骗一个抄袭的人。。。。{:5_386:}

wanxg 发表于 2009-8-9 14:51


抄袭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诈骗是一个公共道德问题!
你觉得哪个更能激起公愤?
你觉得你的社会地位能对哪种行为有评判权利?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8-9 14: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我看来都是欺骗行为。 我都愤怒。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8-9 14:52

大家别跟那些转移话题的扯啦,人家已经论文当掉,损失不可挽回,还能怎么样?

北大才子那一对,我等待明天的结果。{:5_357:}

Dell11 发表于 2009-8-9 14:53

顺着念也是猪 发表于 2009-8-9 14:58

ringty 发表于 2009-8-9 14:58



我只是看了北大博士的揭发抄袭帖子以及相关证据,再看了当事人说的“我的论文确实很烂很烂”后推断出来的。

凡是在德国写过论文的中国人都清楚,只要你真的下了功夫写论文都不至于是“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是抄了论文,她是写得很烂,但是轮不到我们来批评吧.这件事上她自然会受到或者已经受到应有的教训了.还需要我们在这再踩上几脚吗?

但是那位所谓博士的品行没有大家监督,他还会继续到处去害人.
这次大家团结起来"批评"他,他自己不听,所以给他个教训,不应该吗?

sunflower2009 发表于 2009-8-9 14:59



我只是看了北大博士的揭发抄袭帖子以及相关证据,再看了当事人说的“我的论文确实很烂很烂”后推断出来的。

凡是在德国写过论文的中国人都清楚,只要你真的下了功夫写论文都不至于是“很烂很烂”。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是没有好好爬楼.,在耐心给你讲一遍.那个MM是交换生,来德国学习只有一年.你问问你自己,如果来德国不到一年,就要用德语写出毕业论文,即便你下功夫了,你会不会还是写的很烂呢.

K18 发表于 2009-8-9 14:59


诈骗一个抄袭的人。。。。{:5_386:}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评价并不是以谁的错大来说,抄袭不抄袭,尚无定论,因为是北大才子的口中说出,并不作准,而且那对JPS并不只是对这一个不负责任,有想过那些认真写论文给他们改,而被忽悠的吗??
况且大家站出来第一反应并不是同情那位被诈骗的同学,而是对这种诈骗了,又不悔改还很嚣张的人的愤慨!

樱桃小姐 发表于 2009-8-9 15:00


在那两个贴里,自称北大才子的楼主多次嚣张骂人,而且他和几个女人的关系,自己都扯不清楚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8-9 14: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痣男再现了么??{:3_256:}

angeline0049 发表于 2009-8-9 15:00


我的论文就真的是很烂很烂,很烂还要平方,当然除了我抄的部分和别人帮我修改的部分,当然虽然可是但是教授尽管如此还是给了个1.3,不过仍然trotzdem however 我还是觉得我的论文很烂很烂
Dell11 发表于 2009-8-9 14: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

wanxg 发表于 2009-8-9 15:04

本帖最后由 wanxg 于 2009-8-9 15:06 编辑


举个例子,一个人杀了一个小偷,在你眼里就这杀人犯没什么错,就因为他杀的人是小偷吗?杀人犯和小偷的罪是同等的吗?
顺着念也是猪 发表于 2009-8-9 14: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学,你的逻辑很混乱。我说我愤怒,不涉及轻重。 对哪种骗子的愤怒程度取决于我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更重要的是 ,我的愤怒定不了任何人的罪,因为我不是法官。

还有,我澄清一点,我从来没有认定受害人是抄袭者,我自始至终都是怀疑而已。 我关注这个帖子已经很久了,当初一直站在受害人一边。

造成我的想法和这个帖子主流想法不同的原因在于,我不希望自己的同情心浪费在一个骗子身上,经此而已。

顺着念也是猪 发表于 2009-8-9 15:06

QCheng1 发表于 2009-8-9 15:07


诈骗一个抄袭的人。。。。{:5_386:}
opop 发表于 2009-8-9 14: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所谓抄袭的人没有出声,而诈骗的人居然公开在这里大放厥词、骂人、一个接
一个谎言继续骗。另外一个诈骗犯说人家抄袭?一个没有诚信的人说的话有几分真
实还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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