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8 12:01

求助:FH要收Betreuungsgebuehr,否则不给注册,是否合理

本帖最后由 东日西出 于 2009-7-28 13:02 编辑

我下学期准备写论文,但是多次在线查询下学期是否被注册,不见动静,前日详查一下,被提示要付25欧德Mahnung,后立刻询问I-Amt的职员,被告知必需先支付AKA的一笔钱才能给我注册,原回复如下“Sie haben keine Mahngebühr zu zahlen, es ist nur ein Vermerk eingeben, Sie haben noch Gelder zu zahlen beim AKA, ist dieses erledigt, kann ich Sie zurückmelden.”

AKA的这笔钱共1000欧,按照AKA的说法,是因为我是交换生,参加了一个Betreuungsprogramm,这一千欧是这个项目的费用,从我刚到学校就开始向我收取,期间发过几次Email给我,向我交钱,并在信中提到,不按时交钱要交Mahnung,之后又说不交钱不给毕业证。但我一直认为这是在乱收费,没有给与理会,并认为这是我与AKA之间的矛盾,与I-Amt以及考试委员会无关,就算不交,I-amt也不能不给我注册。可是现在,I-Amt以此为由,拒绝给我注册。

现在向大家求助,这笔钱是否应该交?

另:AKA给Abrechnung的时间是2005年,先不论费用是否合理的情况下,是不是这份账单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9-7-28 12:25

BGB § 195 Regelmäßige Verjährungsfrist

Die regelmäßige Verjährungsfrist beträgt drei Jahre.

BGB § 199 Beginn der regelmäßigen Verjährungsfrist und Höchstfristen

(1) Die regelmäßige Verjährungsfrist beginnt mit dem Schluss des Jahres, in dem

1.    der Anspruch entstanden ist und
2.    der Gläubiger von den den Anspruch begründenden Umständen und der Person des Schuldners Kenntnis erlangt oder ohne grobe Fahrlässigkeit erlangen müsste.
......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8 12:33

感谢太有才兄。
目前我的首要任务是注册,不知如何与I-Amt交涉呢?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9-7-28 13:17

siehe 短消息

mymy365 发表于 2009-7-29 00:31

呵呵,乱收费?
别人排队APS,你团签的时候没什么没觉得乱收费
回去看你国内学校跟这边学校的合同吧,如果你们学校还肯给你看的话。
没跑,1000块钱不交你的确拿不到毕业证,你搬BGB,你找默克尔都没用。
拖的时间越长,你需要缴纳的手续费越多。

mymy365 发表于 2009-7-29 00:35

很想骂人,算了,大半夜的。
反正你国内的学校也会知道你的事情的,自然不会缺人骂你。

hh2 发表于 2009-7-29 07:23

很好,又来一个给中国学生堵后路的。

asdsa 发表于 2009-7-29 08:04

每个学期100欧··交流生都这样··出来的时候没问清楚麽·

Kuku_Minghan 发表于 2009-7-29 09:16

德国又不是国内,还学校乱收费呢,搞没搞清楚情况阿....

即使就是国内,它乱收费你能不交吗?

还诉讼时效呢...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9 10:03

能讲法讲理的时候,首先讲法讲理,事情合法合理,对于小屁民一个的我,岂有耍赖的?就算想耍赖也没那个能力。
讲不清法说不清理,硬要比拳头,那也没办法,小屁民就是被欺负的。


堵路??哪个经济大鳄这么强悍,为了一块木头会放弃一片树林?我这1000欧,他那边年年上万上十万,百万可能够不着,能堵得了?
此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学校开发出来就行征收的,刚来的时候提都没提过,一个学期后突然收到账单。之前来的并没有此费用。有部分要交的,金额还不相同。账单上写语言班费用,催缴时说照顾费,是我欠了两份钱还是怎的?再说语言班,我德语不好,可是也不愿意去上那个语言班,去了就是纯属娱乐,在家对着磁带说ABC都比那强。去了不知一次还是两次就没再去过。

总之,能讲法说理我先讲法说理。有人说我堵路,说吧,我小屁民,见识短,为了自己的一千欧,看不到中德经济合作就毁到我手里了。

马甲大人 发表于 2009-7-29 10:51

交换生只有你一个人吗,你问问看别人是不是都没交呀?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9 11:42

声明:我不想赖账。此费用有凭有据,我交。如无凭无据,我不交。
试想,某日学校跟你说,你要交1000欧,不管理由说的多么正式,多么动听,可是就是不给你书面依据,你愿意交吗?
我最想搞清楚的就是这是什么钱,我为什么要交。我交完了这笔,以后会不会还有?
根据账单,这笔钱是学习语言的费用,根据之后的邮件,他是照顾费用。看的我相当不明白。我究竟在为什么付这1000欧。
真付完了这一千,毕业前会不会又收到通知,再交个两千,五千,一万。。。我不是印钞机,钱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交,也要交个心里明白。

irvine 发表于 2009-7-29 11:57

按照楼主的理解,既然过了3年追溯期,校方已无法再起诉,也就是说楼主不需再理会这个帐单。

那文凭呢?发还是不发?

方便透露一下哪个学校么?貌似学生和学校都很极品。

mymy365 发表于 2009-7-29 14:49

当然有凭有据,不过不一定会给你看,你就闹腾吧。
不知道的应该都是自己申请过来的,如果是项目交流的,各种项目交流的,比如学校合作,或者3+2,2+2。。。等等形式,都会缴纳一笔费用的,一般一次性的1000欧
说学校极品的,那就算算吧
两个学校校方交流,互访,以及每年招生前会飞往中国面试筛选,这都是要钱的。
通过简单的面试,递上材料,可以直接拿到Zu,比如别人5月份刚开始申请的时候,合作项目的已经拿到Zu了。
大多数合作项目不需要APS,面签,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把材料寄到北京,稍等4-6周就能拿到签证了。
新生到后,校方会安排人到机场或者车站接站,提前找好房子,安排好住宿,第一学期都会安排Beteuer,一个教授一个学生,负责带你去银行开户,落户,买东西等等,同时会安排一些免费的语言课程在开学前或贯穿学期间。
等等等等。。。。。
这些当然都是要钱的,德国不是天堂,合作也不是办慈善,一次性1000欧,在你来德国之前,你的中国大学外办就应该跟你说明白了,最起码在你换钱的时候就要告诉你,除非你们班都是不差钱的,所以别说你在国内的时候一点不知情。
要不,你是通过中介弄出来的?那你是不差钱,不过就别废话了,你走后门占用了别人学校某个学生的名额,你还叽叽歪歪什么呢?

自在一生 发表于 2009-7-29 19:31

本帖最后由 自在一生 于 2009-7-29 20:34 编辑

首先,顶楼主。这个费到底是交还是不交,楼主明显不是想赖账,而是要搞清楚到底是怎么样个费用。1000欧对有的人来说就个包包,背俩天就也丢了,花点小钱图个息事宁人,图个安静,也算是值得。可是1000欧对个普通德国人来说,也几乎是一个月的工资,能那么不明就里,能那么就糊里糊涂,能那么就涂个一时安静,就给交了?楼上那位,你说德国不是天堂,的确,可是德国是多多少少讲理的地方。好歹咱们有个争取弄清事情的权利。就算是不差钱的主,也不代表去当冤大头吧。一笔钱交了,总得有个确切的眉目,事情繁琐或者简单,在于人为。可是如果问都不问,那只能是胆小怕事的作风罢了。

咱们中国人还有个特点,就是人云亦云。不能说不好,但是在国外是行不通的。不是别人交了,我就得交的。我刚到德国就经常吃这个亏,跟办事员说,我同学也一样啊,为什么我就不一样了呢?德国人不管这一套,每个办事员有自己独立办事的权利和方法,非原则性错误别人干涉不得,方法不同结果自然也会不同。所以,自己的事情自己搞清楚才是正道。

自在一生 发表于 2009-7-29 19:41

忽然觉得漏了点什么。

有人是不是在出国路上受了不少委屈啊?每个人的路又不一样,你的那种委屈当然是截止到你不再发生就最好了,咱们怎么还能埋怨别人委屈受的少了呢?

继续顶楼主,希望楼主的事情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irvine 发表于 2009-7-29 20:24

本帖最后由 irvine 于 2009-7-29 21:25 编辑

首先,顶楼主。这个费到底是交还是不交,楼主明显不是想赖账,而是要搞清楚到底是怎么样个费用。1000欧对有的人来说就个包包,背俩天就也丢了,花点小钱图个息事宁人,图个安静,也算是值得。可是1000欧对个普通德国 ...
自在一生 发表于 2009-7-29 2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件事情极品之处在于,这个纠纷楼主自己都说,从来德国开始(2005年)一直拖到现在。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9 21:34

楼上的,给我一千欧,否则驱逐你出境。



你到底给不给?



多明显的事情,有什么争的呢?无凭无据的情况谁愿意交钱给别人呢?
我现在要看个凭证,不合法还是不合理?招谁惹谁了?来法律版不说法,来这里是干嘛的!!!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9 21:48

当然有凭有据,不过不一定会给你看,你就闹腾吧。
不知道的应该都是自己申请过来的,如果是项目交流的,各种项目交流的,比如学校合作,或者3+2,2+2。。。等等形式,都会缴纳一笔费用的,一般一次性的1000欧
说学 ...
mymy365 发表于 2009-7-29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有道理。就是没凭没据。看到凭据,我就承认,没有凭据,就是胡扯。我要看的是白纸黑字写的东西,不是说出来的。
哪天你给老弱病残孕让个座位,你是不是要找他要个钱啊?

事情越辩越明了,有个帮学校说话的挺好。

不过来法律版,讲的就是法律上的。要不去水版得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7-30 08:04

本帖最后由 月牙丨突 于 2009-7-30 09:11 编辑



说的有道理。就是没凭没据。看到凭据,我就承认,没有凭据,就是胡扯。我要看的是白纸黑字写的东西,不是说出来的。
哪天你给老弱病残孕让个座位,你是不是要找他要个钱啊?

事情越辩越明了,有个帮学校说话 ...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9 22: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自愿帮助别人,和人家事先说好的有偿帮助你,情况是不同的,小朋友!更何况,你又不是老弱病残孕,人家干嘛要无偿帮助你?

你如果交换过来,肯定和学校有签合约,而且合约应该还是公证过的,你自己去看合约吧,上面肯定有详细的解释。既然签了,就该承认这个合约的有效性,要看凭证什么的,当初就不该签,等看了所有收费凭证后再签。

还有,在德国,不管你交给学校多少钱,肯定会有发票或凭证的,这点你不用担心。

至于语言班什么的,你既然已经接受那个协议要上语言课,那去不去是你的事,反正钱肯定得交,你自己不去那是你自己的问题,有什么不满,当时就该提出来,甚至可以要求退这一部分的钱,现在,晚了。

说你赖账,还真没冤枉你

testhula 发表于 2009-7-30 08:12

本帖最后由 testhula 于 2009-7-30 09:41 编辑

{:5_386:}什么乱七八糟的, LZ你在这里骂没有什么用!去找管你们交换学生的负责人或者部门问清楚, 是什么钱。 找你要钱肯定是会给你书面的东西的,是不是2005年第一次让你交钱的时候就寄给你了,你忘了或者找不到了?或者是当初就在你们的合同里写着呢?拖着不交只会越弄越严重。

irvine 发表于 2009-7-30 09:04

楼上的,给我一千欧,否则驱逐你出境。



你到底给不给?



多明显的事情,有什么争的呢?无凭无据的情况谁愿意交钱给别人呢?
我现在要看个凭证,不合法还是不合理?招谁惹谁了?来法律版不说法,来这里 ...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29 22:3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如你所说,法律只讲合法不合法,不管要脸不要脸。

官司赢了再high也不迟。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30 09:16



自愿帮助别人,和人家事先说好的有偿帮助你,情况是不同的,小朋友!更何况,你又不是老弱病残孕,人家干嘛要无偿帮助你?

你如果交换过来,肯定和学校有签合约,而且合约应该还是公证过的,你自己去看合约吧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7-30 09: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是你说的这些我都签了,都看了,我就没什么疑问,也不说什么了。,问题是,这些东西我从来没看过,更没签署过类似文件协议。
别的学校的情况我不知道,我的情况就是在国内没被告知过来要交这个费用,来了之后,也没说什么,当然也没签任何文件协议。一个学期后,一封Email就来了,说要钱。情况在这摆着,为什么要加那么多的前提和假设?那些前提和假设在我的情况上都没有发生。
对于发票之类,国内的乱收费也能给你发票。但是这个没用啊,我又不指望还能拿着发票报销。
再说语言班,上语言班之前之后都没有提及收费问题,也没有任何有收费标准的文件让我们看到,更没有签过什么协议合同。
情况说明白了,再说我赖账我也认了。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30 09:33

各位看客,交换生情况也各有不同,如果都拿着正常情况来说,此事情早无争议。
个案就有个案不同的地方,弄清不同点,再看争议才能明了。
情况在上面我都说了,对我来说,这笔钱是三无产品,在没有弄清根据什么协议或者合同之前,我不交钱。
如果有人是因为自己交了,看到别人没交不爽;或者自己的情况是在很清楚要交钱的,是签过协议的,对于你们,说说自己的情况就好,没必要把自己的情况硬安在这件事情上。
最后,嘴长在你们身上;而情况我以说完,后面要做什么也很清楚。

neuzeon 发表于 2009-7-30 09:37

光听单方面的叙述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关键在于最初楼主或者楼主委托的中介与学校签的合同,还有学校相关制度和收费标准明细,再有就是从2005年至今学校方面对楼主的书面处理办法。当务之急是把这些东西整理出来去跟学校谈,如果缺少材料的话就光明正大的去问学校要,愿意不愿意贴出来给大家看倒不重要,只是没有这些东西你拿什么去告状呢?如果学校方面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表达关于相关制度和收费标准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了,Vertrag ist Vertrag...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30 09:37

本帖最后由 东日西出 于 2009-7-30 10:39 编辑

21# testhula


我开贴为求法律性的帮助,讲的是我知道的事情,以及事情的全部。
回帖也是说我知道的,看到的,就事论事。貌似没有骂爹骂娘吧。
你说的也就是我要做的,我需要看的就是一份能解释这1000欧的书面文件。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30 09:46

22# irvine


说不要脸,这年头,小屁民有资格跟ZF跟各大机构不要脸吗?你就是不要脸,人家也能把你收拾的体无完肤。
来到一个法治国家,希望在法的环境下安心生活,出门带护照,过马路走斑马线,搬家就去Anmelden,尽量做个守法的良民。遇到困难疑惑的时候,先自己想想合理合法不?不是很懂才来法律版求助询问。。。。。。

东日西出 发表于 2009-7-30 09:52

25# neuzeon


正解!谢谢你的建议。
正在进行中。
略补充一点,我不想打官司,那只是在学校不出示任何书面凭证并拒绝给我注册的前提下才考虑的事情。

Moonriver 发表于 2009-7-30 10:05

LZ在这里叫喊没用,去学校问问,你的项目到底是神末,有哪些收费项目,是不是写在合同上了,如果在合同上,你签字了,你就必须交,如果合同上没有,那你可以和学校交涉。
我个人认为学校还是讲理的。
我刚来时让学校接我,事后学校开了100欧的账单给我,结果我找学校交涉,说这个没有列入合同,而且我提出要求后你们也没有告诉我这个服务是收费的,事后才告诉我,我有权拒绝,结果2周后学校告诉我可以取消 那个账单。但是他们也学乖了,在以后的接站确认上都注明这是收费的。。
所以LZ 与其在这里抱怨,还不如行动起来,到学校了解一下比较时期,有些事情光靠email 是没用的。。。。最后希望lz能顺利解决此事。

aiping24 发表于 2009-7-30 10:42

没看明白,LZ对1000欧的费用要的什么解释?该费用LZ在2005年就收到了帐单,难道帐单上没说明吗?
这笔费用,该不该交,有何依据,好几年了,LZ一直没弄明白?
是否对帐单及后来的催款单一直没理睬,直到不给注册了,才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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