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09-7-6 19:34
结婚4万,人民币?4000欧?
行价?
AIGO 发表于 2009-7-6 19: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亏你想得出来
madimpi
发表于 2009-7-6 19:37
读书读傻了吧
hh2
发表于 2009-7-6 19:38
lz亲身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高学历人才不等于高素质人才。。。
yoyoangel 发表于 2009-7-6 10: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岂止不是高素质?lz之流简直连独运轮都不如。独运轮只是违反中国法律;lz之流不但辱华而且诈骗,违反人类的共同良知。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6 19:45
好像是的耶。。。
政府给发钱,免费医疗保险,时间长一点就有工作许可。。。
说得我也蠢蠢欲动了{:4_307:}
irvine 发表于 2009-7-6 08: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送嫩快豆腐{:5_387:}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7-6 19:47
那管事的德国大哥一听,还不说,哥们儿,你告诉我谁弄你过来的,回去的时候带上我,我正想去你们那儿当难民呢,听说比俺们这儿强多了!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09-7-6 15: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 {:5_394:}
闺房明眸
发表于 2009-7-6 21:52
岂止不是高素质?lz之流简直连独运轮都不如。独运轮只是违反中国法律;lz之流不但辱华而且诈骗,违反人类的共同良知。
hh2 发表于 2009-7-6 19: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你啥事,戳到你痛处了?你这么维护难民制度干啥.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7-6 22:01
那就说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台湾,还不用学越南语
多省事儿啊
肖小猴 发表于 2009-7-5 20: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89:} {:4_304:}
geminiyuan
发表于 2009-7-6 22:16
希望lz是来骗贴的
不然也太寒了
dajiahao
发表于 2009-7-7 14:58
还是想办法多生几个孩子吧,生十个你就赚很了,很多土人都是这么做的
程门立雪
发表于 2009-7-7 15:04
还是想办法多生几个孩子吧,生十个你就赚很了,很多土人都是这么做的
dajiahao 发表于 2009-7-7 14: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识的一个越南人也这么做的,4个孩子一生出来,衣食无忧啊。还供着国内的房。
yoyo_kwan
发表于 2009-7-8 01:22
没什么,估计LZ只是无聊而已,“想”是不犯法的,德国无聊透顶,冒出一些无聊的主意是难免的,但是真的只是想想好了。
portishead
发表于 2009-7-8 01:40
lz亲身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高学历人才不等于高素质人才。。。
yoyoangel 发表于 2009-7-6 10: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绝对正确,素质和学历没什么关系,况且学历这个东西还有很多水分呢
Sky23
发表于 2009-7-8 01:52
难道你不怕在难民营中被其他难民轮奸?难民营中的黑人多,他们的那玩意儿大的很。
你就是中国人的败类!
lgms
发表于 2009-7-8 11:47
LZ太天真,现在批难民非常难,另外你不想当了想回国,办个会想证也超级难。。
tbatm008
发表于 2009-7-9 14:00
{:4_297:}{:4_287:}{:4_308:}
学做菜
发表于 2009-7-9 16:05
赫赫,搞笑帖啊。
irvine
发表于 2009-7-9 19:18
LZ太天真,现在批难民非常难,另外你不想当了想回国,办个会想证也超级难。。
lgms 发表于 2009-7-8 11: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你就不懂了。德国的法律繁琐的要命,等到最后决定不批准的时候,都可以合法拿难民护照了。实在不行就满地打滚,一定遣送你就自残,法律拿你绝对没办法。
至于回中国办法多了,比如港澳特区就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只要是铁了心要当难民的,没看到哪个申请不成功的。当然,凡事都有代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darrenwang
发表于 2009-7-17 11:59
LZ是搞笑的,大家当真了。
gp_5283
发表于 2009-7-18 16:01
楼主男的女的,不过甭管男的女的,假结婚都行,退一步说,还可以同性恋,然后去荷兰结婚,然后回德国。
huade
发表于 2009-7-18 16:20
:shut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