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发表于 2009-5-13 16:20

是的,我家来的人只能3各月, 你如何办的? 介绍详细点好吗》 谢了。
luftfrisch 发表于 2009-5-12 23:1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爬楼要一梯一梯上,才有收获。

null 发表于 2009-5-13 16:24

再问下楼主,邀请函上就写6个月吗? 如果写6个月,在外管局交表格的时候,会不会就被驳回呀?
兔兔鲁 发表于 2009-5-13 17:1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写邀请函,而是担保书上就写6个月。我在外管局办6个月担保书时,他们试图驳回,但跟他们磨磨嘴皮子,也就办下来啦。

鲜橙多 发表于 2009-5-13 17:49

请问楼主,你去年退税的时候,一个月600多那个赡养费,怎么填的啊?填在哪里啊?百思不得其解啊,指点一下吧。{:5_315:}

xst666 发表于 2009-5-14 08:53

我还是来说说本贴原来的正题吧。关于是否可以以父母来德期间所支付的生活费退税这项,我今天去Finanzamt问过了。答案是no. 我觉得有必要把两项不同的概念声明一下,如果你是父母来德期间用现金或者ueberweisung的方式给了你父母一笔钱,那么这个可以作为赡养费,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是可以纳入退税项的。但是如果是你父母来德期间你为此多支出的额外花费,比如伙食费,住宿费。。。这些纯属个人的行为,是不能退税的。这个Finanzamt的人和我说的很清楚。即使是前者,也需要到财政局领取相关的Anlage和以各国自己语言翻译好的表格一份,要父母拿到中国的户籍管理处盖章才可以作为退税材料的。
希望以上答案给大家一点帮助!{:5_360:}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5-14 17:32

认识一朋友,汉诺威的,妈妈也是能待6个月,一直以为分地区的,原来是跟申根签证有关啊

rita20100601 发表于 2012-11-2 13:33

{:2_225:}

Reisender 发表于 2012-11-2 13:53

null 发表于 2009-3-28 09: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错,非申根国的边境是会查的。申根国还设有边境吗?

{:5_331:}这个也行啊。虽然没有边境,如果在法国被警察查身份证,那还不是一样没有居留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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