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uteabendwo 发表于 2009-3-15 15:40

现在的形势是越来越差了,失业金也是个幌子,没有有效的工作许可,根本拿不到失业金
关键还是居留。。。
找工作也是基本没希望。。。唉,没法过了
看来回国指日可待了

irvine 发表于 2009-3-15 16:21

首先 裁人要有顺序,说是法律规定的,先得失在试用期的人才行,我一个办公室还有两个在试用期,他们都是德国人,他们都好好的。
john999 发表于 2009-3-15 1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还有这么荒谬的法律?

travian 发表于 2009-3-15 16:41

32# heuteabendwo

总会有出路的。回国也许不是坏事。

黑爷 发表于 2009-3-15 16:45

edwardmuc 发表于 2009-3-15 16:55

楼上太毒舌了吧

salalaha 发表于 2009-3-15 16:57

同情一下, 不过怎么德国还有这样的说法? "首先 裁人要有顺序,说是法律规定的,先得失在试用期的人才行,我一个办公室还有两个在试用期,他们都是德国人,他们都好好的。
其次 他写的裁人的理由他简单了 就写企业经营状况不佳 一句就带过了 这样也不行"

美国裁员不存在先后顺序, 一旦被裁, 身份就没了. 象LZ只工作了一年,拿不到多久的工资. 除非德国有明确规定裁员必须先来后到,否则LZ打不赢这个官司,因为比你晚来的都是德国人. 德国当然希望先裁外国人.

黑爷 发表于 2009-3-15 16:57

monk 发表于 2009-3-15 17:42

现在的形势是越来越差了,失业金也是个幌子,没有有效的工作许可,根本拿不到失业金
关键还是居留。。。
找工作也是基本没希望。。。唉,没法过了
看来回国指日可待了
heuteabendwo 发表于 2009-3-15 15: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夜兄你不是在柏林西门子干的好好的?
而且老婆在TU,房子, 车子都有了.
不会吧?

carmon 发表于 2009-3-15 18:42

本帖最后由 carmon 于 2009-3-15 18:58 编辑

回国多好啊, 今日的走麦城没准就成全了明日的桃花源.

ilovelife 发表于 2009-3-15 18:46

找律师!!!
Abfindung甚至可能从新回去工作!!

loveding 发表于 2009-3-15 18:48

johndoe 发表于 2009-3-15 18:49

单位里面有betriebsrat的先去谈谈,并咨询一下吧。

德国难道真的有合同得先裁试用期的人吗? 感觉这个消息非常不靠谱

sandy2966 发表于 2009-3-15 19:05

回国也不好找啊。没看到招聘的新闻,多少大学生招工作阿

HSDPA 发表于 2009-3-15 19:31

打算以后回国开饭店,如果找不到工作的话.

torpedo 发表于 2009-3-15 20:19

我在公司一个月前把秘书给开了,她已经干了3年多了。本来公司跟她谈好签一个Aufhebungsvertrag,这样她能得到不少补偿,但她后来表示还是要上法庭。当然她是德国人,情况不一样。

EE_engineer 发表于 2009-3-15 20:24

johndoe 发表于 2009-3-15 20:31



法律的规定是在10人以上的企业就职, 个人过了6个月的WARTE ZEIT就享受Kündigungsschutz.
被KUN上诉法庭, 以KSchG Kündigungsschutzgesetz为依据, 抗诉被KUN的不合理不合法, 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对雇方而言 ...
LEOpbz 发表于 2009-3-15 19: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KSchutz不代表是不能kun掉合同吧。只是说,有N个月的frist,不过lz过了试用期,应该不是试用期不合格的问题,会不会平时跟同事老板有问题?

nono25 发表于 2009-3-15 20:42

41# ilovelife

工作还不到一年哪来的Abfindung.{:5_362:}

一般都是多年的老员工可以得到Abfindung。

而且现在的新劳动法, 规定提前一个月可以双方提出解除合同, 而且没有先来后到一说。 也就是说LZ的老板可以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做出决定。只要是以公司运营为理由, 就可以提出解雇。

但是一般来说, 老板都会留老的员工, 因为老的经验丰富些, 对公司的效益更大。 但是在楼主这种情况下, 他和其他2个试用期的员工其实没有实质的区别, 而且语言方面比他们差很多。 你想想, 你要是老板你留谁。

现在的工作合同,虽为无限期, 但是和有限的合同没区别。 对外国人来说有好处, 因为签证的关系。 对他们德国人来说, 根本没实质的区别。

微笑PASTA 发表于 2009-3-15 20:44

50%自己不小心,25%運氣差,25% boss有問題

1 已經工作的,完全建議買一個Rechtschutz,包括Arbeitsrecht,作為一個Package買,真的沒幾個錢的

2 如果已經發生了這樣的慘劇,只能有流程
--去Betriebsrat 求助 ...
EE_engineer 发表于 2009-3-15 20: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你说的“Rechtschutz,包括Arbeitsrecht”是保险的一种吗?你在哪里买的?能够介绍一下?

john999 发表于 2009-3-15 21:02

本帖最后由 john999 于 2009-3-15 21:07 编辑



有KSchutz不代表是不能kun掉合同吧。只是说,有N个月的frist,不过lz过了试用期,应该不是试用期不合格的问题,会不会平时跟同事老板有问题?
johndoe 发表于 2009-3-15 20: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上班基本没跟他本人没什么合作关系跟他没过节 他本人跟我说的很清楚
Herr xx 您就是赶得这个时候不好。(意思经济危机)

john999 发表于 2009-3-15 21:03

本帖最后由 john999 于 2009-3-15 21:05 编辑

41# ilovelife

工作还不到一年哪来的Abfindung.{:5_362:}

一般都是多年的老员工可以得到Abfindung。

而且现在的新劳动法, 规定提前一个月可以双方提出解除合同, 而且没有先来后到一说。 也就是说LZ的老 ...
nono25 发表于 2009-3-15 2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就是说LZ的老板可以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做出决定。只要是以公司运营为理由, 就可以提出解雇。

你确定么?

更何况我听说的是:
要想kun一个正式员工必须陆续三次给abmahnung才能kun

nono25 发表于 2009-3-15 21:07

很遗憾的告诉楼主, 很确定。

baobao1210 发表于 2009-3-15 21:17

柳暗花明又一村。。。

cdzhangqing 发表于 2009-3-15 21:41

赶紧去外管局延签证,然后去劳工局申报失业,没有拘留权打什么官司啊

nono25 发表于 2009-3-15 22:39




更何况我听说的是:
要想kun一个正式员工必须陆续三次给abmahnung才能kun
john999 发表于 2009-3-15 21:0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bmahnung和你的那个解雇完全是两回事!

你不是说他给出的理由是: 公司效益或运营方面的问题

--> 公司就要想办法合理运用资源, 减低成本。 这里面就包括减低人力资源 -->裁员, Kurzarbeit, 定期合同不延期。。。

楼主, 既然被开了, 我个人觉得你很难得到他们的帮助的, 他们那么个公司, 很多东西不是你的老板说的能算的, 解雇, 延合同或签合同都是经过最高级领导签字同意的。

还是想想怎么想办法到外管局去弄几个月的找工作的签证, 这样更现实些

heuteabendwo 发表于 2009-3-15 22:40



今夜兄你不是在柏林西门子干的好好的?
而且老婆在TU,房子, 车子都有了.
不会吧?
monk 发表于 2009-3-15 17: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俺前些日子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有给延,现在失业中
不过我女朋友不在TU,已经工作了。。。
房子你们个个都有啊,车也只是个代步工具而已
现在正努力找工作ing

heuteabendwo 发表于 2009-3-15 22:45

我觉得LZ还是先去劳工局anmelden,失业金可以咨询下(不过我的经历告诉我,没戏),最重要的还是赶紧找工作
这个时期,工作本来就少,公司招人更加谨慎了,自然要难很多
祝LZ好运
题外话,要换个角度看问题,其实回国也不是什么坏事,自己尽力了就好,心态要摆正

skyliebe 发表于 2009-3-15 23:12

wanxg 发表于 2009-3-16 00:03

我觉得LZ还是先去劳工局anmelden,失业金可以咨询下(不过我的经历告诉我,没戏),最重要的还是赶紧找工作
这个时期,工作本来就少,公司招人更加谨慎了,自然要难很多
祝LZ好运
题外话,要换个角度看问题,其实 ...
heuteabendwo 发表于 2009-3-15 22:4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每个月交那么多失业保险都是给德国社会做贡献去了。

zhiga_xi 发表于 2009-3-16 07:58

: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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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刚被裁了,来这里找找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