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18:54
二手卖衣服吧,除了那些卖团货的,哪个mm不是赔本呢,都是自己买来的心爱衣服,不是穿不了,就是不喜欢了,所以才卖的吧? LZmm发发牢骚也是可以理解的,换了我也许也会这样。
现在二手丢东西的也不少,带保险的丢了 ...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17: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WandaMM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觉得LZ只是发牢骚。她1楼对我"很失望",觉得我算的价格"很可笑"。我是被点名了这里。请问Wanda MM你如果被别人点名在意见薄,你会怎样感受?
我觉得有点委屈是因为我确实对大家都很nett,而且真的是能降价就降价。我希望买过我的MM都来说说。我很想把我和买家的email贴出来,然后Wanda MM你再根据她的反应,语气和对话方式做判断,是不是更公平呢?
我卖家该作得,从照相到包装,都作了。如果东西丢了,买家态度是平等,而不是我亏欠她什么,我就应该赔偿的话,我想我是不会这么坚持的。
nett也是互动来的。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19:09
贺mm再仔细读读吧
" 我想(错就在这里,只是想的,没有写出!):3件衣服,无论如何是不能寄Warensendung了,那么我一共买3件衣服16欧+3,90欧的Hermes=19,90欧,那就19欧整吧。于是我提出含邮费共 19欧,她同 ...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17: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哪,确实她意思是她想的。
如果没有要求我用hermes,现在丢了,MM你会怎样补偿她呢?
如果在未能达成补偿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她来这里点名"发牢骚",不知道MM做何感想?
另外我补充,买家MM真的语气非常强硬,在后来的邮件沟通中。
请问。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19:13
多事之秋{:7_455:},最近出事地咋那么多啊,真有喝凉水都塞牙的无奈之感
说实话,看那么多投诉贴,很多时候只能怪天公不作美,可怎么硬要找个人背这黑锅呢{:5_371:}
确实,东西丢了,最难受地是买家,损失严重地也 ...
sindy204 发表于 2009-2-20 17: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点名这里,那我就奉陪好了。其实梁山好汉不过是逼得。
本来我以为邮件,还有要电话给她,可以把事情慢慢解决。现在在这里,我觉得真的没什么nett的必要了。。。
PS 你码了好多字。。。
Merkuraq
发表于 2009-2-20 19:22
她点名这里,那我就奉陪好了。其实梁山好汉不过是逼得。
本来我以为邮件,还有要电话给她,可以把事情慢慢解决。现在在这里,我觉得真的没什么nett的必要了。。。
PS 你码了好多字。。。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18: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你下次再开帖子卖dd要记得再加一句'邮寄方式自理,丢了不陪'。
我觉得你这次没错呀。
sindy204
发表于 2009-2-20 19:28
mm,你下次再开帖子卖dd要记得再加一句'邮寄方式自理,丢了不陪'。
我觉得你这次没错呀。
Merkuraq 发表于 2009-2-20 18: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quote
加这句也没用,一般都被无视啦,想闹地还是闹{:7_433:}
sindy204
发表于 2009-2-20 19:30
33# 贺橙紫
人老了,话越来越多{:5_387:}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19:31
丢东西的心情我想大家都可理解,象这里的一位mm说的,买家的损失当然最大,如果达到补偿条件就不用找卖家了,可直接找邮局。我理解成,lz正是因为没有提出要寄带包裹邮件,所以mm卖家才不愿分担补偿的。丢东西在二手没有成文规定,双方能处理好的,不用到这来发贴。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19:40
mm,你下次再开帖子卖dd要记得再加一句'邮寄方式自理,丢了不陪'。
我觉得你这次没错呀。
Merkuraq 发表于 2009-2-20 18: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新帖子刚开,加了。红笔。。。。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19:42
33# 贺橙紫
人老了,话越来越多{:5_387:}
sindy204 发表于 2009-2-20 18: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很罗嗦。
这楼是人家LZ开得,结果我都主场了。。。我实在是罗嗦了很多啊。。。。
41283793@qq.com
发表于 2009-2-20 20:18
LZMM想开点吧,和卖家MM好说好商量...再怎么赔偿也是在损失的基础上了.LZMM确实有不妥,没有声明要HERMES.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就是我询问后卖家说附近没有HERMES.我当时就"丑话"说在前面,既然邮费是一样的,卖家不寄HERMES,那么丢失了损失不能由我来承担.不能卖家省了跑腿费或者时间,就让买家承担万一丢失的风险.当然不丢是皆大欢喜了,谁也不是想为难谁的,只是就是论事.结果卖家MM虽然一开始说,她以前寄DHL从来没丢过,最终还是给我寄了HERMES,沟通也挺顺利.从本贴的例子来看,提前问好细节还是相当有必要,不要墨不开面子或嫌麻烦.另外还有一次买东西,我和卖家MM说要HERMES,结果拿到手是DHL,她给我答复是,邮局弄错了,那次没丢所以就没有下文了,要是丢了还真得赔了.个人觉得同样价格下HERMES普遍来说还是比DHL好,大部分买家还是倾向于这种邮寄方式.所以请卖家MM在不方便寄这个的时候,即使买家MM忘记问,也提前主动告知或写在帖子前面,商量好售后对策,否则买家MM确实很有可能默认为HERMES.现在双方都把这点忽略了,下一步只能商量了,相信不难沟通,买家MM多少还是应该承担一定的损失的,全部承担也只能认倒霉,吸取教训吧.
cavendish
发表于 2009-2-20 20:22
其实丢了东西双方都影响。。。
买东西的mm花了钱没了东西
卖东西的mm寄了却丢了东西
二手是没有具体规则说该如何如何,主要看私下双方怎么解决。。
现在情况好像是买的mm心很急,跟卖方mm还没协商好就出来发帖了。。这样貌似对结局不好。。
Cissy
发表于 2009-2-20 21:06
本帖最后由 Cissy 于 2009-2-23 16:42 编辑
。。。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1:41
谢谢这么多mm来捧场!
在我发帖之前,已和卖家mm有过email来往了。她已明确表明,不愿付任何责任,因此也不存在协商的问题。
我之所以对卖家很失望,是因为邮费上我已付了寄包裹的价,并不是她说的Warensendun ...
Cissy 发表于 2009-2-20 20: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买家MM你来了。先坐。。
我觉得这里得看客看看你的发言,还有我的发言,大家说说谁火气比较大呢???
我再说一遍:
1)价格不是16欧,是8+8+2, 请问Tommy得毛衣怎么会6欧?Hallhuber 29欧得东西怎么会6欧?
帖子里应该还有价格得。你去看吧。
但是这个问题是小事。
2) 关于包裹:为什么我在你自己没有提到hermes得时候,就应该自动得去邮寄hermes呢?????
我把warensendung 改成DHL,而且我从来都邮寄DHL,请问你自己没说什么邮寄方式,为什么要那么生气呢?
3) 至于你的语气,那不如我们把邮件内容帖出来好了。你来帖,或者我贴。然后让大家评价吧。好吗?
另外各位看客,买家一开始写邮件是德文,所以我们就一直用德文。至于买家MM你认为我是那样得语气,我却没有那么想。到时你,信里全是惊叹号,不是吗?那么是说咄咄逼人呢?
你觉得和我沟通是浪费时间,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承认自己有错,因为你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是高高在上得。。。。让我厌烦。真的。
好了,我们把邮件帖出来。其他大家说吧。
酸溜溜
发表于 2009-2-20 21:44
说实话,我觉得责任应该一人一半,损失的金额应该每人承担一半。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1:45
还有我的形象,不是你一个人可以损失得。你不是我唯一得买家。
你自己看看大家得回复就好了。。。。。
你也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吧?晕
没有说邮寄方式得是你,邮件里要求我给个理性说法得是你,来这里投诉还是你,最后说我损失形象得还是你。。。我一直陪着你。。被动得。
请问从开始到现在,你有没有尝试过一点安静下来和我商量呢?你提过任何一个可以解决问题得建议吗?除了抱怨?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1:47
说实话,我觉得责任应该一人一半,损失的金额应该每人承担一半。
酸溜溜 发表于 2009-2-20 20: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MM解释一下。
酸溜溜
发表于 2009-2-20 21:58
为什么?MM解释一下。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mm你在寄出包裹之前也没有询问买家 她想用什么方式寄呢,你觉得买家mm没有说明邮寄方式,那作为有责任的卖家,你是不是应该主动问一下 她是不是需要保险呢,19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你是不是应该主动询问呢,所以两人都有疏忽的地方,损失应该一人一半。
41283793@qq.com
发表于 2009-2-20 22:01
本帖最后由 41283793@qq.com 于 2009-2-20 21:07 编辑
LS和我意见基本相符{:2_237:},理由40楼。不过买家多付点责任也是无可厚非的,消消气啊LZMM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22:04
我都开始同情买家mm了,卖家mm好像是有些糊涂呢,仔细看看买家mm写的吧:
" 对了,三件衣服的价格分别是8欧,6欧,2欧,一共16欧!"- 好像没有写2件6欧的吧??
卖家mm,开口之前得看清楚再说也来得及的,难怪买家mm没有了耐心了。。。
{:5_371:}
doladola
发表于 2009-2-20 22:05
其实,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寄带保险的hermes,那么dhl小包裹和warensendung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如果按照贸易惯例,那么不论是CFR还是CIF,从交货那一刻,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yqdhhql
发表于 2009-2-20 22:10
其实,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寄带保险的hermes,那么dhl小包裹和warensendung本质上并没有区别。
如果按照贸易惯例,那么不论是CFR还是CIF,从交货那一刻,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doladola 发表于 2009-2-20 21: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用FOB不行么,不一定要船运才能用FOB啊,呵呵,从托运开始,风险就可以转移啦~~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22:12
ls的mm,这里可不是国际交易,能把那些条条框框往这二手来套吗? {:5_365:}
doladola
发表于 2009-2-20 22:17
没错,即便是Fob,寄送那一刻起风险也转移了。
这不是套用,虽然不是国际贸易,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买家MM没有提出要保险,卖家把东西寄出去,如果寄丢了,那么是买家承担损失。
虽然在论坛里不是国际贸易,可是在全世界,business的模式都是一样的。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2:21
我都开始同情买家mm了,卖家mm好像是有些糊涂呢,仔细看看买家mm写的吧:
" 对了,三件衣服的价格分别是8欧,6欧,2欧,一共16欧!"- 好像没有写2件6欧的吧??
卖家mm,开口之前得看清楚再说也来得及的,难怪买家m ...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21: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说两件6欧啊。买家MM意思是她买了3件,各为8,6,2。共16欧
我的意思是三件,各为8,8,2,所以一共18欧。再加上3,9欧DHL,一共21,90欧。买家MM付了19欧。
我哪里没看清楚了呢?晕!!!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2:23
因为mm你在寄出包裹之前也没有询问买家 她想用什么方式寄呢,你觉得买家mm没有说明邮寄方式,那作为有责任的卖家,你是不是应该主动问一下 她是不是需要保险呢,19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
酸溜溜 发表于 2009-2-20 20: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确认邮寄方式啊。否则我笔记本上为什么会写Warensendung呢?
我有认真记啊。
如果买家MM自己理所当然认为我邮寄hermes, 那我真的没那个实力去猜测她的想法。
我绝对有问。
如果没问,那你说的非常有道理。
yqdhhql
发表于 2009-2-20 22:24
我觉得吧,双方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一个付了钱啥也没拿到,一个辛苦半天还落个坏名声……关键是沟通啊……我觉得卖家mm不是为了钱的问题,人都是有脾气的,也都有自己的原则,心情好的时候原则可以放弃,一旦急起来,就铆上了……我今天还为了3欧像个老太太似的费了n多口舌呢,呵呵,其实平时3欧可以干吗呀,够买两个饼还是两杯咖啡?还不是为了讨个说法……nett并不是就是毫无原则的让步,更是建立在双方都nett的基础之上的……
双方都消消气吧,口舌之争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是冷静下来再想想协商的办法。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22:27
54# 贺橙紫
我更昏,mm刚写的就忘了?{:5_368:}
1)价格不是16欧,是8+8+2, 请问Tommy得毛衣怎么会6欧?Hallhuber 29欧得东西怎么会6欧?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2:29
亲爱得JM们,你们得讨论已经很专业了。
我那边还在编辑帖子,暂时就不过来了。
谢谢大家得关心。
今天我承认有点小激动,第一次被人投诉啊。。呵呵。
但是无论如何,看到大家是真心帮我们沟通,没有人说火上加油得话,我真的是非常感动,真的。
这个新帖子,我全部用hermes包裹。不用得,丢失我不承担费用,已经写在帖子前面了。
还有为了避免我和买家MM在邮寄方式上得误解,我会在1楼贴出所有订单和邮寄方式,让双方一目了然。
至于这个买家MM,根据我们现在沟通得过程和结果,我不会赔偿得。我和她都不会是为了19欧在争,而是争一口气罢了。她很不爽,我觉得她这样来投诉我,并且激动得说我可笑等等,我很不爽。至少我不会这样去人身攻击。太没有风度。
所以,就僵了。让大家操心了。抱歉。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22:33
我有确认邮寄方式啊。否则我笔记本上为什么会写Warensendung呢?
我有认真记啊。
如果买家MM自己理所当然认为我邮寄hermes, 那我真的没那个实力去猜测她的想法。
我绝对有问。
如果没问,那你说的非 ...
贺橙紫 发表于 2009-2-20 21: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卖家mm只是纪录了买家mm刚开始准备买一件的warensendung吧,后来买家又增加到3件,作为卖家,当然有责任提醒卖家,况且是付同样的价格,不寄带保险的邮,这是卖家mm的过失。
wanda
发表于 2009-2-20 22:37
不过旁人看来,卖家mm真的比买家mm语气更硬呢。。。 。。。 作孽,这世道,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