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huangyu 发表于 2008-11-28 14:35

你老公肯定会到外管局举报的:cool: ;)

fenghuangyu 发表于 2008-11-28 14:52

嫁个P一脚踹掉,给你看看搜狐上的这位长沙的抢人德国老公到德国后,一脚踹掉又找了个更年轻的, 结果原配和小三撞上了。因为小三喜欢道出炫耀她的金毛,就在搜狐的大干上了
http://club.women.sohu.com/r-zz0356-309-120-137-0.html] http://club.women.sohu.com/r-zz0356-309-120-137-0.html
小三的博客http://lianduhnke.blog.sohu.com/
原配的博客http://http://meimeiamanda.blog.sohu.com/

[ 本帖最后由 fenghuangyu 于 2008-11-28 14:15 编辑 ]

fenghuangyu 发表于 2008-11-28 14:52

两人从帖子里大战到博客里,不过小三把博客里的战争给删了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08-11-28 14:57

飘雪 发表于 2008-11-28 15:50

原帖由 fenghuangyu 于 2008-11-28 1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嫁个P一脚踹掉,给你看看搜狐上的这位长沙的抢人德国老公到德国后,一脚踹掉又找了个更年轻的, 结果原配和小三撞上了。因为小三喜欢道出炫耀她的金毛,就在搜狐的大干上了
http://club.women.sohu.com/r-zz0356-30 ...
这个小三的怎么那么眼熟啊?好象在论坛里见过$考虑$

fenghuangyu 发表于 2008-11-28 16:53

就在这个坛子里

ngqg 发表于 2008-11-29 18:37

长居和你离婚应该没什么关系,但这么短时间不太清楚是否外管的人有疑心.不过还是劝LZ谨慎从事,婚姻的维持需要很多,不是光靠激情的.

魔幻安眠药 发表于 2008-11-29 19:22

原帖由 飘雪 于 2008-11-28 14: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小三的怎么那么眼熟啊?好象在论坛里见过$考虑$

我也在这里见过$握手$

irvine 发表于 2008-11-29 20:10

这年头做婊子没啥,都是靠劳动吃饭,不偷不抢的。

但是拜托牌坊就不要立了好不好。装的跟圣女贞德似的,也没啥意思。。。

vierstein 发表于 2008-11-30 13:44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只要对得起良心。
离婚对双方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
希望大家都有自己的幸福生活。

支持楼主!鄙视动不动就动粗口的”道德先生“。

ssdz 发表于 2008-11-30 14:16

原帖由 飘雪 于 2008-11-28 14: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小三的怎么那么眼熟啊?好象在论坛里见过$考虑$

这是谁啊,长得这么恶心,又一次验证丑人多做怪这句话的正确性。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08-11-30 17:16

乐得看wj间的战争,继续啊!

Beck 发表于 2008-11-30 21:41

原帖由 vierstein 于 2008-11-30 12: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只要对得起良心。
离婚对双方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
希望大家都有自己的幸福生活。

支持楼主!鄙视动不动就动粗口的”道德先生“。


都是自私自利的婊子性交易者,但是不要出来污染别的中国人啊

meinhuanhuan 发表于 2008-11-30 23:18

原帖由 ssdz 于 2008-11-30 13: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谁啊,长得这么恶心,又一次验证丑人多做怪这句话的正确性。

想说来着,被你先说了。她博客里印度美好生活,那就叫美好了,还慈善晚会呢,以为自己是个什么鸟!$汗$

小神仙 发表于 2008-12-1 02:40

原帖由 飘雪 于 2008-11-28 14: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小三的怎么那么眼熟啊?好象在论坛里见过$考虑$

斯图加特中文学校的吧$m28$

xylia0991 发表于 2008-12-1 11:00

原帖由 ssdz 于 2008-11-30 13: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谁啊,长得这么恶心,又一次验证丑人多做怪这句话的正确性。
$高$

xylia0991 发表于 2008-12-1 11:01

原帖由 meinhuanhuan 于 2008-11-30 22: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说来着,被你先说了。她博客里印度美好生活,那就叫美好了,还慈善晚会呢,以为自己是个什么鸟!$汗$
$支持$

ssdz 发表于 2008-12-1 12:44

原帖由 小神仙 于 2008-12-1 0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斯图加特中文学校的吧$m28$

人肉搜索到德国啦?

vierstein 发表于 2008-12-1 13:59

原帖由 Beck 于 2008-11-30 20: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是自私自利的婊子性交易者,但是不要出来污染别的中国人啊
她和现在的老公既然结婚了,就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她怎么生活,我们旁观者管得着么?
你要觉得这样就是性交易了,那是你的龌龊思维,最好还是和你的污言秽语一起留在你家里,
别到处乱喷。

就算她有很多男朋友,夺人所爱,既然不违法,又怎么污染到别人了?难道楼主打击了
某些中国男人的自尊心?笑话。
我厌恶不诚实的人,更讨厌道貌岸然的委祟俗人。

[ 本帖最后由 vierstein 于 2008-12-1 13:05 编辑 ]

Runnycandy 发表于 2008-12-1 15:22

应该相信自己的感觉。 如果真的爱的不是他, 和他一辈子在一起是很痛苦的事情。 同床异梦很痛苦。 爱或不爱不需要太多理由。不要骗自己是正确的。 祝你幸福

season 发表于 2008-12-1 17:06

诚实就好。爱或者不爱都没有错。
生活不是过给其他人看,给其他人评论的。生活是自己的。开心不开心这点就算老公也是不能创造或者改变的。只有自己的感觉。
相信感觉走一般来说没有错。
如果离婚就是不道德,也不用设立法律允许离婚了,每个人都有再次选择的机会,无论多久,无论什么情况。
人生太短,开心不开心都这样过。珍惜幸福的感觉咯。
祝你开心。

blue_onyx 发表于 2008-12-1 21:33

那个小3是不是在dolc发过照片?

wulekai 发表于 2008-12-1 23:02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伤害别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大脑缺根弦!
同为女人,很遗憾你连女人最基本的自尊自爱都不懂,不值钱!

飘雪 发表于 2008-12-1 23:32

原帖由 blue_onyx 于 2008-12-1 20: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小3是不是在dolc发过照片?
应该是,总之在哪个版块见过她

MR.OIL 发表于 2008-12-1 23:37

$考虑$ $考虑$

小神仙 发表于 2008-12-2 10:09

原帖由 ssdz 于 2008-12-1 1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肉搜索到德国啦?

我不是有意的…… $m14$

NINN 发表于 2008-12-2 13:32

lz那个贴不能回啦~

作为外人我没有权利指责什么~

自己的人生自己确定~

建议lz找个工作,女人还是靠自己最踏实~

路上 发表于 2008-12-2 14:08

原帖由 fenghuangyu 于 2008-11-28 1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嫁个P一脚踹掉,给你看看搜狐上的这位长沙的抢人德国老公到德国后,一脚踹掉又找了个更年轻的, 结果原配和小三撞上了。因为小三喜欢道出炫耀她的金毛,就在搜狐的大干上了
http://club.women.sohu.com/r-zz0356-30 ...
看不下去,怪恶心的。

lxp81 发表于 2008-12-5 01:01

唉,一个人如果缺少教养,真是一文不值。

urzl1979 发表于 2008-12-6 04:51

lz这里逗大家玩儿呢吧
正常的人,该问啥就问啥呗,也不会把不光彩的事儿非讲给大家听啊

其实,楼主只需要标题那一句话就可以了,何必写那么多,让大家把你当乐子看呢$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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