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3000 发表于 2008-11-25 22:47

sadegsdg

drfhewgtefadf

[ 本帖最后由 dj3000 于 2008-11-26 13:01 编辑 ]

kaeferin 发表于 2008-11-25 22:54

怕人家和你离婚后分家产?楼住肯定巨有钱。$考虑$

dolphin512 发表于 2008-11-25 22:54

结婚三年才能拿长居。

dolphin512 发表于 2008-11-25 22:56

楼主如果怕经济上出现问题,可以结婚时和她签下一个财产分开的协议,各管各的,就不存在离婚分财产的情况了。:cool: $汗$

01638880163 发表于 2008-11-25 23:15

3年是建立在婚姻的基础上,没有婚姻3个月过期,不住一起都有很多信来问这个事情:D

dj3000 发表于 2008-11-25 23:24

哎! 不说了,找骂来了,倒霉!!$郁闷$

[ 本帖最后由 dj3000 于 2008-11-26 13:42 编辑 ]

-ぺ 发表于 2008-11-25 23:27

好玩的帖子,LZ想留在德国的唯一途径就是欺骗一个女人,以爱她的名义取得居留,还问什么利弊?你没有选择啊。

回国去吧,那里才是可以大展拳脚的广阔天地:)

housing 发表于 2008-11-25 23:30

找拍的,鉴定完毕

rosemaryhe 发表于 2008-11-25 23:35

原帖由 housing 于 2008-11-25 22: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拍的,鉴定完毕
严重同意$支持$

黄沙百战穿金甲 发表于 2008-11-25 23:43

奶奶的,都什么男人啊,自私自利用女人上位的典型,以楼主为耻$m25$

希望你女朋友不要答应才好,否则她会后悔

01638880163 发表于 2008-11-26 00:51

马甲都可以有爱情,难道不能先结婚再发展感情$26$

不过还是BS LZ$24$

ssaasw 发表于 2008-11-26 01:01

把他人肉出来,拯救一个无辜的同胞女士$怒吼$

ithillad 发表于 2008-11-26 01:03

鄙视楼主

ssyu 发表于 2008-11-26 01:27

我觉得正常啊~~~~~有些外嫁女不也就这点尿儿……只不过lz说出来了……

BlueWolke 发表于 2008-11-26 01:27

如果LZ这么婚成功了,还是安心留在德国吧。别回国去迫害其他同胞了。

axiuluo0049 发表于 2008-11-26 01:31

lz确定没发错版块?

mausreis 发表于 2008-11-26 06:58

既然是女友总是有感情的了, 结吧, 如果女的有工作的话. 感情没到能想象在一起一辈子那一步就等等, 先别要孩子.

stl02 发表于 2008-11-26 07:28

原帖由 ssyu 于 2008-11-26 00: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正常啊……只不过lz说出来了……

stimme zu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8-11-26 10:32

大家真奇怪,难道看不出这是典型的假结婚咨询贴

估计楼主是花钱,假结婚,为了混居留,又怕上当,所以上来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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