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yhedron
发表于 2008-11-18 20:57
他們扣不扣衣服跟你有什麽關係?你就應該和賣家要衣服。你當別的買家不存在就行了。現在的事情就是,你和賣家在ebay上達成了合同,結果賣家沒給你寄過來正確的東西。完了。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00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02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06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08-11-18 21:11
把手机退回卖家, 钱要回来。 他们的错你还跟在后面干什么啊? 让他们自己解决去好了。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11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14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21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1-18 21:26
楼主看来真是怒了。
不过先平静了情绪,才好解决问题。
依我看,衣服如果再买不到了,那没办法,阿人手里的是不能要了,即使说是干净的,咱也是绝不能要了。
就管卖家要钱吧。
说真的,东西寄来寄去,邮费就不少,干脆给买家协商一下,你在dolc把那手机卖了,该给你多少,让新买主给你汇多少,剩下的给原来的卖主汇过去。(前提是手机比衣服贵)
如果衣服更贵,那你只能找卖家磨了。。。。
阿拉伯人真是狗咬吕洞宾,可惜了mm一番美意。再别管她们了,心里不舒服就打电话骂过去,一个人不够劲,就叫几个人一起打电话骂,实在不行咱还有扩音喇叭,骂到舒心为止。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30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32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34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1-18 21:38
原帖由 seoyeon 于 2008-11-18 20: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衣服不要了~!卖家mm要把钱退给我~!她马上就回国,说再去给我去那家店给我买。。。只是我要稍微耐心的等等。。。
恩,这个结局应该是最好的啦。楼主耐心等等吧
呵呵,你不会再去警察哪里了吧
其实平心静气的想想,卖家mm这会儿不定多郁闷呢。。。。。估计正写帖子骂邮局呢。。。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40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43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1-18 21:44
原帖由 seoyeon 于 2008-11-18 20: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正在准备台词呢~!请问一下,那睁眼说瞎话怎么翻译成德语呢?
还要去啊。。。。mm真是烈女子啊。。。
唉,警察那万一态度不好,mm不是又惹一肚子气。。。。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46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1:48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1-18 21:49
原帖由 seoyeon 于 2008-11-18 20: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比我郁闷多了。。。现在她把款退给我了,我把手机寄还给她,那阿拉伯贱男不是要找她啦~!她的处境比偶还要遭。。。卖家mm是个很好的人!!这样我都觉得心里很对不住她~!而且这一个星期,我们俩天天网上沟通。。 ...
也是奇怪,阿拉伯人怎么算不过来帐啊,以为白占了衣服自己占便宜了么?
让卖家mm别急,反正阿拉伯人不退新衣服,手机是不能给他
我倒希望阿拉伯人忍不住穿了,新衣服退不了,咱理直气壮啊,省了好多麻烦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1-18 21:51
原帖由 seoyeon 于 2008-11-18 20: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会这么倒霉吧???要是警察态度不好,我就坐警局里大哭贝。。。这个大闹警局不会影响明年的签证吧????
大哭。。。。。$汗$ $汗$ $汗$
大闹警察局应该是个很好的原创帖子素材。。。。。
考拉倩倩
发表于 2008-11-18 22:03
只是阿拉伯人,还不是恐怖份子啊。。。
我还以为LZ遇上人放炸药呢$汗$
事情这么解决了也算是可以了,别郁闷了$送花$
40000000
发表于 2008-11-18 22:05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2:05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2:06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2:07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2:27
polyhedron
发表于 2008-11-18 22:37
原帖由 seoyeon 于 2008-11-18 21: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卖家mm准备明天去警察局咨询看看~!我周四下午也去问问~!
你去警察局幹什麽?我說過了,你不是當事人。除非這事兒是公共安全事件(比方她們是恐怖分子)要公訴,否則就是民事,你又不是當事人,頂多是證人。
seoyeon
发表于 2008-11-18 22:52
violazen
发表于 2008-11-18 23:04
我很奇怪啊,卖家给别人寄手机,钱收了吗? $frage$ 阿拉伯已经付过手机钱了吗?已经付过的话,他们不会帐也不会算吧。没付钱的话,卖家凭他们的签收包裹的证据问他们讨钱啊,ebay交易成功,手机钱拿来,那人还想留衣服吗。
lzmm是好心,不过处理得不是很恰当,不应该去跟他联系,而且还用挂号,你又不是卖家,你用快递,你亲自上门,都是没用的。卖家态度不错,你也算幸运了。被几个没礼貌的人命令了müssen,还是不要往心里去吧,这个太经常了。要报警说他们撒谎,还是那句话,还得卖家mm去啊,你去告他什么呢? 就为那个müssen吗?
多说一句仅供思考,还是不要随便称呼别人恐怖分子,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
[ 本帖最后由 violazen 于 2008-11-18 22:05 编辑 ]
alternativ
发表于 2008-11-18 23:10
这里不是美国,不然只用给 Homeland Security 去个电话,那几位第二天就去 Guantanamo Bay 了。
嗯...电视里是这么演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