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合同上写了,我选择收到电子邮件形式的账单。但实际上,压根没收到过任何电子邮件。就没见过账单这个东西。因为是自动划帐,所以我也就没有在意。
最重要的是,你能找出证据,证明Fax可以困合同!
如果在你们的合同条款里只提到了schriftliche Kündigung,那Fax也是可以的!除非上面特意写着不能用Fax来困,否则你有理!
Arcor真的很不要脸啊$bs$ 原帖由 irvine 于 2008-9-16 20: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很大的疑点,你说你解约后收到过Arcor的确认信,但是现在找不到了。问题是你连内容都不记得了?
我也一直有这个疑问,那封确认信到底是确认还是否认。 不是疑点啊,不是已经说了,是确认信,就是确定他们收到了我的传真,到xxx年xxx月xxx日为止,中间的三个月是提前困的那个时间。问题是我记得内容完全没用啊,东西拿不出来,所以他们才不承认给过这个啊,我要是当时能拿出来,不就没这个事了?当然是确认肯定我的解除合同啊,要是确认没解除,我不早就继续和他们联系啦。
确认本来不就是肯定的意思么?我要说我确认这个事实不就是我承认这个事实的意思么?难道还有我确认否定这个事实这一说么?$考虑$
[ 本帖最后由 pp123 于 2008-9-17 05:48 编辑 ]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8-9-16 21: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重要的是,你能找出证据,证明Fax可以困合同!
如果在你们的合同条款里只提到了schriftliche Kündigung,那Fax也是可以的!除非上面特意写着不能用Fax来困,否则你有理!
Arcor真的很不要脸啊$bs$
一开始他们也说过Fax不行,我就指出了,schriftliche Kündigung包括Fax,后来他们就没再提这个事,就只强调我没通知新地址。
太流氓了。 一开始他们也说过Fax不行,我就指出了,schriftliche Kündigung包括Fax,后来他们就没再提这个事,就只强调我没通知新地址。
太流氓了。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解除合同问题,产生的费用,也是因为他们不承认已解除了合同.
这与是否通知新地址有何关系?纠纷的费用也不是因为没通知新地址而产生的.
如果合同已解除,没必要再通知新地址.
不承认合同解除,这才是关键所在.他们的理由是FAX无效.
既然他们承认收到了FAX,你只须让他们给出FAX无效的法律依据即可. 嗯,好的。 原帖由 pp123 于 2008-9-15 12:3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收到了,但是以为就过去了,丢了没有在意,现在他们说,没有过确认信,而且说是用Fax解除合同是不承认的。他们倒是承认收到了我的Fax。
2,满足期限,满了3个月。
3,合同前是自动划帐的,后来满了3个月后正式搬 ...
“用Fax解除合同是不承认的”,不可能啊,只要有签字就可以的啊,他们既然承认了你没问律师这个是有效还是无效的呢? 原帖由 pp123 于 2008-9-17 05: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开始他们也说过Fax不行,我就指出了,schriftliche Kündigung包括Fax,后来他们就没再提这个事,就只强调我没通知新地址。
太流氓了。
你前面不是说,他们承认收到了你困合同的Fax是吗?你现在留有证据吗?他们给你的email之类的?有的话拿出来给他们看,这就是证据!
既然你已经困了,就算你住到月球上,干他们XX事啊!什么GP新地址啊! 谢谢大家了,有回音回来说。 太谢谢大家了,已经写信过去了,有消息回来禀报!:) 原帖由 pp123 于 2008-9-16 14: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和他们签了合同之后,从使用到困掉,没有收到过任何书面的或者电子邮件形式的账单。因为是自动转账,就没怎么在意,反正没欠他们钱。他们是困掉后2年才来找我,一个已经结束了那么久的事,我弄丢了确认信也不应该算我 ...
同情一下楼主,Arcor是比较无赖,以前的一个朋友的公司里,用Arcor的电话,说的是打中国的电话每分钟不到两分钱,最后给记账的时候,记得是几毛钱,手机是1块多一分钟。
原来用T/Com的时候,一个月话费最多两三百块钱,等到换了Arcor的每个月要是1000多都是少的。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