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跟别人有债务纠纷,法院,律师信要求房客把房租汇到指定帐户
难道债务可以这样讨回吗,房东欠别人钱,那个"别人"凭什么跟房客要钱。[ 本帖最后由 phoebe229 于 2008-7-12 22:45 编辑 ] 看来楼主应该是房东:) 房客付房租不是天经地义吗??? 正常。 房东欠别人钱,别人通过律师跟房客要钱,我是房客 房东希望钱直接给他,而不是汇到指定帐户,之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房租正常交给房东了,现在律师信说限期要把得到通知起的房租汇到指定帐户,我估计根房东要不回来那两个月的钱,那我不是得交双份的了吗。有这么讨债的法律吗,我在把钱交给房东前钱是属于我的。房东欠他钱,他找房东要啊。怎么能找我要呢。 我说明白了吗,有人理解正确了吗,有经验的人或学法律的给点建议啊,我该怎么办 $考虑$ $考虑$
很可疑,我觉得没有道理。房客只对房东有义务,跟其他人没关系。我觉得不用理会这封信。 房东是跟那个人有纠纷,信地真实性也不需要怀疑,问题是有这样的法律? 原帖由 phoebe229 于 2008-7-12 22: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房东希望钱直接给他,而不是汇到指定帐户,之前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房租正常交给房东了,现在律师信说限期要把得到通知起的房租汇到指定帐户,我估计根房东要不回来那两个月的钱,那我不是得交双份的了吗。有这么讨 ...
我觉得可疑,即使是有这么回事,律师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怎么做,即使是法院,能否直接要求第三方啊。
我觉得是骗人的。
而且你和房东有合同关系,你和他之间也没有合同关系,无论如何你付钱给他们也是不合理的。你把钱付给他们,他们没有权利允许或者不允许使用这房子。
[ 本帖最后由 carrier 于 2008-7-12 23:49 编辑 ] 你之前得到的通知是谁发的通知? 原帖由 phoebe229 于 2008-7-12 21: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债务可以这样讨回吗,房东欠别人钱,那个"别人"凭什么跟房客要钱。
如果是真的,这个就是传说中的强制执行。法院会找任何可以找到的债务人的收入来偿还债权人。楼主你的房租就是债务人的一个收入来源,现在这个钱就充公了。如果他还有工作,那么别人就会去他的公司,跟那里的人说,从现在开始,除了法定的生活费以外,其他的统统必须上交充公。如果他还有银行存款,那么别人就去银行,跟那里的人,账号统统冻结,钱统统充公。当然前提是有法院签发的强制执行的文件。 举个例子,如果你给房东的房租只是付到7月底,律师要你预支8,9月的房租,也是可以的吧,只是你一定要收据,并把月份写清楚,如果你就打算住到8月底,并且房租都已经交给房东,那你就应该把房东给的收据或你的转账证明给律师,说明情况。 有法院的批文。 按照文件,我六月及以后的租金要转帐给指定帐户。但是我六月的房租是在收到法院通知前就交给房东了 我有房东六七月租金收据,给律师就可以了吗,我要不要再给指定帐户交六七月租金,不给会怎样啊 原帖由 phoebe229 于 2008-7-13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房东六七月租金收据,给律师就可以了吗,我要不要再给指定帐户交六七月租金,不给会怎样啊
对,复印交给律师,跟他说文件来的太晚,你的房租已经交了,要钱让他自己去跟房东要,以后的房租你会按时转到那个账号上去的。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8-7-13 19:5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复印交给律师,跟他说文件来的太晚,你的房租已经交了,要钱让他自己去跟房东要,以后的房租你会按时转到那个账号上去的。
没错。 这个事情还没结束。法院又来信说租金给谁还要再定,房客先自己拿着。房东一直跟我们要我们是坚决不能给的吧。他们债务的情况我们不了解。 LZ你照着法院的要求做就好了啊。法院让你直接给付房东的债权人,你就给;没有说,你就还是付给房东。
债权人a是可以提请法院要求其债务人b的第三方债务人c就c的债务范围内直接偿还给a的,这法律规定中国就有,作为母法国的德国也肯定有啦 法院后来来了一封信,到底给谁,现在还没判,让我们再等通知。钱先自己拿着,谁也别给。但房东会来要。他好像不明白法院判决是怎么回事,可能老的脑子不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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