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11

求助,突然收到一封信,大家帮我看看吧!

今天突然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我在4月22日这天在www.nimimit.de网上注册了一个用户名,
仔细一想,当时只是想着Mitfahren,以为注册一个用户没有什么问题,
结果到了今天才知道,信里说注册时要收费的,当时真的是没有注意啊
而且一封Rechnung是一年,要我5月14日之前要付108,9欧元

我该怎么办吧?我完全不知情啊,有高人能帮帮我吗?:( :(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6:20

在注册之前,填写表格上面,非常清晰的写着每个月要收费的。

$考虑$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25

唉,我真的是当时着急,没有注意啊:mad: :mad:
是不是自己的失误连widerspruch权利都没有了啊?:( :(

[ 本帖最后由 feiertag 于 2008-5-9 16:26 编辑 ]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29

我现在马上Kündigung可以吗?真是伤心死了,那天匆忙,马虎大意,把自己害死了:mad: :mad: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6:31

Widerrufsrecht
Der Kunde kann seine Vertragserklärung innerhalb von zwei Wochen ohne Angaben von Gründen in Textform (z.B. Brief, Fax, E-mail) widerrufen. Die Frist beginnt frühestens mit Erhalt dieser Belehrung. Für die Wahrung der Frist genügt die rechtzeitige Absendung des Widerrufs. Der Widerruf ist zu richten an: Polyphem Media Limited, Lindenstrasse 12a, D-81545 München, E-Mail: support@nimimit.de, Telefon: 0900-3353536-8 (EUR 1,99/Minute aus dem deutschen Festnetz), Telefax: 0900-3353536-9 (EUR 1,99/Minute aus dem deutschen Festnetz).

4月22日到今天。。

正好超过2个星期,我估计在Widerrufsrecht之前这家公司也不会邮寄账单给你。。$汗$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35

:mad: :mad: :mad:
我难道真的只能必须把这笔钱付了,然后再kündigen吗?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38

Die Frist beginnt frühestens mit Erhalt dieser Belehrung. Für die Wahrung der Frist genügt die rechtzeitige Absendung des Widerrufs
这两句话又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6:40

当时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必须在AGB前面打勾才能注册的原因。

你可以在期限的最后一天发出Widerruf。。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43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5-9 16: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时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必须在AGB前面打勾才能注册的原因。

你可以在期限的最后一天发出Widerruf。。
我真的是到今天才知道的啊!!!!:mad: :mad: :mad:
也怪我自己太鲁莽,真的没有想到注册一个用户会这样,免费的真的用习惯了。
现在是不是我没有别的路可走,只能先付款后解约?$郁闷$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6:46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没看AGB,就同意注册了,这个。。。$考虑$

你当然可以先解约,后付款,但是如果有Mahnung的话,可能会贵一些。。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6:48

恩,我知道了,谢谢版主的热心回复!
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6:49

我也是同样的经历哦,我去咨询过律师,他叫我 kein kopf zu machen。你想想看,如果有个想害你的人,以你的名义注册了这个网站,也不会有人知道啊。我们只是写了我们的地址,邮箱和电话,可是这些资料全世界大概有几百号人知道吧,关键是我们没有签名,也没有angeben任何的银行和信用卡信息,这样他是告不到我们的。我在连续收了他三封mahnung之后,后来又收到他的律师信,不过我上网查了一下他委托的什么katja guenther律师行,根本也是臭名昭著,官司缠身的,还有人说这个律师行根本不存在。而且这个网站根本没有提供任何服务,因为他网上提供的mitfahren少之又少,估计还都是假的。所以反正就是不要理他,最好黑了他。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6:49

这个网站还好。。。

有的根本就是把收费的条款藏起来,用超级小的字体,极具欺骗性。。。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6:50

千万不要汇钱啊,除非你嫌钱多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7:17

谢谢版主以及putao的热心回复,我没有汇钱。
对于这个事情,的确是错在我自己,我自己那天匆忙大意,根本没有看到那么明显的每个月的费用。所以也的确应该吸取教训了。
听了版主的建议,我刚才打了电话到相关的负责人那里,告诉了他们我的情况,真是是由于Fahrläßigkei导致的,看看能不能争取减少损失。那边的负责人态度还不错,让我尽快再写一封Kündigungsbrief, 帮我争取看看,刚写完信发出去,不知道真的能不能像电话里负责小姐承诺的那样,尽可能帮我争取看看。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7:22

原帖由 putao821128 于 2008-5-9 16: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同样的经历哦,我去咨询过律师,他叫我 kein kopf zu machen。你想想看,如果有个想害你的人,以你的名义注册了这个网站,也不会有人知道啊。我们只是写了我们的地址,邮箱和电话,可是这些资料全世界大概有几 ...
说到如果有人想害某人,还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知道我名字,地址,电话的人还真不少啊。
如果真的不断有Mahnung来,还有律师信,会不会觉得很烦啊?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08-5-9 17:26

hier lesen: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31040&highlight=nimimit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7:33

哈哈那个电话我也打过,那个德语不算特别好的小姐的声音我也听过,她还态度特别好的问了一下我的所有信息,包括姓名,电话,邮箱和地址,其实她问一个就好了,干嘛把所有的都问一遍,根本就是想赚我的电话费嘛。不过你放心,无论你给他们打电话也好,写email也好,还是发律师信都好,他们都不会有任何回音的,因为我都试过了,还是mahnung和律师信一封一封的来,所以我也就不理他们了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7:39

恩在这里我还是要再次感谢一下有才兄和各位同胞,给了我坚持到底的勇气,不然我也早就顶不住压力汇钱了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9 17:46

原来是这样,看来和这个网站有过瓜葛的兄弟姐妹还很多!
恩,谢谢大家都支持
还有半个月我就要搬家了,应该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了!$汗$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7:55

在这之前我也一直觉得是自己的疏忽大意,才造成这样的失误。但是在我把我的经历讲给别的德国人听的时候,他们出乎意料的比我还气愤。现在我也想通了,我们中国人很多时候就想花点钱息事宁人算了,但问题是,我们凭什么要负这个钱?楼主也肯定和我一样,没有在这个网站上找到任何的mitfahren吧,因为没有人会在这个网站上注册并且提供信息的,除非是嫌钱多的。我们两年一共要交200多欧元,这些钱我们在德国使用任何交通工具都可以了,何必要找mitfahren。那些想提供mitfahren的人也无非是为了省钱,但是交了两百多欧以后,他们还真的能省下钱吗。所以这个网站根本就是abzocker,而且你可以上网查一下,连帮这个网站的律师行katja guenther现在也在接受调查,所以我宁可花10倍的钱去打官司,也不会给这个网站一分钱的。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8:16

原帖由 putao821128 于 2008-5-9 17: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之前我也一直觉得是自己的疏忽大意,才造成这样的失误。但是在我把我的经历讲给别的德国人听的时候,他们出乎意料的比我还气愤。现在我也想通了,我们中国人很多时候就想花点钱息事宁人算了,但问题是,我们凭什 ...

这个逻辑很有意思,既然看到了Anmelden要交钱,何必去Anmelden.既然Anmelden了,不想交钱,可以,赖掉就行了。心安理得,也没得到什么服务嘛。

我只是感觉这和息事宁人根本没有关系。我想任何一个有点法律常识的人也不会睁眼看着这些条款去接受主动受骗。。何况,我觉得这个网站在注册之前说的够明白了。

不是想为这个网站辩护,只是感觉德国法律版如果成为一个互相讨论怎么赖账,怎么利用漏洞去逃避责任,不对自己的疏忽负责的话,是在是挺遗憾的。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8:48

他说要交钱,但是没说要连着交两年,可能版主又会说那为什么没有仔细唯独条款,但是我不相信那么长的条款每个人都会去仔细阅读,何况他又没有特别标出来。版主说是不在为这样的网站辩护,但是大家可以在google上用nimimit搜一下,所有的人都在骂这个网站,当然我们的版主例外。200欧就为了一个anmeldung是不是太贵了,我们根本没有接受到任何服务,也不可能接受到这个网站的任何服务。有句话我想说很久了,就算被封帐号我也要说,如果身为版主只知道说风凉话而不是为同胞谋取权益的话不如让贤,法律版不是没有贤才的。

pidi 发表于 2008-5-9 19:23

这话言重了.
所谓..必有可恨之处. 为什么总是频繁有些人喜欢点这些网页注册,为什么也总有一些人从来不在这些德语网站注册呢.
任何签署的文件条款必须看清才可签名, 注册网站也是如此.因为国外不相国内, 这里法律很周全, 签的字,甚至你点的鼠标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除了粗心大意, 更重要还是有侥幸与占便宜心理吧.
事实真相说出来总是难听, 与其堵,更重要的是如何防.

原帖由 putao821128 于 2008-5-9 18: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要交钱,但是没说要连着交两年,可能版主又会说那为什么没有仔细唯独条款,但是我不相信那么长的条款每个人都会去仔细阅读,何况他又没有特别标出来。版主说是不在为这样的网站辩护,但是大家可以在google上用ni ...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19:35

问题是我们都没有签字阿,他有什么法律效率啊。楼上同学说有人频繁的点击这种网站,我想没有这样的人吧,只是大家都在法律版讨论,集中在一起罢了。我们都不是互相不认识的个体啊,而且一旦注册一次,估计以后就算是免费网站都不敢轻易注册了。

天上的一片云 发表于 2008-5-9 19:58

原帖由 pidi 于 2008-5-9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言重了.
所谓..必有可恨之处. 为什么总是频繁有些人喜欢点这些网页注册,为什么也总有一些人从来不在这些德语网站注册呢.
任何签署的文件条款必须看清才可签名, 注册网站也是如此.因为国外不相国内, 这里法律很 ...

其实是我先说重了,大家知道解决方法,下次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就行了。

法律版本来也不是高举道德大旗的地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大家还是和气为贵! $握手$ $握手$

ViVi大慧堂 发表于 2008-5-9 20:13

刚才也是我语气太重,先向版主道歉,大家以和为贵啦

jochenkan 发表于 2008-5-9 21:47

原帖由 feiertag 于 2008-5-9 16: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半个月我就要搬家了,应该他们再也找不到我了!$汗$
这个你就不用抱以幻想了,如果要找到你,还是会找到你的。

ourgame 发表于 2008-5-9 23:08

这种合同实在可恶。一不留神就让你入套。
我以前就收到过杂志和帐单。当时我人在外地实习,回家之后发现信箱都快塞爆了。
lz也别担心了,打电话交涉一下,说你突然收到杂志和账单,问他们怎么回事,怎么他们会知道你的地址。这里不必很老实的说你自己点错之类的。但是要表示出愤怒。他们也心虚的,一般就不了了之了。之前的寄给你的杂志也不会问你要回去。如果你怕说不清楚,找个德国人帮忙打。

[ 本帖最后由 ourgame 于 2008-5-9 23:10 编辑 ]

feiertag 发表于 2008-5-10 00:58

谢谢大家热心的回复,
首先,我要申明,对于这件事情,错的确在我,完全没有注意看条文,不对,是根本就没有看就注册了。真实的情况的确如此,完全没有贪图小便宜的居心。
其次,下午收到回复信了,正如预料的,来信说可以Deaktivieren我的数据,但是这笔款项还是要交的。
不过这个学费真的不想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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