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b 发表于 2008-1-23 15:18

原帖由 louise 于 2008-1-23 14: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可以说的呀
其实上海人已经很不挑事情了

了解!
往后再有类似事件,先向所在版面的版主投诉
只要不采用过激的回骂方式,我支持你们
相信各版版主也会公允处理投诉

10 发表于 2008-1-23 15:19

原帖由 louise 于 2008-1-23 14: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不我们自己弄个bbs我可以做的,就叫德国的上海宁们


其实在这里的上海人都比较喜欢dolc的,偶不信live就做不到公正,眼睁睁把上海人统统赶走

louise 发表于 2008-1-23 15:19

10 发表于 2008-1-23 15:20

fcb大哥 请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好么$送花$

louise 发表于 2008-1-23 15:23

qiqiw123 发表于 2008-1-23 15:25

原帖由 10 于 2008-1-23 14: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在这里的上海人都比较喜欢dolc的,偶不信live就做不到公正,眼睁睁把上海人统统赶走

我给live消息了,但到现在他还没上线.$郁闷$

fcb 发表于 2008-1-23 15:26

原帖由 10 于 2008-1-23 14: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fcb大哥现在这种情况 你说的集体讨论后的行为和寡不敌众给人感觉实在没啥区别了
版主们就全全代表集体了?能不能稍微透明一点,让群众们也看看大智慧的版主们是如何讨论的?

另外你说 纳兰不过是歇几天 是代表你个人看法还是 所谓集体的意见?

如前所说,集体讨论后封几个ID是老大不在情况下的特殊情况
歇几天并非我个人看法,过些天你就知道了

Paulalin 发表于 2008-1-23 15:30

原帖由 10 于 2008-1-23 14: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在这里的上海人都比较喜欢dolc的,偶不信live就做不到公正,眼睁睁把上海人统统赶走

我怕的是,这件事结束以后,大家对dolc都失望了,不想再来了
这几年下来,闹过的事情也不少,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10 发表于 2008-1-23 15:33

原帖由 fcb 于 2008-1-23 14: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前所说,集体讨论后封几个ID是老大不在情况下的特殊情况
歇几天并非我个人看法,过些天你就知道了


起码我们现在知道 智慧的版主们只是想让纳兰版主休息几天,过两天就回来了。 $m2$ $m2$

上海版的版主仍旧是纳兰 $m2$

谢谢fcb $送花$

fcb 发表于 2008-1-23 15:33

原帖由 Paulalin 于 2008-1-23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除了上海版和意见簿?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戒烟容易戒你难 发表于 2008-1-23 15:34

原帖由 10 于 2008-1-23 14: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fcb大哥 请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好么$送花$

纳兰撤职只是暂时,具体原因稍后会解释,live昨天晚上才到德国,请体谅一下人家有家有口的人,需要安顿,毕竟去了解情况也需要时间的,另外,纳兰只是撤职,并不是禁言,其实有什么事情,你们去问他不是最清楚的吗?

10 发表于 2008-1-23 15:40

原帖由 海萱 于 2008-1-23 14: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纳兰撤职只是暂时,具体原因稍后会解释,live昨天晚上才到德国,请体谅一下人家有家有口的人,需要安顿,毕竟去了解情况也需要时间的,另外,纳兰只是撤职,并不是禁言,其实有什么事情,你们去问他不是最清 ...


恩恩,大老婆乖 $kiss$相公我受不了你说话一本正经的样子

来福也乖 $kiss$ 先休息再干活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5:40

无聊啊,人家LIVE的处罚自有道理。吵什么!

louise 发表于 2008-1-23 15:51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8-1-23 15:51

原帖由 松佳 于 2008-1-23 14: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聊啊,人家LIVE的处罚自有道理。吵什么!

觉得不公,还不准说话? 审判后还有上诉的机会呢。

松佳 发表于 2008-1-23 15:52

原帖由 louise 于 2008-1-23 14: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这里不是意见簿吗,大家有意见不能说出来吗
是的。我说话说的不对,不好意思。大家继续讨论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8-1-23 15:54

原帖由 海萱 于 2008-1-23 14: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纳兰撤职只是暂时,具体原因稍后会解释,live昨天晚上才到德国,请体谅一下人家有家有口的人,需要安顿,毕竟去了解情况也需要时间的,另外,纳兰只是撤职,并不是禁言,其实有什么事情,你们去问他不是最清 ...

这位版主,我们知道纳兰只是临时撤职,但是这也是一个处罚,对不?
我们觉得不公平是,当时还有很多挑衅的ID,还有煽风点火的版主,为啥不一起临时禁言?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1-23 16:07

还有,在之前处理名单上,为什么肇事者和后来还击者给予一样的处罚?
另,据某位版主所说的,还有30个人左右的处罚名单什么时候出来?

戒烟容易戒你难 发表于 2008-1-23 16:10

原帖由 阳光心情 于 2008-1-23 14: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版主,我们知道纳兰只是临时撤职,但是这也是一个处罚,对不?
我们觉得不公平是,当时还有很多挑衅的ID,还有煽风点火的版主,为啥不一起临时禁言?

临时撤职并不代表临时禁言,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至于理由,请大家有点耐心$ok$ $送花$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8-1-23 16:16

原帖由 海萱 于 2008-1-23 15: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临时撤职并不代表临时禁言,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至于理由,请大家有点耐心$ok$ $送花$

是有区别,但是是处罚不是吗?

louise 发表于 2008-1-23 16:18

louise 发表于 2008-1-23 16:2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3 16:21

小QQ 发表于 2008-1-23 16:27

对于一开始在qq发那个导火线帖子的id不用处理吗?$考虑$

kellywm 发表于 2008-1-23 16:28

这种事情根本不应该谁骂人处罚谁,应该谁挑事处罚谁!!!

谁发地域铁帖,就该直接封了!

等到都骂起来了,再捡骂人的封,没有公平而言吧?

就好像,设了个陷阱,在用几个诱饵(马甲),等大家都上当了。

在来说,你们都犯错误了阿。来接受处罚吧!

还真简单呀!

猎户座 发表于 2008-1-23 16:31

原帖由 kellywm 于 2008-1-23 15: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事情根本不应该谁骂人处罚谁,应该谁挑事处罚谁!!!

谁发地域铁帖,就该直接封了!

等到都骂起来了,再捡骂人的封,没有公平而言吧?

就好像,设了个陷阱,在用几个诱饵(马甲),等大家都上当了 ...


$支持$ $支持$ $支持$

kellywm 发表于 2008-1-23 16:33

原帖由 海萱 于 2008-1-23 15: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临时撤职并不代表临时禁言,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至于理由,请大家有点耐心$ok$ $送花$


不好意思,请理解小老百姓的感受,斑竹替我们扛了过错,不管所受的处罚轻也好重也好,大家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不好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3 16:36

freeman 发表于 2008-1-23 16:42

原帖由 kellywm 于 2008-1-23 15: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事情根本不应该谁骂人处罚谁,应该谁挑事处罚谁!!!

谁发地域铁帖,就该直接封了!

等到都骂起来了,再捡骂人的封,没有公平而言吧?

就好像,设了个陷阱,在用几个诱饵(马甲),等大家都上当了 ...
$握手$ $握手$ 我同意。
就是法律上的处罚也分轻重的。

阳光心情 发表于 2008-1-23 16:48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3 15: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开始那个人在千千发专门针对上海人的帖, 那就是最直接最明显的地域歧视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 论坛管理者根本就不应该让此帖长时间存在, 更不该转到其他版块. 唯一的方法就是直接删除并警告发帖人不得挑起地域之争. 无论发帖人受了什么委屈, 都不应该以偏概全的针对一个地方群体进行批评.


如果当初这么做了, 根本不会发展到目前这么混乱的局面. 无论是谁, 都应该尊重其他地方的同胞. 标准一致, 谁说就封谁, 就扣谁的分.


现在真是复杂了

谢谢你公平的看待这件事。确实,事情拖的越长,矛盾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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