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本版管理规则在原来4条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修改过,没有歧义了)
原来斑竹已经公布的,贴在博士论坛首页的 4条 (请小喷友们,仔细看好了帖子再喷,不要理解成是我规定的)1,本版禁止发布跟学术和工作无关的广告,否则作删贴处理。
2,本版禁止讨论政治话题,否则作删贴处理。
3,在本版请尽量使用中文,讨论英语语法或德语问题请移步至英语沙龙或德语论坛。
4,在本版请友好讨论,不要人身攻击,否则扣分。
(以上文献出自论坛守则)
因为某一小撮人,屡教不改,严重破坏博士们XXXXXXX的形象(一下省略若干字)
建议斑竹增加第五条(这是和我有关的。)
5,以上,斑竹屡教不改者,关小黑屋禁言,或者提交超版处理,斑竹有权保留nuke id (ngacn.com 的习惯用语,封掉账户的意思)的建议权利。
p.s. 以上建议 特别是针对出口就是脏字的, 或者在别人的帖子里头无理取闹引起公愤的。
请支持我观点的人顶下
[ 本帖最后由 orionsnow 于 2007-11-27 15:25 编辑 ] 原帖由 orionsnow 于 2007-11-27 13: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本版管理规则在原来4条的基础上增加一条
原来的4条
1,本版禁止发布跟学术和工作无关的广告,否则作删贴处理。
2,本版禁止讨论政治话题,否则作删贴处理。
3,在本版请尽量使用中文,讨论英语语法或德语问题请移步至英语沙龙或德语论坛。
4,在本版请友好讨论,不要人身攻击,否则扣分。
因为某一小撮人,屡教不改,严重破坏博士们XXXXXXX的形象(一下省略若干字)
5,以上,斑竹屡教不改者,关小黑屋禁言,或者提交超版处理,斑竹有权保留nuke id的建议权利。
p.s 以上建议 特别是针对出口就是脏字的, 或者在别人的帖子里头无理取闹引起公愤的。
请支持我观点的人顶下
请自刎以谢天下
$m25$
[ 本帖最后由 路人乙 于 2007-11-27 14:05 编辑 ] 不太同意1和3,其他的感觉不错!$汗$
关于1呢,大家来上网基本也就是放松一下,找找乐,要是都是工作和学术的话,估计本版水量会小很多呢
关于3,说实话,有些东西真要是翻成中文,还真不知道怎么讲,而且有些学术性的东西,恐怕大部分人还是想看原文吧,翻译过的谁知道水准呢!$汗$ 俺们乡下人不会英文, 只懂德文 怎么这么多人回帖不看贴阿?
“原来的4条“
1,本版禁止发布跟学术和工作无关的广告,否则作删贴处理。
2,本版禁止讨论政治话题,否则作删贴处理。
3,在本版请尽量使用中文,讨论英语语法或德语问题请移步至英语沙龙或德语论坛。
4,在本版请友好讨论,不要人身攻击,否则扣分。
什么叫做原来的4条? 就是斑竹已经规定的四条。
论坛置顶的大字写得清清楚楚地,怎么就是有人看不到呢?
我提出的是第五条,专门针对小喷友们的。
另外请斑竹根据原来的规定继续给4楼的扣分。
另外回3楼的, 用英文或者德文原文发布新闻,文献我个人理解在这个版是没有问题的。
限制的主要是用大篇英文或者德文来讨论问题,斑竹当初这么想就是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交流。
当然我对那些可以用非母语流利表达自己思想的人还是很佩服的。 这也是我在读博士中,除了科研能力,需要学习的一个重要方面
[ 本帖最后由 orionsnow 于 2007-11-27 15:23 编辑 ] 这个第五条好像是针对斑竹管理的,和版规没有什么关系好像。。
屡教不改,这个没法定义啊。而且斑竹是否管教,和我们大家关系不大吧。 关小黑屋?嘿嘿,有意思。只是对于某些人,还是表关了,让他去好了。偶还是那句话,狗咬了人,你总不能再咬回去吧$汗$ $汗$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7-11-27 15: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第五条好像是针对斑竹管理的,和版规没有什么关系好像。。
屡教不改,这个没法定义啊。而且斑竹是否管教,和我们大家关系不大吧。
无规矩不成方圆阿, 的确是针对斑竹管理的。 和绝大多数人直接关系都不大,只是方便斑竹能够有理有据的整顿个别人。 说实话,以前这里氛挺好的。
自从某些英国据说要来德国读博士的人开始表现自己的水平之后。。。。。。。。。。。
难道你真得愿意没看一个帖子就要大端得跳过无聊扯皮的文字,或者发现一个好贴被问候别人亲属的话语取代了,某些积极讨论问题的朋友被这些疯狗伤害了。
你还觉得和你无关么?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奇怪。 但是疯狗需要处理,否则到处传染疾病,这个简单道理大家都明白吧? 参考一下这个帖子,正好也是bXXX 问出来的
“现在骂人到底是封ID还是扣活力?“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24805
政版的标准,是一次扣分,3次封id ,没吃饱有事干的那位,好像不只三次了 原帖由 路人乙 于 2007-11-27 14: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自刎以谢天下
$m25$
我订这版规是有道理的。那时候一群人天天在这里攻击人家的英语语法,进而进行人身攻击。好好的中文不说,非要说英文。然后德语好的就开始炫耀德语。我订了这版规以后才有法可依,煞住了一阵歪风邪气。我说尽量了啊。$考虑$ $考虑$
[ 本帖最后由 stubor 于 2007-11-27 16:51 编辑 ] 别生气了,现在看见一些帖子都不回的。要不然翻上来了还再要别人看!:cool: :cool: :cool: 斑竹,关于第五条呢? 狗咬我啊, 您不是逼我咬狗吧? 原帖由 usstlf 于 2007-11-27 14: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太同意1和3,其他的感觉不错!$汗$
关于1呢,大家来上网基本也就是放松一下,找找乐,要是都是工作和学术的话,估计本版水量会小很多呢
关于3,说实话,有些东西真要是翻成中文,还真不知道怎么讲,而且有 ...
1是针对广告,你说的那都是定语。
3我解释过了,是有历史背景的。 原帖由 orionsnow 于 2007-11-27 16: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参考一下这个帖子,正好也是bXXX 问出来的
“现在骂人到底是封ID还是扣活力?“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24805
政版的标准,是一次扣分,3次封id ,没吃饱有事干的那位,好像不只 ...
如果按照政版的标准来算,arron没有一句是骂人的。$汗$
我明白你的心情,我不是也批评过arron么?这种人就是嘴欠犯浑,你见得多了就习惯了。 原帖由 orionsnow 于 2007-11-27 17: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斑竹,关于第五条呢? 狗咬我啊, 您不是逼我咬狗吧?
请参照猪哼哼同学的名言: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不是被藐视 而是被漠视 丫的 憋不死你 唉我觉得他挺逗的,撵走了可惜啊……
PS.炫耀英语的这种事是非常讨厌,算是义务教育普及英语的弊病么! 原帖由 红花缅栀 于 2007-11-28 15: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我觉得他挺逗的,撵走了可惜啊……
PS.炫耀英语的这种事是非常讨厌,算是义务教育普及英语的弊病么!
算是半瓶子水的另外一种典型症状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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