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完没了啊
发表于 2007-10-8 20:40
:cool: :cool: :cool: 对地...我就觉得any小题大做了...不过我也觉得封id...也有点严打了....
没完没了啊
发表于 2007-10-8 20:41
现在看any的签名.觉得好悲情啊$郁闷$
本人2004年就参加了这里的革命工作, 混倒现在只是一个"新打工族", 属于无产阶级觉悟偏低的那一类。$郁闷$
暖哄哄
发表于 2007-10-8 20:42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理说理而已:cool: ,无理别抬杠是你强项?$bs$
你强你强。。。额怎么和你比呢。呵呵~~
不过,别把蛮横无理当个性才好。
忠言逆耳 $送花$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20:42
原帖由 没完没了啊 于 2007-10-8 20: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ool: :cool: :cool: 对地...我就觉得any小题大做了...不过我也觉得封id...也有点严打了....
法不严,不如无法,
老大已经很宽大的提出在封人之前给三次警告机会,所以在他第四次不听劝的发贴时封他已经很宽松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8 20:45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分很多种,但最主要的是两种,有种的跟无种的。
新闻版版主可以把流言蜚语/流言沸语(这根本就是谐音同义词)理解为娱乐,那不等于说---娱乐就是长舌妇,就是互相8卦?那娱乐对她来说,也偏向反义多于正面 ...
$考虑$ 我不觉得敢于整天跟这个斗跟那个斗就叫有种,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对没有基本原则冲突的人太过恶劣会增加内耗,真碰上事倒不见得硬得起来了。古人说的“强极则损”就是讲这个。
这件事本身是小事情,关键的意见不同在于对“娱乐新闻”定义的理解分歧,无关国家大义吧?说实话,我觉得跟ANY同学意见相反的不见得只有版主几个人,只是大家见版主出面了,就不再搀和而已。而你最气愤的大概是因为面对的是版主,所以潜意识上就有受害心理,觉得版主不管做什么决定都是以势压你了。其实你反过来想想,假如不是版主马上删掉ANY同学骂人的帖,而是我们看不过去都跟帖提意见叫版主删帖,那可能又有人要批评版主反应太慢了不?
总的来说觉得ANY同志还是很热心肠的,这次说话虽然冲动了点,但是封ID对他这样的性格可能打击太大了。
2007
发表于 2007-10-8 20:52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0:54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8 20:57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好像看出一点端倪来了,你们强!ANY也强!她学计算机的,早看出怎么回事,也就懒得象我这么认死理。。。
原来某人直觉说过的万分准确。一切都是幕后!
$frage$ 啥意思?你是想说这里凡是意见不同的都是版主MJ或者啥的吗?
:) 我觉得你想太多了,真的有点受害幻想,至少我就是一个跟他们管理层什么关系也米有的闲人。一个人据理力争是好的品质,但是如果太固执完全不听别人的意见,就接近刚愎了。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8 21:00
原帖由 naja0110 于 2007-10-8 20: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NY也要吸取教训,上访就要去信访办,否则擅自上访维权可是要遣送没商量的。 :cool:
人在屋檐下,认头吧。 $郁闷$
狗咬了你,难道你还要反咬狗不成? ;)
;) hannay同学倒是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哪。都不知道你在起个什么劲,别人说话好歹还是真的相信自己的判断,你就纯粹在搞挑拨嘛。ANY同学可跟您不是一个档次的哈,他在你第一次跟帖的时候就已经声明和你撇清了,脸皮不要太厚哦。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1:02
没完没了啊
发表于 2007-10-8 21:05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7-10-8 21: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hannay同学倒是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哪。都不知道你在起个什么劲,别人说话好歹还是真的相信自己的判断,你就纯粹在搞挑拨嘛。ANY同学可跟您不是一个档次的哈,他在你第一次跟帖的时候就已经声明和你撇清了, ...
$握手$ $握手$ $握手$
就是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怎么还能让个外人趁虚而入了呢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1:05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8 21:08
原帖由 naja0110 于 2007-10-8 20: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NY也要吸取教训,上访就要去信访办,否则擅自上访维权可是要遣送没商量的。 :cool:
人在屋檐下,认头吧。 $郁闷$
狗咬了你,难道你还要反咬狗不成? ;)
$考虑$ 原来你觉得骂人做狗是在谈陈思思的问题啊?还真是很微妙的联系呢哦。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21:08
原帖由 naja0110 于 2007-10-8 21: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中国的,德国的啊? $考虑$ $汗$ ;)
继续装糊涂吧;)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21:09
原帖由 naja0110 于 2007-10-8 21: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脸皮厚薄,你清楚。你的呢,偶也清楚。
我不认识ANY,我是就事论事,觉得把那陈思思逝世的贴放进娱乐班不合适。
嗯,就事论事,劝他来意见本投诉却故意无视三次,封之!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21:10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好像看出一点端倪来了,你们强!ANY也强!她学计算机的,早看出怎么回事,也就懒得象我这么认死理。。。
原来某人直觉说过的万分准确。一切都是幕后!
云里雾里,$考虑$
没有针对性的反驳了?那偶灌水去了~
没完没了啊
发表于 2007-10-8 21:12
$郁闷$ $郁闷$ $郁闷$ 我也觉得暴无聊....再也不来了$bye$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1:18
joana0163
发表于 2007-10-8 21:19
:o :o 大家还在这讨论呢!
$汗$ LZ的这个陈思思的贴吗是来自文学城,文学城的这个贴是从新民网拷过来的!新民网里这个贴是在娱乐板块里面,不满意的去跟他们吵吧!:cool: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1:24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8 21:30
原帖由 没完没了啊 于 2007-10-8 2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郁闷$ $郁闷$ $郁闷$ 我也觉得暴无聊....再也不来了$bye$
$m27$ 走了走了,正主儿都回家了,就剩个以此为生的柬埔寨人在这顶着挣工资呢。让他叫去吧,反正他再度被关只是迟早问题。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1:45
scripting
发表于 2007-10-8 21:48
fcb
发表于 2007-10-8 22:10
就事论事,说重点,本楼的投诉或者说争论分两部分
1。《"秋香"笑容留人间 香港演员陈思思昨在沪去世》该不该被转到流言沸娱版
2。ANY在中德新闻版N次无视版主的劝告和警告,该不该被禁言
zhehao.s
发表于 2007-10-8 22:18
原帖由 fcb 于 2007-10-8 22: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事论事,说重点,本楼的投诉或者说争论分两部分
1。《"秋香"笑容留人间 香港演员陈思思昨在沪去世》该不该被转到流言沸娱版
2。ANY在中德新闻版N次无视版主的劝告和警告,该不该被禁言
这个版主就是高,概括性极强
婚版果然锻炼人
fcb
发表于 2007-10-8 22:21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joana0163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秋香"笑容留人间 香港演员陈思思昨在沪去世
发表时间: 2007-10-8 14:23
原论坛: 中德新闻
目标论坛: 流言沸娱
操作理由: 您好:您的帖子属于流言蜚语!帮你转移了!
显然,joana0163说的意思是:您的帖子属于流言沸娱版,只是一个版名,跟流言蜚语本身的含义无关,不必纠缠其语义
影星过世的帖子,放到流言沸娱版也算靠谱,至少可以说,还过得去
如果发帖人对此有异议,不要在版面采取无视劝告警告而多次发帖,这样容易激化矛盾而导致因违犯版规而被封
可以先通过短信投诉,如果短信投诉之后仍不满意,再到意见簿投诉或讨论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7-10-8 22:26 编辑 ]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2:29
DLIII
发表于 2007-10-8 22:34
原帖由 fcb 于 2007-10-8 22: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事论事,说重点,本楼的投诉或者说争论分两部分
1。《"秋香"笑容留人间 香港演员陈思思昨在沪去世》该不该被转到流言沸娱版
2。ANY在中德新闻版N次无视版主的劝告和警告,该不该被禁言
1。 该。 个人意见, 这个新闻在流言版风格更合适。
2。 没追着看, 不发表意见。 不过有意见应该在意见簿发表更合适, 以免影响其他人看新闻版的帖子。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23:01
原帖由 naja0110 于 2007-10-8 22: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不该。
因为,人死为大,放到什么流言版,是对死者的一种亵渎。
2,不该。
ANY据理力争,但发言贴屡次被封。有话为何不能让人家讲在明处? 非要短信才可沟通?
且,道理应是越辩越明。版主却执意一味的封楼禁言,实乃心虚之表现,且有袒护当事人之一的新闻某版竹之嫌。
更何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压制言论自由,不应是一个开明的论坛应有的立场和胸襟。
既然你这么认为,那作为2号当事人就来"心虚""袒护"下;)
言论自由,诶呦,这帽子大了,到意见本投诉就不言论自由了?在新闻版投诉就言论自由了?
道理越辩越明,混水越搅越混,是否等到新闻版"变性"成意见本才算开明?就算有胸襟?那还不如把ARD变成德国司法院吧~:D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欲狡之辩,亦何患无辞. ;) :D
naja0110
发表于 2007-10-8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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