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極不膠
发表于 2008-11-9 16:31
原帖由 埃斯米拉达 于 2008-11-8 22: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还有一个计策不知道行不行得通//把她偷钱的视频传到youtube去,咱们这边的XDJM帮你顶,搞臭她。
司法進行時公開證據是犯法的, 搞不好讓小偷脫罪
[ 本帖最后由 膠極不膠 于 2008-11-9 15:33 编辑 ]
gauloises
发表于 2008-11-9 23:09
MM一定要坚持啊。时间长谁怕谁,事实就是事实。但建议MM要时不时打个电话(最好写信,有书面证据了)去法院(检察院?)问事情的进展。而且MM这个事情不光是偷窃,算入室行窃(Diebstahl和Einbruch是不一样的)。如果MM要坚持下去的话,建议请个律师,大学生去Amtsgericht申请个补助,只要证明你是低收入者,是没有问题的。让律师时不时发封信过去催还是比较有效的。
其实和德国人没什么好讲情面的,说一下我自己的例子吧,可能情况不同,因为我的算民事,财务纠纷,但也能说明,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前几年,我突然收到当时的网络公司的来信,说我什么重复登陆,违规,要我交200多欧。刚收到信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因为我有时用PC,有时用笔记本才产生这种情况的(俺电脑小白啊),都要认了。多嘴请教了一个电脑高手,才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那我当然不能认啦,200多欧啊,做什么别的不好啊。就打电话过去,Hotline啊,电话那头那个人说了一大堆技术用语,总而言之,还是我的错,要付钱。我又上网查,发现这家公司经常使用这种手段,我不是第一个,我不干了。不久,催款信来了,附了一堆他们认为我违规上网的时间表,还说要断我的网。我又写信过去说明,认为我不该支付这个费用。没有回音。过了几个礼拜,催款信又来了,我恼了,又打电话过去。这次口气比较强硬,我是flatrate啊,又没有时间限制上网,给我时间表能证明什么呢?反正双方在电话里绕啊绕,反正俺德语不错,就当聊天了。反正到最后,对方也没辄了,说,如果你认为不是你的错误,那就是说,有第三者用了你的账号,请去警察局报案。我听了想,行啊,谁怕谁。反正这辈子也没去过,就当观光去。当天就去了警察局,刚开始警察叔叔还以为我是在网上购物被骗了呢,解释半天他们才明白过来(估计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反正网络的事情警察局专门有个部门管的,我去了那里,说明了一下情况,我当时很明确的说,其实这就是个网络公司骗钱的招,但既然网络公司说了,可以走这么一步,咱也不能省了,就是抱歉给警察叔叔添麻烦了。警察叔叔人很好,完全同意俺的意见,认真给俺做了笔录。俺拿到了证明,出门就奔律师去了。律师信写过去,现在咱走司法程序了,一切等警察局,检察院调查后再说吧。接下来就是信来信往,过不久俺竟然收到了Inkasso的信,俺真的恼了。让律师写信过去说,第一,俺有律师,请所有的信都寄律师,俺私人绝对不会作出任何回应。第二,此事目前正在等待调查结果,结果出来之前,也不会作出回应。之后不管什么信,都这么一封过去。同时因为网络公司已经断了我的网,所以我就顺便Kun了我的合同。
过了不知道多久,也有一年吧,突然收到检察院的来信,说我的报案因为相关公司没法提供相关数据,没法处理下去,只能结案了。呵呵,我转手就让律师把信寄给对方了,这下没话说了吧,连所谓我违规的证据都没法提供了,还要什么钱?提一下,当时我据称要附的钱已经到400多欧了。
啰嗦这么多,只是要对MM说,在德国办事一定要有耐心,不能放弃。德国办事很拖,但只要你一步步按程序来,谁都挑不出刺,就必须给你办。
加油!
龙的传猫
发表于 2008-11-19 21:27
昨天和一个朋友谈起了lz的这件事
然后他说好像按照德国法律 是不可以随便装摄像头的。 就算是在自己家自己房间自己厕所里都不行, 如果装了的话 必须要在房门口注明这个房子或者房间装了摄像头来监视了。 我们不是经常可以看到那样的标志么? 所以就算拿这个当证据是不行的, 因为这个证据是verboten的。 请懂法的大大指点下 是不是真的这样。
这个世界怎么这样啊? $m7$
yshower
发表于 2008-11-19 22:44
verywill
发表于 2008-11-20 18:35
支持楼主,惊叹德国的效率如此低下,希望早日有结果,楼主就可以彻底解放,忙自己的事情了,坚持住
BB兔
发表于 2008-11-20 21:21
为什么调节啊?这个不是刑事案件吗?
但是lzMM搬出来要付房租是正常的,因为在判决下来之前,她都只是嫌疑人。
warumdarum
发表于 2008-11-20 23:54
有结果了吗
burger
发表于 2008-11-21 14:33
原帖由 rosio 于 2008-11-7 2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录像这个证据一说,我保留怀疑态度。。。。不知道mm在什么州,我这里的法院对于录像和声音之类是不作为证据的。书面的证据,或者证人之类才有效。或者是我孤陋寡闻了。
最有效的对付这个小偷的办法,找个知己 ...
这个保险在哪买?$frage$
salangae
发表于 2008-11-21 19:37
楼主mm,绝不能放弃.你现在不告她,她就会嚣张的活着.欺负人了.很简单.你去asta的律师帮助.事情说明一下.一般律师觉得可以受理,你就去指定的地点开个bescheinigung.一般经验,你带着你的sparbuch就证明你每个月就那点钱了.然后你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了.你是原告,你还怕她什么.她嚣张的就欺负你.她偷钱的害怕,你怕什么.这事儿咱是有理的.你坚决弄死她.那个摄像头问题,可能是这样,不能随便安装.也许将来不能当有效的证据.
问题现在在这,绝不能叫她吓唬到.一定得叫她知道,偷钱就是个坏毛病.气死我了....
tin_tint
发表于 2008-11-25 23:23
原帖由 埃斯米拉达 于 2008-11-8 22: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还有一个计策不知道行不行得通//把她偷钱的视频传到youtube去,咱们这边的XDJM帮你顶,搞臭她。
等我离开德国,我就放上去。
到时候,大家帮我顶啊。
上周,我朋友在s-bahn上说看到那个女人了。可惜我没碰到。
不然,我瞪着她,然后跑过去说:“hi,小偷,还活着呢“
dolphin512
发表于 2008-11-26 00:10
楼主还在呀?哦,好不容易爬到顶楼了$汗$ 我觉得你真应该找律师催催!!!!因为过了两年的案子好像就不好翻出来了哦!$考虑$
gutentag2007
发表于 2008-11-26 07:42
mm,加油!!!!!!!!!!!!!
出入平安
发表于 2008-12-5 01:21
原帖由 gauloises 于 2008-11-9 22: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一定要坚持啊。时间长谁怕谁,事实就是事实。但建议MM要时不时打个电话(最好写信,有书面证据了)去法院(检察院?)问事情的进展。而且MM这个事情不光是偷窃,算入室行窃(Diebstahl和Einbruch是不一样的)。如果 ...
真的很佩服!!!$握手$
不过,请问你请律师花了多少钱?会不会比400欧元还要多?
月隐
发表于 2008-12-5 02:01
$怒吼$ $怒吼$ $怒吼$
kaninchen24
发表于 2008-12-17 23:56
事情的最新进展如何?
aboo
发表于 2008-12-18 00:27
真累爬了这么久的楼, 慢慢觉得楼主完全就是找同情呢, 渐渐的都不想支持你了, 太墨迹。
xiangtian
发表于 2008-12-18 16:52
爬楼好累!!!mm有结果了没有?坚决支持你 。。。
qqkfzqq
发表于 2008-12-18 21:15
一刀结果了她。
zhiga_xi
发表于 2008-12-19 00:16
加油!
yingyuan
发表于 2008-12-19 17:03
加油! 好高的楼呀!
dyc
发表于 2008-12-22 00:51
想知道结果哦!:)
每周虎
发表于 2008-12-22 02:09
$送花$ 终于爬完楼了~建议LZ请律师,这种事,就是要一口气咬住了!
汉堡猫猫
发表于 2008-12-22 09:20
对这种人别客气。有证据在手怕什么!!
德国现在坏人越来越多了,前天出去聚会,最后也有同事钱包被偷,可怕啊!
xumeng
发表于 2008-12-22 10:49
原帖由 汉堡猫猫 于 2008-12-22 08: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这种人别客气。有证据在手怕什么!!
德国现在坏人越来越多了,前天出去聚会,最后也有同事钱包被偷,可怕啊!
$考虑$ 你什么意思, 你同事是德国人? 偷东西是德国人?
dyc
发表于 2008-12-26 20:54
等结果哦!:)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8-12-26 21:10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8-12-22 09: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你什么意思, 你同事是德国人? 偷东西是德国人?
哎哟,你什么时候混上版主啦,记得你以前不是啊,什么时候混上的?恭喜啊
蜗牛_42
发表于 2008-12-26 21:21
先说说 我正在经历类似的遭遇
先告诉楼主 任何事情 用钱摆平 就是小事
我是被人在半夜3点半 入室破坏 夜不能寐啊LZ丢的是钱我这边差点命都没了
说的有的夸张 不过如果门真的被撞开 后果不堪设想
最妙的是 这人就住我对面啊 每天夜里都心慌慌警察来了 做了笔录 帮我把门修好拍照等等
我也做了stafeantrag 就是等了
最后这事就发生在今圣诞前一页!
2008快过去吧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8-12-26 21:37
原帖由 蜗牛_42 于 2008-12-26 20: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说说 我正在经历类似的遭遇
先告诉楼主 任何事情 用钱摆平 就是小事
我是被人在半夜3点半 入室破坏 夜不能寐啊LZ丢的是钱我这边差点命都没了
说的有的夸张 不过如果门真的被撞开 后果不堪设想
最妙的 ...
住你对面,竟然不知道你在不在家?
或者说,他就是估计撞进去,抢劫啊?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8-12-26 23:26
一 找律师 告她~~~~~ 二 到学校去闹 以外国人身份 能搞多臭就搞多臭
三 去学校论坛搞她这个太容易了 你有证据 不怕她说你诽谤 哈哈哈
搞臭一个人太容易了!!!!
departed2
发表于 2008-12-27 03:01
花了一个小时终于看完了。 很震惊。 也希望这个mm如果有什么进展能够告诉我们。 我觉得这件事情唯一要批评的就是德国的司法系统。 不管是因为他本来就是这么低效率,还是因为原告是外国人,他从收到起诉书到现在一年了一点消息没有,企图掩盖这个事情,自动把案子销毁,这种行为是很恶心的。 我来德国3年了,从北到南去过不少地方,有种感觉,就是这边的人骨子里,内在,就是动物,不能算人类!! 它是一种很虚伪,很狡猾,很原始的动物! 当然我相信在欧洲其他国家和日本这样的地方,都是差不多的。 所以人来到这个动物世界,就是只能自己多小心。
而且我有个建议,就是他这样子拖,是不是本身也不合法的?? 是不是有一个最长的候审期限的? 建议楼主去调查一下,再找其他的部门去投诉他们的调节员或者是法院!! 不能这样认了!
而且觉得这个小偷,她自己拿政府助学金,家里肯定是困难的,否则政府不会发贷款的。她这样子偷,而且这样抵赖,说明她从小因为家庭不合以及物欲得不到满足,才去学法律,想获得安全感,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去欺负别人,以达到报复社会的目的。她偷,说明一切她都计划好了,而且用她偷来的钱去买这买那,满足女孩子常见的那种物欲,当然因为现在都是奢侈消费阶段,是个女生都要最好的名牌,跟女性普遍看重虚荣,普遍自恋,轻视道德和个人自尊有关系。当然这是题外话了,而且不是针对所有女生,但是德国这边nc的垃圾的女的绝对要比男的多n倍!
而且如果德国人混蛋到底,包庇她到底,我建议楼主走的时候以牙还牙! 对德国司法系统的混蛋行为你也不能放过!! 因为这就不是一个个别的德国人偷你的钱,耍赖; 而是整个社会偷了你的钱而且耍赖了!! 对于这种耍无赖的社会也一定要曝光!!
最后我想对楼主mm表示出崇高的敬佩,觉得一个用英语在这边学习的中国女生,竟然可以这么成熟,冷静,睿智地去调查取证,这么顽强的坚持下来,勇气和智慧并存,也是彻底颠覆了我对中国留德女生的偏见。
祝mm能最终讨回公道,好运!!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