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的jms们推荐来的,希望大家帮帮我啊
去年我在ebay上买了个mp3当时拍下之后,卖价告诉我,这是从香港寄过来的,邮费好像快20欧了,可已经拍了,又喜欢,没办法! 然后一切都还顺利,我用的也屁颠屁颠得!结果去年年底,收到一封好像是zoll还是警察局的信,就是确认一下当初是不是买了这个,好像这个买家犯法逃关税,这是不合法的,结果就如实说了,是买了。结果前几天收到zoll的信,现在找不到这个卖价了,说要让我补交关税的28块钱!jms, 我应该交还是不应该阿,大家有没有这个经验啊? 我这个mp3当时买加邮费就花了我150,现在又要28,我要去卖血了:( :mad: 老大,你都主动交待了,现在人家找上门来,你跑不了了 楼主,你确实需要缴纳关税,没缴纳的只能说是侥幸没有被查到而已,既然人家都发现了要你补税就补吧。28块钱不至于卖血吧。 可是按道理不是卖家不是欺骗顾客了吗,拍了之后说是从香港寄过来,不买不行了,我觉得关税应该他负,可是现在找不到他,所以就要我付了!所以感觉不爽,如果我事先就知道,我付也心甘情愿!可是现在这样...:( $汗$ 摆脱,商品的所有税都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 当然你和这个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是存在Irrtum的,你可以要求他的赔偿,但是这是私人之间的问题,与政府和你的关系是另外一码事,两种关系不要混为一谈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27 15: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汗$ 摆脱,商品的所有税都是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
正确 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德国这是怎么了? 原帖由 schneiderei 于 2007-5-27 16: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德国这是怎么了?
合理和合法会有冲突的 原帖由 milchtee 于 2007-5-27 15:34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按道理不是卖家不是欺骗顾客了吗,拍了之后说是从香港寄过来,不买不行了,我觉得关税应该他负,可是现在找不到他,所以就要我付了!所以感觉不爽,如果我事先就知道,我付也心甘情愿!可是现在这样...:(
你当初买东西没有Rechnung吗? 如果R上面有MWST,就不是你的错,但如果没有,你找卖家理论或以投诉相迫,卖家定会心虚。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5-27 18: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合理和合法会有冲突的
合理是相对的,合法比合理绝对一些 卖家卖的时候应该写明运费的,没有写明,拍完后才说要这么贵的运费的话,也是不合规矩的吧,lz当时就应该拒绝交易的 照说税应该都在售价里吧,哪有顾客买了东西以后,自己再另外去交税的? 原帖由 schneiderei 于 2007-5-27 15: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德国这是怎么了?
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也不只是德国是这样的,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这样的,不然就不要设立海关了。 原帖由 milchtee 于 2007-5-27 14: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按道理不是卖家不是欺骗顾客了吗,拍了之后说是从香港寄过来,不买不行了,我觉得关税应该他负,可是现在找不到他,所以就要我付了!所以感觉不爽,如果我事先就知道,我付也心甘情愿!可是现在这样...:(
不是按道理,就是欺骗顾客。如果你拍了以后知道才知道是从香港寄来的,这是在事前没有说好的,那么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不成立,你可以退出或者你可以要求改变条件,由对方付税。不过现在你用了这么久了,说明你默认了这桩买卖,所以税只有你来付了。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7-5-28 11: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按道理,就是欺骗顾客。如果你拍了以后知道才知道是从香港寄来的,这是在事前没有说好的,那么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不成立,你可以退出或者你可以要求改变条件,由对方付税。不过现在你用了这么久了,说明你 ...
Anfechtung必须有Erklarung,之后才能wirksam,并且如果是wegen irrtum 搂住必须在知道原因后马上提出,所以现在已经Verjahrung,如果是Trauschung 有一年时间。
但法律的关系从来都是一对一解决,对海关而言,买卖双方是一个整体即Gesamtschuldner,即其中任何一个人有全额赔偿的义务。所以在找不到卖家的时候才找到搂住 楼上地说得都好专业啊, 感觉这个钱是非交不可了! 政府跟个人要钱都是必须马上交的,不合法的以后再讨回来…… 同情下lz, 我也从香港买过东西, 不过很久以前了, 要是海关给我打电话, 我就说记不得了, 不过估计不会, ebay那里应该也没有存档了! 都承认买了,只有交钱。要是之前不承认买,就没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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