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lebenspartner的定义是什么?
我的理解lebenspartner不等于配偶, 对么? 具体是怎么界定这个概念的? 不过有配偶的部分权利,不过不是全部的。:) 需要申請才認定為Lebenspartner嗎? 還是說住在一起就行了? 楼上的是不是在填从外管局领的表格?我的理解是,在德国男女之间除了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以外,还有一种关系,就是两人在一起已生活一段时间,但没有结婚。我身边有一些德国人就是这样。 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了,不一定限定在男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的,在德国是这样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应。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7-1-14 22:00 发表
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了,不一定限定在男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的,在德国是这样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应。
Lebenspartner有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的 不明白就要看Wiki
http://de.w!k!ped!a.org/wiki/Lebenspartner 原帖由 meimei 于 2007-1-14 17:06 发表
需要申請才認定為Lebenspartner嗎? 還是說住在一起就行了?
嘿嘿,其实这就是我想问的. 比如男女朋友分居两地, 如果算是lebenspartner那么可以多退税吧? 原帖由 cuagain 于 2007-1-14 16:13 发表
我的理解lebenspartner不等于配偶, 对么? 具体是怎么界定这个概念的?
长时期同居的人,没有结婚登记, 但在中国法律上算是事实婚姻。 :) 我听说在中国8年以上才算。 原帖由 cuagain 于 2007-1-15 12:57 发表
嘿嘿,其实这就是我想问的. 比如男女朋友分居两地, 如果算是lebenspartner那么可以多退税吧?
可惜不能。德国税法只认那张Trauschein(结婚证)。 原帖由 cuagain 于 2007-1-15 12:57 发表
嘿嘿,其实这就是我想问的. 比如男女朋友分居两地, 如果算是lebenspartner那么可以多退税吧?
你是想在两地分居的房子上和交通费上打主意吧?lebenspartner是可以的。
税的级别则不可以换的。 http://de.wikipedia.org/wiki/Lebenspartner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1-15 20:17 发表
别动这个脑筋了。Lebenspartner就是要住在一起,不住在一起的就不算。如果是夫妻,哪怕不住在一起,也算夫妻的。:cool:
本来就是要住在一起的,即使是夫妻也要住在一起的。只是因为工作地点离家很远,才在平时不能回家,所以在工作地方租的房子才能算是支出。 西方国家很尊重人权,同居也享受配偶的大部分权利
唯独在报税退税上,卡得非常死。
两口子不结婚,同居,只能每人都拿1号税卡。
另外,就是资助女朋友等不算数。但是可以资助lebenspartner
原帖由 cuagain 于 2007-1-15 12:57 发表
嘿嘿,其实这就是我想问的. 比如男女朋友分居两地, 如果算是lebenspartner那么可以多退税吧?
[ 本帖最后由 kaitian 于 2007-3-3 11:52 编辑 ] 剧搞笑的说,一对中国夫妇去申请whongeld,办事员竟然说:你们不是按德国法律结婚的,申请人的爱人在填表时只能按lebenspartner填写$汗$ $汗$ 在瑞士,有人以这个名义拿到了无限制的工作签证。:) 那,德国呢?
wiki上看不懂...好想没说到德国与拿签证的外国人之间问题. Lebenspartner 在德国指的是相同性别的同居。虽然他们/她们的情况不能和婚姻想比较, 因为德国的婚姻是absolut 受宪法第六条保护的。但是对于lebenspartnerschaft 有LParG.
如果是异性男女同居, 在德国是称为nichteheliche Lebensgemeinschaft.
在德国是不承认为婚姻的。无论双方已经同居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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