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钱之后,在我的档案上还会不会有记录阿?
楼主啊,你有空把信好好读读懂。
上面不是写了:
Wenn diese Auflage/Weisung fristgerecht wird, kann die Tat nicht mehr als Vergehen verfolgt werden.
看信上说,他们通过调查有足够的证据,就是不知道只有物证还是还有人证。所以很难说会不会赢。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12-30 11:10 发表
楼主啊,你有空把信好好读读懂。
上面不是写了:
Wenn diese Auflage/Weisung fristgerecht wird, kann die Tat nicht mehr als Vergehen verfolgt werden.
看信上说,他们通过调查有足够的证据,就是不 ...
是啊,很多同学都认了,签字了。但是我之前我什么字也都没签过,怎么就定罪了。 马尔堡的吧,,都已经闹得好久了吧,沸沸扬扬的,,一大群人被抓。。。趁早交钱了事吧。。。 原帖由 peterwang 于 2006-12-30 17:59 发表
罚钱还算好的拉, 上次还听说被谴送回国的, 多是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办法, 不是给其他中国人添麻烦么. 以后估计还要出来很多Politik针对我们呢, 自己给自己逼上绝路么.
就是不理解还有好多人在这里出注意, 上有 ...
可惜国人就是喜欢过河拆桥,否则APS那东西压根不会存在 其实这真得不好说的
我们这也都这样的
我们这是7000欧延一年
没有可能延两年
但是谁能保证每年延签都有这么多前在帐上亚 又是marburg? 我不懂为什么借钱是犯法的,只要双方自愿,关外管局什么事啊。就算一个人钱多了,送给那人又怎么样,私人财产受私人支配啊
又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
这些同学来德国时,又没有签过延签的钱不可以借的,这样的条款。
再说,那如果是学生家里穷的,父母借了钱,或者是他自己借了钱去读书,难道这还犯法了?
债主不急,外管局急什么啊?
我也有根楼上类似的疑问
1)这只是借钱与还钱的问题(又不是不还),怎么都上升到法律地步了?2)清楚地还记得几年前一次去签证,当时还是学生,刚在一个Lehrstuhl找到一份HiWi的工作,但Lehrstuhl给我那份合同的一个条件是我的有那么长的居留许可,于是我去签证,但账面上钱不够,打算跟签证官说说情况。但最后她还是不肯,并跟我说:你可以先跟朋友借点儿钱,我看到你账户上有钱就给你签证,千万了你再把钱还给你朋友…………
3)签证为什么要看钱?无非就是德国政府要避免我们因账户空到无法生活的情况发生。如果我们有借钱的能力,同样证明了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4)绝大多数来德国读书的同学,出来钱都或多或少的找父母要过钱,而这笔钱我们日后总要以各种方式还给父母。这难道不是借? 原帖由 汉森 于 2007-6-21 17: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这只是借钱与还钱的问题(又不是不还),怎么都上升到法律地步了?
2)清楚地还记得几年前一次去签证,当时还是学生,刚在一个Lehrstuhl找到一份HiWi的工作,但Lehrstuhl给我那份合同的一个条件是我的有那 ...
以上的几点,你说的不无道理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的同学把钱借来签证,签完还了,家里也没寄过来,自己也未必能赚到钱,这个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
外事局想的就是这个问题! 原帖由 douglas 于 2007-5-24 16: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懂为什么借钱是犯法的,只要双方自愿,关外管局什么事啊。就算一个人钱多了,送给那人又怎么样,私人财产受私人支配啊
又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
这些同学来德国时,又没有签过延签的钱不可以借的,这样的 ...
其实关键是如何对这笔钱的处理,德国的移民法上规定获得居留许可要有经济保障为前提。搂主可以借钱用于证明自己有经济保障,但如果这个钱只是为了应付签证,借完了马上还给别人,或者更严重的就那么一笔钱大家借来借去,都是为了签证,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说明搂主并不具备获得居留的前提条件,那么用这个钱申请的签证就可以被视为骗取签证,所以有罚款一说。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7-6-22 23: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关键是如何对这笔钱的处理,德国的移民法上规定获得居留许可要有经济保障为前提。搂主可以借钱用于证明自己有经济保障,但如果这个钱只是为了应付签证,借完了马上还给别人,或者更严重的就那么一笔钱大 ...
有点明白你的想法了。借钱不犯法,但是用于延签的钱是借的,也就是说事实上LZ并没有足够的在德国生活这么长时间的经济保障(因为这些钱中有一部分并不属于他自己),却以不属于他自己的钱来获取签证,这是不合法的。
但是我觉得外管局要证明这一点其实也不容易,毕竟无论钱是借还是转赠,都可以从两个账户之间走来走去。还有这个外管局的帐单还能够讨价还价,实在够滑稽的。$frage$ 只要银行帐上有钱就给延签而不管延签的时候在德国做什么吗?还是只有学生才是这样的? 原帖由 chengtao 于 2006-12-29 0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官司绝对有得打,他们绝对无法证明,钱不是你的,虽然在两个账户之间流动,但是有无数的可能性带来这种现金流动,无法100%证明这个钱是为了延签证而借来借去,甚至借来借去本身上并不够成欺骗,这个完全看 ...
想得简单了! 钱转进账户,到了延签证所需的数目,然后以此凭据去延签证,这个事实证明足够了呀!千万不要受那些电影、电视剧的误导。 原帖由 可可猪 于 2006-12-29 19:28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小城市好,我们这里2000欧都能给2年的签证,还听说有的地方签证都不看钱。。。。
我延签的时候,签证官看都没有看我的账户,得,那么多刚转进来的钱,白借了。
看来地方不一样,真是不同啊。我在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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