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夫妻分居的交通费用
想问一下,如果上班以后,因为我老婆还是学生,我们必须分开在两个城市生活,,
我经常周末要回去看她。
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交通费用的补助啊? 有困难问公司!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在他的公司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其它的就没听说过。但是夫妻分居的额外住房费用和交通费年底都可以退税:cool: 对,交通费和你的住房费用在退税时可以作为支出的。不过如果公司给报销了就不可以拉。 请问这个退税是推拿部分的?怎么计算能退多少? 你应该再buergeramt那里给两个住处都anmelden,一个做hauptwohnsitz,一个是nebenwohnsitz. 然后另外一个住处的房费、两边跑的交通费,年底都会退回来的。 年收入减去支出就是要交税的收入,根据这个收入在税率表查到税率,收入乘以税率就是这一年应该交的税。但是一般工作的人都在事先每个月预交了税,那个税的总和减去应该交的税,余下的是正数,这个数就是退回给你的税;如果是负数,那你还要补交这么多的税。 alles klar。谢谢$送花$ Vielen Dank für Jochenkan's Info!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12-19 20:11 发表
年收入减去支出就是要交税的收入,根据这个收入在税率表查到税率,收入乘以税率就是这一年应该交的税。但是一般工作的人都在事先每个月预交了税,那个税的总和减去应该交的税,余下的是正数,这个数就是退回给你 ...
我理解上面的意思是, 工资总额(全部)-这些额外费用,再乘以税率, 就是实际我应该交的税. 再拿工资单上每月扣掉的税和刚才得到的比一下,多出的应该就是要退回的.
太好了.....顺便问一下,
1 什么时候可以办退税?
2 哪儿能查到税率表?我是3级税率, 应该说的就是这个吧?
3 像这种夫妻不在一个城市的交通费用和额外的住房费用,要不要提供什么证明才行?(谁能把过去一年的车票都留着啊???) 原帖由 slovoed 于 2006-12-20 15:39 发表
我理解上面的意思是, 工资总额(全部)-这些额外费用,再乘以税率, 就是实际我应该交的税. 再拿工资单上每月扣掉的税和刚才得到的比一下,多出的应该就是要退回的.
太好了.....顺便问一下,
1 什么时 ...
1。明年初可以办。
2。这里有个可以网上计算的,把应该交的税填进去,就可以算出来。你是三级,是Splittingtarif。http://de.biz.yahoo.com/pf/st/einkre.html
3。交通费按两地的距离的公里数来算的,不管你是开车,坐车还是别的。30cent一公里。你探望一次就算一次。住房当然要有合同,以及交的水电费的单据。 如何证明探望几次??? 原帖由 slovoed 于 2006-12-21 12:43 发表
如何证明探望几次???
你自己写啊。有几次,就写几次。一般别人也不会查的。 原帖由 LostWithoutYou 于 2006-12-19 20:06 发表
你应该再buergeramt那里给两个住处都anmelden,一个做hauptwohnsitz,一个是nebenwohnsitz. 然后另外一个住处的房费、两边跑的交通费,年底都会退回来的。
那么我是否应该把贵的那个住处作为nebenwohnsitz, 拿贵的房租去报税,这样可以吗? 你只能把工作的地方作为nebenwohnsitz,然后报税。不然就不合逻辑了。 如果没结婚呢? 是Lebensgefaehrtin也能一样申请吗? 原帖由 LostWithoutYou 于 2006-12-21 23:35 发表
你只能把工作的地方作为nebenwohnsitz,然后报税。不然就不合逻辑了。
夫妻正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地点才分居的,就是说两个都是工作的地方, 那其实可以用贵的地方来报税吗? 原帖由 singing 于 2006-12-22 10:05 发表
夫妻正是因为不同的工作地点才分居的,就是说两个都是工作的地方, 那其实可以用贵的地方来报税吗?
$汗$ 原来是双方都有工作,我以为一个是学生一个工作。那就可以的! 原帖由 singing 于 2006-12-21 23:06 发表
那么我是否应该把贵的那个住处作为nebenwohnsitz, 拿贵的房租去报税,这样可以吗?
主要是看你们周末经常一起在那个地方住,那个不太住的作为nebenwohnsitz。 原帖由 小木匠 于 2006-12-22 02:00 发表
如果没结婚呢? 是Lebensgefaehrtin也能一样申请吗?
同样对待。 多谢大家解答。
我明白了,因为我老婆还是学生,
所以关于Hauptwohnsitz的退税我还适用,嘿嘿 :D
如果可以把她的房租和来回跑的费用全部退税还不少呢 $害羞$
但是交通费用难道是自己随便说吗?
那岂不是每个人都说每月8次?$frage$ 原帖由 霸王虫 于 2006-12-27 09:27 发表
多谢大家解答。
我明白了,因为我老婆还是学生,
所以关于Hauptwohnsitz的退税我还适用,嘿嘿 :D
如果可以把她的房租和来回跑的费用全部退税还不少呢 $害羞$
但是交通费用难道是自己随便说吗?
...
税务局的人不是傻瓜。每星期一次还是可信的。多了会引起别人的质疑,既然每星期可以有这么多次回家,那还用在工作的地方再租 一处房子吗? 那么另一处的房租就得不到承认。 所谓退税, 也只是退这部分费用的税的部分, 还是可以把这部分费用全部都退回来? 原帖由 kaefer 于 2006-12-27 10:48 发表
所谓退税, 也只是退这部分费用的税的部分, 还是可以把这部分费用全部都退回来?
当然只是税的部分。要是把费用全退回来,那德国Regierung就要少收很多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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