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i 发表于 2006-8-31 11:06

在二手交易电子琴出现的问题!P4卖家继续回复

事情是这样的,东冬冻之前发了一个处理电子琴的帖子,说他那里有一架MK931,功能经测试完全正常,只是因为晃动的时候有响声所以降价处理,25欧元。我觉得这个价格还可以接受,而且他又一再重申不影响使用,所以很快就定下琴并转了帐。

但是问题从东冬冻发消息给我说琴寄出来的第二天开始了。先是一大早他就给我发了一个消息,说他那边的工作人员由于失误,发了一架全新的没有任何问题的琴给我,要我拒收包裹,或者另加15欧元买下他所说的“全新”的琴。我当时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比较吃惊,但是因为我当时人在学校,在一头雾水之下也只好等回家再看情况。

等我回到家,更让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写着我地址的超大的包裹没有任何说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地就那么被扔在我家楼下的信箱旁边,全楼的人就这么过来过去,我不敢想象其中若是有人动了邪念会怎么样。于是,不需要任何签收的手续,事实上,也没人给我任何拒收的机会,反正东西就扔给我了,我只好把它搬到楼上家里。

说到这里,东冬冻在后来我们的联系中坚持不相信DPD会这么做,反而指责我当初让我拒收而我没有拒收。那么请你出示我签收的证据,如果DPD必须要收件人签收的话,你应该有权向DPD要求相关的手续吧。而且那个东西那么显眼,几乎楼里的中国人都知道有那么一个给我的包裹就扔在楼下,我几个要好的朋友还特意来提醒我,说是有我的包裹在楼下扔着,我确认过,他们都没有替我做过类似签收的手续。而且若真有人替我签收,那么包裹应该寄放在替收的人那里,而不是随便扔在一个公共场所。

接着说,这琴至此就算到我手里了——不管我是不是愿意收下它,而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真正的问题才刚刚开始。

一打开包装,在搬动的时候能听到琴里有很沉重的响声,检查之下发现在琴的后壳上有一道长约15CM的三角形裂口,裂口的一角翘了起来。我立刻检查外包装,但是外包装相应位置很完好。因为琴的放置是离包装盒还有一定的空间,如果能在琴上留下这么严重的破损的话,外包装不可能是完好的,而且琴在晃动的时候还有很大的响动,所以我得出结论,这架琴在寄出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的残次品了,绝对不是什么全新的正品。我当时立刻给东冬冻回了消息,说明琴的问题以及我的结论,这架琴不但不是正品,而且也和他跟我说的那架处理琴的问题不一样,如果说他的同事真的弄错了的话,也只可能是寄给我了一架更破的琴。

此消息发出去便再也没有回音,我当时的感觉是东冬冻在发处理琴消息的时候描述失实。

因为考试的原因,我没有继续紧追他的回复,那架电子琴也在初步试琴之后搁置了两天。等我再弹的时候,又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左边的喇叭没声音!仔细检查之下,整个左边的喇叭根本就不在它应该在的位置,稍后我会发照片上来,因为喇叭外面有一层黑色的铁丝网隔着,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当时琴内部很大的晃动声应该就是喇叭在里面滑动的声音。

恰巧这个时候东冬冻又发了一则处理电子琴的消息,还是MK931,还是使用没问题,就是晃动的时候有响声。我马上给他消息,问他是不是现在处理的才是当时我订的那架,他回复说不是,说本该给我的琴早就已经处理了。我这时终于完全确认,他寄给我的并不是我订的琴,更不是全新的琴,而是问题更大的处理琴。

这两天我一直试图和东冬冻达成一个可以解决问题的共识,但是没能成功。

他始终坚持几点:
第一,        寄给我的是新琴;
第二,        是我首先没有按照他的指示拒收包裹才引出的问题;
第三,        我收到包裹的时候没说问题这么严重。

我无法认同他的说法。
第一,        琴的质量问题是在寄出前发生的还是寄送过程中发生的我刚才已经证明过了,稍后会发出照片来;
第二,        我根本没有过拒收的机会,你让我怎么拒?难道说我应该不理那个包裹,在楼下放个把天,DPD的人就会自动收走?
第三,        我刚拆开包裹的时候就说明了三角形裂口的问题,喇叭掉了因为从外观上看没有那么明显,而且只有一个喇叭掉了,弹的时候还会出声,所以是后来发现的。难道对于一架“全新”的琴来说,后壳莫名其妙地出了一道15CM的三角裂口就不算严重的问题,非得喇叭掉了才算吗?

目前为止的经过就是这样,东冬冻说他不知道怎么办,可我又何尝知道?我在二手这里交易也不是第一次了,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请大家教教我,我应该怎么办?
:mad::mad::mad::mad:

[ 本帖最后由 crysi 于 2006-9-13 15:40 编辑 ]

crysi 发表于 2006-8-31 11:06

先占个位子,晚上过来发图片

两个喇叭的特写可以看出来左边的喇叭已经不在那个位置上了

[ 本帖最后由 crysi 于 2006-8-31 15:45 编辑 ]

crysi 发表于 2006-8-31 11:13

东冬冻处理电子琴的帖子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53806&highlight=%B5%E7%D7%D3%C7%D9
9楼是我订的那架

再次处理电子琴的帖子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61110&highlight=%B5%E7%D7%D3%C7%D9

上面两个帖子相关内容已经截图

东冬冻 发表于 2006-8-31 12:21

首先我要说明的一点是crysi 从始至终没有说他是住在学生宿舍,而且没有和我们说如果不是他签收就让DPD不要交东西

这里可以给crysi 看一下DPD的链接,
上面显示是有人签收的,所以也就没有‘不需要任何签收的手续’这一说法
http://extranet.dpd.de/cgi-bin/delistrack?typ=1&lang=de&pknr=14537164724

东冬冻 发表于 2006-8-31 12:25

关于琴是否是全新的这一点,我也和我的同事再三确认,他保证是全新的,而且如果不是全新的,也不会出现刚寄出去就让crysi 不要接收的问题
因为这款琴价格不菲,全新的我们也不会赔本卖,所以当我得知同事发了一个全新的琴给crysi 后,我立刻在第一时间通知他拒绝接收,这样DPD会直接把琴退回给我们,还不用crysi 出邮费

采姑娘的小蘑菇 发表于 2006-8-31 14:37

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 1, LZ 把琴的照片发上来。 2, 请那位东冬冻和你的速递公司联系一下。 既然他们要求一定有人签收才行,为什么把东西就扔在楼下了呢? 速递公司的我见多了,都那德行。 另外, 我相信LZ没必要收到的全新的琴但偏说是个残次品吧? 卖东西实在点,讲点信誉。

crysi 发表于 2006-8-31 16:02

照片补充上去了,大家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琴的破损情况,而外包装是绝对完好无缺的。这种程度的破损怎么可能不伤害到外包装呢?
至于东冬冻的解释,你总是在说我没有说这个,我没有说那个,那么,我没说让你寄给我我没定的琴,我也没说让你用DPD邮寄,我更没说过如果你寄错了东西要我承担所有的损失——可这些你怎么都做了呢?
在你一味地推卸责任之前是不是先想想,会不会是邮递员不负责任,会不会是同事粗心将次品装入了全新的包装?
如果DPD声称有人签收了这个包裹,那么我认为我有权利要求寄送着出示签收的单据,我也很想知道,当我还在学校机房的时候,是谁在邮递员的货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crysi 发表于 2006-8-31 16:15

还有,不要再说你同事如何如何确认是全新的琴了,如果他真的那么负责任的话,从一开始就不会寄错

tigerheart 发表于 2006-8-31 17:19

我认为这全部是东冬冻的过错。
东冬冻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力要求别人来校正他自己犯的错误。

faxieba2 发表于 2006-9-1 01:06

这琴也太破的离谱了吧, 同情楼主一下,新亏我没买啊, 东冬冻不要解释这个解释那个的, 给人家mm退了或者换换啊,不管是你同事的错还是你的错, 琴的质量有问题是事实, 做人要厚道啊

[ 本帖最后由 faxieba2 于 2006-9-1 01:11 编辑 ]

cac 发表于 2006-9-1 11:46

当时还想买这个琴来着,不过最后还是在EBAY上跳了一个,幸亏...,做人要凭良心啊.

mixmas 发表于 2006-9-1 12:49

我们家这一片的DPD一般来说送包裹是要签名的,往往是邻居签了就直接发到我门口。但是有一次因为东西小,他们就放在自己办公室了,DPD也从来没有在我信箱里面留条子说明是哪一位帮我签收的,这点邮局倒是做得相对来说好一点。

LZ MM当时那个琴不要打开原来的包装就好了,可以和卖家商量返邮事宜

现在怎么办呢,待双方好好商量和平解决吧

东冬冻 发表于 2006-9-1 16:10

大家好,鉴于事情发展到影响我的信誉问题,我必需要澄清一下,让大家了解事实的真相。
这位自称为“受害者”的朋友订了我们一台处理品的电子琴MK931。也付了款。在发货时,我们仓库的员工本是好意,认为有响声的琴不能发给客户,于是就发了一台崭新的电子琴。当时我立即通知“受害者”,让他或者补一点钱,让我们至少不要赔本,或者拒绝接收该包裹。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结果他告诉我们,包裹已经被接收。
首先,DPD是我们的快递公司,我们用他发了无数的货物。一般来说,他们是不会在当事人不在的情况下让别人签收的,除非当事人的邻居同意接受。在邻居签收后就意味着,这个邻居得要为这个包裹负责任。该“受害者”没有通知我们他是住在学生宿舍。我们已经将签收人的姓名给出来了。“受害者”应该可以找到这个邻居。问清责任。包裹在学生宿舍亮相不是我们造成的结果。而是“受害者”邻居的责任。
其次,如果“受害者”在接到包裹后。立刻将所有的问题通知我们,我们也会联系货运公司,由保险公司解决。但他仅告诉我们琴有外伤。而这点伤与我们准备卖的琴的缺陷等值。所以我们认为“受害者”没有受到利益损害。而“受害者”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再次提出还有别的问题,那让我们该如何判断是货运的损伤还是使用不当呢?
“受害者”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没有按照我们的建议去找寻他的邻居问责,或是找寻货运公司。却在这里“煽风点火”,其意何在?我本就是想处理一些处理品。我一共卖出了10件电子琴,仅在“受害者”这里发生了问题,难道就该这样诋毁我的清誉吗?
请不了解事实的网友不要妄自定论。事实战胜雄辩。
谢谢!

东冬冻 发表于 2006-9-1 16:14

收包裹的人名字在我之前的链接里我也给了

Zustellung an: NOETHEN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9-1 16:16

原帖由 东冬冻 于 2006-9-1 16:10 发表
大家好,鉴于事情发展到影响我的信誉问题,我必需要澄清一下,让大家了解事实的真相。
这位自称为“受害者”的朋友订了我们一台处理品的电子琴MK931。也付了款。在发货时,我们仓库的员工本是好意,认为有响声的琴不能发给客户,于是就发了一台崭新的电子琴。当时我立即通知“受害者”,让他或者补一点钱,让我们至少不要赔本,或者拒绝接收该包裹。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结果他告诉我们,包裹已经被接收。



实在不明白既然你们仓库的员工是好意 不卖有响声的琴 请问 那你为什么把有响声的琴放在网上卖呢? $frage$

东冬冻 发表于 2006-9-1 16:21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6-9-1 16:16 发表



实在不明白既然你们仓库的员工是好意 不卖有响声的琴 请问 那你为什么把有响声的琴放在网上卖呢? $frage$
那个琴当时就是卖的是处理品

tigerheart 发表于 2006-9-1 16:42

我认为东冬冻 的解释是荒谬的。
1。 人家买的是你说的有点问题的琴,你有什么权力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改物品?而且看你上面的解释,你们根本就是故意换了琴,要人家补差价,那不是强卖吗?就算琴的确是更好的,人家再补差价或者退回都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你怎么能要求人家干这干那这么理直气壮呢?
2。你邮寄出了有问题的东西,而邮局在没有得到正式收货人的签名的情况下就把东西投递,应该是你去找邮局解决问题,你应该去问邮局为什么签收人不是受件人?而不是让买家去解决,买家没有这个义务。
3。 如果你认为买家投诉的产品缺陷不是你们送货前照成的,而是买家自己照成的,那么你可以把货物先收回,然后检测,看是如何照成的损伤以及大概什么时候照成的损伤。如果的确发现买家讹诈你们,那么你可以通过法律起诉他。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认为东冬冻 是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为你自己的过错买单。东冬冻必须接受买家退货或者重新更换新的琴。至于你确认是不是买家损坏琴,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 本帖最后由 tigerheart 于 2006-9-1 16:45 编辑 ]

crysi 发表于 2006-9-1 18:11

原帖由 东冬冻 于 2006-9-1 16:10 发表
大家好,鉴于事情发展到影响我的信誉问题,我必需要澄清一下,让大家了解事实的真相。
这位自称为“受害者”的朋友订了我们一台处理品的电子琴MK931。也付了款。在发货时,我们仓库的员工本是好意,认为有响声的 ...

本来我在你的交易贴里看了这段相当愤怒,还好这里有这么多朋友支持我,心里舒服多了。

在你所有的“解释”里,最让我不能忍的,一个,是怀疑琴是在我手里弄坏的,这等于变相在说我讹诈你一样,另一个,就是把我正当的维权称为“煽风点火”、“诋毁信誉”!

琴的破损我已经登出照片了,所有的朋友都可以看看,即使不算喇叭的问题(因为裂口就在左喇叭的正下方,我怀疑两个破损应该是有联系的,但是因为我也不熟悉电子琴内部构造,所以不能确定),这样程度的破损是不是和你在论坛登的——只是内部用力晃动时有响声——等价!如果说,你从来不出售处理品,或许你同事“善意的行为”还可以解释通,可事实并非如此,对不对?退一万步讲,你真的相信你的同事寄了一架全新的琴给我,照你说的,货物不能赔钱卖,你怎么就能接受“全新”的琴不明不白地成为了“处理琴”,并且以处理琴的价格出手了呢?你怎么不在我第一次提出琴的问题的时候就去追究运货人的责任呢?

你说你处理了10架以上的琴都没问题,我不该因为我这一架琴的问题“诋毁你的清誉”……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我应该怎么办?什么都不说,假装没这回事,不明不白地吃哑巴亏我认了——然后以此来成全你的“清誉”?!

从我发的第一个字开始,我从来没说过任何诋毁你清誉的话,我只是陈述了所有的事实,我甚至还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误会造成的,可你是怎样回应我的?在你眼里,我只是一个别有用心地来“诋毁”你“清誉”的小人。你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不愿意正视出现的问题,一味将责任推给别人。你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很重要的一点——没有哪个卖家的清誉会因为客人的投诉而受损,卖家的清誉是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建立起来的,同样,能毁掉它的,也有卖家自己的作为而已!

糖炒栗子 发表于 2006-9-1 20:34

原帖由 tigerheart 于 2006-9-1 16:42 发表
我认为东冬冻 的解释是荒谬的。
1。 人家买的是你说的有点问题的琴,你有什么权力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改物品?而且看你上面的解释,你们根本就是故意换了琴,要人家补差价,那不是强卖吗?就算琴的 ...
$支持$$支持$$支持$
$握手$$握手$$握手$

此菲比非彼菲比 发表于 2006-9-1 23:34

人家没要求你换琴啊?那为什么就擅自主张的给寄过去新琴再要求补差价?如果后面的问题没出的话,楼主也 不一定就会接受你的做法的,那不是给买家添麻烦么?路过,有点看不过去$闭嘴$

faxieba2 发表于 2006-9-1 23:52

原帖由 东冬冻 于 2006-9-1 16:10 发表
在发货时,我们仓库的员工本是好意,认为有响声的琴不能发给客户,于是就发了一台崭新的电子琴。
我狂晕!!!! :o:o:o       一架破了这么长口子和掉了喇叭的琴就是你同事的“好意” 啊,这不是你打你同事的嘴巴吗    :o

[ 本帖最后由 faxieba2 于 2006-9-1 23:53 编辑 ]

volleyvolley 发表于 2006-9-4 09:04

原帖由 faxieba2 于 2006-9-1 23:52 发表

我狂晕!!!! :o:o:o       一架破了这么长口子和掉了喇叭的琴就是你同事的“好意” 啊,这不是你打你同事的嘴巴吗    :o


那些狂昏的人本身就是神魂颠倒。不了解事实昏什么?
买家的论点不够确凿。卖家已经说了,在发时是好,也就是说有可能是货运公司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在你的宿舍同学接受了包裹之后发生的。买家为什么不找不负责任的接受包裹的人维权呢?
连自己的权利在那里都不知道,还维权,也不知道怎么维。别弄的跟“苦菜花”似的。

kattycui 发表于 2006-9-4 12:58

最讨厌马甲出来骂人了$bs$$bs$$bs$

loveyu 发表于 2006-9-4 22:18

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显就是卖家预谋好的欺诈!
哪有什么不小心寄了一台新的,要人家买家拒收阿,不就是事先计划好的吗!就算买家拒收了,到时候退回来你们一样会说是买家弄坏的!真不要脸!
再说人家要买电子琴,何必把它弄成这样,一个女生要把琴弄得这么破,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就算卖家已经卖了10个琴了,也不能说明就不会耍诈!
同情楼主mm:(

mixmas 发表于 2006-9-5 10:59

如果不能够调解解决的话,找消费者协会吧

pudding1226 发表于 2006-9-6 15:04

原帖由 loveyu 于 2006-9-4 22:18 发表
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显就是卖家预谋好的欺诈!
哪有什么不小心寄了一台新的,要人家买家拒收阿,不就是事先计划好的吗!就算买家拒收了,到时候退回来你们一样会说是买家弄坏的!真不要脸!
再说人家要买电子琴, ...


绝对有理

wein_wein 发表于 2006-9-7 20:02

原帖由 loveyu 于 2006-9-4 22:18 发表
实在看不下去了,明显就是卖家预谋好的欺诈!
哪有什么不小心寄了一台新的,要人家买家拒收阿,不就是事先计划好的吗!就算买家拒收了,到时候退回来你们一样会说是买家弄坏的!真不要脸!
再说人家要买电子琴, ...
同意,真是不要脸。。。

faxieba2 发表于 2006-9-10 01:07

原帖由 volleyvolley 于 2006-9-4 09:04 发表



那些狂昏的人本身就是神魂颠倒。不了解事实昏什么?
买家的论点不够确凿。卖家已经说了,在发时是好,也就是说有可能是货运公司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在你的宿舍同学接受了包裹之后发生的。买家为什么不找不负 ...

卖家批了个马甲出来啦   $bs$$bs$$bs$   真是无耻的   $高$   $高$   $高$   人家mm证据确凿的给了完好无损的外包装, 难道货运公司有特异功能, 隔物发功, 还弄出个这么独特造型的三角形口子 ?????$angry    $angry      $angry   像你这样的买主, 出了事只会推卸责任, 虚伪 !!!!   $bs$    讨论的时候只会攻击伸张正义的人 , 恶毒!!!!!!!    $bs$    $bs$    $bs$    $bs$       做人讲讲人格, 不要以为在互联网上就面目难分, 能轻逃其咎,人家看到的是你的心   $angry    $NO$    $NO$

[ 本帖最后由 faxieba2 于 2006-9-10 01:10 编辑 ]

kelly171 发表于 2006-9-10 20:23

真受不了换了马甲出来骂人的。。

schokolade_mb 发表于 2006-9-11 01:38

原帖由 volleyvolley 于 2006-9-4 09:04 发表

那些狂昏的人本身就是神魂颠倒。不了解事实昏什么?
买家的论点不够确凿。卖家已经说了,在发时是好,也就是说有可能是货运公司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在你的宿舍同学接受了包裹之后发生的。买家为什么不找不负 ...




东冬冻理亏不好再狡辩,披着马甲再上阵?

这马甲也太..太..太明显了吧!

$bs$$bs$$bs$

同情crysimm!

$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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