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0

不过他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鸢尾花”的确是梵谷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它被认为是梵谷在黄色小屋里画的最后一幅充满律动及和谐感的画,而在一九八一年被日本人以大约一百二十七亿日圆的天价买走。

    现在它的价值更高达了四亿美元,是历史上价格最高的一幅画。

    可惜这幅画是在一八八九年五月完成的,即使是梵谷,也没有可能知道自己会在两个月后画出这幅画吧!

    杨俊飞无法判断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在作梦,如果真的是梦的话,梦里的梵谷应该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辨别能力才对。

    但是,梵谷居然愣愣的问道:“‘鸢尾花’?那是什么?我从来没有画过!”

    “那您身边有什么画?像‘向日葵’或者‘迦赛医生像’?”杨俊飞不甘心的问。

    “这些画我都放在黄色小屋里,离这儿太远了!所以……请您跟我来。”梵谷离开柜台,带着杨俊飞走进展览馆。

    这个不大而且简朴的地方,现在就像打了一场大仗般,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梵谷从门后的地毯下,拉出一幅画说道:“现在就只剩下这一幅了。是我看到情形不太好时偷偷藏起来的。我叫它‘红色葡萄园’。”

    杨俊飞饶有兴趣的审视着,这幅用蓝布碎花布包起来的画。

    手法看来是梵谷惯用的深远空间感,而且用红色来描绘葡萄树,很具表现性。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问道:“为什么你要把阿尔农妇,画成布列塔尼亚地方的装扮呢?”

    梵谷赞赏的哈哈笑道:“你不觉得这样更能衬托出这些妇女的勤劳吗?”转过头,他惊奇的发现那个一直和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和自己的画竟然都不见了。

    “我的画被偷了!”梵谷快速冲出门,搜索着杨俊飞的身影。

    可是他看到的只有万籁俱寂的夜,和繁华的街道上来去匆匆的人影。

    文森?梵谷沮丧的向回家的路走去,这一天实在发生太多事情了,真有种累的感觉!不过他一向都是个乐观而又热情如火的人。不久后他就笑起来,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哈,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偷我的画。看来我渐渐已经有一些出名了吧。我的画应该也有些价值了……至少有被偷的价值!”

    他喃喃自语道:“努力!这幅画……嗯!就当是被卖出去的第一幅吧!”

    唉……史学家和那些文森?梵谷狂热的画迷们,恐怕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是,那幅极有纪念意义的画——“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花四百法郎……

    有个家伙在梦里,将他们认为是梵谷生前唯一卖出的作品,没有花一个子儿的拿走了。

    不过更不会有人想到的是,“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发大财,因为他此刻正漂浮在黑暗的、有些粘稠的虚空中。

    杨俊飞努力的令自己保持在冷静状态,虽然他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四周没有任何光线,同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就算是在极静状态下,必然能听到的心跳似乎也停止了!

    但自己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跳动……但是却听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没有传播空气的介质吗?那么现在自己正呼吸着的又是什么?抑或是自己已没有呼吸了,而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窜入脑子里,杨俊飞几乎要疯掉了。

    突然一阵惊天彻地的巨响卷席过来,他向极后方望去,顿时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似的呆在当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0

极远处,印入眼帘的是一幕令他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只见这个看似无限大的空间,在远处被猛地一分为二。

    裂缝在不断的增大著,像一张巨大的、恐怖的令人撕心裂肺的大口,它将身旁的空间、身旁的黑暗无情的碾碎,它轰鸣着向自己鲸吞而来,但杨俊飞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逼近,丝毫想不出任何逃脱的办法。

    这种讨厌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绝望……

    杨俊飞大声吼叫着抒发着自己的恐惧,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个庞然巨兽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危害。无尽的黑暗闪过,奇景又出现了。

    他依然飘浮在空中。

    不过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天空!阵阵风吹拂过脸颊,他不禁往下望去。

    黄沙正满天飞刮着,一碧如洗但又略显凄凉的天空里,炎热的可以将鲜肉烤熟的烈日,疯狂的升起在偏东方的远处。

    沙云密布,令视野也模糊不清起来。

    杨俊飞隐隐的可以看到,沙漠里散乱的傲立着一些浅黄色的耸起物。仔细的打量后,他惊奇的发现,那些竟然是只有撒哈拉才有的胡夫金字塔……这里,是埃及?

    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作的这个莫名其妙的梦,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努力想了一会儿,杨俊飞哑然失笑,自己居然想去了解自己无聊时作的梦,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如果真的存在意义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既然明知道是梦,那就尽情欣赏好了,虽然这个梦实在是清晰的有些过头了。

    处在这个第二梦中的他,只能在空中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接触不到,很是没有趣味!

    杨俊飞有些恼怒的向上方望去,顿时,一副令他目瞪口呆的景象展现在眼前。

    自己的上方并没有天空的延续!没有平流层,没有臭氧层,没有热层,当然也没有星空。他看到的赫然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杨俊飞感觉自己像是头朝下在空中悬吊着。

    自己能俯瞰到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这个城池被规划的四四方方,一层接着一层有着十分紧凑的结构。

    是夜晚了。

    一轮斜月懒散的将冰冷的银色光芒普洒在大街小巷,他注意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敞开着,显然是对当时的治安很有信心。

    然而最显眼的,却是耸立在市中心与南郊区的两座高塔。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

    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

    这两种特殊的构造,当然难不倒对古代建筑颇有研究的杨俊飞。

    他立刻判断出了现在处身的位址与年代!

    “这是长安!是唐朝开元盛世时的长安!”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开始大捂其头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1

史书上大量记载着唐朝唐玄宗前期,人们的生活水准和城市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水准,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但是这个可以让史学家疯狂的时代,在现在的他看来,却又显得那么的诡异!

    他似乎就像汉堡一般,被夹在两个时空中央。

    身体曝晒在撒哈拉大沙漠,而头部却属于中国的盛唐!

    嘿,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恐怕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吧!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醒来就好了。

    头脑变得更加淩乱起来,越是说不想,越有千头万绪挤压的杨俊飞,气也喘不过来。就在他苦苦挣扎的同时,整个空间又开始变幻起来。

    黑暗……这次依然是黑暗。

    没有光,但远处却有细微的声音。

    杨俊飞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移动的。

    手脚的整齐挥舞,可以让自己稍稍前行。

    阻力非常大!有些像在粘稠的石油中游泳一般,使行动变得异常困难,但是这样也让杨俊飞好受多了。毕竟一动也不能动的感觉实在不怎么舒服!

    有光点在前方亮起来。

    细微的声音开始变大了……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震动耳膜的巨大洪流。

    光点变化着,在接近自己时,变成了无数个细小的存在。

    突然,杨俊飞的眼前豁然开朗。

    眼前是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堂,教堂里空荡荡的,只有讲义桌前站着三个人。一男一女穿着雪白的礼服和婚纱。

    “陆平先生,你愿意娶张冰影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

    在这个高大的教堂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任何人参加的婚礼。

    陆平和张冰影静静的站立着,他俩对视一眼,脸上浮现着刚毅的微笑。

    “我愿意。”陆平肃然的点头。

    “那么张冰影小姐,你又愿意嫁给陆平先生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牧师问道。

    站在他俩身后的杨俊飞,再也无法保持大脑的平静,他无法再去理会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只是在一个梦中,七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自己在陆平和张冰影的婚礼上,自己究竟会怎样?

    就算只是在梦中也好,他会打掉自己那个最好的朋友的下巴。

    杨俊飞不断叫着,挥动着手,甚至想把牧师那张可恨的嘴捂起来。

    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愿意。”张冰影轻轻的说。

    顿时,杨俊飞感到头脑爆开了,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一次的失去了这个他最爱的女人,失去的那么刻骨铭心。

    该死!这种可恨的时空,这种该死的状态。

    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不能挽回,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从前的历史,以另一种方式将似真似幻的真相展现到自己眼前,看着张冰影再一次离他而去,那种无力的心痛感,刺激的杨俊飞几乎要发疯了。

    他狠狠的敲了敲脑袋,突然间,整个时空又变幻开来。

    眼前一黑,接着一亮。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2

第七章 失窃

我第一个清醒过来,摸了摸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大脑逐渐摆脱了模糊不清的混乱状态,变得比较有逻辑起来。

    自己似乎被什么打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呢?我似乎正在惊讶,但是,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惊讶?唉,头痛,我还要好好想想。

    就在我趴在地上冥思苦想顺带发呆的时候,倒在一旁的二伯父和雨欣也慢慢醒了。

    二伯父那人精一起身,就疯狂的向不远处的石棺材跑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他一阵大叫,然后捂住胸口呻吟起来。

    我急忙过去一把扶住他,连声问:“怎么了?”

    “不见了,陆羽不见了。”

    只见他面如死灰,全身都在颤抖。

    我定了定神,朝石棺材望去。

    果然,里边只剩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陆羽的尸骨,居然不见了。

    夜雨欣也凑了过来,她似乎并不在意那位茶圣的尸体,只是望着那些不知名的茶叶发呆。

    我向四周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视线又再次聚焦在棺材上。

    地上,到处都洒落着防盗玻璃的碎片。

    我随手捡起一片,突然浑身一颤,急忙朝石棺材里望去。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我一边看一边紧皱眉头,有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不禁从大脑中冒了出来。

    身旁的夜雨欣,使劲拉了拉我,低声道:“小夜哥哥,棺材里边的叶子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哪里不一样?”

    “你自己看看,这些茶叶的颜色似乎变了。”雨欣疑惑不解的说。

    我仔细一看,确实发现那些不知名的茶叶色泽变得黯淡起来,再也没有刚看到时那种青翠欲滴的模样。

    “不算奇怪,或许是因为接触到了空气,产生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化学反应。”我不太在意的答道,满脑子依然充斥着刚刚产生的那个想法。

    如果那想法是真的,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夜哥哥!”

    雨欣见我心不在焉,大喊了一声,然后将双手平摊开,放到我眼睛底下,“你再看看我手里的叶子,左边的是我晕过去前抓在手心里的,而右边则是我刚刚从棺材中拿出来的。如果真的是遇到空气产生了化学反应的话,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状况?”

    只见夜雨欣左手掌上的茶叶依旧翠绿,丝毫没有黯淡枯黄的迹象。

    我大脑一震,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究竟刚才是什么令我们三人晕了过去?而在我们晕倒的那期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是有人潜入了,偷走了陆羽的尸体?

    不对,从现场情况看来,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3

我绕着石棺材走了几步,突然踩到了个软绵绵的物体,险些摔倒在地上。

    低头看了一眼,先是大吃一惊,然后邪邪的笑了起来。恐怕,线索被我找到了!

    “这样对待一个人类,特别是很帅气的中年男人,似乎不太人道吧。”雨欣有些犹豫。

    我顿时嗤之以鼻:“用眼睛看就知道他是小偷,对小偷还管什么人道不人道。你看人家二伯父干得多好,光在他腿上就缠了十八圈钢丝。

    “你也别闲着,把手给他绑紧,不要因为这个中年老男人长得帅了一点,就故意创造让他逃走的机会。”

    听着我们调侃,二伯父夜轩黑着脸,继续拿钢丝在那昏倒的男人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对待的是一个杀他全家的仇人。

    “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找员警才对。”雨欣还是有点困扰。

    我笑了起来:“别犯傻了。如果真的交给员警,以他们立案侦察的速度,刚开始调查现场的期间,陆羽的尸骨都不知道被转移到哪里了。只要落入那些销赃网路宽的黑市里,立刻就能转手,到时候还找得到个屁。”

    雨欣撇了撇嘴:“我才不相信有人会出钱买那种鬼东西。”

    “小夜说的没错。”夜轩抬起头沉声道:“日本人会买。当我挖出陆羽的尸骨时,第二天就有个匿名的日本人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元。

    “他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这件事绝对不能让警方介入,不然一切都完了。”

    “谁不爱七千万美元呢!”我用手轻轻拍了拍那个还在昏迷中的中年老男人的脸,“我们先让他清醒过来,再舒服的听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对他的故事,突然很感兴趣了。”

    雨欣迟疑的问:“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很简单。”我在饮水机上接了一大盆水,然后猛地泼到他的头上。

    这个粗鲁的方法很有效,只听那家伙呻吟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杨俊飞醒了,他迷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大脑依然不太适应现在的环境。

    他用力动了动,却发现自己丝毫都动弹不了,才明白自己被紧紧地绑住了。

    一清楚现在的形势,杨俊飞敏锐的眼睛,立刻不经意的从三个人身上扫了过去。

    眼前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带着一种古怪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种笑很熟悉,他自己也常常会这样笑,每次这样一笑,就绝对有人会倒楣。

    看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危险!非常的危险。

    男孩旁边有个女孩,很漂亮,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三分紧张,七分好奇。恐怕是个单纯未经世事的大小姐。

    最右边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他的样貌自己很熟悉,是夜轩教授。这次目标物的名义主人。

    看他咬牙切齿望着自己的样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作偷窃陆羽尸体的盗贼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虽然自己确实算是,但并没有得手,顶多当个未遂犯罢了。

    奇怪,他们似乎并没有报警,难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警方插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4

微一思索,杨俊飞喧宾夺主,首先开口道:“不用对我行刑,也不要对我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我先申明,陆羽的尸体在我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空口无凭,谁会相信你?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我嘲讽道。这家伙,看来不笨。

    “哼,为什么类似审问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翻来覆去的那么几句,有点创意行不行,小伙子,你看太多连续剧了。”杨俊飞第二句就出言试探对方的底线情绪。

    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淡然笑了笑,望着他道:“你是个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多说太多废话了。

    “用激将法捣乱我的情绪这么老套的方式,任何三流的连续剧里都有,难道你从来不看连续剧吗?”

    有趣的家伙!杨俊飞突然很想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可以和自己针锋相对的人。实在不应该啊,那小子聪明归聪明,不过还是嫩了点。

    杨俊飞在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道:“我是不是说谎你应该很清楚。你也发现了对吧,你一定也和我有同一个疑惑,棺材附近的玻璃,实在破碎的太不寻常了。”

    我望着他,哼了一声,不语了。

    被引起好奇心的雨欣,立刻抓住我的胳膊问道:“小夜哥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二伯父夜轩也略带兴趣的望向我。

    我苦笑一声,指着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说:“其实,从刚才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情况。这些破碎的玻璃,确实很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雨欣仔细的看着地上,然后疑惑的摇头。

    “关键是在石棺材里边。”我解释道:“我来的时候就发现,整个棺材都被七厘米厚的防盗玻璃柜罩了起来,在玻璃柜里边,甚至渗透不了空气。

    “先把我们怎么晕倒的事情摆在一边不说,如果真的是有人潜进来了,打破玻璃偷走陆羽的尸骨的话,那么玻璃的碎片就不可能只是落在地上。

    “在外力的影响下,棺材里不论如何,也应该会落一些进去,可是你们自己看……”

    我用力的拍了拍石棺材的边缘,雨欣和二伯父凑过头去往里看了一眼,不禁惊讶的叫出了声。

    “发现了吧!棺材里完全没有玻璃碎块。那就意味着……”我用力吞了口唾沫,用干涩的嗓音说道:“就意味着,玻璃是从里边被打破的!”

    所有人,包括被绑成粽子的杨俊飞,全都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只感觉有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

    “不可能,荒谬,太荒谬了。”二伯父夜轩摇着头,脸色发白的说:“好歹我也当了二十多年的考古学教授了,什么尸体古坟没有见过!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已经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古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赤手空拳的将七厘米的防盗玻璃打破,这事情即使是正常人都做不到……我不信,绝对不信!”

    “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人,当然是活不过来了。”我望着他的眼睛,淡然道:“但如果活过来的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么究竟是什么?”雨欣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即使是我都有种莫名的惊骇感,更何况是像她一般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女孩子。

    我努力的平复情绪,沉声道:“二伯父,你不觉得奇怪吗?从陆羽的尸身经历一千多年没有腐烂,还有那些垫在他尸体下一千多年的茶叶,那些不知名的茶叶不但古怪,而且还没有流失任何水分,即使到了现在,依然像是刚刚才摘下来一样。”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2-18 12:55 编辑 ]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5

它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种不自然了。其实仔细想想,陆羽尸体上的一切,几乎都超出了常规,就算他突然活了过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确实没有什么奇怪的。有意思,听了你的分析,我对这个Case越来越感兴趣了。”有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

    我猛地一回头,居然看到那个一分钟前、还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中年老男人,正拔葵啖枣的站在研究室的门外。而研究室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关了起来。

    那家伙冲我眨了眨眼睛,得意的道:“臭小子,想困住我,你还太嫩了。再见。”说完,就飞快的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钢丝,叹了口气。

    聪明的家伙,居然故意让我讲出玻璃的事情,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用特制的锉刀,不动声色的将细钢丝弄断了。

    哼,刚才自己明明搜遍了他的全身,真不知道他的锉刀到底藏在了哪里。

    二伯父见打不开门,顺手抄起一把椅子用力的砸了过去。我急忙阻止了他。

    “陆羽的尸骨确实不是那男人偷走的。”我轻松地说:“他也被打昏了,没有作案的时间。”

    “但不可能就这样放他走掉,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二伯父急道。

    “以那个男人的能力,我们不可能抓住他的。放心,他绝对会回来找我。”我奸笑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轻轻的上下抛着:“前提是,如果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的话。”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放在身上的。特别是在偷东西的时候,在只要失手就会遇到危险的情况下,那男人的无名指上,依然戴着这枚会碍手碍脚的戒指,那这东西,一定很重要。

    哼,不过那个中年老男人,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疑点又多了,没想到一下飞机就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临行前二伯父说我会不虚此行,敢情带着这种类型的涵义啊。唉。头痛。

    究竟那具尸体到哪里去了?

    就算它是诈了尸,也应该有迹可寻吧。难道,除了那个男人外,还有一批盗贼?

    视线突然扫到了什么,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在那个中年老男人倒过的地方,留着一个又扁又方的用蓝色碎花布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幅画。

    “这幅画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雨欣凑过头来看。

    我淡淡道:“这是梵谷的经典油画,‘红色葡萄园’。哼,那个中年老男人真的有够奇怪的,居然背了一幅画出来偷东西。难道他今天不止偷了一家?”

    “嗯,那个,请问一下。”雨欣红着脸,突然道:“那个你口中的梵谷是谁啊?”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般的愣愣望着她,吃惊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意到我的视线,雨欣的脸更红了,她一脚跺在我的脚背上,气恼的说:“难道不知道他很丢脸吗?人家从小就被老爸灌输草木知识,有些东西不知道完全是正常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6

这!这也叫正常?在现代这个文化速食时代,有谁不知道梵谷的画。唉,疯子叔叔不愧是疯子叔叔,小时候不但折磨我,还把他的女儿当作延续,折磨到了现在。

    我和二伯父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的咳嗽一声,解释道:“梵谷全名叫做文森?梵谷。一八五三年生于荷兰的一个新教徒之家。少年时,他在伦敦、巴黎和海牙为画商工作,后来还在比利时的矿工中当过传教士。

    “一八八一年左右,他开始绘画。一八八六年去巴黎投奔其弟,初次接触了印象派的作品,对他产生影响的还有著名画家鲁本斯、日本版画和著名画家高更。

    “一八八八年,梵谷开始以色彩为基础表达强烈的感情。他曾短暂与高更交往,后来神经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

    “在经历多次感情上的崩溃之后,梵谷于一八九0年在奥维尔自杀。他对野兽派及德国的表现主义有巨大影响。

    “总之,梵谷一生为人敏感而易怒,聪敏过人,在生前他在许多事情上很少成功。

    “其人生活不幸而且艰辛,可他却随时都有献身给别人的爱、友谊和对艺术的热情。

    “在比利时作传教士期间,他目睹穷人的艰难生活,决定以最大的热情,帮助那些煤矿工人,他义务收容那些受重伤而垂死的矿工,希望以抚慰之词和自我牺牲精神帮助弱者搏斗,不过,他只干了六个月就被解雇,原因是他对工作过分热情。

    “在短短的三十七年人生中,梵谷把生命的最重要时期贡献给了艺术。

    “他早期画作爱用荷兰传画的褐色调,但他天性中火一般的热情,使他抛弃荷兰画派的黯淡和沉寂,并迅速远离印象派,印象派对外部世界瞬间真实性的追求,和他充满主体意识的精神状态相去甚远。

    “他不是以线条而是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也就是说,一句话,他对于艺术界而言是个十分伟大的人,而且,他的画也是所有画家中,卖的最高的。”

    “那他当时岂不是很有钱,那么有钱居然会选择自杀,真是个怪人!”雨欣不屑的说。

    “很抱歉,梵谷一生都贫困潦倒。”我舔了舔嘴唇,“他在世的时候,唯一卖出去的一幅画就在你手里。据说买画的人花了四百法郎。”

    “那这幅应该是赝品了?”雨欣看着手中的画。

    我立刻点头,“绝对是。如果是真品的话,那你现在手里至少捧着两亿美元以上。”

    “不对。”

    二伯父夜轩仔细看了看画,突然惊讶的眼睛都泛出了白光,他使劲的将嘴里分泌出的口水咽下去,用颤抖的声音道:“虽然我对画的研究并不是专业级,不过,这幅画似乎是真的!”

    “不可能!”我全身一震,不由得喊出了声音,“这幅画的真品,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

    “谁知道哪?或许那个男人刚在普希金博物馆里偷了这幅画,然后又跑到这里来偷我的陆羽的尸骨。”二伯父苦恼的思索着。

    “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苦笑,“如果是你,你会背着一幅价值两亿美元的画去偷东西?

    这样既不科学,又妨碍运动,而且非常不符合像他那种聪明人的逻辑。“

    “总之,我把这幅画拿去朋友那里检查一番,到时候就清楚了。”夜轩叹了口气道。

    也只有如此了,我望着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今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得我根本就找不到头绪。

    许多事情似乎都没有联系,而且也更不符合逻辑。

    比如说那个古怪的中年老男人,我似乎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3:59

第八章 混淆的记忆

“医生,最近我常常作一些古怪的梦,而且更奇怪的是每次醒来的时候,我竟然都不敢判断那是不是真的只是梦!”

    张克大大咧咧的坐在白色的医疗椅上,向自己的心理医生询问。

    医生认真的做了记录,判断道:“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我看你是太累了,建议你先停止工作,到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散散心。

    “还有,尽量要想一些让自己轻松的事情,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好起来的。”

    “但最近我还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口吃的毛病了。你知道我从小都是口齿伶俐的,可是现在只要我一紧张,就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苦恼的挠着头。

    “还是太累的缘故,你的精神太压抑了。”医生皱了皱眉头,“等一下我给你开些安神药,你每天吃一片。如果下星期还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好到医院进行脑部扫描。”

    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家和如战乱后的房间,张克大为懊恼。

    看来倩儿还是没有回来,难道那件事真的让她很生气吗?哎,女人,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种生物了。

    他稍微想了一下,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信。

    倩儿:

    你好。

    在你挂断电话后,全身都很冷。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两点四十九分,我在小草屋附近的网吧里。

    我没有喝酒,六年来第一次有抽烟的冲动。我买了一包烟,打开,拿起一根含在嘴里。但是抓着打火机的右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我害怕,害怕抽烟以后会更烦躁。

    所以我走出去,买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咬了咬烟的过滤嘴,我变得不太灵光的脑袋归结出了四点。

    第一,是因为那天我无意识的喊出了淼儿这个莫须有的名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还是要澄清一点,那一看就是我没有睡醒时的胡言乱语!

    我以为你也清楚,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多加解释,以为你只是开我玩笑几小时、几天罢了。

    但是,我不希望你猜疑我对你的爱,这种玩笑,我玩不起。

    第二,是这几天住在你的手帕交的家里,那个麻雀对你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这样说,我终于把打火机打燃了,网咖老板在盯着我看,似乎觉得我有纵火的可能性,恐怕是我现在的脸色实在不好看吧。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坏到想把这个网吧给烧掉发泄一下。

    嗯,怎么说呢,请你更相信自己,更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我是个男人,也爱面子,但为了你,我可以连面子都不要的,去搞一些自己都鄙视的小动作。

    爱上一个人,就是有许多的害怕和猜疑,我会怕你回家不安全,会怕你走在路上有危险,害怕你工作时谁谁会欺负你,总想去分担你的不快、烦恼和痛苦。

    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我送你回家的话,我就会很心虚,会打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你或许不知道,最近几天你挂我电话的时候,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差点没去报警。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人。但是别人的意见和话不重要,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看法,对我的看法。

    第三,或许是你的月事来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熬四物汤,这可是我最拿手的。

    朋友说“爱情”这个词的前身是“乞讨”,我深以为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实践过。

    现在我总算尝到了个中的滋味,很多时候,都是我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相信中的坚固,但是我很清楚,你就像我爱你一般的爱我,一直都知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0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

    我终于点燃了六年来的第一支烟。我把它含在嘴里,又放到了烟灰缸上,我还是没勇气抽。

    我对你发过誓以后不再抽烟了,对你的誓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我有时真的是太钻牛角尖,太可笑了,对吧?

    呼,心里好沉重,就像万斤重的石头压在了心脏的位置,重得我就连手指都没有力气抬起来。

    还是感觉香烟的臭气很刺鼻,看着烟袅袅升起,莫名其妙的会产生一种落寞感。

    你知道吗?刚刚你又挂断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咖啡厅里。

    我把电话凑在耳边,一动不动的坐了半个多小时。

    我摔坏了手机,折断了银行卡,然后用左手撑住头,突然很想哭。

    求求你,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如实的对我说。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什么不能对我说的?对我有什么不满,说出来,我改。

    不要什么都不说,躲着我,不接我的电话,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只能让我难受过后,还是难受。

    还记得你哥生日那天吗?当我向你哥敬酒的时候,我本来想说,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倩儿的关心,以后她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她幸福!

    我知道她身体不好,我知道她有许多不好的习惯,但是我会包容她,我会一直都在她身边,陪她。

    抱歉,可能是烟熏的吧,也可能是网吧的风沙太大,我哭了。

    抱歉,有时候流一点眼泪也满不错的,对眼睛有好处,我真的希望我们之间更了解一点,你能更了解我一点。

    不要对我沉默,我怕那种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知道,也没办法猜测到。在那模糊不清的一片黑暗里,我根本就无法动弹。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我的手也开始僵硬起来,网咖的空调似乎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温度。我只是感觉很冷,冷得在发抖。

    五年前,我没有目标,懒惰,无止境地颓废。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这个充斥着六十亿人口的拥挤星球上,孤独地一个人生存下去。

    然后你出现了。或许正是你的出现,才让我的思想完全改变了。

    然后我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你,而且非常非常爱你,远远超出你想像地那么爱你。我希望你待在我身旁的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你工作后,那副憔悴的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我决定不再让自己有后路,爱你,分担你的一切,让你快乐。

    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我把你当作自己心灵的支柱,让自己产生一种向上努力的欲望,想让你过得好,开心,永远。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星期你去出差时,晚上给你电话,曾经在最后说,我爱你。

    请不要怀疑,我确实爱你。我忍不住想把心里的想法向你宣泄出来。

    虽然我好想,好想听到你也有一天,突然地对我说,你爱我。或者在我再次的求婚时,突然的对我说,我愿意。

    但是我不会奢望那么多,只要有你在身边陪着我,有你鼓励我,有你关心我,能够常常看到你开心的笑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所以,求求你,更爱我一点,好吗?

    我好想能够拥有自己的事业,赚钱,让你痛痛快快的想怎样就怎样。我会给你翅膀,让你飞翔。

    两个人之间,只需要我努力就好了,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你憔悴的样子。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1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

    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啰嗦,但是,我真的好害怕会失去你。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Dich!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

    Lookforsomeone?

    Someonetofallinlove?

    ThereisnoCHOICEbutstepintotheLoveEscalator!

    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2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youChinese?”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3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toLuxembourg!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new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new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new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3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Lookforsomeone?

    Someonetofallinlove?

    ThereisnoCHOICEbutstepintotheLoveEscalator!

    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4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Death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

    我想,或许足够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5

第九章 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

    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00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6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罍!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2-18 13:07 编辑 ]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7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00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请继续期待茶圣—下集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九集“茶圣”下预告:

    杨俊飞和夜不语终于在命运的牵引下,碰撞出一系列的火花,最后重归于好,一起面对那个神秘的组织。

    还有,在那个一千多年前的茶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他的尸骨,究竟去了哪里?

    疑惑越来越多,事情似乎也在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夜不语究竟该如何面对?而张克,真的清醒了过来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8

篇外篇 金娃娃

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2-18 14:09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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