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拒绝同房 丈夫用螺丝刀挖瞎妻子右眼
记者: 晚报记者方龄皖通讯员王世平 来源:三峡晚报产后仅17天,因拒绝丈夫同房的要求,利川妇女夏某竟被丈夫用螺丝刀挖瞎右眼,造成重伤。1月19日下午,这一轰动利川的家庭暴力伤害案正式开庭审理。
同房不成挖伤妻子右眼
2004年12月10日,利川市发生一起严重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该市东城区城隍村村民牟某要求与产妇妻子同房遭到拒绝后,竟手持凶器残忍地将妻子的眼球挖伤。
据了解,当天下午2时许,刚生产17天的夏某在家睡觉,其夫牟某进入卧室要求与其同房。由于倍感身体不适,夏某拒绝了丈夫的这一无理要求。牟某恼羞成怒,将妻子掀到床下后用腿压住,并抓起螺丝刀挖伤妻子的右眼。当日下午4时许,利川市人民医院出动救护车将夏某接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决定对其施行眼球切除术。
2005年1月 11日,夏某被转入恩施州中心医院治疗,医院专家对夏某分别进行了眼台植入和唇黏膜移植手术,后又对其进行了异眼移植手术。经过医院2个多月的治疗,4月1日,夏某伤愈出院。
夏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案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牟某抓获。
牟某在宜昌鉴定有精神障碍
1月19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牟某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在庭审中透露,案发后,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牟某有精神异常的表现,遂将牟某送往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牟某患有"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但对该案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随后,上海中华医学会也对牟某精神状态鉴定进行鉴定,结果与宜昌的鉴定相同。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牟某虽患有间歇性的精神病,但其作案动机正常,作案时辨认能力存在,对本案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提起公诉。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此案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当天的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面对公诉方的举证和法官的提问,被告人牟某多次表示沉默或回答含糊其词。牟还对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提出了异议。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据了解,法庭只对夏某所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民事部分将另行开庭审理。 太恐怖啦~~~~~~~~~~ 真是畜生!$抗议$$抗议$$抗议$ 变态......... 老大的题目总是那么震撼。。。晕啊。。。 不是人干的! $怕怕$$怕怕$$怕怕$ 这男的神经有问题吧,怀疑是染色体异常 "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 不是一般的BT, 恶心~~~~~~~~~~: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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