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个问题问问live
关于这个斑竹删贴或者封id,到底要不要理由阿?1。是否一定要写出理由,给理由是斑竹的义务还是是看斑竹认为是否有必要。
2。网友是否有权提出质疑,如果这个理由没有明文规定可以找到的话。(要是无权质疑,就不在这抗议了。)
3。对网友的质疑,斑竹是否一定要回应。
4。如果斑竹回答不能让人满意,是否有权继续追问。(要是无权继续追问我就不问了,免得被说鸡婆)
5。在继续追问之下,斑竹是否可以不再回应。
一下子问了这么多,麻烦了! 我也是希望我们这个论坛有规有据。 MM你太可爱了,特别欣赏你这个爱钻牛角尖的精神!
这精神用在学习上肯定能拿到博士后了,MM是不是真的是博士后?? 原帖由 我心永恒 于 2006-1-5 19:56 发表
MM你太可爱了,特别欣赏你这个爱钻牛角尖的精神!
这精神用在学习上肯定能拿到博士后了,MM是不是真的是博士后??
这样也被你看出来?你好强! 我也好欣赏你这么目光如炬哦!
你这个眼里用在买股票上肯定能成百万富翁,你是不是真的百万富翁?:lol: 是吗?
多谢MM又帮我发现一个天赋,明天就去试试,嘿嘿!! 小鸡妹一理论不过人家就发新贴!强!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0:19 发表
小鸡妹一理论不过人家就发新贴!强!
我不过追根溯源。
你觉得我理论不过,我还觉得是你们没给出让我信服的理由呢! 这个说不清楚了。 MM要不你去找个律师告吧,好像你支持的那个被封的就喜欢打官司,这点你可以多跟他请教请教!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0:23 发表
我不过追根溯源。
你觉得我理论不过,我还觉得是你们没给出让我信服的理由呢! 这个说不清楚了。
你是追根溯源还是自己挖井啊?你要是觉得自己有道理,还一个劲开贴干吗? 原帖由 我心永恒 于 2006-1-5 20:27 发表
MM要不你去找个律师告吧,好像你支持的那个被封的就喜欢打官司,这点你可以多跟他请教请教!
别又指条路给他呀!别又闹到咱法律版来了!:mad::mad::mad: 原帖由 我心永恒 于 2006-1-5 20:27 发表
MM要不你去找个律师告吧,好像你支持的那个被封的就喜欢打官司,这点你可以多跟他请教请教!
你这个讽刺也太没水准了。下次换个我看不出来的。比如傻乎乎得问,什么,还能请律师告? 这样多好玩啊!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0:29 发表
你是追根溯源还是自己挖井啊?你要是觉得自己有道理,还一个劲开贴干吗?
觉得自己有道理就不能开贴了?
继续开贴就说明我没道理?
这个帖子的确因前面的事情而起,可是要是通过这件事live明明白白地比如说:
删贴封id斑竹不需要理由。好,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以后也没人鸡婆了。
或者,我们没有追问的权利,好,也没事了。
大家有话说在前面多好啊!
我承认我是太认真了,这你们也嘲笑我?$不服$$抗议$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0:38 发表
觉得自己有道理就不能开贴了?
继续开贴就说明我没道理?
这个帖子的确因前面的事情而起,可是要是通过这件事live明明白白地比如说:
删贴封id斑竹不需要理由。好,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以后也没人鸡婆了 ...
我是我,别人是别人,随便把人拉下水不好吧?我也不想别人怨恨我,说我代表了谁谁谁
第二,我可没嘲笑你,你可能这样怀疑,这我能理解,
第三,有事说事,开十个帖子说的是一件事,有必要吗?我觉得HUWEN烦人的地方就在这里,明明一个帖子可以说明的事,他开十几个!我没说政经版,我说的是在法律版!另:在政经版他的所作所为,他也说过自己那样做错了(你作为他头号粉丝,应该知道吧?)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0:44 发表
我是我,别人是别人,随便把人拉下水不好吧?我也不想别人怨恨我,说我代表了谁谁谁
第二,我可没嘲笑你,你可能这样怀疑,这我能理解, 好,我换种说法,难道这样就该受到嘲笑吗?
第三,有事说事,开十个帖子(夸张?)说的是一件事,有必要吗?我觉得HUWEN烦人的地方就在这里,明明一个帖子可以说明的事,他开十几个(真的有这么多?)!我没说政经版,我说的是在法律版!另:在政经版他的所作所为,他也说过自己那样做错了(你作为他头号粉丝,应该知道吧?) (我知道,我一直在说他的所作所为是否够得上封id)
这个帖子虽然因这个而起,但我根本没针对谁。我只是觉得要是有清楚地规定,就可以避免以后的争吵。这样不是很好吗?
美国的法律不就是这样通过一个一个的案例渐渐完备起来的吗?
[ 本帖最后由 cosimo 于 2006-1-5 20:58 编辑 ]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0:57 发表
这个帖子虽然因这个而起,但我根本没针对谁。我只是觉得要是有清楚地规定,就可以避免以后的争吵。这样不是很好吗?
美国的法律不就是这样通过一个一个的案例渐渐完备起来的吗?
我还是没有嘲笑你,再声明一遍!
HUWEN 在政经版发了多少,后来他自己的认罪书可见一斑,在法律版么,十几个对他小CASE啦! 你改帖子,我也只能随你改的以后写,我说的@@开十个帖子,说的是一件事@@是打比方的写作手法,不是夸张的协作手法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0:59 发表
我还是没有嘲笑你,再声明一遍!
HUWEN 在政经版发了多少,后来他自己的认罪书可见一斑,在法律版么,十几个对他小CASE啦!
收到! hu mm没有嘲笑我
他以前发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这次是发了3个意见贴就被封了。可能aero也是怕他又发十几个吧。
好了,那我们就等live回答我的问题好吗?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1:02 发表
你改帖子,我也只能随你改的以后写,我说的@@开十个帖子,说的是一件事@@是打比方的写作手法,不是夸张的协作手法
哪件事?
我开贴字还是以前他在法律版?
我以为你说我开这么多贴说这一件事。所以我说我才没有呢!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1:07 发表
哪件事?
我开贴字还是以前他在法律版?
我以为你说我开这么多贴说这一件事。所以我说我才没有呢!
我打个比方说 ,要说明一件事不需要开十个帖子,没特指你们哪个啊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1:05 发表
收到! hu mm没有嘲笑我
他以前发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这次是发了3个意见贴就被封了。可能aero也是怕他又发十几个吧。
对啊,本来就是那么简单啊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1:14 发表
对啊,本来就是那么简单啊
可惜那个是我猜的。aeroc没说过。我发现每次我猜的理由你都很接受嘛!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1:22 发表
可惜那个是我猜的。aeroc没说过。我发现每次我猜的理由你都很接受嘛!
那个理由他说过
另:我很好糊弄的,大家都知道的啊 两个很认真的孩子在讨论问题,嘻嘻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1:24 发表
那个理由他说过
另:我很好糊弄的,大家都知道的啊
对,就是这个理由就封了id。虽然连live都认为是轻度犯规。当然aero实在要斟酌成封id处理也是他权利。至于得当不得当再说。 不过他后来郑重声明的是发了3次,违规3次,到封id次数。 没有说因以前他在法律版的做法云云哦。。。。。
你才不好糊弄呢!法律版主呢!$怕怕$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1:24 发表
那个理由他说过
另:我很好糊弄的,大家都知道的啊
狐媚媚,我给你讲个事儿啊,我上小学时步行去学校,经过一法院,就看见门口有一大娘哭哭啼啼,没人理,有时候自己还在那唱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我上高中了她还在那站点儿,后来法院搬家了,那大娘还在,,,,,,,,,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安定医院放出来的:lol: 原帖由 tear 于 2006-1-5 21:35 发表
两个很认真的孩子在讨论问题,嘻嘻
我平时还是比较大而化之的,碰上个较真的,不睡觉也要继续较啊 原帖由 weder 于 2006-1-5 21:37 发表
狐媚媚,我给你讲个事儿啊,我上小学时步行去学校,经过一法院,就看见门口有一大娘哭哭啼啼,没人理,有时候自己还在那唱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我上高中了她还在那站点儿,后来法院搬家了,那大娘还在,,, ...
我猜着个大娘是……
sorry,其实我不认识她……$汗水$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5 21:39 发表
我平时还是比较大而化之的,碰上个较真的,不睡觉也要继续较啊
法院该搬家了:lol::lol::lol: 原帖由 weder 于 2006-1-5 21:37 发表
狐媚媚,我给你讲个事儿啊,我上小学时步行去学校,经过一法院,就看见门口有一大娘哭哭啼啼,没人理,有时候自己还在那唱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我上高中了她还在那站点儿,后来法院搬家了,那大娘还在,,, ...
weder就是这样,一贯用讽刺。
我嘴笨,说不过,只好忍了。:mad:
忘记了,$抗议$$抗议$
[ 本帖最后由 cosimo 于 2006-1-5 21:52 编辑 ]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1-5 21:36 发表
对,就是这个理由就封了id。虽然连live都认为是轻度犯规。当然aero实在要斟酌成封id处理也是他权利。至于得当不得当再说。 不过他后来郑重声明的是发了3次,违规3次,到封id次数。 没有说因以前他在法律版的做 ...
你都说了是他的权利了,得不得当是另说啊!
我没有说 HUHWEN在法律版的事跟他被封有关哦,你不要弄错,然后又误导别人哦!
另:你能不能不拿我的斑竹身份说事啊?害我要换马甲!换马甲很麻烦的~~~~~~~~~ 原帖由 weder 于 2006-1-5 21:37 发表
狐媚媚,我给你讲个事儿啊,我上小学时步行去学校,经过一法院,就看见门口有一大娘哭哭啼啼,没人理,有时候自己还在那唱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我上高中了她还在那站点儿,后来法院搬家了,那大娘还在,,, ...
本来不想理的,反正也没事,就继续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