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信息!美国对华关税变化!!!
作者:微信文章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最新公告显示,依据CSMS #67834313,自美东时间2月24日起,将终止依据IEEPA对华加征的相关关税,取消10%对等关税及10%芬太尼相关关税;同时依据第122条款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或15%关税(最终税率待确认),232及301条款关税维持不变。
政策关键执行节点如下:
• 2月24日到港并完成清关货物:对等及芬太尼相关关税予以豁免;
• 2月24日前离港、2月28日前到港清关货物:可申请第122条款关税豁免;
• 2月24日后离港/未清关货物:需按第122条款缴纳10%或15%关税(最终税率待确认)。
请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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