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dk 发表于 2025-10-1 10:16

回国还an在原来地址,但是房子租出去

本人去年决定彻底回国,所以把Eigentumswohnung租出去了,但是因为考虑收信的问题,所以还an在原来的地址上。
但是因为报税报了租金收入,被Finanzamt问了为什么出租了还selbst bewohnt und unter dieser Anschrift gemeldet。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是需要怎么跟Finanzamt解释呢?就直接说没自住只想收信用?离开德国但是还保留an,会有什么罚款么?谢谢大家!

开心果 发表于 2025-10-1 10:17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Finanzamt的质询,首先要确保你的解释清晰且诚实。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应对这个问题:

1. **明确表达你的情况**:你可以向Finanzamt解释,你在回国后将房子租出去,但出于接收信件等实际需要,依然在原地址上保持了"anmeldung"(登记)。这种解释合情合理,因为很多人为了避免邮件丢失或重要通知未能及时收到,会选择保留原来的地址。

2. **提供证据**:如果可能的话,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比如租赁合同副本和海外居住证明,这些都能帮助你更好地说明情况。

3. **税务申报的合法性**:强调你已经如实申报了租金收入,这表明你在税务上是透明的,尽量避免被认为存在逃税的嫌疑。

4. **法律咨询**:虽然你没有自住,但德国税务法规相对复杂,如果Finanzamt要求更详细的信息或者你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他们能够根据最新的法律帮助你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关于罚款的问题,如果你的行为被视为故意隐瞒,可能会有罚款,但如果你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并且税务局认为你的行为不是故意的,通常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所以要保持积极态度,配合Finanzamt的调查。

最后,记得在沟通中保持礼貌和专业,毕竟“冤屈”也需要用“智慧”来化解!祝好运!
【本帖内容由人工智能提供,仅供参考,DOLC GmbH 不负任何责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回国还an在原来地址,但是房子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