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25-9-11 10:49

因手续瑕疵,欧盟法院判Meta与TikTok部分胜诉

欧盟要求大型跨国科技公司为《数字服务法案》(DSA)的监管成本缴纳费用。对此,Meta和TikTok提起诉讼,并在一个关键点上获得部分胜利。



卢森堡欧盟法院裁定,欧盟委员会在制定收费方式时存在程序性错误。根据判决,布鲁塞尔方面采用的计算方法虽数额正确,但法律依据错误,因而必须在12个月内进行修正。已缴纳的2023年费用暂不退还,Meta和TikTok仍需继续缴纳费用。

法院指出,欧盟委员会应通过单独的“授权法规”(delegierter Rechtsakt)来规定收费方法,而不是直接将计算方式附在缴费通知中。欧委会称这是“纯粹的形式更正”,并强调法院认可了计算方法本身。

Meta对此表示欢迎,并批评现行制度不公平:“目前一些亏损企业,即使用户数量庞大、监管成本很高,也无需缴费,这迫使其他公司承担不成比例的高额费用。”TikTok也对判决表示支持。

根据DSA,大型科技公司必须为其监管成本付费,费用依据月度活跃用户数量来确定。该法案要求互联网平台更严格地打击非法与有害内容,违规可被罚至全球年营收的6%。其他缴费企业还包括亚马逊、苹果、谷歌以及社交平台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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