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25-9-3 08:53

出海一带一路 | 乌兹别克斯坦雇佣合规指南

作者:微信文章


伴随“一带一路”倡议深入,中国企业扬帆出海已成常态。然而,不同国家复杂的劳动法规、税务政策与文化差异,让跨境雇佣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首要挑战。为此,Caravel 重磅推出 「出海“一带一路”雇佣指南」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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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zbekistan

    乌兹别克斯坦         雇佣合规指南









01、国家简介





国旗:国旗自上而下分别为浅蓝、白、浅绿三色平行宽带,在白色和浅蓝、浅绿色宽带之间为两道红色细条。在浅蓝色宽带左侧有一弯白色新月和12颗白色五角星。

语言:官方语言:乌兹别克语;通用商务语言:俄语、英语

首都:塔什干

法币:乌兹别克斯坦苏姆UZS,汇率参考 12422.9UZS≈1USD(苏姆与人民币不能直接兑换)



02、 中企出海乌兹别克主要行业



中国是乌兹别克斯坦的重要贸易伙伴,2023年,中国是乌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二大出口对象国。中资企业在乌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营、煤矿、电站、泵站、公路和化工厂建设、铁路电气化与电信网改造、汽车组装、纺织、农业、皮革及陶瓷等业务。

中国在乌兹别克斯坦建成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有:由浙江温州金盛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鹏盛工业园位于乌锡尔河州锡尔河区、由河南南阳木兰花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集延纺织园区、由河南万邦国际集团投资建设的“洛阳—布哈拉农业合作区”、由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华立·乌兹别克(中亚)华塔工业园以及由明源丝路(天津)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明源丝路工业园。





03、合同要求及劳动关系解除事项



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两种,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5年。除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外,工会组织或职工授权的其他代表机构亦可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或其授权代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在试用期结束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若劳动者自愿解除合同,应提前两周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若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正当理由,且提前两周至两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主动解除的理由包括:重大技术变革或企业清算裁员;技能资质或健康状况不满足岗位要求;一年内多次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有权领取退休金等。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离职津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期限届满时终止,到期后若雇佣关系继续存在,并且没有任何一方在一周之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则视为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合同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个人劳动薄: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在劳动就业时应向用人单位出示包含此前全部就职资料及工龄信息的个人劳动薄。如果拟雇用的劳动者没有劳动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就职之日起5日内为其办理。目前乌政府已改用电子劳动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登记。查询网址:https://my.mehnat.uz/。

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劳动者有义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准确地执行用人单位的工作指令,遵守劳动纪律、健康、安全以及工业卫生要求,并妥善保管用人单位的财产。劳动者的劳动职责在内部规章制度、章程、纪律条例、地方法令、 企业内部文件(集体协议、指令等),以及劳动合同中规定。



04、薪资标准与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规定的标准,2024年10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15.5万苏姆(约91美元)。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资额12%的标准为其缴纳社会税(类似国内社保)。

工作时间:乌兹别克斯坦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为公休日,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机关和部分重要企业实行五天半工作制,每周六上班半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周。加班必须征得劳动者同意。某些特殊岗位和特定情况下不允许加班。连续两天内累计加班不应超过4小时,1年内累计加班不应超过120小时。加班工资不应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两倍。

休假制度:劳动者每年基本带薪休假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个别劳动者(在职退休人员、 残疾人等)每年带薪年休假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短期病假或临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工资,在此情况下, 由国家社保基金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津贴。 女职工产假累计共126天,如难产或生产多胞胎的为140天。应女职工要求,产假结束后应给予其育婴假,直到婴幼儿年满两周岁。还可以根据女职工的要求向其提供无薪假期,直至婴幼儿满三周岁。

法定假期:新年:1月1日;妇女节:3月8日;纳乌鲁斯节(穆斯林春节):3月21日;开斋节:伊斯兰历10月1日;纪念和荣誉日(原胜利日):5月9日;古尔邦节:伊斯兰历12月10日;独立日:9月1日;教师节:10月1日;宪法日:12月8日。





05、税收情况



企业所得税:

①居民企业。以下企业被视为乌兹别克斯坦的税收居民企业:在乌注册并成立的企业;根据适用税收协定被认定为乌税收居民的外国企业;实际管理地在乌的外国企业,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纳税期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超过10亿苏姆,或者自愿转为缴纳企业所 得税的个人企业家等。

乌居民企业就其所得在乌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是指资本利得、利息及特许权 使用费、股息等扣除可抵扣的费用和减免税额等后的全部所得。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15%,特殊类别为20%。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征收5%的预提税。

②非居民企业。《税法典》规定,非居民企业通过常设机构运营的,征收范围包括非居民企业通过其常设机构在乌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和来自乌境外但与该常设机构有关的收入等。通过常设机构运营的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适用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即以其通过常设机构获得的总收入减去相应的费用后的余额乘以适用税率。

③常设机构不是民事主体,其仅是税法上的概念。根据乌兹别克斯坦《税法典》,常设机构是指外国法人(非居民企业)在乌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常设机构包括: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但仅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在任何12个月内连续183天以上的为限;非居民企业在乌为同一个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提供的劳务,包括咨询服务,仅以该类活动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为限。 常设机构的职能包括:开立苏姆和外币账户、雇佣当地或外籍员工、对外签订合同、进口货物报税等。常设机构纳税人登记申请应提供以下翻译为乌语并经公证的文件:乌非居民法人所 在国家/地区进行注册登记的文件、特别许可文件或执照(如有)、证明代表非居民法人在乌开展活动的授权书或其他文件、导致形成常设机构的合同(如有)。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乌常设机构需要就净利润比照股息缴纳10% 的所得税。

④不构成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征收范围如下:从乌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所得(包括转让股票、不动产等取得的所得)、保险费、国际运输服务费、电信服务费、财产租赁和转租所得、 货运代理服务费等。 不构成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主要采用源泉扣缴的方式,具体计算方法按照来源于乌境内的所得乘以适用税率。其中,向非居民企业支付股息、利息的应就全部金额缴纳10%最终预提税,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应就全部金额缴纳20%的最终预提税,国际运输和国际通信服务应缴纳6%的最终预提税,保险和再保险保费应缴纳10%的最终预提税。税收协定规定了更低的预提税率的,适用税收协定的约定。

个人所得税:

①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是指:永久居住在乌的个人;在确定税收居民身份的纳税期开始或结束时,任何12个月内在乌居住183天及以上的个人;虽然在乌居住时间不到183天,但在乌停留时间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长的个人。个人在乌的停留期,不因短期出于医疗、培训或旅行等原因(少于6个月)在乌境外而中断。符合上述条件,经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并提交长期劳动合同的,可以在上述12个月期满取得税收居民身份。其中配偶的收入要单独纳税。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被视为独立的纳税人,分别纳税。其他合伙关系(即简单合伙和隐名合伙)缺乏法人资格的,由合伙人对其所得纳税。

②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就来自乌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常设机构在乌开展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和外国企业代表处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对于在乌国内的外国个人没有单独的税制,外国个人取得的外币收入应该按照支付日当日的官方汇率转换成苏姆。2022年5月1日起,除股息、利息和运费所得,乌非居民个人与居民个人均适用12% 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06、外籍雇佣准则



乌劳动力资源丰富,为劳务输出国,对外籍劳务需求较少。目前在乌的外国劳务主要是随外国公司独资或合资项目带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建设工人。工程结束后大部分人员将离乌回国,因此外国劳务人员数量波动较大。乌政府主管部门对外籍劳务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对随项目带进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发放一定数量的劳务许可。根据乌2018年底颁布的总统令,外资投资在建项目不受用工比例限制,运营后有用工比例限制,个别行业本国和外籍用工比例高达1:20。

外国劳动者个人劳动许可申请和延期可在网上办理,乌就业和劳动关系部所属对外劳务移民署负责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之内确认。个人劳动许可延期需在到期前的2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外国劳动者劳动许可的审核费用为1倍最低工资。另须缴纳劳动许可费用,其中高技术(技能)专家、高校教师与专家为1倍最低工资,技术专家为2倍最低工资,普通外国劳动者为30倍最低工资。外国劳动者在乌工作应缴纳12%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和12% 的社会税(用人单位缴纳)。

依据合同和协议为外国公民办理超过3个月的签证时,必须先到乌劳动部门办理劳动许可,获得许可后方可办理签证和居留手续。个人劳动许可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外国公民获得劳动许可后,可以办理以S-3公务类和E工作类为主的签证,有效期通常不超过1年。有关签证的规定可以查阅《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入境、出境、逗留和过境的程序》。查询网址:https://www.lex.uz/acts/513096。

涉及外国劳动者的工作签证,半年多次往返签证费约330美元/人,且费用不定期变动。外国劳动者抵乌后,需在3天内办理临时居留登记手续。上述劳动卡(个人劳动许可)费用、临时居留登记费用、体检费、签证续签费及税费等总计约1800-2000美元/人/年。

(部分信息来源于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地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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