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25-7-9 04:24

【关税解读】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项下进口货物享惠申报指引

作者:微信文章
2024年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Q1:适用特惠税率的国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5版),适用特惠税率的有43国:





Q2:哪些进口货物可申请适用特惠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1号),进口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国为受惠国:

(一)完全在受惠国获得或者生产的;

(二)在受惠国境内全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

(三)在受惠国境内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但是在该受惠国完成实质性改变的。

原产于受惠国的货物,从受惠国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的特惠税率。



Q3:以上货物应当如何申报?

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项下货物进口时申请享惠,应该按照《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制规范和申报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4号)以及《关于简化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第三方运输货物单证提交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0号),申明适用特惠税率,并提交原产地证明和其他单证。


下面跟我一起来了解详细享惠指引吧

一、享惠报关单填制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海关的申报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明适用特惠税率。

对申报适用特惠税率的货物,进口人需在报关单相应栏目填报“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原产地证明类型”“原产地证明编号”“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原产地证明对应商品项号”等栏目。

(一)“优惠贸易协定代码”栏目。

该栏目填报13。

(二)“原产地证明类型”栏目。

该栏目选择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免提交原产地证明的小金额进口货物该栏默认为空。

(三) “原产地证明编号”栏目。

该栏目填报原产地证书编号或者原产地声明序列号。小金额货物该栏填写“XJE00000”。

(四)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栏目。

填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1号)确定的货物原产地。

(五) “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栏目。

填报报关单商品项对应的原产地证明商品项号。小金额货物在该栏填报本报关单中该商品的项号。

(六) 填报示例。



二、原产地单证提交

为高质量实施给予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便利合规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24年11月25日起启用新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以下简称“特惠签证系统”),并发布2024年165号公告。特惠签证系统上线后,进口人可以自行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或者“有纸报关”方式申报。

01

选择“通关无纸化”方式申报

进口人在申报端以电子方式上传提交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正本。以电子方式提交的原产地单证内容应当与其持有的纸质文件一致。纸质文件应留存备查。

• 凭非在线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惠:

进口人凭享惠国签证机构在打印的空白原产地证书上签发的纸质原产地证书等非在线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按照海关总署2021年第34号公告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通过“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并且在申报进口时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进口货物具备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项下原产资格,但进口人未按上述规定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的,应当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进口货物具备有关原产资格事宜补充申报并提供税款担保。

• 凭在线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惠:

所有享受特惠待遇的最不发达国家的授权签证机构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特惠签证系统在线签发原产地证书。该系统还能够自动保存电子证书信息,并发送至中国海关通关系统,实现证书数据与进口报关数据的自动比对。进口人凭在线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以字母“E”作为首位编号)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按照海关总署2021年第34号公告对“已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无需填报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和直接运输规则承诺事项,也无需以电子方式上传原产地证明。

02

选择“有纸报关”方式申报

进口人在申报进口时提交原产地单证纸质文件。

三、出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享惠货物

对于出区域(场所)内销、申请适用特惠税率的货物,进口人应在内销时填报报关单“优惠贸易协定享惠”类栏目并提交原产地单证,在货物从境外入区域(场所)时无需填报。

四、涉及关税配额内商品享惠报关单填制

对于申报适用特惠税率的关税配额内商品,需注意:

(一)报关单“商品编号”栏目填写相关关税配额内商品的10位商品编号。

(二)报关单“随附单证”栏目,“随附单证代码”填写“t-关税配额证明”,“随附单证编号”填写相关关税配额证编号,“对应关系”中填写报关单商品项号。

五、直接运输单证要求

享惠进口货物应满足直接运输相关要求,提交运输单证和未再加工证明文件等单证正本。对途经第三方国家(地区)运输进境的原产货物,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0号要求提交相关单证。





“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12月30日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平台可提供各优惠贸易协定相关税率查询,申报端最优税率查询功能已更新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税率,自动提示申报货物特惠税率适用情况。

打开“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https://www.singlewindow.cn/#/,点击“特色专区”页签,即可进入“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

转自:海口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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