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25-6-5 17:14

AI生成内容侵权案

作者:微信文章








全国首例“AI生成内容侵权案”终审宣判




案件背景: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某公司使用AI生成文章抄袭他人原创内容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AI产出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但训练数据来源合法性成判决关键。

判决要点:

被告因使用非法爬取数据训练AI并输出侵权内容,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

首次明确“AI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即享有著作权”。

核心争议焦点

1.AI生成内容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被告抗辩:AI输出内容无人类创作性,不应享有版权。

法院认:"AI生成内容若体现独创性表达(如分析框架、数据筛选逻辑、结论推导路径等),且经人类实质性参与(提示词设计、结果筛选修正),则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2.训练数据来源是否合法?

证据显示:被告AI训练数据中27%来自未经授权的爬取内容(含原告文章),且未支付版权费用。

关键判决:

"使用侵权数据训练的AI模型输出内容,若与原始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平台需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行业影响:

AI企业需重新评估训练数据版权风险,内容创作行业版权规则面临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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